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3•28新书发布和读者见面会之后
来自:逝川
三联生活周刊•李鸿谷•“生活圆桌” 今天去韬奋图书中心参加了周刊举办的新书发布和读者见面会,买了两本书:李鸿谷的《失权者》和《生活圆桌》精选集第二卷《不纯真年代》。 很早以前,为了要台历,曾在论坛里说过要写写自己和周刊的亲密关系,现在是该兑现的时候了。(注①) 最初认识生活周刊,是在1998年。那时我在武汉读大三。 中文系的大三学生是最喜欢写文章的,也最容易出成果,因为有闲暇,有激情,有压力,当然,也还有一定的积累。到目前为止,我仍然认为1998年是我写字最多的一年,也是投稿最多的一年。那时,我几乎翻遍了武汉市场上能见到的各种报刊杂志。而在武汉本地的各种媒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江日报》的周末版——《长江周末》,因为她的可读性很强,文化含量也比较高,更重要的,她的每一个版面几乎都适合我去投稿。所以,每期《长江周末》我都会买回去研究。过了一段时间,我向她投去了第一篇稿件,题为《爱情是什么?》,手写的,大约五六千字。当时看到一则材料,说科学家通过大量的研究表明,男人和女人之所以会一见钟情,是因为体内产生了一种化学反应;之所以会有七年之痒,是因为化学反应逐渐减弱,以至于停止。看完后感觉十分新鲜,于是又从图书馆搜集了一堆资料,列举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人对爱情的看法,最后拼凑成文。那封信的收件人是“社会时尚”版。 那篇文章寄出后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紧接着,我又写了一篇《简朴 人为的自然》。这次投稿时,我听取了同学的建议,收件人不应该写版面名称,而应该写责任编辑(注②)。我这才留意到社会时尚版的编辑叫李鸿谷。稿件也不再是手写体,而是找校外的打字社打印了出来。同时寄出的还有一篇小稿《手绢》。 我看到下一期《长江周末》,是礼拜五的晚上,在校外的一个报刊摊上。当时的社会时尚版由“一大二小”三个栏目构成,“一大”是主打文章,配一张图,“二小”是“时尚曾经”和“正在流行”。当时的我没有什么胆量和野心,期望自己的文章能占据头条,所以,翻到那个版面时,首先留意的自然是小文章。可惜,不是我的《手绢》。失望之余,顺便瞅瞅主打文章。感觉标题很熟悉,赶紧挪到路灯下面仔细看。天,可不就是我并没抱什么希望的《简朴》一文!当时一气买了两份报纸,狂奔回宿舍,从头到尾再认认真真看一遍。看到最后,才发现作者的名字被排成了“张煜”,而我给自己起的笔名是“张煌”。 趁热打铁,我又写了一篇小稿《校徽》。随稿寄上的还有一封信。信中提及了自己手写的第一篇稿件,说明自己为了不影响编辑的看兴(这个词是我生造出来的,想要表达的意思是编辑审看稿件的兴致),以后都会投寄打印稿。并顺带指出了“煜”、“煌”之误。 没多久,就收到了编辑的回信,是李大人的亲笔手书。他没有提及第一篇稿,只是强调了作为编辑,他不会因为来稿是手写还是打印而产生不同的“看兴”,并说“煜”、“煌”之误是“正常的失误”。还说《手绢》和《校徽》都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但同一版面不宜在短时间内发表同一作者的多篇稿件,所以暂时退回,你可另投其他报刊(注③)。这封信后来一直被我好好保存,在毕业找工作期间,曾多次被复印,用来证明笔名和我的关系。可惜,来到北京后,那封信被夹在留在武汉的一堆书籍和资料之中,至今还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家里,我已有将近六年的时间没有再见过它们,不知它是否依然健在? 此后,每期的长江周末我仍然买回来阅读,并收藏。张煜这个名字后来也曾在同一版面出现过一次。但出现得更多的是朱文轶、李翊、李卫。一年以后,那个版面撤销了,李鸿谷也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1999年,我从学校毕业,先后在武汉的两家小杂志社打工,和报社一直没什么联系。某次和一位曾经的同事聊天,从他口中不经意得知李鸿谷是他的领导的领导,便多问了两句。那个同事顿时两眼放光,说李是他的偶像,在校期间念的是体育,毕业后却从事新闻,而且那么年轻就成了报社的编委。我虽然对编委没什么概念,却也因此对李格外高看。内心里也为自己曾经为李写过两篇稿件而骄傲不已。 2000年的某一天,我突然从三联生活周刊上看到了李鸿谷的名字,微觉惊讶,却也只是淡淡地感叹了一声:哦,他已去了北京。后来,又先后在周刊上看到了雷静、朱文轶、李翊的名字,第一感觉是李在北京应该混得不错,居然可以安排自己的人了。2003年,我也来了北京,看到三联的影响力一天天在增长,内心里开始后悔不迭:早知这样,当初就应该借那个机会和李鸿谷搞好关系,拜个老师,说不定今天咱也成了传媒界一大名记了。去年,和一位目前正效力于武汉晨报的同学聊起这事,她也十分认同我的这一想法,并非常理解我的感受。可惜,我现在只能以天性不适合做记者来宽慰自己了。 十天以前就从生活周刊的博客上得知他们要举办读者见面会,我便打定主意要参加。今天终于等到了,中午参加完同事的婚礼后,马不停蹄从通州赶到韬奋图书中心。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见到李鸿谷。见面之前,我还在想,要不要准备几个问题呢?却又一直找不出合适的问题。见面之后,坐在人堆中,听着他讲述自己的新闻操作手段。他似乎还有些腼腆,却又明显不屑于别人的置疑。看得出,他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骄傲。他与我早已不是编辑和作者、老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而是隔行如隔山了。最终,我只是静静地请他签了一个名,便悄悄地离开了现场。掏笔时,他探究般地望了我一眼,签完后,他就转头和另一个读者聊起了新闻操作技术。那一刻,他一定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曾经和他发生过怎样的关系。 我的博客曾经换过好几个名称,直到看了他在《十年》中写的《外省青年进北京》,才最终定名为“外省人在北京”。 时间再次拉回到1998年。某天,我在逛司门口的三联书店武汉分店时,于不经意间看到几本《三联生活周刊》。首先是被那种纸张吸引,因为较早前在图书馆看过国外的《时代》周刊,用的就是那种纸,当时国内用那种纸的杂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让我一下子感觉到了周刊的起点之高、志向之远。再翻翻内容,突然发现里面有很多小物品的介绍和社会时尚版中的正在流行完全一样。哦,李鸿谷在这一点上直接抄袭了这本杂志。就像一个珠宝商在研究某种珠宝时突然发现了它的来源,我立即对生活周刊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惜,那时的周刊定价很高,我根本舍不得买,只能是翻翻而已。但那时心里就在想,如果能在这样的纸张上发表一篇文章,感觉一定会很不一样吧。 2001年,在经历了两个杂志的倒掉之后,我进入武汉市某知名外资企业(其实是一个打着港资招牌的民营企业),从此被武汉人目为典型的白领。身在一堆自视甚高的人中,我也不得不装出白领的范儿,渐渐地,似乎也有了一点心得。2002年,我差不多是整栋大楼里最闲的一个人,公司居然还给我配了一台电脑,而且还可以上网。那时,周刊正在和新浪合作,很多内容都可以在网上看到。由于整本杂志中只有“生活圆桌”可以接受自由投稿,所以,我对圆桌的文章特别留意。不料,就这么一留意,从此就喜欢上了。我从没想到文章可以写得那么机智俏皮、简洁有趣,文字也干净得一点泥水都没有,几乎没有一句废话。以前,我总担心自己的道理解释不清,老是喜欢用大量的“因为……所以……”、“虽然……但是……”。在生活圆桌之中,根本就不需要这些连词。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将自己能搜集到的圆桌文章全部打印了出来,并装订成册。看得多了,不知不觉间就会受到一些影响。某天,总部大楼组织了一次消防演习。整个过程颇有意思,所有的参与人员一点都不着急,反而把它当成一种调剂,并因为是在上班时间举行,似乎偷了一下懒,揩了老板的油,内心里还渴望隔三岔五再来一次。演习一结束,我就将这种心态写成了文字。写完一看,似乎颇对圆桌的风格,便顺手投给了苗炜。 和我投给李鸿谷的第一篇文章一样,这篇文章也没有收到任何反馈。好在我也只是好玩。过了段时间,大楼内贴出一张严禁在上班时间穿拖鞋的通知。仔细一想,这一件小事也颇值得玩味,于是写成了一篇《拖鞋正在革命》,再次投给苗炜。出乎意料,这篇文章在紧接着的周刊上登了出来。此后一鼓作气,连续写了十来篇。但直到当年九月,总共只登出四篇。十月份,我被调到了另一部门,工作任务空前繁重,好日子就此结束,再也没有闲情写稿了。 03年来到北京后,有一段时间也比较闲,想重新拿起荒废已久的笔,却怎么也找不着当年的感觉了。曾经努力过一次,将一篇旧稿按圆桌的风格精心雕琢了一番,投出去后,却如泥牛入海,没有半点动静。 《十年》中收有苗炜的《心中有我,眼底无他》一文,最后一句话是:“后来我接着担负圆桌的编辑工作,我看到了许多好文章,记下了好多有意思的人与事,总是会有一个人写出很好玩的东西,然后连着写了一段时间,然后慢慢枯竭,不写了。”当时看到这里,我十分悲哀,看来自己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另一方面也很感安慰,原来这样收场的并不止我一个啊。 生活圆桌曾经结集出版过两本书,第一本是《上半截与下半截》,我曾买过一本,后来被同事弄丢。再后来多方求购,至今仍未能如愿。第二本是《玫瑰花与肉丸子》。当年在论坛里看到要出这本书的时候,满心期待书中能收录我的某一篇,结果书出版后,却是全军覆没,心里好生郁闷。尽管如此,我还是买了一本。除了这两本嫡系产品,我还买过苗炜的《有想法没办法》和劳乐的《留下来的人》,前者也曾被同事弄丢,后来在地坛书市上遇见,于是又补了一本。 今年春节过后,在杂志上看到生活圆桌再次结集出版,而且是一套四本,我想这次总该有我的一篇了吧。兴冲冲就跑去三联书店,结果先出的是后面的两本。此后,便一直关注该套书的进展。就这样,一直等到了今天。下午一到书店,两点已过多时。我匆匆挑出《不纯真年代》就往二楼跑,边跑边翻书,好在书中终于收了一篇。不然,咱的老脸可就真没处搁了。 注① 刚才特意登录周刊的论坛,想翻出那个帖子,却怎么也找不着了。可能是论坛改版后,以前的数据都丢失了。早知如此,我似乎不必背负这么长时间的压力了:) 注② 事实证明,同学的这一建议十分中肯,因为差不多半年之后,我从另一个同学口中听说,那篇《爱情是什么?》曾经被一个实习生拆开看过,而那位实习生正好是我校新闻系的学生,为此,她还特意在同学中打探过我。至于李大人是否看过那篇文章,至今我仍不得而知。 注③ 《校徽》一文后来刊登在《中华读书报》上,《手绢》一文至今仍存在电脑硬盘的某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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