[转帖]家庭權利宣言
来自:傾盃樂(existential liberalist)
转自http://daoli.getbbs.com/post/topic.aspx?tid=203703&p=1 ufe 09-9-1 14:16:30 [讨论]【家庭權利宣言】 【家庭權利宣言】 1、人類以家庭為存在方式。家庭以夫婦為核心,并奉養父母,教育子女。 2、【生育權】家庭有延續血脈的權利。其生育子女數量,應由夫妻雙方決定,任何人或組織不得干預或非議。 3、【過繼權】夫婦有故無子,可另立繼承人。 4、【遺囑權】家人可立遺囑,處置身後財產。 5、【遺產權】若家人過時無遺囑,或遺囑不容於當地習慣法,家人有權按照習慣法分配其遺產。但當地政府保有徵稅權。 6、【宗法權】家庭有奉祀祖先的權利。僅取決于夫婦雙方的動力。任何人或組織不得干預或非議。 7、【家法權】家庭有確立家法的權利。當家人違背家法時,在不觸犯當地法律的前提下,有給予訓誡的權利。 8、【孝悌權】家庭之年老成員,在不違背當地習慣法的前提下,有責令幼輩贍養的權利。地方法律應輔助加以督責,而無權漠視乃至非議。 9、【諫諍權】家庭成員有對其他成員提出異議,并堅持己見的權利。但不得與其他權利相抵觸。 10、【忠誠權】家庭有要求成員忠誠的權利。夫婦有要求配偶忠貞的權利。 11、【容隱權】家庭成員有相互容隱的權利。法律無權對同居近親的容隱行為給予制裁或非議。 12、【迴避權】家庭成員因公共事,則有要求迴避的權利。 0 頂 樓(TOP) 經禮堂:http://hi.baidu.com/jinglitang/ ufe 09-9-1 14:27:55 Re: 【現代宗法議】 1、強調得姓始祖,并上溯直至先王。前者考慮到大多數家族已經喪失家譜。即便沒有喪失,在計劃生育壓迫下,很多家族也已經血脈無存。所以,今日的宗法,只能以得姓始祖作為標識。強調得姓始祖的好處,是強化榮譽感,和共榮心理,有助於行成民族凝聚力。并上溯直至先王。如吳姓出吳季子後,季子出吳王壽夢,為泰伯、虞仲之後,然而吳王實周家之子爵,故仍須上溯,至於古公亶父,則周所追封之太王是也。又如傅姓,始祖傅說,不知其姓。然而以商代親親言之,亦當是早先商王苗裔,故可稱商王之後。如孔氏,夫子為素王,與先王同。然亦可追溯,則亦商王之後也。又如季氏,魯三桓之季孫氏後,桓公則周公後,周公嘗攝政稱王,制禮作樂,為先王無疑。這個追溯的意義,在於強化宗族榮譽感。意識到,我們皆先王之後。先王既是華夏民族的締造者,有德有位的哲學王,也是我們血脈的源頭。並且,這個上溯過程,可以是我們充分體驗到我們皆是炎黃子孫。至於不上溯至炎黃,因為都以炎黃為祖,則始祖反而空置。不若但存一個上溯過程,則血脈因緣人心自明。 2、每一個家庭,應具有男性繼承人,以傳承姓氏。從基因學上講,唯有如此,才能把本家的基因傳承下去。 3、如果不能生出男性子嗣,或因故嗣子無法繼承家業,則應擇近親過繼。在今天,往往近親亦無多子嗣,則可兼祧。唯一不同於古代者,女兒應與此嗣子均分財產。 4、過繼於人者,必須奉守所後父之家規、祭祀。兼祧者,則兩家兼顧。不得捨所後,而私本生。這是爲了維護過繼的穩定。不能過繼時自感家族延續,一撒手,又照樣絕嗣。這也是過繼子及其家族應有的操守。重視宗族,首先是奉行宗族倫理。決不是血親至上。 5、兼祧之人,最好有兩個兒子,長子繼承所後父家族,次子繼承本生父家族。 6、如果子嗣眾多,則與父母同居者為宗子。宗子贍養父母,主持家族事務。 7、財產,則兒子、女兒,并婚前生子、姦生子一律享有平等財產權利。然而父母之榮耀,家族之關係,屬宗子獨享。父母之房產、器物,宗子享有優先權。 8、女兒雖享有家産權利,然而出嫁之後,即為夫家之人。理當以丈夫、公婆為首位。本生父母不應先於公婆。遇有糾紛,本生父母亦不得代為公婆決斷。這是爲了明確家族之尊崇。女子應從小明白此理,庶幾免於婚後不幸。父母須知,家族之榮譽,有勝於一身之奉養。女兒孝敬誠人生樂事。然而女兒更加孝敬公婆,才是家族之榮耀。現實上說,今之兒子多不孝,而女兒多孝,實是以劣行組合。蓋子女皆父母骨血,豈有孝不孝之別?所以然者,兒媳多親本生父母,而以公婆為外人。故但見女兒孝順,而兒子牽於孝女,轉而不能厚待父母。如是人倫錯亂,實是各家之不幸也! 9、未經父母同意,丈夫不得提出離婚。未經兒子同意,父母不應提出出婦。蓋古制女子因丈夫而入夫家,以夫為至尊,公婆其次,父母又次也。古代丈夫有七出權利,然而宋以後縱然無子,亦不得出妻。今人倫理觀念淡漠,則出格之事隨俗可也。古者女子有三不出之維護。今則只考慮分配家産之事。然以民族習慣而言,亦當考慮出妻之後必有依靠才行,否則不得出妻。 10、應儘量避免離婚事件。若義絕,則離婚後子女不論隨夫隨妻,還在夫家族中。若無子鰥夫娶攜子出婦,亦不可以其子為子。若重無子,則子當兼祧。 11、今人多未婚同居。凡同居者,不論登記與否,行昏禮與否,皆當視為夫婦。其自散者,同義絕和離例。此所以厚男女之別也。 12、家禮一準家禮。冠禮不備,則俱紙牌位與漢服一領可也。昏禮不備,則文書略具,拜父母告家堂可也。祭禮不備,則前期并當日齋戒可也。喪禮不備,則以日易月,服素服;以禮虞祥可也;喪祭不備則如祭禮例。 13、凡大不道,夷狄行,鳥獸行者,逐出家門。宗子亦當引咎。若因之絕嗣,嗣孫;無孫,過繼;無過繼;兼祧;無兼祧;異姓兼祧;無異姓,絕宗。宗可絕,而名不可敗也。 14、為宗者,不貴多口,不貴譜牒,貴家風也。男知報國,女知先舅姑,家風之淳也。 15、若妻子家無宗子,則丈夫亦當撫養妻之父母,若同居,則視同父母。 1樓(TOP) 經禮堂:http://hi.baidu.com/jinglitang/ ufe 09-9-1 18:51:02 Re: 重要補充: 1、過繼應當區分同姓過繼、異姓過繼,同姓過繼後代不可更改。但如果是異姓過繼,因為本來不合禮法,後代有權利恢復本家姓氏,但建議但同時祔祭所後祖。 2、過繼、兼祧應先大宗,後本家,後宗親。如過繼,伯仲叔季四子,伯仲季皆無子。若叔有一子,應過繼給伯,為大宗絕小宗也。若有二子,則長子過繼給伯,次子承本家。若伯有子,則長子繼嗣,次子過繼於仲或季,視其賢否。若有三子,長子過繼於伯,次子繼嗣,一子於仲或季,視其賢否可也,便是不與過繼,亦不為失禮。蓋小宗皆自立宗,並無尊卑可分。兼祧為後起之事,但亦當以大宗為本。某甲若兼祧伯與本家,則其長子應先奉伯父祭祀;若本家為大,而兼兄弟,或本家為小,而不兼大宗,則長子先奉祀本家。所以先大宗者,為大宗德也,聖賢英烈之後,不忍乏食。 ---此回復由ufe在2009-9-1 18:57:28編輯 2樓(TOP) 經禮堂:http://hi.baidu.com/jinglitang/ 谢夕阳 09-9-4 15:48:09 Re: 好文。可谓切近之思矣。 家庭以夫婦為核心,并奉養父母,教育子女。 ********************************************** 这是对家庭的根本定位。得好好商量。根据费孝通的《生育制度》研究成果,婚姻作为一种制度本来源于生育。即父母与子女关系在逻辑上优先于夫妇关系的。 我很看重这个结论。 3樓(TOP) 好学,深思. 谢夕阳 09-9-4 15:54:37 Re: 家庭权利宣言 ********************************** 权利两字,也很有商量的余地。 一说的权利,便有个私意在,便强化了自我。而人与人本是一个整体,人与社会本为一体。 所以,还是比较欣赏传统的做法,只谈义务和责任,不谈权利。 4樓(TOP) 好学,深思. 谢夕阳 09-9-4 16:11:00 Re: 2、【生育權】家庭有延續血脈的權利。其生育子女數量,應由夫妻雙方決定,任何人或組織不得干預或非議。 ***********************************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一个根本不同在于:现代的生育已经强烈的受到人为干预了。 注意我说的强烈干预不是计划生育。而是导致计划生育的原因:现代医学和卫生条件发达所带来的极低婴儿死亡率和小孩死亡率(中国现代人口爆炸长正是这个原因)。传统社会因婴儿死亡率极高而任家庭生育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这带来的结果是,在很长时间内(数百年计),家庭的格局是:一个家庭两个孩子。这将会有1/4的家庭没有男孩。如何保持宗法之传承,便成为了问题。 这里用‘权’,不好。因为社会干预是从整体考虑,有不得以的苦衷。用法律保护之,会助长个体与社会间的冲突。 “任何他人”不得干预,这个断语太强了。其实,孩子对于进入老年的祖辈之意义比我们中年的父辈要大得多。生死本同一。有孙子的老人会比无孙子的老人更能坦然面对死亡。有心的读者不妨到广场去观察观察。 所以,爷爷奶奶是要给一定的发言权的! 5樓(TOP) 好学,深思. ufe 09-9-4 19:57:34 Re: 說權利,主要是針對行政機構干涉的。生育是家庭的第一任務,然後是合二姓之好。但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所以昏禮是先同牢,而明日見舅姑。所以,還是以夫婦為始,孝親為大。既然生育是人的本能,也就不必太強調了,所以放在第三位。 小孩死亡率在古代實際是以溺嬰為支撐的,尤其溺殺女嬰。因為當時沒有可靠的避孕技術,又無法承受太多的孩子,所以如此。 先生所提示的非計畫生育干涉確實很重要!但我認為,主要應該是媒體製造的流行趨勢,如婦女減肥美容,於是不願意懷孕。以及性開放造成對家庭責任的淡漠,從而不願意承擔責任。還有,教育費用的增高,以及所謂的健康標準撫養能力之類的問題,造成養孩子的成本太高,這也促使現代人逃避生育義務。總之消費社會,和自由主義,是干涉生育權最大因素。 6樓(TOP) 經禮堂:http://hi.baidu.com/jinglitang/ 倾杯乐 12-4-10 23:08:38 Re: 顶一个 7樓(TOP) 海內皆臣 歲登成熟 道毋飢人 踐此萬歲 心蘭 12-4-10 23:50:18 Re: 權利、宣言云云,忠信之道乎?若居下者個個皆可申權利、個個可以起宣言,雖為不黨,難避其嫌。蓋君子行道有道,不得乎上,而行乎政,正也。然否? 宗法議甚好,亦民間大戶急需,可先行乎富家。今富家子女眾多,並不受任何因素影響,包括謝先生所言的諸因素。然前冠以現代二字,竊以為有間於先王。 8樓(TOP) 我心若蘭 清馨淡雅 人能弘道 自強不息 ufe 12-4-11 8:25:48 Re: 那就叫:宗法佑謨 吧。 9樓(TOP) 經禮堂:http://hi.baidu.com/jinglitang/ 刘石桐 12-4-12 13:53:12 Re: 部分思想尚可接受,然对可行性实在是持高度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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