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读书摘要 第二章:早期哲学
来自:宋先生
第二章 早期哲学 1 背景 维特根斯坦的目标是想阐明:只要能理解语言如何起作用,就可以解决所有的哲学问题。 ------这, 也是, 他的全部哲学的中心思想,无论是他早期的哲学还是他晚期的哲学。 只不过,关于,语言如何起作用,他前期后期观点不同。 为什么理解语言如何作用能解决哲学问题?我们先看,什么是哲学问题。哲学,是澄清和回答一些根本性的令人困惑的问题,当人们试图总体上去了解自己,了解世界,了解生命时候,产生的根本性问题。比如什么是实在,什么是理想,什么是知识,什么信念和真理,什么是人生的价值,和正确的生活方式。 哲学问题,无法通过经验解决。---无法通过望远镜显微镜,或实验室或比萨斜塔。他们是概念问题逻辑问题。维特根斯坦认为,上述问题,都是虚幻的问题。只要澄清话题的性质,上述哲学问题都是伪问题,自然消失。 语言,有其深层的逻辑结构,了解其结果就了解“清楚表达和有意义言说”的界限。 可说的东西是可想的东西。超过这个界限,就是无意义的思维。传统哲学问题就是因为超过了语言的界限,企图去说我们不能说的东西。《逻辑哲学论》最后一句话是:“可以说的,都可以说清,不可说的,之口不说。” 语言的界限就是思想的界限。语言由命题组成,因此,维特根斯坦需要去解释:命题是什么?命题的意义是什么?这些问题,实际上,费雷格和罗素一直在探讨,不过没走极端而已。 命题,是某种需要相信为真的东西。句子只要合符语法句法就行,比如绿色的思维凶猛地睡着。命题的意义在于它断言的内容。命题,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试图说出或写出的思想的表达式。----是表达的思想;何种语言表达?这无关紧要。 罗素的分析让我们注意到:日常语言是有误导性的。“他迟到是不对的”,这样的话包涵的主语,暗示世界上存在一种“迟到”的东西,至少,它和“桌子”是不一样的存在的东西。为了保持思维清晰,哲学上,必须小心使用“日常语言”。 维特根斯坦评价说:罗素理论表明,一个命题的表面逻辑形式不是其真正的逻辑形式。罗素认真分析过“当代法国国王是秃子”这个问题。解决方案不是黑格尔式的模棱两可:“当代法国国王戴了假发”。罗素创造出“描述词理论”来对付“当代法国国王”,“亨利”这样的实体。即,把命题直接分解为其基本的逻辑形式,从而避免日常语言给哲学思维带来误导。罗素的分解,可不是把日常语言分解为其他更多的“日常语言”,罗素直接使用“逻辑语言”来从新表述“日常语言”。显然,这也是莱布尼茨的理想。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中,莱布尼兹不喜欢哲学争论,莱布尼兹希望有一种逻辑语言这样,两个哲学家坐下来说:我们一起演算一下吧!罗素,认真想创造出这种符号逻辑语言。罗素因此写出了数理逻辑的名著《数学原理》。罗素是数理逻辑的创始者。罗素后来发现在他之前,费雷格也从事了类似的工作之后,毫不犹豫把当时还默默无闻的弗雷格推荐给世界。 数理逻辑,比传统逻辑,可以将复合命题的对错问题,还原为其中的基本命题的逻辑演算问题。非常强大,是莱布尼兹设想的理想语言。“当代法国国王”,根据罗素的描述词理论,因此也可作出类似的分解,并发现其荒谬之处。 2 《逻辑哲学论》论点 按照逻辑哲学论,语言和世界都存在一种结构。语言由命题构成,最基础部分是名称;世界由事实构成,最基础部分是客体。世界和语言的平行的结构,也表示出他们间的关联。语言反映出事实,通过映射关系,与世界发生关联。这种映射,也被称为语言的图像说。 如果一连串的符号,不能表达为命题,那只是无意义的胡说。因为它没有映射任何事物,和世界没有关联。大多都哲学命题,被维特根斯坦划为此类;特别是伦理学,被维特根斯坦认为是无意义的胡说。----按照维特根斯坦自己的逻辑,逻辑哲学论本身也是无意义的胡说,既然没有任何事实被映射进来。的确,维特根斯坦认为逻辑学真理是同语反复,什么也没有说。 什么是命题,事实,名称和客体的具体实例?维特根斯坦有意回避了。他的老师罗素也探讨过世界和语言的关系,罗素也认为语言和世界之间存在“指示”的(对应的)关系。但是,罗素探讨了语言和世界相对应的最基础部分。罗素认为,语言的最原始成分是“这”“那”这样的指示代词;世界的最基础成分是“感觉材料”。维特根斯坦没这么细致,他武断地指点出基本的“名称”和“客体”,在格言警句之外,却不多做说明。你必须发挥自己的想象。 3 评价 A 认为语言有统一的性质,可以用单一的公式来概括,并以此解决关于思想,世界,实在,价值,等一系列问题,显然过于天真。语言中,除了陈述外,还有疑问,祈使,警告,承诺,等等用法,这些显然不是毫无意义的。 B 世界和语言的平行的映射关系,也过于简化。也不一定就是正确的。 C 对所使用的概念没有解释和说明。态度武断,和他的老师罗素无法可比。客体,命题,事实,这是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问题没有那么简单,不澄清,会带来很多困难。 D 逻辑哲学论没有论证,或者很少,关键的时候,他只是作出“比喻”。 E 把伦理学描述为:胡说但却是重要的胡说,这本身就是不逻辑的思维产生的结果。 4 《逻辑哲学论》的影响 其影响,比一般认为的,要小得多。 罗素1916年发表数理哲学入门,1918年发表《逻辑原子主义讲稿》,把维特根斯坦吸引到剑桥的《数学原理》更是早得多。因此,是这些著作影响维特根斯坦而不是这著作影响罗素,这是简单的逻辑事实。罗素的数理哲学思想的来源是莱布尼兹,弗雷格,和休谟。 《逻辑原子主义讲稿》前言中,罗素说“某些观点来自我的朋友维特根斯坦”,这是罗素一贯慷慨的性格,大度的风格,显然言过其实。 维特根斯坦和石里克和威茨曼有广泛的接触,却没对石里克的实证主义产生多大影响。因为他的逻辑实证主义观点早已形成,其来源是休谟,马赫,弗雷格和罗素。卡尔纳普等其他人的说法是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可能是负面的。相反,倒是这些实证主义者,使得维特根斯坦放弃了自己早期的哲学。把《逻辑哲学论》夸大为一场哲学运动的来源,是太牵强了。 《逻辑哲学论》依然是重要的著作。它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一个极端的变种。同时,它还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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