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埋在恋爱陷阱下的翩翩灵魂——重读白马啸西风
来自:86号潜水艇🌔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白马啸西风是金庸的十五本武侠小说里鲜少被人提及的一部,甚至书里的句子都比整本书出名,我猜大家肯定看到过这一段:
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
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这一段话看起来奠定了整本书的基调。提到白马啸西风,提到李文秀,第一反应都是爱而不得、暗恋、或是种种情感方面的印象,比起一本武侠小说,大家好像更在意它“言情”的一面,不少人批判它的格局不够大,人物扁平,但是真的是这样吗?在有了女权意识后,我重读了这本书,发现了不少有趣的现象。
故事梗概(涉及剧透
李文秀的父母因为手握高昌迷宫的地图被恶人杀害,年幼的阿秀和白马被居住在哈萨克部落的汉人计老人所救。阿秀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哈萨克男孩苏普,两人成为了朋友,一起经历了杀狼的险境。但因为汉人杀了苏普的妈妈和哥哥,苏普爸爸憎恨汉人,阿秀只能不再去找苏普,并将苏普赠与她的狼皮偷偷放在哈萨克女孩阿曼的门前,促成了苏普和阿曼的情缘。
待到几人都长大后,阿秀骑着白马因苏普而忧伤时,被恶人发现,于是逃难到山中,遇到了身有重伤的华辉老人,二人联手杀死恶人们,李文秀后帮华老人疗伤,并拜其为师,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武林高手。
一日大雪天,阿秀乔装成哈萨克男人,与苏普和阿曼一同在计老人屋中避风雪,恰好碰上还在寻找高昌迷宫地图的恶人,双方开始打斗,恶人不敌阿秀仓皇逃走,众人为了追击恶人一同进入了迷宫。迷宫里有一恶鬼杀人于无形,后被李文秀发现是华老人,而迷宫中的宝藏其实只是汉人的桌子椅子,一番打斗后华老人和计老人双双身亡,李文秀被哈萨克人们接纳,但她选择离开,牵着白马前往中原。
整本书篇幅很短,读完只要一两个小时,剧情可能看起来非常简单,但不知道金庸自己有没有意识到,他在简单的剧情里给李文秀搭建了一个完整的“恋爱陷阱”,陷阱埋没了李文秀的闪光点,一步步加深了观众对李文秀的刻板印象。
恋爱陷阱的搭建
天铃鸟在小说里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象,第一次出现时是在阿秀小时候,刚刚被计老人救下没几天,听到了天铃鸟的歌声,于是询问老人:
她悲痛的心灵中得到了一些安慰,呆呆的出了一会神,低声道:「爷爷,这鸟儿唱得 真好听。」 计老人道:「是的,唱得真好听!那是天铃鸟,鸟儿的歌声像是天上的银铃。这鸟儿只在晚上唱歌,白天睡觉。有人说,这是天上的星星掉下来之后变的。又有些哈萨克人说,这是草原上一个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少女死了之后变的。她的情郎不爱她了,她伤心死的。」
李文秀迷惘地道:「她最美丽,又最会唱歌,为什麽不爱她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是李文秀第一次接触到“爱不爱”这个概念。在她还是一个小朋友的时候,就有人把爱情概念植入到了她的脑海里。
晚上,李文秀有时候从梦中醒来,听著天铃鸟的歌唱,又在天铃鸟的歌声中回到梦里。她梦中有江南的杨柳和桃花,爸爸的怀抱,妈妈的笑脸……
天铃鸟的歌声是可以让人感觉到很多的美好的, 阿秀明明梦到的有亲情,江南的树和花,偏偏人们擅自给这歌声加上了莫须有的爱情神话,就提前假设了一切美好,一切动听都是在歌颂爱情。计老人的这一番话,是陷阱的第一道束口,慢慢的把阿秀通往其他情感的道路束紧。
后文多次把李文秀比作天铃鸟,用的是“她的情郎不爱她”的意。我觉得这个意不正确,但是把李文秀比作天铃鸟却合适,本质都是自由又多彩的,人们(和作者)却硬生生想把她们变成爱情的囚徒。
再然后,李文秀遇到了苏普,苏普想要抓天铃鸟,李文秀却让他放生,一来一回两人成为了朋友。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在李文秀的梦里,爸爸妈妈出现的次数渐渐稀了,她枕头上的泪痕也渐渐少了。她脸上有了更多的笑靥,嘴里有了更多的歌声。
本来这里貌似事情开始好起来了,小阿秀好像在好好的、健康的长大,但是马上,陷阱的第二层开始发力了:
当她和苏普一起牧羊的时候,草原上常常飘来了远处青年男女对答的情歌。李文秀觉得这些情致缠绵的歌儿很好听,听得多了,随口便能哼了出来。
又是同样的套路,把她放在了一个到处都歌颂爱情的环境里,虽然此时的李文秀还不懂歌中的意思,但这些显然都是她未来很没有必要的为情所困的伏笔。
接下来就到了杀狼事件,阿秀和苏普合力杀死了一匹狼。原文太长了就不贴上来了,但是关键点是二人合力杀死的,杀狼的过程中阿秀拼命拉住狼的尾巴,这才给苏普送上了刺狼腹的机会。可以说,如果只有苏普一人,他是绝对完成不了杀狼的行动的。
但是在杀狼结束后,苏普却把整个杀狼的功劳都揽在了自己身上,苏普他爸也是赶过来很突兀的拿鞭子抽了阿秀的脸好几下,然后带他儿子拖着一整只狼离开。poor阿秀,才经历了惊吓,又杀死了一只狼,还被莫名其妙抽了脸。
阿秀第一次动心就是在这之后,她偷听到苏普爸抽打苏普,指责他拿狼皮去送给心爱的姑娘(指阿秀)。阿秀动心的点在于,苏普把狼皮送给她的行为是对心爱的姑娘的行为。换句话说,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是苏普心爱的姑娘。
这时她听到苏鲁克这般喝问,小小的脸蛋儿红了,心中感到了骄傲。他们二人年纪都还小,不知道真正的情爱是什麽,但隐隐约约的,也尝到了初恋的甜蜜的苦涩。
从这里开始,陷阱彻底搭好,而李文秀的确也往下跳了。在前两层里,周遭环境不断地向她洗脑美丽女孩要有爱情这个信号,加上阿秀身为汉人在哈萨克族群里一直处于边缘,缺少身份认同感,当苏普坚定地送给她狼皮时,她会产生一种被选择、被正式看见的心情,她很珍惜这种感情,错把这份心情当成了爱情。
她没有其他的女性朋友,女性长辈,没有人和她处于一个平等的关系,所以在她第一次被这样珍视的时候,她会觉得这是最好的情感,而过往的爱情神话告诉她,最美好的就是爱情,这才有了这样的错觉。要是让她说出喜欢苏普哪里,我想阿秀自己也说不出来。(更别提本来苏普也应该把狼分给她一半,这是两个人共同杀死的,怎么就全归功于苏普了!)
有趣的是,在长大以后乔装的阿秀问苏普,你会不会为了李文秀而化蝶,苏普是这样回答的
李文秀道:「如果那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的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坟上真的裂开了一条大缝,你肯跳进坟去,永远陪她麽?」苏普叹了口气道:「不。那个小姑娘只是我小时的好朋友。这一生一世,我是要陪阿曼的。」说著伸出手去,和阿曼双手相握。
苏普也是在四处环绕爱情歌声的草原里长大的,为什么他不会错把儿时经历当作爱情?因为作为一个男人,爱情不是他生活中的最重要的部分,他要打猎,要守护家园。在这样一个不平等的世界里,他更完整的长大。而对草原上的女孩来说,她们仿佛就是为了爱情而生,为了生儿育女而活。这也是为什么在二人合力杀狼后苏普自然的把功劳全算在自己头上,在他的想法里,女人当然只是附属,怎么可能算上猎狼的功劳呢。
李文秀的闪光点
抛去恋爱陷阱的糖衣,李文秀的本质是闪闪发光的。金庸拼命地把她往怨妇爱而不得的方面写,也挡不住她的美好和锋芒从字里行间里透出。
阿秀和苏普初遇时,苏普捉住了一只天铃鸟,阿秀希望苏普放了小鸟,苏普提出要用物品交换。
月光之下,见李文秀左腕上套著一只玉镯,发出晶莹柔和的光芒,随口便道:「除非你把这个给我。」 玉镯是妈妈给的,除了这只玉镯,已没有纪念妈妈的东西了。她很舍不得,但看了那天铃鸟可怜的样子,终於把玉镯褪了下来,说道:「给你!」
在妈妈的纪念物和生命的面前,李文秀选择了生命。金庸的其他小说里面也很难找到有这样大格局的人物,虽然不排除是金庸塑造她的时候不太用心,一门心思把她往善良的方向推,但这意外给李文秀增加了一股子灵气。可能放在小姑娘身上看会有一点突兀和不合理,但如果把这件事放到一代宗师武学大家身上就合理了,即便是张三丰也是在交代后事的时候才送出铁罗汉,而阿秀在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懂得了舍得的道理。
包括后面遇上华老人,阿秀不仅没有记恨于华辉的冷嘲热讽,还把生的希望给了老人,帮他拔出银针。我本来以为李文秀只是单纯的善良,就像无数个由男作家构思出来的平面女角色一样,但后面出现了一段:
李文秀呜咽道:「我……我又杀了人。」华辉道:「杀几个小毛贼算得了甚麽?我武功回复之後,就将一身功夫都传了於你,待此间大事一了,咱们回归中原,师徒俩纵横天下,有谁能当?来来来,到我屋里去歇歇,喝两杯热茶。」说著引导李文秀走去左首丛林之後,行得里许,经过一排白桦树,到了一间茅屋之前。
说起来很幽默,阿秀刚刚才为杀死恶人而感到抱歉,华辉一插话瞬间调理好了。她的善良是叠加在潇洒上的,想起来北京法源寺里谭嗣同说,慈悲不是善良,慈悲勇猛多了。李文秀正有着这种勇猛的慈悲心,这让她既能因感受到小鸟跳动的心脏而动容,也能让她提起毒针刺向敌人,敏锐又勇猛地生活。
同时,我们阿秀还是一个武学奇才,不提童年时很迅速地侧头躲开了狼嘴(苏普没躲开被咬了),在山洞里一个时辰速成葫芦流星锤立马以一敌二击毙敌人,后面用心学了两年后,华辉亲口称赞,
以阿秀今日的本事,在江湖上已可算得是一流好手,若是回到中原,只要一出手,立时便可扬名立万。
有时候在想,金庸在塑造李文秀、阿青等角色时,把武学成长之路写的这么轻易,是否也是一种不重视,毕竟郭靖、张无忌等男主的成长之路哪一个不是详细又艰难的。
整本书里李文秀的动机其实只是下面这一段:
李文秀低声道:「我不要别人怕我。」她心中却是想说:「我只要别人喜欢我,这毒针可无能为力。」
她是缺爱的,这里的爱不是指爱情。她的身边没有一个单纯的因为爱她而对她好的人,所以她太渴望爱了。计老人本来可以补足她缺失的长辈之爱,但结尾处金庸又暗搓搓的想往男女之情引,华辉这个师父直到死之前都想杀了她一起死,再之后阿秀身边就没有别的亲近之人了。与其说她爱苏普,不如说这是一种精神寄托,她爱的不是苏普的人,是他的形象,她需要一个男性形象来寄托爱恋,因为她身边根本就没有亲密关系。不知道为什么阿秀和阿曼在童年时没有成为朋友,但是我猜,如果她们成为朋友,阿秀在长大后一定不会对苏普有这样程度的痴迷,除了爱情也一定会有别的梦想和远方。
如果说选一段话来结束这本小说,我一定不会选开头提到的最有名的那一段,很好很好但她偏偏不喜欢那一段,我会选这一段话:
在通向玉门关的沙漠之中,一个姑娘骑著一匹白马,向东缓缓而行。
她才二十岁,目达耳通,挥剑成河。骑着白马悠悠地走吧,一路上会碰到很多故事很多人,体验诸多亲情或友情,李大侠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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