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组 去个性化与网络暴力 文献综述
耶嘿
去个性化与网络暴力 一 前言 群体范围内的去个性化现象是社会心理学一项研究内容。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与论坛、贴吧、微博等网上交流平台的发展,网络暴力也随之增多。因此网络中的去个性化现象以及网络暴力逐步引起了重视。去个性化是什么、什么情景会引发去个性化、什么是网络暴力以及去个性化与网络暴力的关系都是学者们所研究的问题。 二、去个性化的相关研究 1.什么是去个性化 Le Bon(1896)认为,人们的行为通常受价值观、道德规范,以及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所习得的社会规范制约。但在群体的情景下,人们会失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感觉,攻击和性的冲动被自由地释放出来,结果导致暴力和不道德行为。这种现象被称为去个性化。Myers认为群体情境可能会使人失去自我觉知能力,并导致个体丧失自我和自我约束,更可能抛弃道德约束,以至于忘去了个人的身份,而顺从与群体规范,变得去个性化。 《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提出,去个性化是指群体中个人丧失同一性和责任感的一种现象,导致个人在做出在正常单独条件下不会做的事情。郑艳早起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个体丧失其个体性而融合于群体当中,此时人们丧失其自控能力以非典型的反规范的范式行动。后期她认为去个性化是指个人自身同一性意识下降,自我评价和控制水平降低的现象。 2.什么情景会引发去个性化 引发去个性化的情景很多,众多心理学家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1)匿名因素:郑艳分的弗洛伊德的自我机构论认为,当一个人在匿名状态下,超我的作用便非常小,自我相应地也丧失了强有力的约束力,而本我则显得一场活跃。因为没有人知道是我做的,不会影响我的名誉,不会和现实我的一切相联系,所以此时追求快乐的本我更容易随心所欲。《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认为生活在群体中的人既有代表群体的一面,也有代表个体的一面。所以当他代表群体或以群体面目出现时,由于可以匿名,使人难以辨认个体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谁也不知道他是谁以及他在干什么,他就很能任意行为,不受规范的约束。此时群体的不标准的整体行为战胜了个体的规则行为,个体的独特性没有了,个体的自我纠正能力没有了。 (2)责任分散:Festinger等人提出,在群体中的个人觉得他对与集体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当个人隐匿在群体中,不易作为特定的个体被辨认出来时,他就会发现对于集体行动的责任是模糊的或分散的。由于感到压力减少,觉得没有受惩罚的可能,没有内疚感,从而使行为更加粗野、放肆。有的成员甚至觉得他们的行动是允许的或在道德上市正确的,因为集体作为一个统一体参加了这一行动。一个人单独行动时,往往能从伦理角度考虑自己的行为,群体行为中,个体往往认为反社会行为的责任落在群体身上,个人可以推卸责任。 (3)弱化自我意识:当个体自我意识水平很高,他能够做出正确的自我导向,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迪纳(1980)所做的实验表明,无自我意识的人更不自控、不自律,更可能毫不顾忌自己的价值观就做出行动,对情境的反应性也更强烈。Hull(1983)认为喝酒之类的情境会降低个体的自我觉察,从而增强个体的去个性化。 (4)群体规模,一个群体不仅能引发成员们的唤起状态,也能使他们的个体身份模糊化。经过对21起人群围观跳楼或者跳桥的事件分析,Mann(1981)发现如果人群规模小且暴于日光之下的话,人们通常是不会诱劝当事者往下跳的。但如果人群规模比较庞大或夜幕赋予人们匿名性的身份,那么,人群中的大多数人会诱劝当事者往下跳并且加以冷嘲热讽。而Postmes和Spears(1998)对有关去个性化的60项研究进行了元分析,结果发现:匿名、群体规模、责任分散等去个性化操作对反规则行为的影响较小。 (5)自信心不足,王兆芳认为在学生在群体活动和交往中因感到自信心不足、力量有限,就会不顾判断标准去迎合群体的心理,上市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 (6)重视群体,这也是王兆芬认为的引起去个性化的又一原因。对于处于去个性化状态的个体,群体的行为极具导向性,由于群体中极少数人的某些行为依法整个群体的这种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7)此外学者们认为还有情绪唤醒水平、模糊情境的新颖性、卷入群体活动的程度等因素。 三 有关网络暴力 1.什么是网络暴力 (1)风险社会视野下的网络暴力,姜方炳认为“何谓网络暴力”存在两种论点,一是基于道德约束的暴力行为说。这一观点的预设前提是“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即认为由信息网络技术构造而成的电子交互空间是有别于现实社 会的“虚拟社会”(Virtual Society),是一个非实体化和无形化的公共场域,而“网络暴力”就是网民在其间针对某一对象的道德审判。二是“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只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新型媒介而已。 (2)江根源在对国内外的定义做了对比之后认为,国内一般把“网络暴力”当作一种利用电子邮件、聊天室、拍照手机、交友网站等互联网手段,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骚扰之类的言语行为,尤其是“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游戏”。 而英语国家对网络暴力的认识要深刻的多,Heidi Bandebosch等学者研究认为,网络暴力至少包括这样几个特征:主观上对受害者的有意伤害,客观上对受害者的心理产生了持久的伤害;在频率上需要多次反复;施暴者与受伤害者之间权力上的不平衡性,传统暴力行为中的弱者有可能利用网络媒体的匿名性特点成为网络暴力中的强势方。因而我们可以把“网络暴力”定义为一种使用现代通讯技术,例如电子邮件、计算机、手机、摄像机等进行的恶意骚扰,使对方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从而在身心两方面造成了较大伤害的网络侵犯活动。多个知名或不知名的人所进行的平等争论或论战不属于网络暴力。 (3)还有研究者将“网络暴力”笼统地界定为“网络暴民”的一种非理性行为,其方法既有现象描述,也有特征罗列;在根源追溯上,既有技术异化说、素质低下说,也有援引社会心理学“集体无意识”的观点或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理论,不一而足。 从学者们对网络暴力的内涵界定来看,有同也有异。相同之处在于都把网络暴力认定为发生于网络的一种不恰当行为,没有人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正当行为;不同之处在于,按照下定义的“属+种差”的办法,学者们在属概念的认定上有所不同,既有网络暴力事件和网络暴力行为之别,在网络行为的认定上也有网络舆论暴力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网络失范行为之异。 2.网络暴力有哪些类型 根据刘艳的研究,网络暴力可以从形式上、性质上、作用方式上来区分。 (1)在形式上:一种方式是以文字语言为形式的网络暴力,在天涯论坛、百度贴吧、微博等平台上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另一种形式是以图画信息为形式的网络暴力,通过照片的串改进行侮辱、诽谤、攻击等。 (2)在性质上:一种是非理性人偶搜索,这侵害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另一种是谣言传播,用虚假的言论伤害了群中间的相互信任感,是真相变得扑朔迷离。 (3)在作用方式上:有直接攻击和简介攻击,直接攻击是在言语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击性的额度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讨伐。间接攻击是通过讽刺等方式跟风发表意见。 四 去个性化与网络暴力的关系 1.王椿阳认为个体在网络情境中的去个性状态下的表现,在匿名状体以及较高水平的自我卷入条件下个体的自我控制水平和自我评价能力开始伴随着自我羞耻感的降低以及社会规范行为的增加。羞辱感淡化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个体得到的感和羞耻感常常是比较强烈的。但在网络情境中的去个性化状态条件下,个体会认为自己的活动为匿名活动,其言论和行为很难为他人所知,无需考虑真是社会中社会规范的约束。在这样一种缺乏监督和到的自律的状态下,她们羞辱感变得淡化,有人可能会在网络上进行一些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而由于网络情境为一种虚拟状态,这种虚拟状态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们的责任感,使他们行事态度轻率。常见的网络情境中的违规行为右制造和传播点点病毒、窃取他人机密和隐私、宣传反动言论、散步色情内容等。 2.谭斌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个体违规,要受到惩罚,还会感受到内心的责备,有羞愧感。但是在网络中去个性化状态下,个体的犯罪感淡化,个体不再忌讳讨论自己犯下的过错,有的还会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自豪,如某些成员在社团内,不负责任地散布谣言,或辱骂他人去了,或传播色情图片和网址。 3.刘嘉认为在互联网中,人们都是在匿名状态下与他人交流的,互联网特有的时空分离情景使得一切有关个体的隐私信息都可以隐藏,一个人甚至可以同时以多种身份和角色参与网络,这样就助长了个人的冒险心,做出平常不敢表现的行为。比如未经允许在网络上揭露他人隐私等。而当个人隐匿在网络情景中,不易作为特定的个体被辨认时,自己对于集体行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就会扩散。由于觉得没有惩罚的可能,从而使得行为更加放肆。 4.沈燕清认为网络中的去个性化有极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发生率高、容易沉迷、对个体造成危害,同时又使得个人人格扭曲,对他人信息造成安全侵害。网络技术高超的人隐藏于网络之后,对他人试试信息安全侵害。由于责任的无法落实和缺少显示道德监督的压力又使有些人觉得退溃他人的隐私也不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五 总结 经过对相关资料的搜集与分析,去个性化是指在群体的情景下,人们会失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感觉,攻击和性的冲动被自由地释放出来,结果导致暴力和不道德行为。而去个性化也是网络暴力发生的一重要原因之一。 1.网络情景下的去个性化由于隐匿性,所以使得网络暴力的发生更加频繁。 2.在个体感觉自己不会被辨识的时,其道德感降低,社会规范对其的作用降低同样也会使得网络暴力发生。 3.在网络的去个性化的情境下,个体的自我意识降低。网络主体的自我意识难以达到统一,无法将已获得的对外的认识与自我评价鞋套起来,导致主体的行为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降低,从而促发网络暴力的产生。 纵观对去个性化与网络暴力的研究,当前的研究主要针对去个性化的现象进行分析以及如何导致网络暴力。未来的研究可以更多地聚焦与从去个性化角度下手对网络暴力进行有效阻止,进行深层次研究。 参考文献: 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1992),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侯晓红(2005),从网络社会的去个性化现象看网络道德建设,哈尔滨学院学报第26卷第2期. 王椿阳(2007),网络情境中去个性化现象浅析,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第19卷第1期. 沈燕清(2007),论网络中去个性化的负面影响及防范,新西部第20期. 郑 艳(2009),心理学理论视角的网络去个性化现象分析,哈尔滨学院学报第30卷第2期. 兰玉娟(2009),去个性化效应的社会认同模型,心理科学进展第17卷第2期. 谭 斌(2009),高校网络社团中的去个性化现象的研究与分析,中国校外教育下旬刊. 王兆芬(2011),去个性化在社交困难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探索,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179期. 姜方炳(2011),网络暴力的概念根源及其应对,浙江学刊2011年第6期. 江根源(2012),青少年网络:一种网络社区与个体生活环境的互动建构行为,新媒体第111期. 刘 艳(2013),网络暴力问题的危害、成因及预防,浙江师范大学. 陈代波(2013),关于网络暴力概念的辨析,湖北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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