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分闱”科举改革与近代湖南人文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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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三年(1664),析湖广省为湖北、湖南二省,是为湖南建省之始。但是直到雍正朝之前,湖南士子参加乡试仍须前往武昌,而且中试名额严重偏向湖北(编者按,今日上海北京高考录取降分偏向本地,就是同类现象)。康熙四十四年(1705)十月,偏沅巡抚赵申乔呈请均分湖广省乡试南北名额,其继任者潘宗洛、李发甲先后多次呈请湖广“南北分闱”。经过数十年的努力,雍正元年(1723),朝廷终于下诏湖北湖南“分闱”,雍正诏谕称:“湖南士子赴湖北乡试,必经洞庭湖。湖水浩潮无涯,波涛不测”,“有覆溺之患,朕心深为恻然,或致士子畏避险远,裹足不前,又非朕广育人材之意”。 “南北分闱”是湖南近代文化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对推动湖南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经济社会的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编者按,中国高考改革之程度与成败也关乎国民利益,国家前途。)。湖南从此步入人才鼎盛时期,据统计,至道光二十年(1840),湖南士子在历届科考中进士者441人,中举者数千人,其中,陈鹏年、彭维新、刘权之、陶澍、贺长龄、罗绕典、李星沅、劳崇光、曾国藩、胡林翼等14人官至总督、尚书、大学士。光绪四年(1878),湖南增修贡院,并专门修建五贤祠,以祭祀赵申乔、潘宗洛、李发甲、吕谦恒、宋致等五位有功分闱者(编者按,他年若有为中国高考改革做出革命性贡献的伟人,后人亦当以祭祖之礼待之)。光绪八年(1882)五贤祠修竣,郭嵩焘作《五贤祠碑记》纪念前贤:“非有以表章而崇祀之,则又乌知百余年科名之盛,人才之奋起,所以成就之若是之艰难也。” 郭嵩焘认为,近代湖南人文鼎盛,两湖分闱应居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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