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种品格是唯一完美的
来自:走来走去(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清高,就更要宽容,否则清高就成孤傲。 仁慈,就更要果断,否则仁慈就成软弱。 强大,就更要敬畏,否则强大容易生出暴力。 富有,就更要节俭,富有的人易成奢靡。 博学,说话就要粗浅,博学易成刁钻。 尊贵,就更要谦卑,尊贵易生傲慢。 ------------------------------------------------- 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 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贼的欲望源于贪婪。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好色-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份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思想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因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六)妒忌-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傲慢,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 各种罪行其实环环相扣,所以各种各样的动机也被假设成是与各种罪行相连。例如骄傲(过度迷恋自己)其实暗示了贪食(过份消耗或浪费食物),其余各种罪行亦有相同的连系。 天主教的七美德:谦卑、温良、乐施、贞洁、节制、热心、慷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