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的中国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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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情况则和欧洲正相反。女儿出嫁之后,就"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了,娘家通过出嫁时付出的嫁妆,彻底剥夺了她继承娘家财产的权力。应该说,中国的父母对女儿是慷慨的,大多数时候,嫁女儿付出的嫁妆比娶儿媳妇付出的聘礼要多出不少。汉文帝就曾苦恼于民间风俗对嫁妆要求过高而导致大量溺杀女婴,因而多次下诏要求婚事从俭。关于宋代的情况,我们可以从范仲淹立的家法中管窥一斑:范家嫁女支钱37贯还多,改嫁支钱20贯;娶妇则支钱20贯,再娶不支。 但是中国妻子也和印度妻子所面临的境遇一样:付出的这么多嫁妆,却不归自己支配。各家的婆婆在收到大笔嫁妆之后,虐待起儿媳妇来丝毫未见手软。婆婆们的理由是:俺家嫁闺女的时候,也得给这么多。 可是翻开历史,我们发现,中国妻子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丧失对自己嫁妆的支配权的。汉及魏晋,中国都处于人少地多的情况,女子也能从国家领到份地,面积大概是一个男丁的2/3。而且,根据男耕女织的思想,国家分别对男女征收赋调--也就是说--男人缴纳地租,女人缴纳麻棉丝帛之类。到了隋炀帝的时候,中国开始进入人多地少的时期。当17世纪欧洲发生同样的事情时,无地的人要么留在农村给别人当雇工,要么被赶到城市中沦为赤贫,为日后资本主义的产生埋下了种子。而在中国,统治者的解决办法则是把妇女赶回家--自隋朝起,妇女再也不用交税和承担徭役了,相应的是,她们也不再得到土地了。 那么,既然妇女经济地位的陷落是始于隋朝,何以她们性自由的丧失并不是始于隋唐,却始于宋元,而盛于明清呢?原因则在于隋唐的皇族与鲜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个唐朝是胡化十分严重的时期。从唐高宗李治立父亲唐太宗的妃子武则天为后、到唐明皇李隆基立儿子李瑁的妻子杨玉环为贵妃,便可看出其早期父系氏族社会父子共妻的风俗遗迹。而我们知道,在这种父权制的早期形态中,必然又会残存母系社会的一些观念--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性自由的遗风也颇为严重。所以唐朝才会有武则天当女皇并大蓄男妾、皇宫内嫔妃屡有秽行,以及太平公主的淫荡和权倾一时。 得益于这些少数民族的习俗影响,唐代妇女虽然丧失了土地,却在财产继承权上得到了补偿。与此同时,她们也保持了对嫁妆的支配权。 可想而知,中国妻子丧失对嫁妆的支配权,是与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和宗族的建立同步进行的。宗族制越是强大,其中小家庭夫妻的经济权益就越是受到侵害。如果一个妻子在街上买点儿零食都要先交给宗族长,然后再按份额领回自己的一份,又遑论对自己嫁妆的支配呢?虽然相关的法律到清朝才出现,实际上到了明朝,中国的妻子们就已经完全丧失了对嫁妆的支配权。《大清律例》明文规定:改嫁妇女不得带走嫁妆,听凭夫家处置。 就这样,一个中国女人不论生在多么富的家庭、或是嫁到多么富的家庭,她这一辈子都与财产无缘--父母凭一份嫁妆剥夺了她出嫁后继承娘家遗产的权利;而嫁到婆家后,她又失去了对自己嫁妆的支配权。她的任务,仅限于生下能够继承财产的男性后代。如果她没有儿子就守了寡,夫家宗族会过继一个男孩给她,让这个与她无关的孩子继承她亡夫的财产以及她自己的嫁妆;如果要改嫁,那除了羞辱,她什么也别想带走。而在帝国政府眼里,女人根本就不能算人。国家既不给她权力,也不让她承担义务。而在法律方面,不论丈夫做了什么,妻子都不允许起诉他。 恩格斯将父权制下的一夫一妻制描述为"以通奸和卖淫作为必要补充的一夫一妻制",这是非常深刻而准确的。区别只在于下层男士更多地选择嫖娼,因为它干脆利落且花费不多;而衣食无虞的上层男士却更喜欢通奸,因为它带来了冒险的刺激。戴绿帽子的丈夫和红杏出墙的妻子--这是一夫一妻这场冗长而沉闷的大戏中,间或跑出来调节气氛的小丑,深受全体观众们的喜爱。 与西方的长子继承制不同,中国的财产继承是在所有儿子间分配--嫡出、庶出,甚至私生子都有份。而在欧洲,土地只由长子继承,次子们离家另谋生路。因为这种继承制度的差异,当人口增加导致土地资源紧张的时候,中国和欧洲产生出的结果大为不同:在欧洲,无权继承土地的次子们涌入城市,孕育了资本主义时代;而在中国,则是剥夺了女子对土地的拥有权,继而剥夺了她们的财产权和继承权。更糟的是,在中国妇女彻底丧失了财产权的同时,国家出于简化管理层次以及小家庭出于合作供养秀才的需要,促成了宗族的形成。这使得中国妇女丧失了结识陌生异性的机会和最后一点儿私人空间。于是,中国妻子们连偷偷摸摸地通奸都不能够了。 毫无出路的悲惨境地必然引发道德上病态的狂热--"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当中国妇女被一副枷锁束缚得一点儿也动不了的时候,她就会将这副枷锁拉得更紧--毕竟,这是她能做的唯一还称得上主动的事情。正如赫伯特·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最初的暴力征服很快就变成了'甘受奴役',变成了通力合作,以繁衍一个使受奴役变得越来越有价值、越来越有意义的社会。这种同一生活方式的蕃衍规模越大、质量越高,就越是明显地、必然地表明,所有能够消除主奴关系,并使压抑不再出现的其他可能的生活方式,都已消失殆尽。" 就这样,妻子们所做的,比丈夫们所要求的还要多--除了不事二夫、不淫佚之外,她们还主动做其他的事情。比如,落水被一个男人救起之后,要将那条被陌生男人拉过的胳膊砍掉;又比如,定了娃娃亲没多久,男方就死掉了,她也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守望门寡",等等。时至今日,我们还是能看到这种病态道德观的流毒。一个因为丈夫有新欢而被抛弃的离婚女人,往往比未婚做姑娘的时候还要自闭和"贞节",可是她的这份贞操,又是为谁而守呢? 既然一夫一妻制是男人出于经济目的建立起来的制度,而他们用于压迫女性最有力的也是经济手段。那么经济条件最好的和经济条件最差的人,就是最不在乎性道德的人。关于前者,我们已经知道得够多了;而关于后者,可以19世纪资本主义初期的英国为例--那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像地狱的地方:狭小的厂房内塞入尽可能多的男女工人,彼此间除了传染死亡率高达72%的结核病之外,还毫无羞耻地滥交。缝纫女工每周工作7天,每天18个小时。下班回到不足15平方米的家中之后,立即倒在大床上,像石头掉进水里一样沉睡过去。大床上,还挤着父母和兄弟。屋角放着一张单人床,那是出租给单身的房客赚几个便士贴补家用的。有一位不到20岁的缝纫女工,在"未曾感觉到与人性交过"的情况下怀了孕。一位议员想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是她的父亲、兄弟,还是那个房客?睡眼惺忪的女工回答道:"这有什么区别吗,先生?" 从作家卡莱尔的文章中我们得知:在这个19世纪全球最富裕和最强大的国家里,有一对聪明的夫妻将自己的3个孩子一个一个地毒死,目的在于从慈善机关领取每个孩子3英镑8先令的埋葬费;而另一对夫妻则比较愚蠢--他们将自己的3个孩子煮汤吃掉了。 试想,在这种情况下,谁还在乎什么性道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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