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为什么说主流的中文书面语表达习惯存在诸多问题
来自:飞翔2003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6 09:15:26 回复 虽然我按时去到讲座现场,事先也准备了提问,可惜同样没能得到王蒙的回答,与二觉、红米饭等网友一样未能如愿,呵呵。 我事先准备的提问大概是这样的∶ 虽然我主要看西方文学这一块,很少看国内的作品,不过作为一个中国人,很自然会关心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差距在哪,我们怎样才能迎头赶上。对这个话题这些年我也形成一些认识,想借此机会得到王蒙老师的指点。 我觉得中国文学存在2点不足∶第一,不管是文学创作还是文学欣赏,很强调故事情节,强调主题表达,但与此同时,却忽视了文学作为艺术形式的属性,忽视了文学的艺术表达,使作品往往停留在讲故事的层面,没有上升到文学艺术的高度。这使我们的作品缺乏文学性,显得直白,不耐看,缺少值得琢磨和品味的成分。(从我对闲闲书话、豆瓣等全国性的论坛和网站的了解来看,爱好文学的人不少,但是能把文学作为艺术作品来欣赏的人很少,谈论起文学不外就是谈故事情节、主题和思想性。这样一种创作和欣赏的视角是落后的,甚至可以说是背离了文学本质。注∶括号内的是现场时如果觉得提问太长的话就省略不提的部分) 中国文学第二点不足,我觉得是我们的语言,特别是我们当前的汉语表达方式。当前对文字表达主流的审美倾向是自然、流畅、朗朗上口,就是说,对书面语表达往往追求的是口语的效果。这使我们的文字表达显得简单、落后。前几年我和网友讨论时这样表达∶对中国无人能拿下诺贝尔文学奖有一个常见的分析,是认为中文小说没有好的外文翻译,以致于不能很好的展现作品让外国读者赏识。这算不算充足的理由暂且不说,不过我们顺着翻译的方向看,中文小说有无可能翻译得好呢?按照中文这样一种句子简短,时态、层次关系淡薄的语言,如果直译的话,比方说译成英文,会是一个什么效果,我觉得多半会显得简单、幼稚,并且,叙述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上也难以让以理性为传统观念的西方读者满意。我觉得问题所在是,当前中文的书面语表达模式还很落后。这一点话题很大,一时不容易谈得清楚。 我想请王蒙老师谈一谈,第一,当前文学写作上存在哪些大的问题?第二,当前中文的书面语表达你觉得是否相对已经完善,有无存在哪些不足?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6 14:26:33 回复 我以前有一个无人跟帖的帖子∶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1-06-20 09:47:45 对中国无人能拿下诺贝尔文学奖有一个常见的分析,是认为中文小说没有好的外文翻译,以致于不能很好的展现作品让外国读者赏识。这算不算充足的理由暂且不说,不过我们顺着翻译的方向看,中文小说有无可能翻译得好呢?按照中文这样一种句子简短,时态、层次关系淡薄的语言,如果直译的话,比方说译成英文,会是一个什么效果?我觉得多半会显得简单、幼稚得可笑,并且,叙述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上也难以让以理性为传统观念的西方读者满意。这并不是说我们的作家应该采取讨好国外读者的方式去写作,那种投机取巧的功利性写作我从来都不欣赏,我觉得问题所在是,当前中文的书面语表达模式还很落后,甚至可以说,现代汉语仍然不是一种现代的语言,需要我们加以改进才有可能缩小差距。 中文小说直译成英文是否显得简单幼稚,这个大家可以实验一下,不妨就拿各自欣赏的写作者的文章试试看。更大的问题是,我们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和它的严重性。我们中国人在语言上花费的时间可能是全球数一数二的吧?首先汉语难学我们要比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多花时间,而实际上,我们学英语的时段比学母语要还长。很多专业在高等教育阶段没有大学语文但一定会有大学英语,工作以后考职称什么的英语也少不了。在英语上事倍功半的花费如此大量的精力是否值得这里也暂不说,可是我们真的能深刻体验到这两种语言的差距吗?这从外国文学的中译本和相关的讨论上可见一斑。当前的翻译风格有直译和意译之争,其实现在的中译基本上就是意译,能译出和原文差不多的意思就算是直译了。可是文学翻译不仅仅要表达原作的意思,还要体现原作在语言上的具体表达形式,后者使得意思相近的文字表达之间存在有很大的差异。 我举个我刚看到的例子,萧乾、文洁若译的《尤利西斯》第四章的一段话∶ 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找大门钥匙。咦,不在这儿,在我脱下来的那条裤子里。得把它拿来。土豆倒是还在。衣橱总咯吱咯吱响,犯不上去打扰她。刚才她翻身的时候还睡意朦胧呢。他悄悄地把大门带上,又拉严实一些,直到门底下的护皮轻轻地覆盖住门槛,就像柔嫩的眼皮似的。看来是关严了。横竖在我回来之前,蛮可以放心。 On the doorstep he felt in his hip pocket for the latchkey. Not there. In the trousers I left off. Must get it. Potato I have. Creaky wardrobe. No use disturbing her. She turned over sleepily that time. He pulled the halldoor to after him very quietly, more, till the footleaf dropped gently over the threshold, a limp lid. Looked shut. All right till I come back anyhow. 这段的情节背景是这样的∶布卢姆,文本中的他,一大早为正在熟睡的老婆准备早餐,还打算买副猪腰子作为自己的早餐,于是走到门前。 看中译文时我没什么想法,一对比原文我就觉得气馁,并且很想看看金隄、刘象愚他们各自的译本是怎么处理的。这段很简单,大多数的句长句式都适合翻译成中文,让我气馁的地方何在,感兴趣的网友可以猜猜看。不过我声明,按常规的看法,这段并没有什么很严重的翻译错误。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7 09:29:23 回复 使我感到气馁的是这一句∶ On the doorstep he felt in his hip pocket for the latchkey. 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找大门钥匙。 这是很平常的一句话,大多数人不会觉得这么翻译及这么表达有什么问题,包括当初我看中译本时也是如此,但是一对比英文原句,我觉得这样的翻译及这样的表达很垃圾。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7 15:22:22 回复 谢谢红米饭、投入的意见。对这么一句话不同人有不同的切入点,我来谈谈我的。 我觉得投入的分析有点接近我的看法,不过从他的改句看,恰恰证明了我们当前习惯的书面语表达容易存在问题。英文原句中,他摸了摸后裤兜是句子的主干,找大门钥匙是目的状语,在门口的台阶上是地点状语,原句的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晰,一目了然。但是按照我们习惯的汉语表达,不管是萧乾、文洁若的译句还是投入的改句,就把这一句话译成了3个并列分句∶萧文句——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他)摸了摸后裤兜,(他)找大门钥匙,而且主从关系变得混乱了;投入句——(他)站在在门阶上,他摸了摸hip pocket、(他)试图找到latchkey。 从语言学的层面看这种翻译后的变动非常大。虽然写与看的人从中文表达的习惯上对这句话的理解没有多少分歧,但从单纯的语句含义上,“On the doorstep he felt in his hip pocket for the latchkey”和“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找大门钥匙”是截然不同的。从一句话表达一件事来看,中文句的表达是叙述了三件事∶这个人,一、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二、他摸了摸后裤兜;三、他找大门钥匙。可是从叙述的本意讲,完全没必要把表明他在门口的台阶上作为一件事来表达,恰当的应该是表明这个人摸裤兜时附加的表明他当时处在门口台阶的位置上。他摸了摸后裤兜,目的是找钥匙,把摸裤兜和找钥匙在语句上并置,就造成语义重叠。 虽然汉语和英语是不同体系的语言,不过就当前汉语的能力,这句话仍然有可能表达得更贴切,比如∶他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以找到大门钥匙。可是我们当前书面语表达的审美口味认为,后者的句子较长,念起来拗口,是典型的翻译腔,是不够好的汉语表达。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7 15:37:29 回复 从翻译看,原句并没有说明他摸后裤兜时是站停下来摸还是边走边摸。我觉得一般人多半不会特意站着摸,完全有能力边走边摸。这里并不是萧乾、文洁若无力把握原句的意思,而是他们从中文表达的习惯上可能认为把这一句话译成3个并列分句,形式上要整齐一点。在翻译中这样增改是不对的。不过比起大幅度改动句子结构导致语义变动而言,这点翻译上增改的毛病都算是细枝末节了。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7 15:44:21 回复 这还是如此简单和如此平常的一句话,要是处理起复杂的英文句子,按主流的中文书面语表达习惯,可想而知在翻译中会造成多么大的变动。译者在翻译艰涩的著作时,或者读者在看不熟悉领域的译作时,主流的书面语表达习惯就很容易造成阅读上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障碍。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7 16:12:52 回复 因此我觉得,在翻译国外著作时要提倡翻译腔。那种句子简短、译文流畅自然如母语表达的,在被认为是“达”的同时,在“信”上往往就会有欠缺。当前很多得到推崇的译本,对强调原汁原味的严谨的外国文学爱好者来说,其实是垃圾。与此同时,很多张口闭口推崇直译推崇原汁原味的外国文学爱好者,在谈论翻译理论时可以一套又一套,可他们对译本的实际偏好往往表明了他们是叶公好龙。这其实主要还是认识深度不够引起的。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27 16:18:32 回复 或者说,我们习惯的掌握知识的方法是吸取,但与此同时不够注重独立思考,没有经过透彻理解就去接受表面化的知识,导致了也许知识层面上是渊博的,知道得很多,可是运用起知识的能力,分析、推理和判断事物的能力,往往就有欠缺。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30 09:23:00 回复 我们从英译中再到中译英,这种翻译及表达上的问题就显露无遗了。如果说“他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以找到大门钥匙”可以较为贴切的英译为“On the doorstep he felt in his hip pocket for the latchkey”,那么“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找大门钥匙”对应译成什么呢?英译后由3个简短的并列分句组成的句子,既使得表达内容严重走形、句子缺乏层次而不够准确、又使得句式简单幼稚,很明显是初级阶段的语句表达。中国文学得不到国外读者的赏识,除了我们自身的文学素养不足以外,很大一个原因还在于我们的语言落后。可想而知,用主流书面语表达方式写作的中国作家的作品译成英语后,那种有如小学生似的语句表达,又如何让国外读者信服地感到那是一个成熟、睿智和高超的作家呢? 这不仅仅是翻译层面的问题,这里我主要想谈的是从有英文对照的当前主流的中文书面语表达习惯中容易存在语法和表达上的问题。正是由于我们已经熟视无睹于这样的表达方式,使得当初我只看到中译文时不觉得“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摸了摸后裤兜,找大门钥匙”这样的表达有什么问题和有多么简单幼稚,甚至反思起来,自己身处其中,行文上也存在不少垃圾习惯。这在以后的举例中再谈。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30 10:19:26 回复 主流的中文写作往往通过太多的简短的并列关系的句子反复铺展而成。句式简单、缺乏变化,这不仅仅影响文章的“美观”,也导致语句的结构、层次不够清晰,影响到内容表达的准确性和语言表达的张力。这里插说几句,对表达的层次的认识前段时间给我留下很深印象,包括句号的使用和句内的主从划分,其作用及重要性远远超出我原有的认识。 英语等其他语言具有的好些优势是当前汉语无能力为的,这就不谈了,不过以当前现代汉语具备的能力,注意表达的话,可以比当前主流的表达方式有较大提升。制约这种提升的我觉得是当前主流的文字审美口味。它还留恋于旧有的汉语表达,没有跟上现代汉语发展的步伐。这种落后的审美口味在书面语表达上∶追求口语般的自然、流畅、朗朗上口的特点;偏好短句,由此使得句子相比如英语成几倍增多,句式也必然简单、单调,单调繁多的句子往往使得表达内容混沌成一团,不容易把握全篇的脉络;审美上还排斥或尽量弱化关联词的使用,认为注重行文的层次等是死板的表现。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30 10:36:52 回复 当前很多汉语文章,有点像现代主义盛行时期的方盒子建筑,虽然占地庞大、高耸入云,可是不注重外轮廓的造型,不注重在大体块、大体面上的划分,缺乏结构和层次之美,方方整整的表面上开着数目繁多的一模一样的让人眼皮沉重的小窗子;也许就某个局部是细腻可亲的,可是整体效果必然单调乏味得惊人。在现代主义理论家、实践家为这样抽象、单调、呆板的作品欢呼时,大多数公众也认可了这种权威的口味。直到现代主义衰败了人们才纳闷,那个时代的人怎么会欢呼和接受这样简单乏味的建筑?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30 10:46:11 对汉语表达的不严谨,我举个我自己的例句∶我匆匆赶到体育馆,他们已经在打羽毛球。这一句存在哪些问题?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31 09:05:52 回复 我在去年写一篇游记时发现,好几个地方本来我的原意是用带时间状语从句的主从句,可是写出来的却是并列句,就如同我在前面举的例句那样。这就是表达的不规范,整个书面语表达的大环境不重视规范和严谨的表达,或者说汉语的书面语表达容易出现不规范不严谨的状况。 又比如,在那个例句中,体育馆后要不要加方位词“里”,还是加也可不加也可?或者是有的情况下加也可不加也可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必须要加或不能加。“的”的使用就更难,在复杂的句子中不仅难以较好的掌握用与不用的分寸,而且用与不用有时会引起歧义。这种模棱两可的和差别细微的语言上的细节使人们很难较完美的掌握中文书面语表达。 又再比如,在那个例句中,“已经在”是否算是错误的表达?“已经”表示动作、变化的完成,套用英语的说法是用在完成时态里,“在”在这里表示正在,对应的是进行时态。这样“已经在”是否就有违了语言表达的逻辑?或是汉语可以这么表达? 这也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常见的句子。 作者:feixian2005 回复日期:2012-07-31 12:19:49 回复 对这种在简单的句子中常出现的不被注意的不规范表达,以我对人性的了解,也只有用要求死板来解释才使大家容易感到心安了。没事,我没打算指责谁表达不规范,我也知道我们中国人习惯于不求甚解,我只是指出有这些现象。我估计我本人也只会在大的方面改一改,其他细节也乐于随波逐流。人么,能活多久,这么认真干嘛?呵呵。这种随遇而安的态度和我认为中文是简单落后的和不注重规范表达的语言的认识,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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