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察觉欺诈”看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kokoni(Liberalism权界主义)
从“察觉欺诈”看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吴旭阳 2013-1-30 16:10:3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1月28日 【核心提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忽略了民众普遍具有察觉欺诈的能力,他们不可能将所有权利授予“主权者”而将自己置于“待宰羔羊”的境地。 编者按:人类在长期演化过程中,将一些合作策略沉淀为先天本性(情感或能力)。这些本性可能就是思想史上长期探讨的自然理性、自然本性或自然正义,它们能够被当代的社会认知神经科学所部分证明,并可以成为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理论建构的部分基础。 社会契约论是启蒙时代的重要政治哲学理论。在当时诸多的社会契约理论中,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倾向于君主专制,其核心在于签订契约时,集体“无条件地”将所有权力交给“主权者”,丝毫不担心受到欺骗和剥削。 现有关于霍布斯契约理论的论争,往往针对“‘主权者’是否参与到契约的订立”以及“‘主权者’是否需要遵守契约”等问题;由此引发了“未参与缔约的‘主权者’是否需要守约”的争论。一旦陷入了此类视角,讨论自然是各有道理,纷争不断。如果从社会认知神经科学的视角,则能够获得新的见解。 现代人普遍具有察觉欺诈能力 现有的社会认知神经科学证明,察觉欺诈是晚期智人(我们当今世界上的所有人)所具有的普遍基本能力,这一点被霍布斯忽视了。 关于欺诈的研究表明,人们对于欺诈的社会情境识别率为65%—80%,而对于其抽象推理的逻辑形式的识别率则下降为5%—30%。这反映了人类对于形象的社会交往情景的欺诈比较敏感,判断的正确率比较高,而对于类似问题的抽象形式的思维能力则比较低。L. S. Sugiyama等对哈佛大学本科生与亚马逊原始部落人进行了一项比较研究,初步证明了“防止欺诈”可能是所有人类所具有的普遍能力。该研究的对象之一是亚马逊流域的Shiwiar部落,这里的人们以渔猎为生,基本与世隔绝。研究发现,在对社会性契约的欺诈进行判断时,原始部落人的正确率是86%;而哈佛大学本科生的正确率为75%—92%;二者的水平几乎一样。二者测试的水平相近表明,作为人种意义上的现代人,可能普遍具有在社会交往中的“察觉欺诈能力”。 察觉欺诈是人类一种独立的思维能力 一项关于人脑受损的病例研究表明,眶额皮层(orbitofrontal cortex, OFC)和杏仁核(amygdala)脑区相联系的受损,会妨碍受损者对社会性契约的判断能力。受损者的抽象思维能力并未有明显退化甚至个别还有所提升;但却表现出“社会契约”相关能力的萎缩。这可以推断“判断社会契约”、“察觉欺诈”的能力可能是一种“独立的思维能力”。此外与非社会性契约规则的比照研究也表明,眶额皮层在社会性契约规则的思维中比较活跃(其他脑区还包括前额叶的DLPFC、VLPFC以及左角回)。 此类研究表明,现代人类已经适应了社会合作模式中的“欺诈”;人类已经进化出了专门用于发现欺骗者的心理机制,人类心理中有“抽象推理能力”与”防止欺诈能力”之分。结合前述研究我们可以得知,人类的这种察觉欺诈能力主要运用于社会交往现实,属于情商,与作为智商的“抽象推理能力”无关。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察觉欺诈可能是一种“演化的稳定策略”;这种行为策略很可能存在于所有的晚期智人中,是他们的一种普世人性。这体现了“社会合作”在晚期智人中的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甚至,如果不是晚期智人的本性,也就是整个人类的本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就能基本上否定了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所引导出的“君主专制”结论。其在缔约的关键问题上忽略了民众普遍具有察觉欺诈的能力,他们不可能将所有权利授予“主权者”而将自己置于“待宰羔羊”的境地。 霍布斯的理论也并未关注声誉和信任问题 从声誉的角度看,霍布斯的理论也有问题。重要的缔约一定涉及声誉和信任——这是相关当事人以往行为的总结。按照社会契约论原理,社会合作中作为受让人的“主权者”一定要具有极高的声望和信誉,其以往的言行必定能够极大地符合多数民众的心意和信任。 现有的神经元经济学实验初步揭示了社会合作中“声誉”和“信任”的生理基础。2005年的一个实验运用磁共振仪器对“声誉”进行了相关研究。在实验游戏中,双方进行10轮“投资”,A先将自己的钱给B,B再将自己的钱给A。双方如此反复,则财富会不断增长。在多轮游戏中,让双方建立起“声誉”。在分析中,实验者发现,信任所带来的脑区是中扣带回(the middle cingulate cortex,MCC)和前扣带回(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ACC)。在比较早期的回合中,MCC、ACC这两个脑区与尾状核(Caudate nucleus)的活动几乎是同步的。可是到了较晚的回合,它们活动程度的峰值却一直都比尾状核的活动晚14秒。这就意味着,尾状核很可能是分析了对方的“声誉”之后,给予了对方信任。 另一个关于颞上沟的实验证明,其与信任密切相关。受试者表现出“值得信任”的外显心理时,右侧颞上沟十分活跃。这表明颞上沟涉及信任问题,与社会合作、契约的关系密切。 上述实验证明了“声誉”或者“信任”的神经生理基础,这应该是人类思维理性的正常心理活动。声誉是信任的前提,而过去的行动则是声誉的前提;声誉和信任会给日后的行动带来影响。因此,在缔结极为重要的契约时,人们肯定会考虑声誉。而社会契约是最重大的契约,当我们把所有权力都授予一个人、并且他可以不受契约的束缚时,我们肯定要考虑其以往的“德行”和“能力”。霍布斯的契约理论,在关键节点上,出于对人性认识的错误,违背了社会交往的基本常识。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知识论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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