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街天桥by鹿可耳
仲跃
【1986】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搞不清楚成人的标准。十六岁或者十八岁?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的情况就比较悲观了。因为1986年的时候我才十一岁,每天老老实实地上学放学,在路上嚼一毛五分钱一袋的奶油话梅。 这天我就是嚼着话梅走上过街天桥的。过街天桥不是我的必经之地――通常我和朱儿都是走小胡同回家,这天王大志说放学后在过街天桥有话要交代给我,所以我就来了. 当然还有朱儿,我们两个从来都像糖粘豆一样形影不离。一上桥她就看见了王大志,那家伙正蹲在栏杆旁边拿钥匙往上划来划去。如果我是个不一般的人,应该能在此时注意到一个佝偻着的白色影子滑进了天桥上的人流。然而我不是神仙,所以我只看见了蹲在地上的王大志,于是走上去蹲在他旁边问:“干嘛呢?” 他吓了一跳,赶紧用手捂住栏杆上被他划过的地方,埋怨我说:“来了也不先说一声!” “这不跟你打招呼了吗?”我挺委屈的,一边把话梅肉放进嘴里。朱儿也跟着附和了一声。 王大志站了起来,拿裤腿继续挡住那地方,冲我身后说:“朱儿,你跟来干嘛?跟屁儿似的。” 朱儿瞪了他一眼,我把话梅核吐出来,说道:“你快交代吧,交代完了我跟朱儿好回家。” “交代?……交代什么?” “你不是说有话要交代吗?交代吧,交代完了我还回家做作业呢。” 王大志突然紧张起来。他不看我,也不看朱儿。他的眼睛看着一些不确定的地方。现在想来,更准确的描述是:他的目光落在了那些来往的人身上,然后随着人流失散在了这座黄昏中的天桥。 然而当时的我还傻着呢,根本就不晓得还有这么种确切的说法,于是只好用了一种很笨的办法:我试图也做出一副左顾右盼目光游移的表情来,以找到王大志的目光失落的方向。结果我只看到了一个白汗衫的老爷爷。 我到现在才发现这个老爷爷,或者应该是个白衬衣的少妇……我的回忆已经模糊不清姑且就当他是个老爷爷,总之那正是之前就已经滑入人流中的那团白影子。 无论人流朝向哪里,他都始终看起来是逆向的。他坐在栏杆旁,夕阳照不到他,但那白色却着凉了栏杆投射下的阴影,像一段潜伏已久的短句子。 于是王大志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或者他究竟是说还是没有说,我都忘记了。我开始跑起来,我的红领巾在呼啸的风中飞扬起来不时遮住我的脸,我的书包在屁股上一下一下地拍着,然后我就伸开了双臂,我的毛孔瞳孔全都在这落日的余晖中散开了,那团白色从一个小点迅速扩大成一个巨大的存在物,扑面而来…… 这可能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漫长的奔跑。因为时光此时仿佛是逆向的,我伸出手臂在空气中划动,它们便出现了水波一样透明的纹路。当我吃力地到达时,那个白汗衫的老爷爷已经不见了。 栏杆投射下的阴影中仍然残留了一小团明白色的东西,这东西看起来就像蚌里的一粒珍珠。 是老爷爷下的蛋吗? 我当时一定是被这粒珍珠弄得眼花缭乱,站在天桥上心旌荡漾。即使如此,我的神志也还不至于糊涂到以为这是老爷爷下的蛋,因为我清楚地看见,这团白色的东西分明是―― 一个婴儿! 是的,这是一个脸蛋圆嘟嘟粉扑扑的婴儿,包在一团白色的襁褓之中。 “咦,这里有张纸条,”朱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钻了出来,猫一样俯下身抓起一张纸条说,“可是……可是……” 她望了我一眼,吐了吐舌头:“可是这是一张白纸。” “不过,”她又说,“我们还是可以收养这个小可怜儿,我们把他养在拇指树吧!” 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就突然地晕在了地上。 如果当时这座城市的天空中有人在航拍的话,镜头中一定会出现一座普普通通的过街天桥,一个穿兰色背带校裙的女孩子摊开双臂仰面倒在一团阴影中。她的旁边站着一个胖胖的女孩子,她正埋着头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太阳就快坠入地平线,阴影越拉越长,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倒地的女孩子的嘴,正吻在一个熟睡的婴儿脸上。 【你还记得吗 记忆的炎夏 散落在风中的已蒸发 喧哗的都已沙哑】 【拇指树】 80年代的时候还没有“死党”的说法,我和一帮朋友却比较超前,在二环外的一片废弃楼房里找了块地儿当聚会场所。捡了些破沙发、破茶几,还有一个塑料壳的破录音机、一个原先应该是金色现在却生锈了的破话筒。那间屋子三面是窗,另一面也被我们捣腾出了一扇窗户。我们往墙上粘自己的照片,大小不一,全是黑白的,有的用铅笔添上了墨镜和内衣,看起来特逗。 这个地方就叫拇指树。 因为朱儿说像拇指,我说像树。然后大家说,干脆就叫拇指树吧。 我们有时捡到小猫小狗小鸽子什么的,就养在这儿。后来有一天,我们还捡到了一个流浪画家。这个家伙全身上下除了目光如炬外其他地方一律暗淡邋遢。他说他不要我们偷家里的饭菜来喂他,只要让他在拇指树安安静静地画画。后来他还真画出了好些画,统统挂在墙上,和我们的黑白照片并列在一起,乱七八糟团结严肃活泼大方。 照片上的脸好象都在笑,画里的脸好象都在哭。 过了很多年,照片上的脸长大了,变成了我们的现在,好象都在哭;而画里的脸却走得很远,,好象都在笑了。当然这是后话。 后来我再回到这里,拇指树已经不在了。现在二环外都是高楼,住进了互不相识却注定要被同一栋房子收藏的人们。我不可惜它们代替了拇指树,我只可惜那四面粘满了照片和画的墙,墙上有窗,窗外有微笑哭泣的风景。这一切都曾给过我由衷的快乐,现在它们却从回忆中走出来,让我落泪。拥有的时候只是简单的快乐,我现在已经不再是1986年的我了,于是快乐变成一些伤感的东西,在空气中倏忽而过。 那天我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家里。朱儿正托着下巴看我,她告诉我我莫名其妙地晕倒在了过街天桥上。然后转了转眼珠子偷偷地说:“我把那个小东西放在拇指树了。烟屁照顾他。” 烟屁就是那个流浪画家,他从不买烟,只上街捡人家丢了的烟屁。 我又差点晕过去了。真是莫名其妙。我当时仿佛飞了起来,翅膀划过这座城市夏季的蔚蓝天空,下面是灰蒙蒙的1986年。我飞到了二环以外的那地儿,悬在了拇指树的窗外,努力朝里寻找那个婴儿的脸,我急切地想要知道他此刻怎么了。 【当思念 慢慢分裂 当世界依然绕回你的脸 没有改变】 【2000】 执执从天桥上跑下来,他的脸红透了,因为此刻他已经累得不行,还要像枚鱼雷一样快速地穿越天桥上拥挤的人群。 新千年的钟声已经开始响了。 有人在放礼花。 人群挤在一起数:“一,二,三,……”钟会敲响十二下。 这里面有很多情侣,几乎没有老人和孩子。 不过执执也算个孩子吧,今年他才十四岁。 他的腿已经很酸了,但他还是奋力地通过了密集的人群。天桥那端,一部公用电话机突然开始响了起来。 没有人听见电话在响,除了执执。人们都在睁在眼睛瞪着一面巨大的座钟,黑暗的天空中有烟花绽放。 这可能是他一生中第一次漫长的奔跑,因为时光此时仿佛是逆向的,新千年的钟声一响一响地叩着光阴之河滚滚倒流。他伸出手臂在空气中划动,它们便出现了水波一样透明的纹路。那部电话的铃声清晰地传入他的耳朵,可是他仿佛他永远也跑不到跟前。当执执吃力地到达时,铃声恰巧戛然而止。 他还是抓起了听筒,里面传出长音: 嘟―― 他把电话挂上,挥起拳头砸在金属外壳上。就算这时骨头碎了他也不会听到的。因为钟声已经敲满十二下,此时所有的人都在欢呼。过街天桥像一片站满了蚂蚁的叶子,所有的蚂蚁都在仰望天空,发出声势壮大的喊叫。 空中是烟花在绽放。 一架航拍机拖着红色的尾气从这片叶子上空掠过。没有人注意到镜头中有一只孤单的蚂蚁,他突然失了力气,靠着电话亭慢慢地滑坐在地上,开始轻轻哭泣。 “你的腿一定很累了吧?”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跑了两天。也许还要跑下去,跑完下一个千年。” 我握着听筒笑了起来,但没有出声。 烟屁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关于想念的说法永远没法儿花光。 时钟敲响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我本来应该拨另一个号码,但我只逗留了一会儿就挂上了,重新打给了烟屁。 烟屁在十年前就已经火了,后来听说他的画还摆在了香榭丽大道上卖。现在除了抽烟是他亲自完成,买烟点烟都有人伺候着。 我和朱儿常跟他开玩笑说苟富贵无相忘你这大画家好歹也是在偶们那旮旯蹲过几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云云。虽然他比我们大了十多岁,但他是我们捡来的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 “出来喝酒吧。”我说。 “好,朱儿也一起?” “她陪老公在家褒电视,就咱俩去喝。”我说。 “好,你等着,我开车过来。” “恩,我等着,你开车过来。”我说。 我不说你也能猜到,新千年这种特别的日子,喝酒的去处应该是二环外的那地方。 拇指树当然不在了,我们就对着那些陌生的漂亮房子喝。我在之前说起拇指树的时候,讲到过关于这里的回忆曾让我落泪。 我就是在喝酒的这时候落泪的。 拥有的时候只是简单的快乐,我现在已经不再是1986年的我了,于是快乐变成一些伤感的东西,在空气中倏忽而过。 “丫头,”烟屁闷着头说,“你该找个人嫁掉了吧?” “呸,”我望着那些灯光的森林呷了口酒说,“我正如花似玉的年纪呢,白白嫁掉太浪费了。” 烟屁没有说话,他的风衣领子竖着,脸埋在其中深藏不露。 过了一会儿,他把握起的右拳伸到我的眼前,摊开,掌上是个小巧的水晶盒子,里面有枚戒指。 我愣了。夜风有些凉,我禁不住微微颤抖了一下。 烟屁没有看我,他只缓缓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你同意的话,明天飞法国,下周就举行婚礼。” 平心而论,二十五岁已经不是小姑娘了,我不是不想嫁人,我只是在等。 因为,我要嫁的那个人还没有长大。 于是我伸出一只手砸了瓶子,再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烟屁的肩。然后,我把左肩靠在了他的右肩上。 “收起来,”我说,“收起来。你要娶的人不该是我。” “是你,”他说,“我一直在等你长大,等了整整十四年了。” 瓶子碎裂的渣子在黑暗中泛着幽光。它们就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时刻在我眼前意外地铺开了一条暗暗闪光的道路,好象时光。 我想此时我的脸一定也是泛着幽光浮现在黑暗之中的,因为我清清楚楚地听见自己一字一顿地说: “我和你一样,也一直在等一个人长大,等了整整十四年了。” “你知道吗?你最大的优点和缺点,就是太任性了。” 从小到大,总会有人告诉我,你太任性。后来,这个新千年到来时陪我喝酒说我任性的男人去了法国,娶妻生子,再没有回来。 【没结果的花 未完成的牵挂 我们学会许多说法 来掩饰不碰的伤疤】 【过街天桥】 2月13号。 天还有些凉,我扒在栏杆上看夕阳一点点坠下去。这一天就快过去了。 空中有鸽子飞过,我很羡慕它们从来都能够以俯视的姿态看着这座城市。 我听见风声,贯穿了整座天桥,我想微笑,但风透进了针织毛衣,于是我只好咧了咧嘴。 一件外套搭在了我肩上。扭头,“大志!”我捶了来人一拳。 大志笑了一下,说:“看看衣服口袋里有什么?” 我伸手从外套的口袋中摸出了一样东西,竟然是袋话梅。 这玩意儿让我愣了一下,很快就笑了起来:“不愧是多年的老同学啊,连这你都还记得。对了,朱儿呢?” 大志的表情比学生时代老成随和了许多,他的嘴角微微一扬说:“在家那,儿子才两岁,脱不开身。而且,今天找你来是我一个人的意思。” 我点点头,突然发现原来时光也可以是距离。多年之后,我们之间已经隔开了很远。 “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城市,这个地方,这座天桥,关于两个人最终分隔在了两个世界的故事……” 我没有作声,隐隐的想起了十七年前的那个傍晚。 他蹲了下去,拿手指着一行字。 我也蹲了下去。 看见栏杆上刻着的我的名字。 “还有四个字,没来得及刻上去,你就出现了。”他望着我说。 此时我们两个就肩并肩地蹲在栏杆下,恍若十七年前的那两个少年。只是如今他已娶了我最好的朋友为妻。 “哪四个字?”我伸手去触摸自己的名字,那歪歪扭扭的成长的证明。可我的表情却轻松,故意这么任性地问。 等了好久,他终于开口说: “我喜欢你。” 我扬了扬下巴。不再看那些字,也不再看他。我的眼睛开始看着一些不确定的地方,现在我已经懂得如何向人描述这样的情况:我的目光落在了那些来往的人身上,然后随着人流失散在了这座黄昏中的天桥。 夕阳的余晖透过栏杆落在我的身上,于是记忆的瓶子打开,那些泛黄的人流便从光阴之河中纷至沓来,哗一声之后,统统不见。 花一生之后,统统不见。 “为什么今天告诉我?”我问。 “因为明天就2月14号了。” 我微笑这摇了摇头。天桥上有个不太年轻的女歌手,她正在唱:“当季节偷偷交换,任大街曲曲折折的重叠,也转不回昨天”。 “好吧,”我站起来拍了一下手说,“我也跟你讲一个故事。也发生在这个城市,这个地方,这座天桥,关于两个人一直分隔在两段时光中的故事。” 【可能往右转 或左转 不管我们 喜不喜欢 故事最后还不是 都一样】 【2003】 我终于明白了时光为何会有透明的波纹。 因为我能想象出执执的双臂如何在这天桥上的流光中划动,就像十七年前我向着躺在角落里的他跑去一样。 我不该爱上这个孩子。 等待太漫长,我已快要在等待中失了容颜。 十一年,我们之间始终相差十一年,这是一段无法逾越的河,长久以来,我们只好站在时间的彼岸对看。 我生命中的所有都看到这场等待。一弹指,一刹那,一辈子,不翼而飞。四月的时候有朋友寄来生日卡片,她淡淡地提起这个年纪的许多,事业,喘息,丈夫,颈椎酸痛,孩子,香水,虚妄,丧失欲望。最后她说:如果我们看见身后始终空无一人,就会非常平静。 于是我听见风声,我看见在透明波纹的时光之中自己曾经飞过的所有岁月,还有那个隐秘在时光深处的孩子。我不知道身后是否空无一人,然而我知道他就在前面,前面,某个时光的节点,我只是在等待。 夏天来临的时候朱儿和大志开始经营一家酒吧,挂上熟悉的照片和画。烟屁的油彩还是用的那么重,好像要把东西从表情里挤出来。人人太平,我开始觉得寂寞。 然而我终于还是要微笑,潮水一样的舞台,哗一声之后统统不见的脸孔,生命中那些一去不返的过往,我们曾经完整地拥有,不管如何选择,结局已定,总该好好去过。 【你还记得吗 记忆的炎夏 我终于没有选择的分岔 最后又有谁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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