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要求
♬代小兔♪
1. 有100个以上受洗的信徒,有受过正规神学训练的教牧人员;信徒应按圣经教导的奉献原则支持教牧人员的生活,使得他们能全职投入到教会事工,使教会得以顺利成长。 2. 被资助的教堂每年应拿出一部分奉献款用于支持其他有需要的教会建堂。 3. 建堂的土地合法的使用者必须是教会,用个人名义的土地证将不会被接受。 4. 提交建堂土地示意图,并标明建堂所在位置。 5. 提供建堂蓝图及建堂预算。 6. 提供原聚会场地照片,聚会时会众的照片,建堂地址照片以及堂会负责人合影照片。 7. 教会必须是合法登记的活动场所,建堂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 8. 教会自己必须参与建堂工作,投入资金或劳动力。 9. 新建教堂与其他教堂至少要相距15公里。 10. 献堂后三年内,教会必须每六个月向省基督教会报告教会的活动情况。 11. 保证资助者所提供的资金全部用在建堂上,其他任何费用和行政支出不得从其中扣出。 12. 献堂后必须常年维护教堂设施。 13. 建堂工程必须在在既定时间内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