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Finney:情书
杨靖武Reardon
情书 Jack Finney 翻译:小水 我当然听说过有的旧书桌会有隐藏抽屉,谁没有呢?但是买书桌的那天我并没想到隐藏抽屉的事,而且我十分确信,对于这张书桌,我压根没有感到一丁点不对劲或是神秘的地方。我在公寓旁一家中古店的橱窗里一眼看到了它,便走店里想仔细看看,接着老板告诉了我它的来历。它来自布鲁克林仅剩的几栋维多利亚王朝中期风格的历史悠久的大宅子里。当时他们正在拆房子,就在离这里几个街区的布洛克广场。除了这张书桌,他还买下了其他一些家具、碗碟、玻璃器皿、灯具,等等。但这并未怎么激发起我的想象力。不管是不是很久以前有人用过这张书桌,反正我既不好奇也不关心。我买下书桌,把它拖回了家,因为它便宜,也因为它不占地方。这是一张没有腿的小壁桌,我把它安在我卧室的墙上,用笨重的螺丝钉直接钉进了壁骨里。 我今年二十四岁,高高瘦瘦。为了省钱,我住在布鲁克林;为了赚钱,我又得去曼哈顿上班。如果你二十四岁还是光棍一条,你总算计着过不了多久就会讨到老婆的。又因为人们告诉我结婚很费钱,所以我这么发愤图强也是很自然的事,偶尔还会把工作带回家做。差不多每隔几个礼拜,我就会写信给我佛罗里达的哥们儿。所以我需要一张书桌;在我电话亭大小的简易厨房里是没有桌子的,我也试过在一张摇摇晃晃的小茶几上凑活做事,但小小的茶几容不下我的膝盖。 于是,在一个周六下午,我买下了这张书桌,用了一个多小时来把它固定在墙上。完工时已经六点超过了。当晚我有个约会,因此我只有一分多钟的时间可以站着欣赏一下它。它是用实沉的木料造的,有个小孩课桌一样的斜顶,下面也有个差不多的空间可以放东西。然而书桌背面的板升出桌顶足有两英尺,上面如同老式的卷盖书桌一样,布满了文件格。文件格下方有三个带铜把手的小抽屉列成一排。书桌的每个细节都精美极了;抽屉上雕刻着图案,独特的蔓叶纹饰覆盖了书桌背面并向两侧伸展开去,方便桌背抵住墙面。我拖过椅子坐在桌前,试了试高度如何,随后冲凉、刮胡子、穿戴整齐,前往曼哈顿赴约。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会尽可能诚实地写下来,当然也包括那天凌晨两点还是两点半左右回到家时的感受;我敢肯定,如果当时我不是怀着那样的心情的话,之后的一切也就不会发生了。那晚我玩得还是挺开心的;我们去看了个早电影,还不错,接着共进晚餐,小酌了两杯,之后又去跳舞。至于那个女孩,萝贝塔·海格,也是没得说——聪慧亲切、漂亮可人。可是,从地铁站步行回家,望着安静而冷清的布鲁克林街道,我突然意识到,尽管我可能还是会再去见她,但见不见对我并没有什么分别。接着我开始怀疑,就像无数个深夜我曾怀疑过的那样,怀疑是不是我脑子出问题了;怀疑我究竟有没有碰到过一个女孩,能让我无可救药的想要和她在一起——对我来说,这是能让男人步入婚姻的唯一理由。 所以,当我走进公寓时,我知道自己短时间内是睡不着了。我心烦意乱,莫明地有点来气,随后脱了外套,一把扯下领带,想着是不是要再喝上两杯。接着——我都快忘了这茬了——我看见了下午买的那张书桌。我向它走去,坐在桌前,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检查起它。 我掀起顶盖往下看,桌肚里空空荡荡的。我又放下顶盖,用手去够其中一个文件格,结果手和袖口都沾上了道道陈年灰痕;那些格洞足有一英尺深。我拉开抽屉,就是有着铜质球型把手的小抽屉中的一个,抽屉一角有些碎纸片,此外别无他物。我索性把抽屉整个儿抽出,一边在手中把玩,一边研究起它的构造来;它被打造得十分坚固,榫眼接合完美,小巧玲珑。随后我把手伸进敞开的抽屉口;只伸进了大概半个手掌,接着指尖就碰到了底板;里面什么也没有。 我呆坐在桌前好一阵子,朦朦胧胧地想着也许可以写封信给我哥们儿。接着我猛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我手中的小抽屉只有半英尺长,而抽屉上方的文件格却足有一英尺深。 我又一次把手挤进抽屉洞,用指尖细细摸索,我发现了一个带凹槽的小缺口,于是拉出了这个藏在底板后的隐藏抽屉。瞥到里面一沓纸的瞬间,我兴奋极了。可当我看清楚这沓纸后,又仿佛被泼了一盆冷水。那是一小捆折叠着的信纸,纯白色,边缘因年代久远而泛黄,而且信纸全是空白的。此外还有三四枚配套的空白信封,信封下面是墨水,装在圆形的玻璃小瓶里,且因为墨水瓶是倒放着的,瓶嘴里的软木塞并未干掉或松动,瓶里还有足足三分之一的墨水没有蒸发。瓶子旁躺着一支钢笔,黑色的木质笔杆,式样朴素,笔尖因陈年墨水而黑里泛红。抽屉里再没有别的了。 当我准备把东西放回抽屉时,我感到其中一个空白信封比其他的要略微厚一点,信口是封着的,于是我撕开信口想找里面的信。折过的信纸僵硬地展开了,那些折痕经历了漫长的光阴变得无法抹消,不用看日期我也知道,这封信有年头了。笔迹无疑是出自女性,娟秀清晰——斯宾塞体,是这样叫的吗?——字与字之间排列和谐,优雅华丽,尤其是首写字母,展现出精美的弧状花式。墨水呈锈黑色,信纸抬头上的日期是1882年5月14日,我目测是一封情书。开头是这样的: 我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威利和库克早已回房歇息准备入眠。此刻,夜已深了,家里悄无声息,只有我独自醒着,终于能如愿与偿地向你自由倾诉了。是的,我要说出我心中所想!我的挚爱,我祈盼你向我投来大胆的一瞥,我渴求你目光中的温情暖意;你的热情我欣然接受,并视之为珍宝;毕竟除了把它们当作甜蜜的馈赠,我想不出更好的方式来接受了。 我不禁露出了微笑;很难相信,过去的人们会用这样华丽的辞藻来表达感情,但这是真的。信还没完,我好奇它为什么从未被寄出。 亲爱的某人:请你一点也不要变吧。我这些自言自语所不配得到的关怀,永远不要给我。如果我是在犯傻,是在异想天开,你可以温柔地把我取笑,只要你愿意。但如果我是郑重其事地在诉说,那么,你觉得我的心意值几分,就也带着同样的真诚回应我吧。因为,我深爱的人啊,我已沉溺在你那纵容的微笑与宠爱的眼神中不能自拔,那一颦一笑正是一个女人在梦中所会幻想的那样。至于其他人虚伪的绅士风度和举止小节,常常只是对于放荡本性的拙劣掩饰罢了,我对此感到恶心。我说的正是我未来的丈夫;但愿你能救我于水火! 可你不能。你是我最珍视的;你的热情中洋溢着温暖与坦荡,修养不仅是举止上的,更是从心里发出的,待人真诚而体贴。我所期望的,都在你身上实现了——因为你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然而,尽管你只是我幻想出来的,尽管我此生或也无缘得见像你一样的人,可比起那个我被迫与之订婚的男人,却是你与我要亲密得多。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连梦里也是你。在脑海中,在心里,我对你倾诉;若你不仅仅是个幻影该有多好!爱人啊,晚安吧;愿你的梦里也有我。 献上我全部的爱,我是, 你的海伦 信纸的底部写着——我确信她在学校受过教育——“海伦·伊丽莎白·沃雷小姐,布鲁克林,纽约”,我望着这封信,这是回荡在百年前某个深夜的内心的呼喊,我无法再微笑面对了。 独处的夜晚是奇妙的,除你以外,整个世界都睡着了。如果这封信是在白天发现的,我估计会付之一笑,跟着拿个几个朋友看看,最后抛之脑后。可是此时此刻,孤身一人,一扇窗户半开着,清凉的晚风吹拂着寂静的周遭——我无法把这个写信的姑娘想成一个耄耋老太,或许还已经过世很久了。我读着她的信,她显得如此真实、鲜活,她就坐在这张书桌前——至少我在心中这样描绘——手中握着钢笔,身着一条旧式的白色长裙,青春的头发松散地盘在头顶,在这样一个夜深人静之时,就在布鲁克林,几乎就在我现在坐着的地方。我低头望着信,这为时代与环境不容的、不为人知的、无望的恳求,深深打动了我。 很难解释我为什么会回了那封信。在那样一个仿佛永无止境般的春天的长夜里,处于那样一种静谧中,我很自然地便拔去旧墨水瓶的塞子,拿起旁边的笔,接着,在书桌上展开一张泛黄的旧信笺,开始写信。当我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是在和一个活生生的年轻女子交流: 海伦:我刚刚读了你放在书桌隐藏抽屉里的信,但愿我知道如何才能帮助你。我不知道你会怎么想我,如果你有机会收到这封信。但我确信,我想认识你。我希望你很漂亮,不是也没关系;你是我会心仪的那种女孩,也许还会满怀热情地爱上你,如果我真的爱上了你,我保证,我会是真诚而体贴的。尽你所能吧,海伦·伊丽莎白·沃雷,在你所处的时代和环境中;我见不到你也帮不到你。但我会想你的。也许我的梦里也有你。 你的 杰克·贝克纳普 我一边签上名字,一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里知道我会通读一遍我写的东西,然后把这张旧信笺揉作一团扔掉。但我很庆幸我写了这封信——而且没有扔掉。沉浸在这温暖、寂静的夜晚中不愿抽身,我突然觉得,要是把信扔了,那么写信这件事也变成无意义的荒唐之举了;尽管我接下来做的事情看起来更加荒唐。我把信对折,装进其中一枚信封里,封上信口。然后用笔蘸了蘸古老的墨水,在信封正面写上“海伦·沃雷小姐收”。 我觉得语言无法解释我的行为。你必须处在那样一个情境中,怀着和我相同的感受,才能理解这件事;总之我打算寄出那封信。我只是索性不再去整理纷乱的思绪,也不再管理不理性什么的;就在一瞬间中,我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做得有始有终,有多远走多远。 两年前我父亲退休了,当时我父母卖掉了他们在新泽西的旧宅,现在正住在弗罗里达颐养天年。我是在那幢旧宅长大的,妈妈清完屋子后,打了一个大包裹寄给我,全是没用的东西,我却喜欢得不得了。里面有从初中到大学的集体照,有我小时候读过的旧书,有童子军的徽章;诸如此类的一大堆垃圾,包括我小学时的集邮册。此刻,我在走廊壁橱的架子上找出了了这堆东西,全都装在一个盒子里,接着我找到了我的旧集邮册。 说来也滑稽,有些事情居然能在你脑袋里扎根那么多年;站在打开的橱门前,手里是破破烂烂的旧册子,我径直翻到某一页——我还记得这几张邮票是我花了七十五美分从另一个小孩那儿买来的,是我锄草挣来的钱。邮票就躺在那儿,用一小条带黏性的透明胶纸轻轻地粘在册页上;一组两枚,崭新的两分美国邮票,1869年发行。站在走廊里看着这两张邮票,我仿佛又重温了一遍孩提时得到它们的激动心情。那是张漂亮的邮票,正方形,边缘有华丽的装饰,一副袖珍的雕版画印在中央;一个骑手驾着一匹腾跃的驿马。就我所知,这邮票如今应该价格不菲了,尤其是这么成对的一组。但是回到书桌前,我把其中一枚松开一点,小心地沿着齿孔撕了下来,舔了舔背面,黏在泛黄的旧信封上。 我并没考虑过接下来要怎么做;我觉得目前为止,自己都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中。我把旧墨水瓶和笔塞进屁股兜里,拿起写的信,走出了家门。 布洛克广场离我家有三个街区远,我到达那里时,周围空寂无人;轿车一动不动地停在马路边,一轮明月高挂在深夜的空中,街角的混凝土超市大楼在月光的笼罩下线条柔和了许多。接着,我手握信封,向前走去,面前立着一栋老宅,就在一家小修鞋铺后头。宅子建在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中央,离破败的铁栅栏颇有一段距离,在月光下如同一个黑影。我在人行道上停下脚步,抬头打量起它。 高处镶着窗户的古老屋顶已不知所踪,建筑内部一片狼藉,院子里散落着破木板和大量石膏碎块。窗啊门啊都拆走了,只剩下一个个缺口空对月光如洗。唯独那古老的高墙还留在那儿,带着旧时代的坚毅和魅力,庄严地耸立着。 我穿过原本是大门的地方,踏着野草遍布的破败砖路,走向宽敞的旧门廊。那里竖着许多雕刻华美的廊柱,我看见其中一根上,精雕细琢的门牌号深深地刻进了古旧的木头中。门廊栏杆又宽又平坦,一直通向来时的路,我站在那里,掏出墨水和笔,在信封上小心翼翼地抄下了门牌号,“972”,就写在曾经住在这儿的那个女孩的名字下面,然后是“布洛克广场,布鲁克林,纽约”。随后我转身重新走向大街,手里握着信封。 下个街角有个邮筒,我在邮筒旁停下脚步。然而,想到一旦把这封信投入邮箱,它势必只能留在邮局的死信存放处里,我实在无法接受让这封信就这么白写了,最终沦为荒唐之举;片刻之后,我猛地悟到了我该去哪里,我把邮筒抛在身后,穿过大街向右拐去。 我在夜色中横穿了四个街区,途中经过一个只停着一辆车的出租车停靠点,司机抱着方向盘埋头酣睡着;有个守夜人坐在大楼外墙突出的水管上抽着烟斗,他向过路的我点点头,我也点点头报以回应。我在下一个街角右拐,往前又走了半个街区,接着步上磨损的石阶,来到韦斯特邮政分局。 不出意料,韦斯特邮政分局应该是镇上最古老的几家邮局之一了;我猜差不多就建于独立战争结束后的十多年里。估计里面还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原貌。地板是大理石铺的;高高的天花板;雕花的深色建筑木材。像所有的邮局大厅一样,门口大厅从不关闭,推开陈旧的旋转门走进去,眼前的大厅已然一副废弃模样。透过蒙尘的百叶窗,能看见邮局深处有晦暗的火光在闪动,感觉有什么秘密活动正在进行。然而大厅本身确是昏暗寂静的,走在磨损的石头地板上,我知道我此刻目睹着的一切,正是曾映照在无数代先人眼中布鲁克林之夜。 一直以来,这家邮局对我而言总是个多少有些神秘的机构;像是一台老爷机器,尽管运转良好,但没人再用了,只有一代又一代的人来养护一下。偶尔会有清楚写明收寄信地址的信件送来这里,要么被当做垃圾处理,要么不翼而飞,最后莫名其妙就下落不明了,你要去问邮局职员,他们就会这么跟你说。它这种隐约的神秘气氛,在我看来,全是因为有着形形色色的故事发生——好吧,你肯定也不止一遍读到过;报上豆腐干大小的奇闻异事。一封半个世纪前写下的信,信上盖着1906年邮戳,今天寄到了——只因它不知怎地和其他信件一起送达了邮局,也许只有死人才知道为什么。有时又变成一张写着问候的明信片——寄自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览会,或许。有一次,实在是个悲剧,我记得读到过,那是一封求婚应允信,1901年求的婚——今天才寄到,寄到了那个求婚的男人手中,一切都太晚了,他等了一辈子,后来另娶他人,如今已当上爷爷了。 我推开磨损的黄铜挡板,把信丢进槽后缄默的黑暗之中,它便永远地消失了,无声无息。接着我转身离开,一路走回家;心中洋溢着满足感;因为至少,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用以回应我在旧书桌暗格里发现的无言的哀求。 第二天早晨,换做任何人,都会怀着和我同样的感受。一边站在厕所的镜子前刮胡子,一边回忆起昨晚做的事情,我咧嘴一笑,一来觉得有点犯傻,同时心里又暗自高兴。我毫不后悔写下并郑重其事地寄出了那封信,现在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我没在信封上写回信地址。我不愿它被可怜巴巴地退回来,盖着邮戳,上面写着“查无此人”,随便怎么措辞。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女孩,直到昨晚她对我来说还是活着的。我不想看到我寄给她的信——盖着橡皮章,潦草地写了几个字,原封未动——证明她已经不在了。 之后整个星期我都异常忙碌。我在一家食品杂货批发公司上班;我们新接了一个大客户,是某连锁超市,这意味着人人都要加班加点了。我的午饭基本上都是在办公桌前吃的,此外还加了好几晚上班。没加班的两个晚上我都有约会。星期五下午,曼哈顿第五大道和四十二街交界处的中心公共图书馆,我在半打贸易出版物里抄着数据,因为我被指派周末要写一份关于新客户的公司备忘。 快到黄昏的时候,大阅览室桌前坐在我旁边的男人合上了书,摘下眼镜放进眼镜盒里,拿起放在桌上的帽子离开了。我靠在椅背上,瞄了一眼手表。接着我把目光投向他留在桌上的那本书。这是厚厚的一卷本图文纽约史,哥伦比亚大学出版。我拽过书,哗哗地翻起来。 我快速地翻过开头殖民地和前殖民期纽约的章节,随着古老的素描和绘画逐渐被真实的照片所取代,我便放慢了翻页的速度。我草草掠过头几张照片,大约是中世纪拍摄的,随后是独立战争时期的照片。而当我翻到第一张1870年代的照片时——照片中是1871年的第五大道——我开始逐条阅读每张照片下的说明文字。 我明白想找一张布洛克广场的照片是不可能的,尤其是海伦·沃雷时代的广场照片,当然我也没找到。但我知道肯定会有1880年代布鲁克林的照片,十几页后我找到了想找的东西。整整半页上印着某条街道的照片,这条街离布洛克广场只有四分之一英里远,照片细节清晰鲜明,翻印得十分完美。坐在图书馆里,低头审视着这张照片,我知道海伦·沃雷一定常常沿着这条街散步。“瓦内街,1881年”,说明写道,“一条当时典型的布鲁克林住宅区街道”。 如今的瓦内街——每晚下班回家,我都会沿着这条街穿过两个街区——是一片荒地。路上会经过四个煤渣地的二手车停放场;一间破旧的混凝土建的汽车修理站,站前的废土上散落着锈掉的汽车零件和旧轮胎皮;六七栋几乎光秃秃的公寓,一家窗户上贴着张脏兮兮的卡片,上面写着“马杀鸡”。这是条毫无特色可言,亦毫无欢乐可言的街道,谁会相信这里也曾经绿树成荫呢。 但这是真的。摊在桌前的书上,黑白分明、清清楚楚地印着1881年的瓦内街,人行道和石砌的街沿间是青草离离的林荫大道,粗壮的古木立于街两边的林荫道上,枝叶向街心伸展,彼此交织,将整条大街笼罩在绿色中。一望即知,照片是在这条街上拍的——这不是没有可能的,挑一个街上车马不多的日子——照相机斜对着一侧街道,将人行道和道旁的大房子都收入其中,镜头中的大街一直伸出几百英尺远。 前景中,是参天大树掩映下的古老人行道,目测少说有六英尺宽;一家四五口并肩而行也绰绰有余——那个时代,确实流行一家人集体在树下的步道上散步。打人行道上抬眼望去,精心打理过的古老草坪上远远坐落着几座相隔甚远的大宅子,是有十间、十二间甚至十四间房的家庭住宅,起码有两层楼高,顶上有阁楼供儿童玩耍,孩子们还能在阁楼里发现祖辈遗留下的童年回忆。宅子的窗户很高,外头安着雕花的木窗框。且看那张古老相片里每一幢无名的宅子,在那坚实的建筑之中,都存留着为了雕梁画栋而倾注的时间、技艺、金钱和愿望;为了完成工作赌上手艺和骄傲。为了建这宽阔的门廊,好让夏天傍晚一家人摇着蒲扇坐在门廊上,又花费了多少日日夜夜。 在这条绿树成荫的可爱街道远处——焦点之外,模模糊糊的——有一个打着遮阳伞、身着灯笼袖长裙的女人渐行渐远的身影。考虑到有千万个早已不在人世的女孩,而这个身影只属于她们其中之一,我知道这不可能是海伦·沃雷。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我这样告诉自己;这条街,就像我在照片上看到的那样,一定是她常常散步的街;我任凭自己相信,是的,这就是她。或许我生错了年代,此刻我心中充满了最最强烈的渴望,想要进到那里,进到那宁静的街道上——走下去,走过面前书页上印着的风景的尽头,一直走入那久远前的、古老而美丽的布鲁克林。然后慢慢走近远处那把一晃一晃的遮阳伞,走到前头去;接着转身,一睹那持伞女子的芳容。 那晚我在家里忙工作,坐在书桌前,身旁地板上放着一罐啤酒;然而又一次,我想起了海伦·伊丽莎白·沃雷。我一刻不停地忙了一整晚,工作完成时已将近十二点半了;十一页手写文件,礼拜一还要拿到公司打印。接着我拉开书桌中间的小抽屉——我备了橡皮筋和回形针在里头——拿出一个回形针把文件夹在一起,随后靠在椅背上,喝了一口啤酒。抽屉我用完没关,书桌中间的小抽屉还是那样半开着,跟着我的目光落在了抽屉上,我猛然意识到,当然了,这个抽屉后面一定也有着另一个隐藏抽屉。 我之前没想到过这点。发现那排第一个抽屉后的信后,我一周都沉浸在好奇与兴奋中,根本没想到这点;再说我这周也太忙了,没空想这事。可这会儿,我放下啤酒,把中间的抽屉整个儿拉出,伸手进去,在光滑的木头上摸到了那个小凹槽。接着我拉出了第二个隐藏的小抽屉。 我会告诉你我是怎么想的,以及我所确信的,尽管我不保证句句科学;我觉得科学解释不了这事。夜晚是奇妙的;夜晚的事物与白天不同,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知道这点。而我是这样想的:布鲁克林在七十多年里变了许多;已经面目全非了。但是在某些地方,仍然,如同小小的岛屿般——孤零零地保留着事物过去的样子。韦斯特邮政分局就是其中之一;它基本上没怎么变过。我还认为,在晚上——深夜里,整个世界都熟睡着,万籁俱静就像现在这样,眼中的事物也如此刻一般,在黑暗中变得模糊不清——此处与彼处的分界线摇摆不定。而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界限消失了。我以为,夜深人静之时,在老韦斯特邮局办公室的微暗中,我把寄给海伦·沃雷的信伸向投信口的旧黄铜挡板——那一刻,我站在寄信槽的这边,身处1959年,而当我投出那封信时,那封贴着正确的邮票、用海伦·沃雷年轻时代的笔墨和信笺书写下的信,穿过那古老的无数人使用过的信槽,落入了1882年的布鲁克林。 我是这样相信的——我甚至无意证明它——但我真的相信。因为此刻,从第二个隐藏的小抽屉中,我发现了一张纸并取了出来,我展开它,泛黄的旧纸上用锈黑色的墨水写着: 天哪,噢,天哪——你是谁?我如何才能找到你?今天早上邮递员第二次送信时送来了你的信,那之后我便在家中、在花园里一刻不停地踱来踱去,心脏因激动而剧痛着。我思想不出你是如何瞧见我藏起来的信的,但既然你看见了,也许这一封你也会读到。噢,告诉我你的信不是恶作剧,也不是残忍的玩笑!威利,如果是你;如果你发现了我的信,打算以此作弄你的姐姐,求求你告诉我!但如果不是这样——如果有人真诚地回应了我最隐秘的愿望,而我正在对他说话——告诉我你是谁,你在哪儿,别再瞒我了罢。因为我也——我毫不否认——渴望着见到你!并且我也感到,几乎是确信,如果我有机会认识你,我会爱上你的。除此之外我不做他想。 你一定要再给我写信;除非收到你的回信,否则我的内心将无法平复。 我仍然是,你最诚挚的, 海伦·伊丽莎白·沃雷 良久之后,我拉开旧书桌第一个小抽屉,取出里面找到的笔和墨水,以及一页信笺。 夜里,有那么几分钟,我就手握钢笔,坐在那儿定定地望着桌上空白的信纸;终于,我将笔伸进旧墨水,蘸了蘸,写道: 我亲爱的海伦:我不知道要如何向你解释这件事,你也许会以为这是天方夜谭。但我真的存在,就在布鲁克林,离你现在读信的地方不到三个街区——只不过是在1959年。分隔我们的不是空间,而是彼此相隔的漫漫岁月。你曾经用过的书桌,如今是我在用,你在这张书桌前写下的信,我在书桌里找到了。海伦,我只能告诉你,我回了那封信,半夜里跑到老韦斯特邮局寄出了它,不知怎地你收到了,就如同我也期望着的那样。这不是恶作剧!谁会开这样残酷的玩笑呢?我住在一个你想象不到的布鲁克林,从这儿看得到你的家。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如今挤满了用引擎驱动的带轮子的交通工具。城市扩张得如此厉害,对你来说或许是难以置信的,这里居住着几百万人,人多得没地方种树了。就在我写信的这会儿,我从窗户望出去——越过布鲁克林桥,这点倒和你的时代没什么变化,我能看见——曼哈顿岛,以及一座座钢筋水泥的大楼从岛上拔地而起,大楼的轮廓被灯光点亮,每座至少有一千英尺高。 你必须相信我。我活着,我存在着,只不过是在你读到信的七十七年之后;并且我爱上了你。 我呆坐了一会儿,瞪着墙,在想该怎么解释我的推断,我很肯定这是真的。接着我写道: 海伦:我们的书桌里有三个隐藏抽屉。你在第一个里只放了一封信,就是我找到的那封。现在你往这个抽屉里放东西是没用的了,我是不会收到的。因为我已经打开了抽屉,只发现了你放的那一封信。不可能再有东西从那个抽屉里穿越时光来到我手上了,因为你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 在第二个抽屉里,1882年,你放了一张便条,现在正躺在我面前,十几分钟前我打开抽屉找到的。你没放别的东西。所以这件事,也不能改变了。 但是我还没有开过第三个抽屉,海伦。还没有!这是沟通我们的最后一条路,也是最后一次机会。我会用老方法寄出这封信,然后静静等待。一周后我将打开第三个抽屉。 杰克·贝尔纳普 这真是漫长的一周。我埋头工作,白天尽量不让自己闲下来,可到了晚上,我的脑袋里全是书桌的第三个隐藏抽屉。我不止一次地忍不住想早点打开它,对自己说不管书桌里放着什么,反正都是几十年前就已经放进去了的,所以早开晚开没什么区别,但我并不确定,于是我静静等着。 又是一个深夜,在我去老韦斯特邮局寄出第二封信的整整一周后,我拉出了第三个抽屉,伸手进去,找出了躺在后面的最后一个隐藏的小抽屉。我的手在颤抖,一时间甚至不敢直视——抽屉里放着什么东西——并别过头去。然后我看了。 我曾指望收到一封长信;很长很长,写了许多页,这是她和我的最后一次交流,写满了她想说的一切。但是里头根本没有信。那是一张照片,三英寸见方,泛黄的棕褐色,嵌在一张结实挺括的硬纸板上,一角上用金色的小字写着摄影师的名字:布鲁纳&霍兰德,巴黎照相馆,布鲁克林,纽约。 相片中是一个女孩及肩的半身像,身着一件高领的暗色连衣裙,领口上别着一枚浮雕胸针。她深色的长发紧紧地梳拢到脑后,盖住耳朵,这种发型和我们今天的审美已格格不入。但那古板朴素的衣服和发型,遮不住相中女子的美丽容颜,她正在老相片里朝着我微笑。我想,她并不是任何一种古典意义上的美人。眉毛没有修过,也许还比以前的人更浓一点。然而,是那双唇柔和温暖的浅笑,和那双眼睛——大而沉静,仿佛穿越时光看向我——使得海伦·伊丽莎白·沃雷成为一位美丽女子。她在相片底下写道,“永志不忘”。坐在旧书桌前,看着她写下的话,我心中了然,是啊,除了这个还能说什么呢,她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以后她将再也够不到我了。 然而,这并不是最后一次。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能让海伦·沃雷跨越时光与我连结,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想到这点,她一定也一样。直到一周前,搜寻了四天后,我才找到它。黄昏将尽,夕阳渐远,在静谧的树荫下,一排排伸向远方的石碑之间,我找到了那块旧墓石。我读着蚀刻在那风化的旧墓石上的文字:“海伦·伊丽莎白·沃雷——1861-1934”。下面是这样几个字,“永志不忘”。 永志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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