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爱情无关的道德 与道德无关的恋爱 以及 婚姻和恋爱中的道德
来自:歹毒的计划(元芳,你特么是个老阴阳人嗄!)
背景1:爱情的起源是生殖冲动,我曾经多次论证这一观点的正确性,而如今我甚至发现,语言学也可以证实这一点,英语做爱我想可以说十分简单,make love,而德语的做爱则是bilden sie liebe。根据《the matopher we live by》所提及,任何国家语言中的matopher 都是由1. 物理习惯2. 文化习惯组成的。love的意思不做解释,make大家顾名思义,如果直译make love可以翻译成“制作爱”,故而可以通过文化层面揭示出:爱情源于性。而德语词:bilden——建立,建设,大致相当于英语的build,sie就是他们,liebe就是love的意思。但是这个短语的意义就是做爱,所以很明显,无论英语德语,哪怕中文“做爱”都讲求以性来“组成,建设”爱。顾我们确实可以从语言学证明性是爱的基础。当然有人会反驳说法语性交:on baise原意仅仅是接吻。那么首先我要说做爱和性交虽然指同一行为,但明显是两个概念。就好比德语egoistische和eigennutzig都表自私,两者行为均相同,但前者表示的仅仅是利己,而后者则表示在经过理性后的自私,即偏向自我。所以仅从表象否定这一概念是徒劳也是无意义的。 背景2:我们所说的许多道德的事,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诸如诚信,秩序等等,他们只是为了满足人类私欲而又要遏制对方和自己的手段。举例说明:商业起源于以物换物,而诚信便是从那是出现的。比如,我有十条带鱼,你有十斤牛肉,我们要换,可是换完了我发现,你的牛肉是注水的,但是我的带鱼是货真价实的,由于你注水的不诚信行为,我加以宣扬,于是再也没有人跟你换东西,于是你一辈子吃牛肉。当然这个结果肯定是任何人都不希望的,所以大家就开始守规矩,讲诚信,讲文明,树新风。这个只是一个例子,讲的是某些道德的起源,而人们之所以遵守它,是害怕不遵守所带来的恶果:自己利益的损失,公民荣誉的损失等等。于是进一步我们发现,许多所谓的道德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即这种道德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是否道德不能够只看是否在行为上满足康德所谓的“道德准则”,而应该从动机上判定一个人的道德,对于道德行为的推动力,是否真正发自内心。当然如果一定有人认为满足私欲的道德行为就是真正的道德那么我只能说:首先你是一个正常人,其次,你仍然在主观的,非理性的看待道德问题。而如果有人要仅仅抓住“不利己”这三个字强词夺理地说:如此说来,不利己的伤害他人也是道德。对于这种本身就已经道德败坏并且逻辑混乱的人,请趁早离开。真正的道德并不夹杂任何私欲,是为了利益他人的,真正的道德应该是人类所固有的一种叫做同情的东西,因为同情时才会真正感受别人的感受,用你的感官理解别人。而人们总是同情痛苦的人。请不要反驳,如果要反驳,请想想:你是一个穷小子,你隔壁住一个土大款,你会同情他吗?所以你同情的肯定是别人没有而你有,你所看到的别人的痛苦。 以上是本文的两个很重要的背景,而接下去我想说的一些东西,对于某些已经得到答案的人可能是一次颠覆,也可能只是一次重复,若你根据我所提供的背景已经觉得与你自己所知所赞同重复,那么就洗洗睡吧,如果你决定继续读下去,首先,若有伴侣的,请深思熟虑,没有但是想找的,请深思熟虑,有伴侣想分手的,以及想给单身找一个好理由的,请继续往下看。 很多人说相信爱情,说看那些老夫老妻,看那些经历了大风大浪的情侣,看这个,看那个。曾经很多人,当让我也说过,爱情是道德的产物,人们包容,人们忍耐,人们的责任心,等等等等。 然而爱情究竟是什么,它的起源是什么?我在背景一中已经明确。除了我最近发现的语言学基础,我同样还可以从别的角度证明。人有三我,本我,自我,超我。而我认为这三我的发展是一种顺成的关系。而本我,就是以动物的两种欲望:食肉欲和性欲组成的。而人类,或者说所有生物中最强的意欲就是生存欲,而生殖欲就是对生存欲的更进一步体现。因为生殖行为可以使同种族生物延续,不致灭绝。所以,这种行为可以说成是一个族群的生存欲。到此有人会疑惑说,可是爱情不是如此。首先我在讲的是爱情的起源,你没有见过在正常情况下夫妻,情侣不做爱的吧?做爱不是爱情的附属品,而爱情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感情,我接下去将解释为何特有以及爱情是怎样形成的。动物界每到交配时节异性之间的性交行为便开始发生,而他们挑选异性的标准其实很简单——我看得顺眼。而人也是如此,不要否认,请问正常情况下(排除什么报复心或者逼婚之类)你的伴侣难道不是你看得顺眼的吗?而动物界的另一个现象就是——没有长久的夫妻关系。换句话说——今年夏天我上了a,明年我不会说还要上a,是顺其自然的,遇到顺眼的就上。所以第二年可能是bcde。但是人不是,人有法律道德的约束,法律约束夫妻关系,而“道德”,(注意我这里给道德打了一个引号,我先不做解释,可能聪明人在看我第二条背景后已经明白为何我打了引号。顺便说一句,法律也是源于这种“道德”,后面我会做答)则是大大维护了情侣之间的关系和行为。而根据背景二,我想说,所谓维护情侣关系的“道德”“良心”等词汇只不过是“人类用于遮掩自己自私本性的遮羞布”(选自叔本华论道德的基础)。道德是不能够包含自私的,需要是无私的,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这个在背景二中已经提及。而从我已经证明的爱情的起源不难看出,对于爱,性爱,爱情的追求完完全全是为了“利己”。而此处我又想到了另一类可能反驳我的方法:做爱并不快乐,那在对于人追求自身快乐的角度上,做爱利己是否有所偏颇?首先我要肯定一点,从某种角度来说做爱会产生疼痛,而佛罗伊德说过人类无时无刻不再避免疼痛的发生(自虐者需要另当别论,他们只是在避免另一种比生理疼痛更可怕,更难受的折磨)。但是我同样可以解释做爱这一现象究竟快乐在哪里——克制性欲是痛苦的,当性欲发泄完毕,体内负担的减轻是快乐的。解释完毕。当一段恋情的起源就是源自于自私的时候,我不认为这样的起源后的后面的过程会是道德的。那么到此肯定会有人质问:为何有的情侣不上床却仍然不分手?请注意我的背景二中又这样的话语:害怕不遵守它(道德准则)所带来的惩罚。怎样的惩罚?首先我们说怀孕,婚前怀孕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在美国这种开放的国家却也有人们自己的苦衷——不能堕胎。现在,当然哪怕是过去,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是很高的。虽然有 各种避孕措施但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很高。为了避免这种责任——抚养孩子的责任——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惩罚——经济上和精力上——很多人避免这种性行为。而中国虽然可以堕胎,但毕竟中国古老的道德观念和传统的留存(这种道德观念也是利己的,为了避免某些麻烦或者侮辱自己名誉),所以大多人为了避免对于自身的谴责和荣誉的丧失,人们也会多加小心甚至避免这种性行为。中东地区我还需要说吗?这玩意可是死罪阿!!!那么在不能满足性冲动的情况下,人们维系恋情的仍然不是真正的道德。是什么?不可否认从还是利己心——从某一方面是为了以后能够有合法的(即收到法律保护的),不用带套吃药的性行为。当然了,婚姻并不只是性行为那么简单,这个一会再说。而另一方面,如果分手,受到的责难也是有的人难以忍受的,注意,只是有的人,如果不在乎类似的责难,且没有动因支撑他们继续维持恋情,他们必然会选择放手。 坊间流传这样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的,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此处先补充一点,我在从前一篇日志中提过多巴胺这种东西,即在“爱”这种化学反应中所激发的东西。而婚姻之所以是爱情的坟墓就是因为这种刺激人兴奋的多巴胺不会一直被激发,拿吸毒来说,它同样会激发多巴胺且大量激发,但是一旦药性过去,多巴胺会消失,这时人会是痛苦的。人类在“爱”是激发多巴胺也是这个道理,当你厌倦了你的伴侣,可能是长相,也可能是ta身上的缺点,并且多巴胺不再运作不再刺激,人的自我又重新胀大并站立,开始用某种程度上理性的眼光看待对方,那么甚至可以说,他们不再爱了,且憎恨产生了。很多人选择离婚。其实离婚我不认为是一种逃避,这种行为需要承载很多非议,而能够选择承载非议去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以解脱自己,可以说是相当勇敢。很多一直牵连着却根本没有爱的夫妻,只不过是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不敢承受放弃所带来的惩罚。相比之下,我赞扬前者。但是不能够一概而论。这句话我在讨论恋爱是没有提及是因为我认为,恋爱所包含的责任远远没有婚姻大。而此处我要说道刚才说的法律对婚姻的保护。其实法律,国家等等,都是出于人们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而建立的。虽然法律和国家对个人权利有所遏制,但遏制的同时也会保护。“你看那无政府状态时社会的动荡”(选自叔本华论道德的基础)。恋爱时期可以说是对于性伴侣的一个挑选,适应,考察期,所以这时人们有足够的自由去选择而承受较小的“惩罚”。这样的法律,规定都是人们经过了无数经验后产生的。我们重新回到不能够一概而论这个问题上。我们或者亲眼见过,或者亲耳听过,丈夫为救妻子自己送命这类故事。这样的行为只能够“利益他人”,而绝对不能够“利益自己”。熟知背景二的读者应该已经明白了,这出自同情,人类特有的同情。举个例子,现在有一对夫妻,妻子在过马路,一辆闯红灯的大货车撞来,妻子的处境是危险的,是差的,在相对安全处境的丈夫看到了这样的情形激起同情心(激起的原因详见背景二),丈夫感受到了妻子的痛苦,于是救下对方。记住,丈夫感受到的是妻子的痛苦,而不是自己的痛苦。可是大家会不会想到,这类事情在陌生人中也时有发生?于是激发人们做道德行为的只是人类的同情心和性格(此处加上性格是为严谨,性格是人类做出行为十分重要的一环,但不是此文重点我不做解释,后面会略有涉及)。而夫妻间这种感人之事仍然很多,其中一方患有比如说尿毒症需要换肾(是换肾不是卖肾),另一方刚好匹配(不是近亲结婚啊啊啊),对方毫不犹豫的同意捐出。而这种行为并不受制于是否为夫妻的身份。所以,这种行为与爱情无关,是完完全全脱离了人类本我,但又确实是建立在固有的人类特性上的一种行为。而不在乎婚姻中是否有爱情(请不要相信类似故事中什么丈夫在死前告诉妻子我爱你之类的话,这种东西。。。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而最后一个我要解释的现象是这样的,地震中,男的被压在楼板下不久于人世,死前发短信给女友说我爱你。我是这样理解这种行为的,我说过人类有强烈生存欲,而知道自己自己不久于人世,这种生存欲不会衰减反而会增加,而我也说过,人类的生存欲不仅仅集中于个人,还有就是延续后代,所以此时身体可能产生化学反应激发多巴胺,进而又一次产生“爱”的感觉。 所以,通过本文我证明了几个问题:首先,爱情与道德无关,其次,恋爱与道德无关,他们都仅仅是满足自己私欲的途径。而我更加认为,如果能够克制这种天然的冲动,反而是更值得称赞的(仅仅是个人观点)。其次,婚姻是包含道德行为的,但这种道德行为可以在任何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所以不要把这种道德行为理解为“爱情的力量”,大家都十好几的人了,都不是00后了,所以这么童话般的理念,说说就算了,请不要到处宣扬,不然会被00后拉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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