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之十三:名实的分离
来自:xxx
四种权力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续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由旧新社会接替过程中产生的时势权力。 一个领导的阶层(长老统治)如果能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 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反对被时间冲淡,成了“注释”。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么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扭曲。虚伪在这种情境下不但是无可避免的而且是必需的。对不能反对而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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