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契弗
陈让(寡欢。)
[John Cheever] /吴鲁芹 契弗:“我总是问自己:‘你要说的是不是那么迫切非说不可,对你喜爱的人,你是否觉得也那么迫切,非说给他们听不可。’对这个问题我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我就继续写下去。” 一 从纽约市到峩新林(Ossining,N.Y.),乘火车约五十分钟即达。但是前一天契弗的太太在电话中特别叮嘱,不要在峩新林下车,到下一站克劳顿下车,到时约翰会在站上迎接。于是说定了时间,火车班次,翌日就沿赫德逊河,坐了似乎是历尽沧桑的火车,直奔目的地了。 这条铁路好像就叫赫德逊线,终点是著名的瓦萨女子大学所在地浦吉泼西。峩新林、克劳顿等小镇,实在是纽约市的郊区,居民有一大半在纽约工作,早出晚归。他们大约是贪图清静。空气新鲜,和略为安全,不惜每天花两三小时往来奔波,这已是美国大城市所通有的现象,不足为奇。问题是这种较新鲜较安全能维持多久。百年之前,这一路一定是青山绿水,如今远山看上去还苍郁青翠,赫德逊河则是浑浊不堪了。 到站,契弗先生已经在等侯,他的第一句话:“我以为从加州来的,衣着相当随便的,没有想到你如此衣冠楚楚。”他自己是一件细条子淡蓝色衬衫,下面是一条斜纹布的裤子,通称为牛仔裤的玩意儿。我说我在加州大半时间也是穿牛仔裤的,今天因为是奉访,才穿得整齐一点。“整齐就不一定舒服了!”接下去,他说他是喜欢舒服的,遇有必要时,就事先问一下:“穿衣服的规定(dress code)如何?”他说去年(一九七九年)座落在达拉斯的一所大学,举办一个文艺节,请他去演讲,而且把他的演讲列为各项活动中最重要的节目(main attraction),他是不大喜欢抛头露面的,但是来邀请的诚意,感动了他,盛情难却,他就决定去了。事先问了一下穿衣的规定,对方说:“听便。”契弗说:“我就穿了这条蓝布裤子,因为天凉,上身加了一件毛衣。我的演讲不足道,我的服装大约成了主要的吸引力。” 我问他:“两年以前你去哈佛接受名誉博士学位呢?” “那是穿得衣冠楚楚去的。”他又追加了一句:”我事先也问了一下穿衣服的规定的。” 说着,说着,已经走到车站附近的停车场了。契弗君谈笑与行路,俱极爽朗,不像高龄六十有八的老年人,坐进车子之后,我说出了我的观感。”但是,你也不像六十二岁的老人啊!”他立刻回敬我一句。接下去他笑着说:”我们在争论你老或者你不老,其实坐在后座的这位老兄,才够得上称老,他比你我都老得多,他马上满十四岁了。”后座的这位老兄名艾德嘉,是一头猎犬,大约是主人的宠物,在以后几小时当中,牠始终随侍在侧,不离主人一步,不管我们是在客厅、书斋中对饮,在院中闲谈,或者在林中散步,艾德嘉总是在左右徘徊,或者打盹。 凡是到过契弗家的人,都说周游一番那座到现在已有一百八十年历史的古屋是“必修课”。事实上,不等我要求,契弗君就说:“先来参观一下我们这座老房子。”于是我像买房子的那段时间,跟着地产经纪人一样,一间一间看将过去。这座住宅是在一七九九年造成的,凡是老房子,壁炉总是特别多,当年还没有所谓中央冷暖气调节设备,起坐间、书斋、卧室,一律要靠壁炉取暖,契弗家买下这座古屋已有二十四五年了,很多部份早就重修过,“改成现代化了!”不过壁炉的用处还是很大,他说砍树锯树是他的专长。目前收拾花园是雇人做,砍树锯树他坚持“舍我其谁”。”有人说我砍树锯树已经有了瘾,非做不可。事实上,我现在用的是电锯,所以不怎么费力,而且几十年乐此不疲,我已把它发展成为一种艺术了。放弃?那我可舍不得!后来,我们走过他堆木材的地方,整整齐齐,难怪他要说那是艺术。 在城中住惯三房两厅的小市民,碰到乡下的这种古屋,第一个困难就是命名归类的问题,他们一共有五间卧室,那容易解决,凡有床的地方就构成卧室的条件,另外一大间,四壁皆书,称之为书斋,当之无愧,楼上有一小间,桌、椅、榻,各一,书架二,另打字机一具,他说这是他的工作室,其它还有一些房间,就无类可归了,总之,小说家的生存空间真不小,房子大,园子更大,离大城不算远,而无大城的喧嚣。周围尽是树木,可听鸟语,可嗅花香,谓之世外桃源,不为过也。 我说在他的作品中,看得出好些地方他与自然界打成一片,“周围环境是不是有影响?”契弗君说,打成一片不敢说,“但是我爱乡居,每次进城就连忙赶回来,环境影响不能说没有,我住在这里毕竟快有二十五年了,而这四分之一世纪又是我产量最丰的一段时间。” 这时,我们已坐在他的书斋中了。契弗太太走了进来说,她约定要去做头发,不能奉陪了。“你至少该让客人看看你即将出版诗集的封皮。”说着,他就走到过道的墙上取下一个镜框,那就是玛璃•契弗诗集的封皮,他太太说:”这是我的第一本诗集,今年九月可以出版,封皮的样本一送到,他就赶快去装了镜框,我不知道是物以稀为贵呢?还是蓄意讽刺?他出了那么多本书,没有一张封皮装了镜框挂在墙上当装饰品的。”说了少陪就径自走了。 “你也没有把哈佛的名誉文学博士证书挂在墙上。” 他说:“似乎我们这种职业不需要挂出执照来。” “但是一个连高中文凭都没有的人,拿到哈佛的名誉博士,总不能说不高兴吧。”契弗在十七岁的那一年,因为吸烟,受到Thayer Academy开除学籍的处分,此后就没有再受正规的教育了。 “当然高兴,同榜的又有我的好友索忍尼辛。你可能不知道被苏联政府看做是捣乱份子的,有些是我的朋友,不过我的作品俄文译本照旧可以发行。”说着,他指着书架上一排俄文书籍,那就是契弗长短篇的俄文版。 二 约翰•契弗在一九一二年出生于麻萨诸塞斯州昆赛镇,母亲是英国人,父亲以卖鞋为生,一九二九年美国经济大不景气,他父亲不但财务破了产,精神也破了产,他自己因为吸烟被学校开除,也正在这个时候。父母分居了,独自谋生已经够困难了,更困难的是有些事要自己作决定,没有可以商量的人。 我忽然想起有一家报纸曾经记载过两年前他在接受哈佛名誉学位的时候,同时接受学位的除了索忍尼辛之外,还有前以色列总统Ephraim Katzir的夫人,他和这位太太有一段极有趣的对话,我问他是否确有其事。他们之间的对话是这样的: “你原先是哈佛毕业的吧?” K夫人问他。 “我那里都没有毕业,我十七岁以后就没有受正规的教育了。”契弗君率直答复,他还没有来得及说明他何以被学校开除,K夫人就又追问下去: “那么,该念大学的年纪那几年你在干什么?” “我住在纽约市曼哈顿西城一间斗室里,写小说,穷困,寂寞,有时又冷又饿。” K夫人笑道:“但是那都已经过去了。” 契弗君没有报以微笑,只是说:“那不一定,我不敢说。” 他对我说确有其事,谈话的内容大致如此。 这时我们已移到院中树荫之下,坐在两张摇椅上,一杯在手,(不是酒,是冷饮)促膝长谈,我说从缺少正规教育,引来第一个问题就是:何以你的学识如此渊博? 契弗君沉思了一晌:”我的学识并不渊博,我对同辈作家中有些学问十分渊博的人是很敬仰的,但是对自己在学术上没有专业的训练也并不感到遗憾,自然我亦不能说,完全茫然于书本上的知识,我书是读了一些的,这得归功于新英格兰那个时期的文化气氛,在我小的时候,住在新英格兰诸州的家庭,读书的习惯普遍浓厚,可能那几年已是这种文化气息的尾声,后来打岔的事情就多了,我不敢说现在住在新英格兰诸州的儿童,读书有我们那个时代那般勤奋。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家人都爱读书,我母亲说她读『Middlemarch』(注①)读过十三遍。我不相信她真读了那么多遍--那要多少时间--但是大家都爱读书是真的。” “在你的长篇小说『The Wapshot Chronicle』中也有人自称读过十三遍『Middlemarch』的。” 契弗君立刻举起他的玻璃杯,”感激!感激!我现在得承认你对我的作品确实读得很熟!是的,那本小说中有我的母亲,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我等到母亲去世之后,才出版那本书。” 从小说中有他的母亲,我们谈到他小说中的自传戍份,他的亲戚,他的朋友。 “任何小说家都不免用到他自己,他的亲戚朋友,祇是成份的多寡不同,而且多半不是一个人的全貌,而是一种集锦,人的联想力是很有趣的,凡是描写一个人的病态,不十分完美的特征,如耳聋带了助听器,如动作迟笨,如眼中有血丝,如说话口吃,立刻就有你相识的人,挺身而出,说那写的就是他,就是她,有一次在社交场合,一位妇人气冲冲跑到我面前,质问我为什么写她。原来她两眼充血,而我几年以前一篇短篇中,写过一位两眼充血的妇人,她以为是她了,几年以前我是否见过她,她的眼睛情况如何,就毫不相干,不过基本上,人还是相当谦虚的,你把她写得美若天仙,她不会来质问你,或者挺身而出说那就是她。” 我说:“你不能担保她私下不在那里自我陶醉一番。” “那是可能的,但是只要不来纠缠我就好。” 我说他的自传性短篇小说,应该数“开除了”(“Expelled”)是始作俑者了吧。那是他从中学开除学籍之后一年,发表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杂志上的一篇小说,很可能是他第一篇印成白纸黑字的作品。 『一个十八岁的青年,除去写自身的经验,还能写得出什么别的东西?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不完全是凭自身的经验。』 我问他何以没有收在选集里,我所说的选集就是指那本得了普立兹小说奖的”契弗短篇集”(“The Stoties”by John Cheever)一共选了六十一篇短篇,可以说是契氏作品的精华。他说没有选进去的理由很简单:那是”少作”,写得不成东西,接着他又说:”我看你一定读过不少我写得很糟的东西!”我几乎要套用周弃子初见香宋老人时的那句话了:“凡经刊布者,无不读也!” 于是我告诉他对美国当代作家与作品,我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帮助我接触到而且欣赏某几位当代作家的是“纽约客”(The New Yorker)周刊,大约他发表在“纽约客”上的作品,我都拜读过,漏网的恐怕不多,我并没有发现他所说的糟糕的作品。他说幸亏我不是替他编选集的人,否则一百九十多篇都放进去,比目前这本祇收了六十一篇的选集,在篇幅上要厚三倍,恐怕没有出版商敢冒亏本的危险去承印,“那我也就得不到普立兹了!”这本选集,实在代表了契氏写了三十多年短篇小说的总成绩,布面精装本就卖了三十万册,契氏一向不是一位畅销作家,这本选集是例外,除去普立兹奖,同年全国书评家推荐奖,小说类也归这本选集,当然,二十几年以前,他的长篇小说“The Wapshot Chronicle”就已经得过全国杰出书奖。 这些有关他卓著声誉的纪念品,并没有像牙医的证书那样挂在极其显着的地方,事实上,他的书斋中除去一张他少年时代的油画像之外,墙角上玻璃橱中有三件磁器,其余的部份都是书。 “我祖父或者曾祖父一代,和中国有点关系,我忘记告诉你了,他们做茶叶生意,经常往来于波士顿与广州,这三件中国磁器是祖传下来的遗产。”接着他从书架的底层,抽出普立兹奖的证书,哈佛名誉博士的证书,“这是近两年的事,还容易找出来,远一点的就不知堆到那里去了。”他说他颇喜欢普立兹奖那份证书的款式,有点像中学或者大学的毕业文凭。 三 契弗君是出名尽量避免接受访问的人。他说他讨厌对着机器说话,而现在录音机似乎是人人都有的装备。“话是要对人说的,现在不同了,放在你面前的是一架机器,坐在你对面的人,在记事簿上又手不停挥,似乎想把你的每一动作,脸上每一秒钟的表情,都描绘下来,这把谈话的乐趣澈底摧毁了。像阁下这种两手空空,不录音,不记笔记的访问,现在是很少很少有了。” 我说,必如此,坐在大师面前,才能有如坐春风之乐也。 “但是总坐着也不好,如果你不怕弄脏贵鞋,我倒很愿意陪你到树林中走走,回头再请你看看我的菜圃。” 有人告诉我,契弗君最喜欢陪访客到林中散步,或着坐着对饮,下盘棋之类,最不喜欢的是谈他的作品,谈写作艺术,但是来访的人,明知故犯,谁也不会放过他,在林中散步时,我说把一百九十多篇短篇小说,割爱三分之二以上,要我这样没有正规批评训练的人来做,是绝对办不到的,他说他也没有正规的批评训练,而且他也没有批评家用的字汇,批评家的洞察力。他从来不读书评,因此有人来同他讨论他的作品,引用了别人的见解,他说,首先那些字眼他就感到生疏,意义也含混,不够明确。 “书评对作者是一种服务,说好说坏都是一种服务,他使得广大的读者羣,知道这本书的存在,这一点,作者应该感激,至于作者读者能从书评中得到多少好处,我说不上来,因为我从来不看书评。” 我说:“还有另外一种讨论你作品的大文章呢?” 契弗君说,他也不看。“学术性的文章是写给他们同行看的,对作者对读者俱无用处,有人曾经拿给我看一篇学术性的文章,那是讨论我一本长篇小说” Bullet Park”的,这位学者说,我失掉了做一个伟大作家的机会,是因为我离开了St.Boltophs,如果我继续待下去,像福克奈那样继续留在密西西比州 Oxford镇,我就可能同福克奈同等伟大。荒唐的是这位学者竟然不知道St.Boltophs并不存在,那是小说家笔下创造出来的,他痛惜我离开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 我说学者也许是指你的出生地:昆赛镇。 契弗说:“那也还是不通,我在小说中写的地方并不是昆赛。” 契弗君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俱所擅长。我问他运用那一种形式,最得心应手。他说这两种形式他都喜欢,无法说出更喜欢那一种,就像他无法说出是更喜欢西瓜,还是更喜欢苹果。至于得心应手,就更不敢说。写了几十年小说,有时遇到难关就是过不去。不过,他接着说:“像我这种写了一辈子小说的人,似乎养成了一种直觉。一句句子不平不稳,立刻就知道。开头开得不对,立刻就知道。有时候读者看来像是毫不费力的故事,写的时候,可能最为艰苦。” 他承认写短篇小说,有时真是健笔如飞。尤其是四十岁以前的那一段。他说从二十二岁起,“纽约客”就开始登他的小说。”你知道『纽约客』对青年作家照应与支持,是无微不至的。“他说那是值得回忆的一段岁月。通常他每天早晨八点即开始动工,中午吃午餐,休息片刻,然后一直工作到下午五点。”有时我在星期日下午开始,到了星期四,一篇短篇小说就完稿了。那时我还住在纽约市区,往往在星期五走到『纽约客』的办事处,亲自交到小说编辑麦克斯维尔(Bill Maxwell)手中,当晚他就会打电话来,恭维我一番,说这篇东西写得真不差。到了下星期四,我从报摊上买一份刚出版的『纽约客』,我的小说已经注销来了。星期六我就可能接到读者的来信。那个时期读者与作者之间的那种密切关系,是很令人兴奋的。” 我说反应如此之快,就和在舞台上演戏或者教室里讲书所得的安慰差不多了。 契弗说:“舞台经验我没有,教书的成绩似乎不大高明” “在巴拉德女子学院(哥伦比亚的女生部)的成绩可能不怎么特殊,但是你在纽约州最大的一座监狱--新新监狱教作文,受惠的就不仅仅是狱囚而已了。” 契弗君笑了笑,“我想,我得同意你的说法。” 四 九年以前或者是十年以前,契弗君曾经到新新监狱的工作坊(Wrting Workshop)教了一段他称之为高级作文(Advanced Composition)的课程。高级云云,实在是鼓励性质。新新监狱的囚犯有两千人,来上他的课的一共三十五人,其中能造句的--造一句完完全全句子的,不满十人,所以称之为高级作文,名实并不符。契弗说工作坊中的学生,一半是白种人,一半是黑人,黑人中有不少是当时主张用暴力的黑豹党,所以他第一堂就说明,他是来教作文的,不是来教黑人文学,也不是来教战闘文学的。他说他和囚犯学生相处得很好,可惜在他们之中,他没有找到一个有写作才具的。 “但是,这一段时间的经验对你的用处可不小啊。我们也许可以说没有新新监狱的写作班,就不会产生”Falconer”这部好小说了吧?” “你可以这么说,”契弗耸耸他的肩膀。”但是小说中叙述的并不是真事。新新监狱中的接触,对狱中生活的恐怖,有了极深的认识,有助于我的创作,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Falconer”这部长篇小说是一九七七年出版的,出版之后,立刻受到重视,受恭维的程度,不下于二十多年前出版的”The Wapshot Chronicle”,甚至于有人说它是契氏长篇小说中的压卷之作。说“压卷”当然是相当冒险的,因为契氏并未封笔,他说正在进行中的就有一部长篇,完稿恐怕要到一九八二年,书名尚未定,他说书名总是到接近尾声时才冒出来的。 他说写长篇总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写短篇顺利的时候,几乎是一气呵成,他指出选集中较长的几篇如“再见,我的弟弟”,“大而无当的收音机”,通常总是四五天就完稿的。他说遇到那种情况,他就对家人宣布:“我现在正热,我要不大讲理了。”他说他的太太孩子懂得他的意思,听到他的话,就从不打扰他。他一天至少写作八小时,四五天就完卷了。“当然也有不顺利的时候,于是我的情绪就低落,闷闷不乐好几天。” 我说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他每一本书出版之后,就“远走高飞”,那是为了什么?是怕见到不友好的批评? 他说那决不是,“我在前面同你说过,我是从来不看书评的,评好评坏,与我都不相干,我想很少作家像百老汇舞台演员那样注意第二天报上的剧评的。事实上,我出去走走,并不是在书出版之后,要略微早一点,是在写完一本书之后,主要的原因,是我的精神体力都到了十分疲惫的程度。我记得写完第一部长篇“The Wapshot Chronicle”,我们就去了欧洲,住了很久才回来,总之,一长篇写完之后,好坏不去管它,作者会有一种精疲力尽的感觉的,他的想象力可能有短短一段时间的空白,不堪再作驱策,那时你可做的事很多,拼命喝酒,或者豪饮豪赌,跳到游泳池中清醒清醒,或者出远门,到罗马去,到雅典去,就是不能伏案作文……” 从豪饮我们就谈到他若干年前酗酒的严重问题,以及断然把酒戒掉的壮举。 “你知道,你一坐下,我问你喝点什么,你说你是『点滴不进的入』(teetotaler),汽水、果子汁、冷茶都行,我想,这倒省事,免得我为你配酒,自己又不能喝,再考验一下决心了。这,现在已不成问题,经过了六七年,相当安全了。” 我说:“如果你六七年前不那么毅然决然,美国现代文学就少了“Falconer”这样一本名作了。” 契氏的戒酒,实在是件关键性的大事。在那以前,他得过一次颇为不轻的心脏病,契弗说:”我自己体悟到这样下去非死不可,而我对活下去又那么真心诚意,我是很想活下去的,因此,我想只要能活下去,什么事我都愿意做,于是我戒了酒,而且很成功。” 接着就是埋头写作,一九七七年出版的长篇小说“Falconer”就是戒酒成功之后的克难成果。这部小说的主角是一位中产阶级的英文教授,吸海洛因已成瘾,一次意外,误杀了自己的兄弟,于是身系囹圄,被关在Falconer监狱里。福尔孔勒是纽约州西部的一个地名,全镇人口不上一万,是一个小地方,即使有座监狱,也没有新新监狱那么出名,但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监狱更是一般黑,契弗君凭他在新新监狱教囚犯写作的体验,可以凭空在任何小镇上造一座监狱,把狱中的绝望沮伤,写得栩栩如生,鲜血淋漓,他毕竟是大手笔,观察入微,能把在绝望沮伤中的人性光辉,婉转地衬托出来,人的崇高精神,有时会在料不到的环境之下,出乎意料地流露无遗,那是要靠大手笔的巧夺天工,才能传达给读者的。不少书都称赞他在这本书中所表现的才华。 “Falconer”不一定是契弗最好的一部长篇小说,但是这一本书之后,契氏的”流年”转好是真的,有人说,就是因为这部长篇小说销路不恶,出版商才动脑筋去印他的”选集”的,”选集”的布面精装本一销就是三十万,现在又开始有了纸面平装本,他的小说是高雅的经典之作,不是能畅销的东西。我说:“『Falconer』是他老运还不错的开始。接着我就向他解释我们中国人的哲学是:晚景好,才真是福气。少年得意,晚景凄凉,就不是值得羡慕的事。”我说:”阁下从写那篇自传性的『开除了』起,文学生涯垂五十年,不用说是著作等身,誉满天下,可是这三年,『Falconer』出版之后,才忽然转运,『选集』不是容易销的,居然盛况空前,名誉学位与普立兹,也接踵而至,听说出版商又要把你早期的长篇小说重印,是不是?” 他说确有其事,“而且我希望能多卖几本,否则通货膨胀如此,我只有再去开卡车送报了。” 五 契弗说他从中学开除之后,第一篇短篇小说卖给“新共和”杂志,才十七岁或者十八岁,此后五十年,也并不完全是文学生涯,他当过四年兵,替“米高梅”做新书提要。那是把新出的小说或者剧本,写成三页五页或者十页的提要,酬劳是大洋五元,自己得打字,而且好像还规定一式三份,所以还得准备复写纸。”不仅我一个人干这份差事,我还有两个朋友是『同事』”。契弗君说除去写小说之外,在谋生的行当中,他最喜欢的是在昆赛镇开送报卡车的那份工作,尤其是秋天职业棒球大赛开始之后,“我就更觉得我的重要性。那时电视还未出世,昆赛镇也还没有无线电收音机,而我们报纸对棒球大赛的情形以及比数,是报导得很详细的,因此全镇的人都在等这份报纸,我虽然不是亲自送到读者手中,但是,这份报是由我送到几个据点,再由报僮分送,我总觉得我是做了一件重要的事,心裹很舒服。” 到了后来被“纽约客”看中,他就是怀才已遇,衣食不愁,一心一意从事小说的写作了。他说“纽约客”支持他很多年,很多年。那一段时间,杂志和他的关系,既愉快,又和谐,是值得回忆的岁月。为了帮助他回忆,我就提一些有关的问题,我问他谁看他的稿子,是否就是怀特太太?我问他那位创办“纽约客”的劳斯(Harold Ross),是不是如别人所写的那么怪,真是一位传奇性的人物? “凯塞琳•怀特做小说栏的主编是稍后一点的事,我开始和『纽约客』发生关系的时候,小说栏主编是Wolcott Gibbs,好像为时亦甚短,后来由Gus Lobrano继任,我们是熟人,常一起去钓鱼,小说部门不止一位编辑,看我的稿子看了很多年的是Bill Maxwell。我们也是很熟的朋友,劳斯的轶事很多,是一位有趣的人物,同他在『纽约客』共事的人所写的回忆录,已经记载了不少。我可以说一点与我有关的,可能以前我已经同别人说过。如果你在那里已经听到过或者读到过,就叫停” 我没有叫“停”。 下面是契弗君所述的奇人劳斯的一面,尤其是“一字师”的部份,更令人叫绝。 “劳斯虽然是杂志的最高司令官,他也看稿,而且喜欢提一些你怎么也不会想到的问题,有人说过他曾经在一篇短篇小说原稿上,提了三十六个问题。一篇短篇小说能有多少页,经他加上这么多的眉批,真是体无完肤了。我有一篇小说,他忽然担忧起小说中人物是否已饿得发慌。他在原稿上批注道:『这故事已经进行了二十四小时,谁都没有吃东西,通篇没有一处提到有谁吃过早餐、午餐、晚餐的事。这是怎么一同事?』” 我说:“他的问题都是如此的奇峯突起?” “多半是你所料不到的!”契弗君接下去说: “你千万不要以为劳斯是一个才大气粗的人,他有时在原稿上改动一两个字,真能叫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大约还记得我那篇『大而无当的收音机』吧?其中有一句我的原稿是”……sell it……we could use a couple of hundred dollars.”劳斯把”dollars”划去,改用了”bucks”另外一处我的原稿是: ”……the radio came softly.”劳斯加上了一个” softly”于是这句句子成为 ”……the radio came softly ,softly.”碰到这样的高手,你除了磕头钦佩之外,还能有什么话可说?” 我说可惜现在写文章的人不那么讲究,当编辑的也比较懒惰,认真推敲的好像愈来愈少了。 契弗君说他不同意我的悲观论调,他对作品质地的前途,还是十分乐观的。他说有两种可喜的现象,令他乐观,一是读者的识别力越来越高,二是短篇小说居然也有销路,他说,向来最难卖的书是诗集,其次就是短篇小说集,如今短篇小说仍有读者,说明两件事,一是短篇小说的货色不差,二是电视不能传达文学所能传达的某些东西,即使电视节目能改进到不若目前的这般粗俗,它还是不能取代文学的地位。”我相信你同意我的看法的,小说有一种力量,诗也有一种力量,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见到有一种新的玩意儿,有资格向这种力量挑战,更不用说战胜它。” “但是,你不写诗,或者你写过,我们不知道。” “我没有写过诗,我觉得那需要另外一种训练,那是另外一片土地,我没有资格踏到那一片土地上去。我的训练是写小说,我知道你要说有人能写诗也能写小说。是的,有人有那样的才具,就像有人不但是游泳健将,还能做一手好菜,我没有写诗的本领,那是勉强不了的,不过对我影响最大的两个人,一个就是诗人 E.E.Cummings,我不妨把肯明司去世的情形说给你听听,那是在一九六二年的夏秋之交,肯氏夫妇住在新罕普什州,那天特别热,可是肯明司不顾酷热,在林中砍树,他那时已六十六七岁了,肯明司太太对他说:『这种天气砍树太热了一点吧?』肯氏说:『我就要停了,但是我在把斧头放回去之前,要把它磨光了才行。』就是肯明司最后的声音。” 契弗说他说不出肯明司对他的影响在那里,是文字上的?是思想上的?他说都说不上来,肯氏也没有对他的写作事业作过任何指点。”但是,在我的一生中,他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另一个重要的人是艺术家Gaston Lachaise。他常去大都会博物馆拥抱他所喜欢的雕像,可惜大都会博物馆没有陈列他的作品。” 六 契弗可以说是出道相当早的作家。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The Way Some People Live”出版是在一九四二年,契氏才三十岁的年纪,大家已经看得出”纽约客”提拔出来的这位青年作家,不成问题是一颗新的彗星。一九四三年四月”星期六评论”周刊登了一篇书评,对“The Way Some……”十分推崇,说普普通通的事情,普普通通的人,到了契弗手里就有了戏剧性;外表上看来毫不重要的,到了他手裹,也就有了共通的重要性。他对一些反常的、矛盾的现象,都有极深的感情,人性的尊严以及随着这种尊严而来的悲剧、喜剧也都有了交代。更可贵的是契弗氏的独特风格,简洁、自然,好像毫不着力,但是他每一个字每一句都细心安排了的,非到了必须渲染必须着力的时候,他不加渲染,不加重力量。 接着这位书评家就倚老卖老起来了。(这是青年作家出第一本书的时候,无可逃的命运。)他说:“约翰•契弗只有两件事需要担心,第一,担心他这种风格逐渐硬化,那就可能造成令人讨厌的故意做作。第二,存心去求潇洒、自然、简洁,结果也可以造成令人讨厌的故意做作。能克服这两个难关的话,契弗的前程似锦,小说的天下是他的。” 写这篇书评的是Struthers Burt,他有足够的资格倚老卖老。他比契弗长三十岁,在普林斯顿大学教过书,自己也是小说家。有长篇小说三卷,短篇小说六卷问世。契弗说他不识其人,也没有读过这篇评论。但是承认书评家所说的可以担忧的两个难关,是内行话。 “可是他并没有说中,三十几年的成绩,证明你早巳克服了这些难关了。” 契弗君十分谦逊:“那我还不敢说。” 另外一位年纪比契弗大不了几岁,科班出身的Mark Schorer ,那时也看出这位青年作家,身手不凡,非等闲之辈。我所谓“科班”,是指在英国文学系念博士学位所经过的训练与熬煎。萧尔君青年时期也写过小说,后来是以学者批评家的资格,望重士林。他坐镇柏克莱加大三十年,中国学人出其门下者,恐亦不少。萧尔在一九四三年“耶鲁学报”夏季号论到契弗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曾经说:“要想埋怨契弗的小说写得不好,机会是不多的。因为他总是写得很好。他的流畅优雅,不是那种直率的,而是一种暗示的流畅优雅。这种风格今天很难找到……契弗不但能写得好,而且能写得非常之好。偶尔遇到他写得不够非常之好的标准,我们就开始同他吵,同他过不去……” 契弗闯进长篇小说的领域,是在他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十五年之后的事了,这其间他当然写了不少短篇,平均每年交给”纽约客”发表的,就在十二篇左右。短篇小说的世界中,他是一个大人物,已经不成问题了,小规模的布局,故事的横断面,不经意听到的谈话,不怎么费事,不太需经营的冲突场面,他都能像老练的江湖卖艺者,挥刀自如,游刃有余。但这毕竟是一个小的范围,一九五七年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The Wapshot Chronicle”,是他闯出这个小天地的大企图,结果十分成功,从此大家看出来契弗不仅仅是短篇小说的高手,写长篇亦有他与众不同的才华。就拿他这一部长篇小说的后半部来说,那简直是一幅描写现代生活的长卷,而背景又是他对早年新英格兰的一种怀乡症,隐隐约约,层层叠叠,不是大手笔造不起来的。更重要的是他把写短篇的技巧,也带到写长篇的世界中来了,有人批评他的第一部长篇有些部份像速写素描,故事有些也是零零碎碎,几乎可各自独立,成为一篇一篇的短篇或者速写,但是细心读者能体会到他的若有若无的线索,贯穿全篇,这需要何等的心力,难怪契弗君要说,他写完一本书,总要出门,“完全是因为心力交疲!” “The Wapshot Chronicle”之后七年,契弗又出版了一本续集”The Wapshot Scandal”,似乎没有得到太多的重视,甚至于有人说契弗除了文笔还是第一等之外,其它都退步了,大家恭维他的还是他的短篇小说,说他下笔如此轻松如意,看上去毫不着力,事实上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功夫,他小说中的人物都是现代生活中的小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也不是出类拔萃的才俊,但是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失望沮丧,都是契弗所关心的,他尤其关心那些表面上生活快乐,事业成功,而骨子里寂寞痛苦,无以自解的人物,这些人表面温文尔雅,但是随时可以变得残忍凶暴。他们是走在一根绳索上,绳索随时可断,他们也随时可以一滑脚,跌入无底的深渊。 这以后,他又出版了一些短篇小说的结集和一部长篇“Bullet Park”,契弗说,写这部小说的过程还算顺利,『你可能记得这部小说中的三个角色,以及一个人从大火中救出他几乎被火烧死的爱子,我觉得那一段写时很用了一点气力的。』 我说我更记得这本书的文字铿锵有声。 契弗接下去说这本长篇出版之后,反响并不怎么妤,更不好的是他个人的运气。“我在一次滑雪中把左腿摔伤了,疗伤化了不少钱,穷到后来我必须让我的小儿子出去打工,”说着,他去找出一张小儿子中学时代的照片来,指着墙上那一幅他十七岁的油画像,“你说我们父子是不是长得很像?” 我当然不能用早川参议员的名句(注②):“你们洋人在我看来长得都差不多”来答复他,只好说“很像,很像。”我的兴趣还是他的小说,我说“Bullet Park”之后,好像又是七八年,才出现了另一长篇。“这其间有没有别的?” “除去一本短篇小说的结集之外,没有别的,一直到一九七七年你说的使我运气转好的这本『Falconer』。谈了整整一下午,他已不像开始半小时的那般拘谨了。但是对下一部正在进行中的长篇小说内容,始终避而不谈,这时窗外已是暮色苍茫了,我看看窗外的景色,大约在表情上有“兴辞”的模样,他连忙说:“我知道你该乘那一班火车,我知道从我这里开车送你到车站要几分钟,所以不忙,我们还可以谈一会儿。” 我说我这次到纽约来,还要顺便看一下“毕加索的回顾展”。契弗随口流露出他惯有的幽默,“我能做他的陪客是何等荣幸!” 在送我到火车站的途中,从毕加索的回顾展,谈到艺术与文学都有一种唤醒人的功用,他对下一部长篇小说的主题,尽管避而不谈,路上的一段话,或可作为小说主题的注解,他说:“当然,每一个人都在追寻爱情与死的神秘。所以极端愚蠢的生活行为,不会是我小说中的主题,因为它缺少一种普遍性。文学家艺术家想做的是一种唤醒、发掘的工作,想把一些完全不相干的经验,汇集在一个焦点上,同时自己也藉此得到一点启示,指引……” 归寓,凭记忆,陆陆续续写下谈话的片断,也正如契弗君在赠书扉页上所题的:“纪念此一愉快的夏天下午。” 附 注 ①“Middlemarch:A Study of Provincial Life”是英国女小说家Ceorge Eliot(真名Mary Ann Cross)的作品,内容是写十九世纪初业一个小镇上的生活,这个小镇名Middlemarch。 ②日裔参议员早川时有妙语,某次一位资深的参议员并且是什么委员会主席的某君,在台上演讲,早川不识其为何许人,或者老眼昏花看不出是何许人,在旁的一位青年记者大为惊讶,“你连他都不认识?”大有这怎么可能的意思,早川老先生不慌不忙的说:“在我眼中,你们洋人长得都盖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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