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纤合戎祥下了节目就该办离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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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喏末若楽 (冗谈) 2012-12-11 20:31:24
夫妻打架居然不算家庭暴力?你真不是三观不正啊。。。。。您幼稚园都没毕业过吧。
数据部分我真没时间给你做RESEARCH。建议你读点个案,不过你也未必读的懂。你的人生估计除了人身攻击就是心理攻击。既然你说你没有被打的兴趣那就更不应该站在一边冷嘲热讽,因为你根本不懂得那些夫妻打架的痛苦。像你这种吃饱没事干随地吐槽别人人最可耻了 http://219.224.17.14/file2012/%E5%AE%B6%E5%BA%AD%E6%9A%B4%E5%8A%9B%E7%9A%84%E7%A4%BE%E4%BC%9A%E7%94%9F%E6%80%81%E5%AD%A6%EF%BC%9A%E4%B8%AA%E6%A1%88%E7%A0%94%E7%A9%B6%E4%B9%8B%E5%8C%97%E4%BA%AC%E6%9D%80%E5%A6%BB%E6%A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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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 2012-12-11 20:40:00
夫妻打架居然不算家庭暴力?你真不是三观不正啊。。。。。您幼稚园都没毕业过吧。 数据部分我 夫妻打架居然不算家庭暴力?你真不是三观不正啊。。。。。您幼稚园都没毕业过吧。 数据部分我真没时间给你做RESEARCH。建议你读点个案,不过你也未必读的懂。你的人生估计除了人身攻击就是心理攻击。既然你说你没有被打的兴趣那就更不应该站在一边冷嘲热讽,因为你根本不懂得那些夫妻打架的痛苦。像你这种吃饱没事干随地吐槽别人人最可耻了 http://219.224.17.14/file2012/%E5%AE%B6%E5%BA%AD%E6%9A%B4%E5%8A%9B%E7%9A%84%E7%A4%BE%E4%BC%9A%E7%94%9F%E6%80%81%E5%AD%A6%EF%BC%9A%E4%B8%AA%E6%A1%88%E7%A0%94%E7%A9%B6%E4%B9%8B%E5%8C%97%E4%BA%AC%E6%9D%80%E5%A6%BB%E6%A1%88.pdf ... 班喏末若楽[内容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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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皂 2012-12-11 21:14:04
你真的是够奇葩的, 实在是无力吐槽你,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就算再有道理还是无法说服的。 真心希望你以后不要遇到一个会打你的男人,不然你的世界观人生观就会被颠覆了。。。 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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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喏末若楽 (冗谈) 2012-12-11 21:19:04
你不回贴算是理智的了。
因为我正好想普及下几个点。(虽然台湾法律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国内法律是有各种明文规定的)
首先。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丈夫对妻子施暴,也有妻子对丈夫施暴。
在我国家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是以虐待罪进行处罚的。但是,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离婚的问题。(假设在国内)
如果双方不想离婚则自愿协商为上。 如要离婚则受害者可在离婚时要求赔偿。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实假如赖千合在国内,估计想离婚就是能离婚的。还有台湾法律应该很类似国内。尤其是这类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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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 2012-12-12 03:42:57
你不回贴算是理智的了。 因为我正好想普及下几个点。(虽然台湾法律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我们 你不回贴算是理智的了。 因为我正好想普及下几个点。(虽然台湾法律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国内法律是有各种明文规定的) 首先。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丈夫对妻子施暴,也有妻子对丈夫施暴。 在我国家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是以虐待罪进行处罚的。但是,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离婚的问题。(假设在国内) 如果双方不想离婚则自愿协商为上。 如要离婚则受害者可在离婚时要求赔偿。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实假如赖千合在国内,估计想离婚就是能离婚的。还有台湾法律应该很类似国内。尤其是这类型的案件 ... 班喏末若楽[内容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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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廊一寸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2012-12-12 03:53:55
+10000086
不能打人这是个意识问题。夫妻吵架是常事,或情绪一时冲动等根本不能构成打人的理由。 吵架可以喊,可以哭,可以摔东西,但要有个意识就是不能打人!我爸妈吵架最厉害的一次也就是我爸把椅子摔了,不可能动我妈一个手指头的。如果你觉得打人是错的,是犯罪,那再吵架也不会动手的。
那些被打了但不离婚还过了一辈子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当然存在,但不代表打人就是对的呀。极端一点来讲,现实中还有杀人犯罪的,而且也一定有侥幸逃脱法律制裁的,难道说杀人就是正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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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叔叔 (作伴就好,不用说话。) 2012-12-12 09:11:29
这帖子真是热了……&家庭暴力不提倡,但是夫妻间有时候可能不需要这么上纲上线,家庭暴力和家庭矛盾有时候还是要区分开的。如果要说动手,女生动手不比男生少,但是因为伤害小,或者女生觉得男生作为男人不该这么小家子气,打几下怎么了?(这是典型中国人心态)因为上面很多人都是女生在义愤填膺,所以还是要说下,无论男生女生,家庭暴力都是不应该的(很多时候在中国女对男的家庭暴力,得不到重视,一方面是男人爱面子,另一方面是社会大众觉得怎么可能?),但是家庭关系中如果简单的把任何家庭矛盾上升到家庭暴力的高度,那这种家庭关系的维持是很难的,只能成为社会离婚率调查的数据了~ps:说大麻不是吸毒的真是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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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缓慢 (宛如良民) 2012-12-12 10:36:10
我觉得大家吵的不是一回事: 一方说夫妻大家没什么,那些是小打小闹那种吧; 一方说夫妻打架要坚决反对,意思是家庭暴力。 不过就个人而言,如果已经到了家庭暴力阶段,必须果断分手,那些说你们结婚没结婚啊,觉得家庭暴力可以忍的人才是无语;于美人的那个节目非关命运,有一期讲家暴的,最后那个女的就死了,我宁愿不要冒着死掉的风险,只要有家暴倾向就果断离婚;
如果是小打小闹自然没什么关系,大家都是成年人,什么是家暴什么是小打小闹应该分得清楚,那些鼓吹打架可以忍的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那些可能家庭里出现家暴而不自知的女性以为这些都是正常的,其实是不提倡的。最好的办法是先辨别什么是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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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律鹅 2012-12-12 13:19:51
晕,回来看了了。。。。一位同学被讨伐的很厉害啊。。。。。 抽大麻本身就是毒品。这应该不用 晕,回来看了了。。。。一位同学被讨伐的很厉害啊。。。。。 抽大麻本身就是毒品。这应该不用概述了。大麻文艺青年请奏凯。 至于打架这件事。。。。赖千合被打伤上医院而且上新闻要求离婚是2006年的事了。估计还能搜到新闻。他俩2004年头结婚,年尾还闹了次离婚。我不能评论人家怎么样,毕竟人家好好的在一起呢。我只是不提倡这样的生活方式就是了。不论男打女还是女打男。。。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不正确的。暴力倾向。出手重。都大大提升了致死率,妨碍了人类的生存权利以及权益。 还有楼上某位同学说的杀妻的都是平时不声不响的。我吐槽无力。那是你电视剧和小说看多了。数据证明一般杀妻的都存在家暴倾向。 至于你自己爱钻牛角尖是你自己的事。既然你敢公开自己的言论,本身就应该做好被拍砖的准备。所以我觉得嘛,争来争去没必要,你热爱打骂你的妻子,或者被你的丈夫殴打一辈子是你的权利,没人可以干涉,SO.....ENJOY THEN。 ... 班喏末若楽相当同意,一般致死的还真是平时有家庭暴力的
那位是电视剧看多了,电视剧是为了制造戏剧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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