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证法与诡辩的区别
伟浩(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1,社会上对辩证法的误解,最多的是,怎 么解释都可以,简直就是诡辩。比如说贪 官贪污,大家都是深恶痛绝,这时某些人 就会跳出来说,用辩证法两分法解释下, 贪官贪污既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 然后就开始声嘶力竭的指责辩证法是诡辩 的,是荒谬的。 2,那么辩证和诡辩到底是不是一样的呢? 如果不一样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3,首先出发点是不同的,辩证是思辨与实 证想统一的方法,更是深入结合实际问题 的方法。辩证法研究问题,看待问题,是 要求深入了解这个事物的本质及变化规律 ,并且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实际有效的方 法(而非空想,纯道德,纯乌托邦无可行 性的方法。)。 4,诡辩则完全是为了驳倒对方,证明自己 是正确的,纯脱离实际的,对现实无任何 意义。如果对辩证法脱离实际的研究和应 用,就是教条主义,教条主义,就接近诡 辩了。事实上辩证法首先要注意的,恰恰 就是防止诡辩。 5,总而言之一句话,辩证法是从实际出发 、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的,而诡辩是脱 离实际、抱着混淆模糊问题而来的。 6,回到这个问题,我就用辩证法的方式去 解释。我们不仅仅要看到它的两分,而且 要看到它的变化规律,并且知道它的运动 方向,察觉矛盾的变化规律。 7,首先,我们研究贪官贪污问题这个统一 体,用两分法,我们既看到贪污的一面, 也要看到不贪的一面。或者更详细的讲是 过去不贪,现在贪污的一面。 8,同时,我们要看到不贪和贪污的斗争过 程。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当每个人官员刚 踏上仕途的时候,基本都会立志做一个清 官(程度的或多或少),但是随着一次又 一次的诱惑,一次一次的深入堕落,而最 终成为一个纯粹的官僚,一个纯粹的贪官 。那么我们会发现,贪污问题,存在于过 程中。 9,而且正是这个过程,造成了贪污的存在 。这个过程,把不贪变成贪污,并且淘汰 掉坚持不贪的清官,只留下贪污的。 10,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由不贪到贪 ,是一个逐步发展、逐步否定,并由否定 的一面占主导因素,并且是不可逆的。 11,而我们深入观察到主要矛盾的变化。 在初期,刚进入时,主要矛盾是干好工作 ,到了中期时,主要矛盾是人际关系,到 了后期是,主要矛盾是个人利益。 12,这只是从贪污问题的个体讲,那么上 升到国家层面,那么就是一个政权创立初 期的清廉到政权后期的腐坏。 13,那么从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的角度来 说,由贪到不贪是一个变化,那么由贪到 不贪的过程呢? 14,贪污问题的个体讲,由不贪到贪污和 贪污到不贪直接,必然有质变,这里的质 变就是贪官被拉下马,当达到这个质变之 后,当他在监狱里没有条件贪时,就是一 个由贪到不贪的过程。 15,事实上社会层面由贪污到不贪污很残 酷的,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历朝历代, 每个朝代的早期,必然是清廉的,而后期 逐步腐坏到无可救药,甚至形成十羊九牧 的局面(十个民九个官),造成整体的质 变,社会的动荡整合,改朝换代,再清廉 、贪污的循环。中国历史上,不可胜数。 16,这就是治乱循环圈,如何解决呢?用 毛主席的话讲,人民当家做主。 17,用老话讲,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 的买卖没人做。 18,最后,回到最初的辩证和诡辩的讨论 ,我们就可以发现,是不是辩证法和诡辩 法是有很大的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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