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书稿-5)
舒挽溺
一、 我国哲学教科书的来源问题 (书稿 5)
是什么原因我国哲学界缺乏关于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事物是对立面的统一两种观点是否存在区别的讨论呢?这可能和作为思想传播最主要的教科书理论来源应该有直接的关系。我国著名哲学教授高清海老师在他的《哲学与主体自我意识》一书中介绍了我国现行教科书的来源问题,他认为:现在通行的教科书体系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制定的,也同列宁在[哲学笔记]中的提纲无关。它是在苏联上世纪30年代以后由批判德波林而崭露头角的一批学者们制定的。它的定型是在40年代,即在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938年9月,载于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 发表之后。
列宁的[哲学笔记]虽然在1930年就已出版,以后又多次以单行本重印,苏联学者也并不很重视,既无深刻的理解,也缺乏系统的研究,对教科书的影响也不大。在教科书体系定型时期,影响最大的是斯大林的这一著作。这一著作加上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就构成了教科书体系的框架和内容的基本依据。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部分为框架,内容划分为四大块,即唯物主义理沦、辩证法学说、认识论理论、唯物主义历史观。
中国在50年代初是直接使用苏联的教科书,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才着手组织编写适用于中国读者的教科书。1961年出版了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部书成为中国模式的标准哲学教材,在高等院校和干部、群众学习中一直使用到80年代初。该书融进了毛泽东《矛盾论》、《实践论》等许多著作的思想,内容有很大变化,风格上也具有中国的特色(参见书18,32-35页)
二、 改革开放后学者们对传统教科书的不同意见
中国的哲学教科书来源于苏联的教科书,其基本结构形式自改革开放以后很多学者虽然发表了不同意见,但总的来说变化不大,但就教科书所包含的内容来说,要求变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反对者们在细节问题上虽然存在一定的分岐,但就主要内容来说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大力宣扬人的主体性,要求充分肯定人在实践中的主导地位。形成这一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认为传统教科书对必然性的理解包含着强烈的宿命色彩;国外也有很多学者持相同看法。同时认为传统教科书哲学体系不能体现人的主体性,由其是在社会实践中人的主体作用未得到应有的肯定,他们力求从认识论的角度充分肯定人对自然的主体地位,其学者中的主要代表如高清海等人。 另一类的学者直接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传统教科书的观点?提出质疑,试图用一分为三、一分为多的思想替代传统教科书的核心思想、一分为二的思想,并把一分为二的思想与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对立统一规律等同起来,试图用新的认识、新的规律替代传统教科书所肯定的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他们认为一分为二、对立统一思想具有片面性、特殊性,应该用能全面反应客观事物运动发展关系的一分为多的系统论思想替代传统教科书的辩证法思想,并宣称这一思想既是新思想,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思想的回归,其代表人物如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者乌杰。他自称对系统论思想的理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思想的回归是因为认为他的系统论的一分为多的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的思想是一致的,他的从整体出发才能全面反映事物发展的思想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的思想有共性;说他的思想是新思想原因就在于他根本不承认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并在书中宣称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太简单,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客观运动,所以他在他的著作中不再使用辩证法概念而用辩证学概念来替代,以示区别。
关于高清海老师主体性思想的分析我们将在论述人的主观能动性及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的作用的章节中展开分析和讨教;关于乌杰的系统论思想我们将在第三章专门分析和与大家讨论。
三、 列宁辩证法思想对教科书的影响
高清海老师认为,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建立“同列宁在【哲学笔记】中的提纲无关。”也许《哲学笔记》和苏联教科书体系的架构无太大关系,但他在《哲学笔记》中的辩证法思想对苏联教科书中的辩证法思想起着很大的作用这是勿容质疑的,当今学术界还是普遍认为,他的辩证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理论的重大发展。所以要理解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事物是对立面的统一之间的区别,应该首先从列宁的辩证法思想说起。
1、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理解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开篇即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选集》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 第711页)。 列宁在文中强调:“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世界上一切过程的‘自已运动’、自生的发展和蓬勃的生活,就要把这些过程当做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并再次强调“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同上、712页)。
非常明显的是,列宁所说的统一物并非指的是如今教科书所理解的具体事物,而是指“一切现象和过程”,强调对立统一运动的普遍性,强调对立同一运动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列宁虽然对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产生了划时代的历史功绩,但是对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理解,必定还是未经反复思考的笔记性质的总结,用词用语未经反复甄琢的可能性极大,具体用词就不一定精准,这是有极大可能的。
我们通过他的【辩证法的要素】提纲、即引起哲学界十分重视的辩证法16条来看看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是继承、否定?还是有所突破:
第【1】条,“观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列宁在讨论辩证法时在第1条中首先说明要讨论的对象不是指任何具体的客观存在,而是讨论一切客观存在的存在方式和运动方式,所以他下面要讨论的对象包含一切客观存在;这里讨论的是抽象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并规定所要讨论问题的范围。
第【2】条、“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在这里,列宁同样把事物看成是多样性的统一体,它的属性表现为与其他多种事物相对立属性之间的运动关系的总和;这和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是一致的。
第【3】条、“这个事物【或现象】的发展、它自身的运动、它自身的生命。”这一条指的是事物的属性在与他物的运动中显现;事物与他物的运动表现为事物自身发展的思想。
第【4】条、“这个事物中的内在矛盾的倾向(和方面)。”这里所说的内在矛盾并非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矛盾,而是指事物内包含产生矛盾、即能产生对立同一运动原因,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事物的内因;事物的内因(质或属性)在未产生运动之前,它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内因,事物的质不运动就只是单纯的存在、是“倾向”,而不是运动的因,因为它的对立面还没出现,运动就不会发生。
第【5】条、“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这一条十分重要,它表达了如下观点,其一,事物的运动表现为现象;其二,现象的产生,既包含自身的原因,又包含他物中相对立的原因;其三,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体,所以处于运动中的属性更多可能是多种属性同时处于运动之中,每一属性都有自已相对独立的对立面,所以事物运动中所产生的现象是多种对立统一运动的“总和”;其四,事物是自身属性运动的承担者,所以事物的运动表现为事物属性运动的“总和与统一”。列宁将“与”字用黑体字,是为了强调统一的主导地位,也就是恩格斯所表达的“存在的不是质,而只是具有质并且具有无限多的质的物体”(书1,210页)的意思。
第【6】条、“这些对立面、矛盾的趋向等等的斗争或展开。”列宁在这里可能是提醒自已要注意对立面如何在运动中产生作用、以及矛盾的运动方式和发展方向等。
第【7】条、“分析和综合的结合,······各个部分的分解和所有这些部分的总和、总计。”这一条针对的是认识事物的方法。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体,所以在认识具体事物时,一定要仔细研究事物的每种具体属性的运动方式,包括引起事物属性运劫的对立面,这就是对事物各个部分的分解和分析;并将对事物属性的认识上升到概念的认识,这就是对事物的认识从分析上升到综合的过程。
第【8】条、“每个事物(现象等等)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义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联系着的。”这一条说明了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深刻的理解,其一,现象是由事物众多运动中的属性造成的;其二,每种属性都不是孤立的,可以在不同的个体身上发生;其三,和事物同时产生运动的其他事物可以不是一个而可以是多个。
第【9】条、“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转化。”这一条也是列宁对黑格尔哲学思想深入理解十分重要的一条,必须仔细加以说明。其一,这里的对立面的统一不是指的事物自身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也不是事物与他事物的统一,而是事物的某属性与另一事物中相对独立的两属性的统一;其二,事物的属性都有自已的对立面,相互对立的属性运动结果表现为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都可能和自已的对立统一;其三,列宁所说的“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向自已的对立面?)的转化”时特别在“自己的对立面”后面加上?号,说明列宁对这一问题十分重视,但还需要对这一认识进一步求证。列宁是否正确的反映了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呢?答案是肯定的;列宁以后是否求证过这一理解,我们不知道,我们只能引述黑格尔自己的观点来肯定列宁对这一思想的理解是正确的;黑格尔说:“某物的质,与另一某物中的这种同样的质相对立”【书49、366页】。“肯定物在自身中具有与他物的关系,肯定物的规定性就是在这个关系之中;同样,否定物不是像与一个他物对立那样的否定物,而是在自身中同样具有使其成为否定的那种规定性。所以,(无论肯定物或否定物),每一个都是独立的,是自为地有的自身统一。”【书48、49页】黑格尔告诉我们:某物与另一某物具有相同一的质才能产生对立、产生统一运动。其四,说明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思想还处在求证的学习过程阶段。
第【10】条,“揭露新的方面、关系等等的无限过程。”事物通过属性的对立统一运动发展,事物的发展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事物的发展一旦通过量变的集垒而发生质变,事物由旧事物变为新事物,新事物对旧事物来说,双方起码有一种质不相同,新事物具有新的属性关系产生,人们对新事物是能够用新的概念来把握,这就是事物发展的一个无限的过程。
第【11】条,“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客观世界中的一切具体存在都表现为现象,一切事物的属性只能在运动中显现,一切属性运动又必然表现为只有具有对立同一关系才能产生运动。现象包含事物参与运动的一切属性(不是事物的一切属性),也包含与之相对立的参与运动的所有他物中的相同一的属性。我们认识、规定事物的每一属性的同时也认识和规定了他物的属性,通过这些规定的认识、我们也就认识了事物的运动形式、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此如,我们说树叶是绿的、花是红的,我们就知道了树叶的绿、花的红离不开阳光照射,我们因此也就知道了太阳具有能发射阳光的属性,我们也就认识了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树叶呈现绿色、花呈现红色这一运动现象。当我们知道树叶在阳光照射下呈现绿色是因为树叶中包含叶绿素的物质;太阳的万丈光芒是因为某些原素裂变燃烧的结果,我们也就认识了它们各自的这一本质,这也是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在人们对事物属性的认识过程中,事物有经常显现的属性如形状、颜色等人类凭视觉、触觉、嗅觉、听觉、味觉等感官能直接感受的现象,还有在特殊条件下才能发生的运动现象,这就是列宁所说的“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
列宁的辩证法要素从(12)条到(16)条是对具体可能发生的运动形式的思考。在辩证法要素16条后,列宁特别在方框内写明自已对辩证法认识后,对重点规律表明自己的理解和重视。“可以把辩证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在方框内的说明表明了两点看法:一是把“对立面的统一”看成是“辩证法的核心”,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二是指明对对立统一运动的方式、过程“需要说明和发挥”的,即这个观点还只是一个观点,还缺少必要的内容来支持这一观点和说明这一观点。正是因为这一点,为人们作出不同的理解和解释留出了空间。
根据我们对16条要素中的2、5、8、9、等条的理解,列宁所指的对立统一运动就是针对的是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体中的事物属性的运动方式。
注释: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8月第页
【18】(《哲学与主体自我意识》高清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第页)
【48】(《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杨一之译 商务印书馆, 1976年12月第页)
【49】(《逻辑学》上卷[德]黑格尔著杨一之译 商务印书馆, 1966年2月第页)
重庆市思维科学与智力开发学会研究员 舒挽溺
2018年元月22日交弟整理 网发于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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