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公务员的休假制度
煮豆微撒以盐
文/蜜三刀 《唐六典·卷二》: 内外官吏則有假寧之節,謂元正、冬至各給假七日;寒食通清明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臘各三日;正月七日、十五日、晦日、春秋二社、二月八日、三月三日、四月八日、五月五日、三伏日、七月七日、十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一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每旬,給休假一日;五月給一日于端午節;授衣假分為兩番,各十五日;私家祔廟各給假二日;四時祭各四日;父母在三千里外,三年一給定省假三十五日,五百里,五年一給拜掃假十五日,並除程;五品已上,並奏聞冠給三日;五服内親冠給殷一日,不給程;婚嫁九日,除程;周親婚嫁,五日,大功三日,小功一日,不給程;齊衰周,給假三十日,塟三日,除服二日;小功五月,給行李之命假十五日,塟二日,除服一日;緦麻三月,給假七日,塟及除服皆一日;周已上親,皆給程;若聞䘮舉哀,並三分減一;私忌,給假一日,忌前之夕聼還。五品已上,請假出境,皆吏部奏聞。 除却“十日一休沐”(相当于现在的周末)和名目繁多的婚丧假、探亲假,唐代官员一年之中,单是节日假期,就有47天。唐代公务员的幸福金不换啊。 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在为内外官吏放假的制度,唐代之前各个节日的放假情况不得而知,唐代的节庆放假制度如《唐六典》所载,元旦、冬至各放假七日,寒食加清明共放假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腊日各放假三日,除此之外的节日,包括正月初七人日、正月十五元宵节、正月晦日送穷节、春秋二社日、三月三日上巳节、四月八日浴佛节、五月五日端午节、七月七日乞巧节、七月十五日中元节、九月九日重阳节、十月一日寒衣节以及三伏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几个重要节气,都放假一天。宋代基本沿袭了唐代的休假制度,《宋史•职官志》记载宋代官员节庆休假天数,元日、冬至、寒食各放假七天,元宵节、夏至、中元节、腊日各放假三天,人日、中和节(二月二日)、春秋二社、上巳节、端午节、七夕节、授衣节(寒衣节)、重阳节以及三伏、四立、春秋分各一天。但是,从元代开始,节庆放假的天数相比唐宋二代大为减少,七夕(以及其他一些传统节日)就不再放假了。《元典章》卷十一记载,京府州县官员的放假天数,元旦、寒食各放假三天,其他节日中,放假的只有立春、七月十五中元节、九月九重阳节、十月一寒衣节、冬至,各放假一天。明代的放假的节日进一步减少,《明会典》卷八十记载,只有元旦、元宵和冬至三个节庆放假,分别是元旦五天、元宵十天、冬至三天,其他节日一概无假,清代基本沿袭了明代的节假制度。 节日本来就是休闲和庆祝的日子,过节的时候,终年劳作的人们暂时从日常繁忙中解脱出来,好整以暇的人们利用走亲访友,聚会宴欢,流连光景,纵情狂欢,节日是日常时间的休止符,是普天同庆、人神共在的日子,节日为人们展开了一个全新的时间,让人们进入一个自由的狂欢世界。因此,放假和自由的时间,是节日赖以成立的前提。唐宋两代的节日乃至城市生活,之所以异彩纷呈,好戏不断,令人目不暇接,与其一年四时络绎不绝的节庆和假日密不可分。岁时节日就像大自然节律中一个个华彩的乐段,装点着绵绵不绝的逝水年华,为人们的一年四时的生活增光添彩。元代之后,包括七夕在内的众多传统节日不再放假,必然导致节日风俗的萎缩凋零和心灵生活的枯竭,随之而来的是整个城市生活的暗淡与衰落。从此之后,中国人的日子里就少了许多流光溢彩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