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果和热爱生活的关系
懒画眉(于群山和荒径之中)
阿巴斯的樱桃的滋味,讲的就是这个。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说,蒋丽莉经历的事情少,看的小说多,体会事物的时候总是隔了一层,很文艺腔。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很文艺腔,但是在我看到水果感到高兴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樱桃的滋味。后来等我想到了,我觉得那时候的高兴,比这部电影停滞绵长的时间感要新鲜得多。 我住的地方,靠近西街。西街是条破落热闹的老街道,比河北河南任何一个乡镇都还要乡气十足。这里经常会冷不丁冒出一些十几年前出现过后来早就消失了的奇异事物。比如卖毛线的,卖蝴蝶标本的,卖可以洗掉的纹身贴画的,还有会大声宣布您的体型像一名模特儿的身高体重测量仪。 西街很脏,我常觉得它像一只巨大的爱呕吐的怪兽,会在夜里摊贩都收拾回家之后,吐出一滩一滩臭气熏天的垃圾。 如果早上你从那里走过,堵在路中间的汽车不停的鸣笛,汽油味儿,偶尔碾到你脚背上的自行车轮,大妈手里拎的鱼,会令你丧失了好好过完这一天的信心。 所以我并不喜欢这个地方,但是还是常常在这里走过,慢条斯理的,像漫步在香榭丽舍大道一般。因为我喜欢这条街上数不清的水果摊。那卡车上的,板车上的,塑料布上的,竹篮里的水果,鲜艳欲滴的樱桃,亮黄黄的香瓜,红扑扑的苹果,油亮亮的桃子,你凑过去闻,可以闻到清晰可辨的香味,那天然的一瞬间,就好像凑近了一大片果园一样。 有时候哭了一夜,早上起来走过西街,看见那些水果,想着可以买点回去,吃掉它们,甜甜的,多汁的,会觉得活着好像还是一件有点儿美好的事情。 我想,如果可以像紫绶金章里面唱的那样,跳红尘出世外,闲居旷野,隐住山庄。整日在那槐荫里,小溪旁,临水竹楼纳晚凉,那应该不会有人想到抹脖子吧。古时候的人,退一万步,放弃俗世的这些功名利禄,还可以归隐山林,梅妻鹤子,现代人却是没有退路的,你想过田园般的生活,还存在乡产权村产权的问题,你即便买了土地,还可能被政府收回去。这些纷乱扰人的手续,哪里是一个归隐的人愿意办的? 于是现代人远离自然在钢筋混凝土的森林里居住着,渐渐的需要靠一些很形而上的东西来支撑他们活下去的信心,完全忘记了其实活着是一种快乐的本能,就像小狗一出门就撒欢了一样的高兴得四脚离地一样。 在我看到水果的时候,会有一些瞬间有这种本能的感觉。觉得无需再追问那么多的为什么。那原因就是结果,问题就是答案,生生不息。 夏天很热的时候,用清凉的自来水洗衣服。桑叶的味道。半夜溜出门去,在大讲堂前面的空地吹风。恩,要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