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茜•弗雷泽访华演讲:反规范的正义

λογοs

来自:λογοs(豈有文章覺天下 忍將功業誤蒼生)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09-07-07 11:40:36

×
加入小组后即可参加投票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1:39:41

    贺翠香:南茜•弗雷泽的北京之行

    标签: 弗雷泽访华
    ● 贺翠香

    (贺翠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2009年3月18日,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美国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表南茜•弗雷泽开始了为期三天的北京之行。她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大学哲学系和北师大哲学系进行了一系列关于她的非规范的正义理论报告。 ( http://www.aisixiang.com ) 在演讲中,弗雷泽指出,在当前全球化和新社会冲突涌现的背景下,对正义的诉求已经分裂为三种不可替代的维度:经济领域的再分配;文化领域的承认;政治领域的代表权。传统的建立在分配基础上的、以民族国家或地域为基础的规范正义理论已不能解释上述三个维度的正义诉求。在这一新的非规范时代,弗雷泽提出要建立一种关于正义或非正义的新批判理论。她还分别就非规范的正义的实质、主体和如何实现等问题展开论述。弗雷泽这种现实而又新颖的正义理论构想引发了与会学者的极大兴趣。他们分别就“非规范性的正义”、“参与性平等”、“承认”、“规范性”等概念展开热烈讨论,并从理论建构和实践可行性两个方面与弗雷泽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下面我就弗雷泽这三天演讲的内容和中国学者的提问进行一个简单的综述。 ( http://www.aisixiang.com ) 问题: 1.何谓“abnormal Justice”?其具体含意是什么?是“非常规的正义”,还是“反规范的正义”,还是“非规范的正义”?我们中文一般将它译为“反规范的正义”,这准确吗? ( http://www.aisixiang.com ) 答:我创造“abnormal Justice”这个概念,是为了区别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冷战时期所形成的规范正义。这个概念来源于托马斯•库恩和理查德•罗蒂对规范科学的理解。库恩认为,只要公共分歧或反抗保留在关于正义的规范话语中,只要它们还没有聚集足够的力量来解构掉正义规范话语,那么现在关于正义的话语就是一种“规范性”的。运用这个标准,我们现在正处于一种“非规范的正义”时期。但为了避免库恩称作“革命性正义”的表述,我借用了罗蒂在规范性话语与非规范性话语的区别。以丹麦的漫画事件为例,当前我们关于正义的主体、实质和如何实现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很难用以前的规范性正义话语来解释。此外随着冷战秩序的破裂,新自由主义的形成及全球化的兴起,已有的正义话语范式已过时了。在这种“去规范化的时代”,需要一种新的关于“非规范性的正义话语”,来解释在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的跨民族需求。 ( http://www.aisixiang.com ) 2.您在谈到关于当前正义的主体时,主要涉及到了关于各民族的地区概念,如本土的、地区的、国家的、全球的等四个方面。这样一种以地理学为基础划分的正义主体是否合适?如果不以传统的阶级、国家为正义主体,这种正义主体的力量是否很薄弱? ( http://www.aisixiang.com ) 答:当然,现在一个国际范围内的“公民社会”或“公共领域”还没有形成,所以也不太可能存在一个国际范围的同一正义主体。这也就是为什么关于非规范性正义话语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以扩大批判理论的范围,但另一方面它在实践起来,力量很弱。没有组织或制度性的保障,正义话语还提留在一种理念内。 ( http://www.aisixiang.com ) 3.您谈到的关于非规范性正义的三种诉求,对于我们中国现状来说,似乎离得很远。我们中国当前还处在关于经济领域的分配公平、政治领域追求民主的正义话语诉求中。对此,您如何看待? ( http://www.aisixiang.com ) 答:我认为,关于当前非规范性的正义诉求中涉及到的三个方面:即经济领域的再分配问题;文化领域的承认问题、政治领域的代表权问题,不但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等都存在。 ( http://www.aisixiang.com ) 4.马克思探讨的正义是以社会的经济分析及阶级分析为基础的。他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阶级压迫,民族压迫,国际压迫,都会随之消失。现在您谈的规范正义与非规范正义的区分只是抽象的,并没有与社会制度相联系。但是,没有对私有财产的扬弃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超越,谈论正义是可能的吗?或者说,我们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正义?马克思谈到社会主义实现的前景时,曾经想象,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发生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然后将东方国家带入社会主义。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曾经打破了马克思的设想。但是,现在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马克思预言的状况。社会主义在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的前景怎样?如果有可能,需要借助一些什么力量?无产阶级还是这样一种力量吗? ( http://www.aisixiang.com ) 5.参与平等似乎只是一种程序正义。在平等参与的各方中,存在能力和权力的差异。事实上,弱势群体并不会真正受到尊重。用您的话就是,承认。 ( http://www.aisixiang.com ) 6.承认是一个文化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两者都是?我认为,承认基本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如果一个国家强大,人们富有,那么那个国家就会获得承认。种族、性别承认也属于同样的情况。如果弱势群体获得了经济上的支配权,它就有更多机会获得承认? ( http://www.aisixiang.com ) 7.在本体论的层次上,您使用的是“equality”的平等概念,但在规范性的层次上,您却使用了“parity”的平等概念,二者有什么区别? ( http://www.aisixiang.com ) 答:我创造“parity”这个概念是力图超越传统政治哲学对equal的追求。在我看来,equal是手段,parity是目的。我追求的是让每个个体都有参与、发言权。他的声音都能被听到。 ( http://www.aisixiang.com ) 8.在“normal”和“normative”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normal”应是规范的;“normative”是指规范性的。不一样。 9. 您提出贯穿正义的三个维度(分配、承认、代表)的规范性原则是“参与的平等”(parity of participation)。这似乎是假设了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都有进行参与的能力(the capacity to participate),这看起来是不对的。因为一些群体显然不具有参与的能力,如患孤独症的群体等,但不能因此就排除他们获得公正的分配的权利。 ( http://www.aisixiang.com ) 10.在我看来,您的“参与的平等”的原则在分配的领域中似乎不如其在承认和代表的领域中那么重要。像“按需分配”这样的分配原则就完全不需要、不包含参与的概念。总之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正义的分配原则而又不采纳参与的观念。请问您如何解释分配领域中的原则应当是包含参与的观念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11.您提出的“非规范性的正义话语”是否是对传统的规范性话语的一种延伸?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不同? 12.您提出了“反思性的正义”理念,这个理念与哈贝马斯的“反思性的自我”概念非常相似。您的正义批判理论与哈贝马斯的程序式民主正义理论有什么区别?或者这种区别只在于你们的立场不同。哈贝马斯站在右的为资本主义的正义规范话语作辩护,而您是站在“左”的立场,为弱势或边缘化的反抗群体代言? ( http://www.aisixiang.com ) 答:可以说我是哈贝马斯的学生。我受哈贝马斯、福柯的理论影响很深。他们的思想给与我很多洞见。但哈贝马斯的理论是一种纯程序式的正义民主理论。很形式化,力量比较弱。我的理论与他的不同。同时,我与福柯不同。在建构一种反抗的非规范的正义话语方面,我们非常相似。但不同的是,福柯解构一切,而我还想提出一种关于“善”的理念。 ( http://www.aisixiang.com ) 13.您如何看待美国攻打伊拉克这个事件。它是在全国民主投票的正义基础上完成的,但事实上在国际上行使了不正义的行为?这如何解释? ( http://www.aisixiang.com ) 答:事实上,情况并不像你们想象得那样。我们投票是在一种非民主的形式下完成的。我们被许多错误的信息误导。投票过程中也存在着如布什选举获胜中的舞弊手段。所以,我们国家的民主制并不是如其所言。有时候钱就决定一切。 ( http://www.aisixiang.com ) 14.您的非规范的正义理论的实践可行性如何? 针对南希丈夫Eli Zaretsky 教授的“左派的观念”的有关问题: 1.在我们中国,左右划分的常识似乎是,站在革命的进步的一方面就是“左”派,站在反动的或落后的一方面,就是“右”。按照这样的标准,法国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在没有掌权之时,代表一种新兴力量和进步阶级,它是“左”。当它执政之后,为了维护政权,它又要压迫和剥削新的进步力量——无产阶级,这时它又是“右”。这如何理解呢? ( http://www.aisixiang.com ) 2.有没有执政的“左派”?即左派是不是一直是处于边缘的反抗的位置? 答:有。在美国历史中曾存在这样的执政左派。 3.如何区分newliberism 和neoliberism?自由主义分几类?自由主义的左派和自由主义的右派是如何划分的? 答:自由主义可以分为三种:传统的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newliberism)和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传统的自由主义就是启蒙时期资本主义发展的价值观,如对个人和私有财产的肯定。这里主要区别社会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前者是指凯恩斯主义。即虽然重视市场的作用,但还重视或强调政府或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后者是一种唯市场主义论。强调市场的唯一作用。我主张一种社会自由主义,而反对新自由主义。我是社会自由主义中的左派。 ( http://www.aisixiang.com ) 4.西方的新左派与新自由主义是什么关系? 5.中国左右划分的标准与西方的不同,有时甚至是相反的。您怎么看? 6.您提到,“右”(the right)象征主宰和权威,“左”(the left)象征着反抗和异议;您进一步说,自由主义没有左派是虚弱的,而左派没有自由主义是极权的。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作为抗议力量的左派会转化为极权主义。 ( http://www.aisixiang.com ) 总之,以上基本上是弗雷泽教授在与北京学者座谈时交流的情况。有许多问题的答案我并没有完全记下来。但读者可以从相关学者的问题及弗雷泽的回答中看出一些她所建构的非规范的正义话语理论的中国效应。这种效应不仅体现在中国学者对其正义理论的关注,对其所揭示的当代西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认可,而且体现对第三代批判理论家所怀有的新社会主义正义理想表示敬佩,同时也促进中国学者及早认识与反思当前全球化时代的新矛盾,一起为建构一种公平正义的国际政治伦理作出贡献。 ( http://www.aisixiang.com )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1:41:07

    南茜•弗雷泽教授报告讲稿(1) 分类: 后现代主义哲学专题 2009-03-18 18:13

    本周五下午两点半主楼B810学术报告,报告人 南茜•弗雷泽教授.
    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1947¬¬- ),美国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大学政治学系和哲学系(Departments of Philosophy and Politics 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教授,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批判理论在美国被公认的当代主要代表人物。弗雷泽与目前德国法兰克福研究所所长霍耐特同属西方“1968”年一代人,也是法兰克福学派在德国和美国两大支脉在哲学上的主要代表。她的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具有激进主义传统,是美国新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新世纪以来,由于弗雷泽与霍耐特在承认理论上的争论,以及她对当代西方批判理论关于多元文化主义政治哲学的杰出贡献,她在西方学界被视为欧美广义的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第三代代表人物,目前声望很高。近年来,弗雷泽继哈贝马斯和霍耐特之后,主导了西方批判理论学派的主要学术组织“哲学与社会科学”年会,是该会议七人领导小组的核心人物。

    主要代表作有:Nancy Fraser and Axel Honneth,Redistribution or Recognition? A Political-Philosophical Exchange London: Verso, 2003(南茜•弗雷泽与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政治哲学对话》); Nancy Fraser,Scales of Justice, Re-imagining Political Space In a Globalizing World,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8(南茜•弗雷泽:《正义的尺度》); Nancy Fraser,Justice Interruptus: Critical Reflections on the "Postsocialist" Condition,Routledge, 1997(《正义中断:对“后社会主义”状况的批判性反思》),等。

    Disputing the Subject of Justice:

    National Citizenry, Global Humanity or Transnational Community of Risk?(1)

    The present context, I have suggested, is one of abnormal justice. In this situation, which reflects the break-up of a previous hegemonic grammar, claims for justice immediately run up against counterclaims whose underlying assumptions they do not share. The result is a fractured landscape of political claimsmaking, which contrasts with the relatively ordered, quasi-normal discourse of the Cold-War era. Today’s abnormalities constellate around three different nodes. In the first case, claimants tend to lack any shared understanding of the ontological substance or matter of justice; in the second, they often posit divergent views about the subjects of justice, rival assumptions about whose needs should count. In the third case, finally, those who appeal to justice frequently share no common sense of the process or procedure by which their disputes should be resolved. Absent agreement on the “what,” the “who,” and the “how” of justice, we encounter a heteroglossia of justice discourse that lacks any semblance of normality.

    Abnormal justice, I have argued, requires new modes of political theorizing. To clarify disputes over justice in the absence of shared presuppositions, we must jettison mainstream approaches, where are premised on the currently counterfactual assumption of normal discourse. In their place, we must devise genres of reflection that can illuminate discourses in which first-order claims for justice are interlaced with meta-disagreements about what counts as an well-formed claim. Our theorizing must be able to work through such meta-disagreements, without losing sight of pressing the first-order injustices that pervade our globalizing world.

    What sort of theorizing can help us navigate these abnormal times? In the previous lectures, I sketched a general, two-sided orientation, which requires balancing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sides of abnormal justice. The positive side, once again, is the expansion of contestation, which makes it possible to challenge injustices that the previous grammar elided. The negative side, however, is reduced prospects for corroborating claims for justice and diminished capacities for redressing injustice. What sort of theorizing, I have asked, can keep both sides of that equation in view?

    In last week’s lecture, I proposed a strategy for dealing with abnormalities of the “what” of justice. To validate the positive side, of expanded contestation, I proposed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ion of justice, encompassing redistribution, recognition, and representation. To cope with negative side, of diminished capacities for adjudication, I proposed a normative principle that overarches those three dimensions, namely, the principle of participatory parity. The result was a view of justice that combines ontological pluralism with normative monism. Such an approach, I argued, can illuminate justice conflicts that encompass divergent understandings of “what.”

    This approach seems quite promising, as far as it goes. And yet, as I noted last week, a major question remains. Parity of participation among whom? Who exactly is entitled to participate on a par with whom in which social interactions? Unless we can find a suitable way of addressing the “who” of justice, my proposal concerning the “what” will not be of any use.

    Tonight, accordingly, I resume my inquiry into abnormal justice by considering the question of the “who.” This question is increasing pressing today, given the ongoing de-normalization of the Westphalian frame. Hegemonic in the previous era, that frame posited the subject of justice as the citizenry of a bounded polity. That understanding of the “who” went along with a specific picture of political space, a Westphalian political imaginary. In this imaginary, political communities appeared as geographically bounded units, demarcated by sharply drawn borders and arrayed side by side. Associating each such polity with a state of its own, the Westphalian political imaginary envisioned the state as exercising exclusive, undivided sovereignty over its territory; seeking to bar “external interference” in the state’s “internal affairs,” it also rejected the view that the state could be constrained by any higher, international power. In addition, this view enshrined a sharp division between two qualitatively different kinds of political space. Whereas “domestic” space was imagined as the pacified civil realm of the social contract, subject to law and obligations of justice, “international” space was envisioned as a state of nature, a warlike realm of strategic bargaining and raison d’état, devoid of any binding duties of justice. In the Westphalian imaginary, accordingly, the subjects of justice could only be fellow members of a territorialized citizenry. To be sure, this mapping of political space was never fully realized; international law tamed relations among states to some degree, while Great Power hegemony and modern imperialism belied the notion of an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equal sovereign states. Yet this imaginary exercised a powerful sway, inflecting the independence dreams of colonized peoples, who mostly yearned for Westphalian states of their own.

    Today, however, the Westphalian mapping of political space is losing its hold. Increasingly, its posit of exclusive, undivided state sovereignty appears implausible, given a ramifying human-rights regime, on the one hand, and spiraling networks of global governance, on the other. Equally questionable is the notion of a sharp division betwee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pace, given novel forms of “intermestic” politics, practiced by new, trans-territorial non-state actors, including transnational social movements,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INGOs. Also dubious is the view of territoriality as the sole basis for assigning obligations of justice, given patently trans-territorial problems, such as global warming or genetically modified agriculture, which prompt many to think in terms of functionally-defined “communities of risk” that expand the bounds of justice to include everyone potentially affected. No wonder, then, that activists contesting transnational inequities reject the view that justice can only be imagined territorially, as a domestic relation among fellow citizens. Positing post-Westphalian views of “who counts,” they are subjecting the Westphalian frame to explicit critique.

    The upshot is that the “who” justice of no longer goes without saying. Today, rather, both the bounds of justice and the mapping of political space are objects of struggle. Today, accordingly, theorizing cannot proceed in the usual way. Unlike the theorists of the previous era, we cannot assume that we already know who counts. Far from simply presuming the Westphalian “who,” we must explicitly pose the question of who counts as the subject of justice. We must ask: Given the clash of rival views of the bounds of justice, how should we decide whose interests ought to count? Faced with competing framings of social conflicts, how should we determine which mapping of political space is just?

    In this lecture, I seek to answer these questions by pursuing a strategy analogous to the one I followed last week with respect to the “what.” Here, too, in other words, I seek to accommodate both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sides of abnormal justice. Thus, I seek to both valorize contestation of the Westphalian “who” and also to cope with the exacerbated difficulty of achieving a just resolution in disputes that encompass conflicting views about who counts. What sort of theorizing, I ask, can balance those two desiderata? The answer I shall propose here can be stated in brief: theorizing suited to abnormal times should be simultaneously reflexive and substantive. Let me explain each part of this two-pronged proposal.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1:48:48

    美国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表南茜o弗雷泽来我校讲学

       什么是正义?--一种反规范的正义视角

    3月26日下午,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美国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表南茜o弗雷泽来我校进行

    了一场关于正义的实质内容(The substance of justice)的讲座。

    与最初定的题目《关于正义主体的争论》不同,弗雷泽教授在中大站讲的主要是关于 什

    么是正义 (what is justice),而把关于 正义主体 (the subject of justice), 即谁的正义(who counts justice)的问题留在了第二天在华师的讲座中。

    借用了托马斯o库恩和理查德o罗蒂对规范科学的理解,弗雷泽将正义范式分成了两个时

    期,即规范正义(normal justice)时期和反规范正义(abnormal justice)时期。第 一个时期是冷战开始到1989年推倒柏林墙,这段时期,不管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还是 共产主义社会,即使两个社会对正义的内涵有多大的分歧,但其对于看待正义都是一元 的视角,即经济分配的正义。正如在罗尔斯著名的《正义论》中,也是始终围绕分配正 义来展开进行论述的。同时,这个时期关于正义主体都一致认为是一国内的公民。

    第二个时期,就是弗雷泽所称的反规范正义时期。这时候,一元的分配正义已经无法满

    足人们的正义诉求,并因此涌现了许多和分配正义不同的正义观,其中主要包括两种, 即承认理论(recognition)和政治代表权理论(representation)。承认理论关注的是文 化上的,身份地位上的相互尊重和承认。弗雷泽特别举了1995年丹麦关于默罕默德讽刺 画的例子,指出自由主义文化和穆斯林文化的冲突,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上的不平等,更 多的是一种价值观的排斥。像性别、种族、国别、宗教等等,如果存在着歧视和排斥, 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上的非正义(injustice)。当然,按笔者的理解,承认规则中所指 的文化应该是广义的文化,像因为身高、外表、经济实力而产生的歧视,也应该属于文 化承认所关注的非正义的范畴。政治代表权关注的是每个公民在政治决策中是否能够得 到充分的代表。

    这样,整个反规范正义的框架就是一个多元的正义理论框架,正义这一概念必须至少从

    三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角度来看待,即经济领域的再分配问题(redistribution), 文化领域的承认问题(recognition)和政治领域的代表权问题(representation)。这 一框架的优点是它是一个开放的理论,扩大了关于正义的讨论的范围,能够容纳新产生 的正义主张,而不像规范正义时期仅仅限于分配正义的讨论。当然,一个多元的或者开 放的理论的缺点就是它最终可能会导致没有一个稳定的分析框架(stable framework) 去最终解决非正义的问题。在提出一个多维度的社会本体论的前提下,弗雷泽关心的是 如何能有一个规范意义上一元论去让人们至少能够达成某种共识。

    一、多维度的社会本体论

    在这一部分,弗雷泽批评了一元主义的本体论。她提到延续黑格尔哲学发展出来的承认

    理论,特别是泰勒和霍耐特的学说,他们是从文化的角度对正义展开论述的。另外是民 主政治理论,主要关注的是政治发言权,从政治角度讨论正义。最后是英美传统的分配 正义理论,关注的是经济分配的正义。这些理论都认为只要解决了它们说强调的那一点 (文化、政治、经济),其他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弗雷泽举了性别非正义(gender injustice)的例子:马克思女权主义者认为是因为经济机会上的不公导致了非正义; 文化女权主义、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者认为,是因为女性在象征结构( value hierarchy)的从属地位导致了非正义;自由主义、政治女权主义者则认为女性受 到的非正义源于她们没有的到足够的政治代表权。性别非正义的问题实际是一个复杂的 多元的问题,虽然每一种一元理论都揭示了重要的方面,但他们都只指出了真实世界中 的一部分。本体论上来说,对正义问题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并至少有三种机制(mech anism)去对它进行解释:经济的、文化价值的以及政治权力的。这三者各自独立,但又 是相互渗透(interpenetrate)。

    在关于多元主义的观点上,从社会学角度上看,弗雷泽更多的是站在马克斯o韦伯这一边

    ,用不同标准区分出阶级(class)、国家(state)、政党(party),而不像卡尔o马克思 一样纯粹只考虑经济的因素。从历史学角度上看,1)18世纪以来的革命浪潮推动下,正 义是通过社会斗争逐步争取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的,这是政治的维度;2)19世纪以来,经 济的作用逐渐凸显,因此正义的观念成为了分配正义,这是经济的维度;3)20世纪末2 1世纪初,全球化的发展使国家和民族间文化的冲突更加凸显,这是文化的角度来看待正 义。但是,谁能知道在不久的未来,是否有其他的关于正义的诉求(claims of justic e)出现呢?比如美国的同性恋运动,同性恋示威者认为异性恋(heterosexual)的价值 观的压制对同性恋者(homosexual)是一种不公正。场运动让人们看到原来还有一种以 前从来没有考虑过的非正义的存在。因此,弗雷泽做出结论,我们应该坚持一个开放多 元的正义观。

    然而,多元的正义观可以容纳新的非正义问题,但却不是一个解决的方案(but this i

    s not a solution)。我们需要,或者至少我们都希望寻求一个统一的原则来处理多元 的问题,来对三种观点进行评价。于是,弗雷泽进一步给出了它的规范一元论。

    二、规范的一元论--参与平等理论(parity participation)

    作为处理多元本体论的规范,弗雷泽提出了她的参与平等理论。它指 作为平等一员充分

    地参与社会生活 (fully participation in society)。她把非正义(injustice)描 述为那些阻碍人们平等参加社会生活的社会结构,包括:1)经济阻碍,即经济机会的不 平等;2)身份结构、文化的阻碍,比如歧视、排斥等;3)政治阻碍,即无法得到充分 的代表。当平等参与可以突破或减少这些阻碍,则一个社会就向正义更前进了一步。

    关于平等参与的理解,在后来弗雷泽对观众提问的解答中(当时问题是其parity parti

    cipation和哈贝马斯的equal participation的区别),进一步论述道:哈贝马斯的equ ally主要关注的是程序方面,只要程序是正义的,结果就是正义的;但她的parity更加 强调的是实质的平等,不仅仅程序上要正义,最后导致的结果也必须是符合正义要求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她自己也承认自己是一个结果主义者。

    演讲的最后,弗雷泽特别强调有两种倾向是必须避免的(avoid two temptation):首

    先必须抵制(resist)那种分配主义式的倾向,用一种强权的独裁的一元理论来实现所 谓的分配正义。其次,必须反对后现代理论那种认为没有正义观的观点。正义的多元化 并不代表没有正义。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1:53:27

    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的主要著作中译正式出版

    标签: 弗雷泽访华
    ● 周穗明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周穗明教授主编的《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一套四部已经于2009年2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这四部专著分别是: ( http://www.aisixiang.com ) 1、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著,周穗明译:《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 2、南茜•弗雷泽著,于海青译:《正义的中断——“后社会主义”状况的批判性反思》; 3、南茜•弗雷泽著,欧阳英译:《正义的尺度》; 4、南茜•弗雷泽等著,凯文•奥尔森编,高静宇译:《伤害+侮辱》

    本文责编:litao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世界哲学网,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1:54:43

    周穗明:N.弗雷泽和A.霍耐特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
    ——对近十余年来西方批判理论第三代的一场政治哲学论战的评析
    标签: 弗雷泽访华
    ● 周穗明

    周穗明/文 提要: 本文系统地考察了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批判理论第三代围绕“承认”理论展开多年争论的历史过程,着重分析了争论演进的四个阶段及其理论主题;全面概括了争论的两个主要对手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各自的理论框架,具体剖析了他们在道德哲学、社会理论、政治分析等层面的分歧和共性;并对这场争论中第三代批判理论的历史贡献、理论地位和现实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从事批判理论第三代研究提供入门路径。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关键词:承认;再分配;争论过程;理论框架;历史地位 中图分类号: D081文献标识码:A 从1992年阿克塞尔•霍耐特(Axel Honneth,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现任所长,法兰克福学派的正宗传人和第三代领军人物。)的《为承认而斗争》问世以来,西方沿袭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批判理论家之间围绕“承认”问题已经展开了近16年的争论。这场政治哲学层面的争论在欧美哲学界波及很广,吸引了批判理论圈内外的许多重量级理论家的参与,而且至今仍是热门话题。本文试图通过梳理这场争论的发展过程,着重解析这场争论的两个主要对手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美国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大学哲学与政治学系教授,是目前西方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和阿克塞尔•霍耐特的不同观点和主要分歧,把握二者在政治哲学规范基础上的差异和共同点,进而评判这一争论的历史贡献和现实意义。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一、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演变过程 所谓“承认(recognition)”是一个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共同体之间、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认可、认同或确认;在全球化时代多元文化主义发展的背景下,该概念也突出了各种形式的个体和共同体在要求平等对待这一基础上的自我认可和肯定。 ( http://www.aisixiang.com ) 从纯学理的渊源看,“承认”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旧概念,当代承认理论是黑格尔哲学的老树新花。当代两位最重要的承认理论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霍耐特都是黑格尔派哲学家。但是,这一概念的当代勃兴并非始于霍耐特。从理论上看,1978年,L.谢普(Ludwig Siep)发表了《作为实践哲学之原则的承认》一书,率先考察了费希特和耶拿时期的黑格尔的承认理论,并把后者的承认理论区分为个体与全体的承认和个体与社会制度之间的承认,以及在社会制度中反映的个体自身及其利益。这里关于路德维希•谢普的介绍,参见丁三东:《“承认”:黑格尔实践哲学的复兴》,《世界哲学》2007年第2期,第86页。该文作者认为,当前研究者对承认概念的关注均源于路德维希•谢普该书。霍耐特的名作《为承认而斗争》无疑受到了这部著作的思路和观点的启发。从现实看,由于20世纪70、8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和制度改革实践的崛起,泰勒、W.金里卡(Will Kymlicka)等主流政治哲学家先于霍耐特相继提出了他们的承认政治理论。诚如泰勒所指出的,“对承认的需要,有时候是对承认的要求,已经成为当今政治的一个热门话题。”【泰勒,《承认的政治》,董之林、陈燕谷译,载于《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290-337页,1998年),第290页。】以承认为主旨的身份(认同)政治关于identity的译法,在这里我更倾向于译为表示同一性、一致性的“身份”,而不是有动词意味的“认同”。风靡一时,绵延至今。霍耐特、继而弗雷泽等批判理论家的贡献就在于,他们将对承认问题纳入了社会批判的理论体系,其观点在总体上超越了多元文化主义和与之相关的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国内多译为“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一词的词根本来就是共同体(community),没必要造词。近20年来伴随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人们开始关注女性、种族、生态等各种小共同体的诉求。用“社群”概括这类新的多元群体并不准确,容易引起误解。】从而使承认理论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中心问题。简单回溯这一理论思想线索,目的是从这一前史出发,具体地梳理批判理论内部以霍耐特和弗雷泽为主要代表的、关于承认理论的这场争论,摸清其理路的来龙去脉。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近年来,批判理论第三代在围绕承认的争论的10余年中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关于承认理论争论四个阶段的划分,参考了K.奥尔森(Kevin Olson)的观点,见奥尔森为他主编的《伤害+侮辱》一书撰写的“导言”。(本书高静宇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一阶段的讨论集中在是否存在再分配与承认的矛盾的问题上。争论首先在霍耐特和弗雷泽两人之间展开。1992年,霍耐特的《为承认而斗争》发表,突出承认作为中心理论范畴的地位。他对黑格尔早期的承认理念赋予现代意义,提出了现代承认的三种形式:爱、权利和团结。在一个好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从爱和亲密关系中获得“情感承认”,从公民之间的平等权利和同等尊严关系中获得“法律承认”,从群体成员的价值共同体关系中获得“团结承认”。个人从三种承认中形成自信、自尊和自豪。因此,承认就是反对任何形式的蔑视。 ( http://www.aisixiang.com ) 1995年,弗雷泽发表了《从再分配到承认?》一文,指出当代左翼理论中存在承认和再分配的分裂,认为基于民族、族裔、种族、性别和性行为的差异承认的文化诉求不断增加,牺牲了经济再分配的诉求。她坚称,霍耐特将再分配包含在承认之下是不正确的。弗雷泽反对霍耐特将分配从属于承认,不同意霍耐特把再分配重新解释为承认而斗争的一种类型。她认为,今天的正义要求再分配和承认的统一,要求克服“再分配-承认的难题”,建立一种同时容纳再分配和承认两种诉求的替代框架。她将这两个范畴设计为具有共同基础的和互相不可化约的正义维度,以批判所有这些群体所遭受的经济与文化的不平等和非正义。弗雷泽的这篇重要文章最初发表在《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 212, 1995),第68-93页。已收入《伤害+侮辱》一书。 ( http://www.aisixiang.com ) 1997年,弗雷泽在《正义的中断》(本书于海青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一书中,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所谓“身份政治”与阶级政治,文化左派与社会左派的分裂,并把这种分裂作为“后社会主义”状况,号召长期相互争斗的左翼各派在更为广阔而统一的斗争中联合起来,为“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加“文化上的解构”而斗争。弗雷泽揭露多元文化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之间对立的深层概念基础的尝试,作为承认理论最初的争论观点,在1995年后引发了欧美左派的热烈反响。在1996—2000年间,欧美理论界许多重量级人物如R.罗蒂(Richard Rorty)、J.巴特勒(Judith Butler)、I.M.杨(Iris Marion Young)等人也加入了是否存在再分配与承认的对立的争论。这几位学者的具体观点载于《伤害+侮辱》一书的第一部分。(本书高静宇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二阶段的争论在确立了再分配和承认之间对立的前提下,关注如何把社会正义的这两种范式在理论和实践中结合起来。 ( http://www.aisixiang.com ) 2000年以后关于再分配和承认如何结合的具体争论,详见弗雷泽与Ch.泽恩(Christopher Zurn)、E.安德森(Elizabeth Anderson)等人的辩论。请参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中《伤害+侮辱》一书,尤其是该书第二部分中相关的几篇文章。这一阶段的争论最突出地体现在2003年出版的弗雷泽和霍耐特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一书中。在这一对话中,两人的共同出发点是:“承认”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一个关键词,差异族群争取平等身份的文化斗争在当代已不可忽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下经济不平等在增长,分配正义问题同样不可漠视。因此,对正义的理解必须包含为分配而斗争和为承认而斗争两组关系。同时,两人共同拒绝经济主义,反对把承认简化为分配的附庸。 ( http://www.aisixiang.com ) 然而,两人对再分配和承认的结合方式的认识是明显不同的。霍耐特将承认构想为基础性的、统摄性的道德范畴, 而将分配视为派生物,主张道德基础上的“规范一元论”。因此,再分配的社会主义理想被重新诠释为承认而斗争的一个亚种。弗雷泽反对这种“承认一元论”,提出一种“观点二元论的(perspectival dualist)”分析框架,将承认和再分配两种诉求整合为共同的正义基础,认为惟有这一框架,能够理解当代社会阶级不平等和身份等级制的交错重叠。在她看来,争取正义的社会主义理想要为再分配和承认的双重目标而斗争。在这部书中,弗雷泽和霍耐特还根据各自的方法,以再分配和承认的关系为主轴,在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三个层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为批判理论勾勒了各具特色的新框架。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三阶段争论的关键问题是,再分配和承认是否已经穷尽了正义的所有维度,正义的含义是否还应扩展到政治维度。 ( http://www.aisixiang.com ) 从2002年起,L.费尔德曼(Leonard Feldman)首先提出,政治上的非正义在分析中不同于、也不能还原为经济或文化的不平等,政治排斥可能构成了非正义的单独动力。K.奥尔森进一步使正义的政治维度在规范性上和概念上优先于再分配和承认维度,并基于此提出了具有政治内涵的参与平等的概念。与第二阶段对再分配和承认关系的肯定不同,第三阶段人们质疑这个二维的正义概念,因此形成了需要第三个政治维度的共识。这两篇论文已收入《伤害+侮辱》一书第三部分。 ( http://www.aisixiang.com ) 2005年,弗雷泽的《在全球化世界中重构正义》本文已收入《正义的尺度》一书(本书欧阳英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采纳了批评者们的观点,引入了正义独特的政治维度,从而形成了一个包括了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的三维的理论框架。由于政治代表权的加入,正义的二元视角发展成为三元视角。弗雷泽加入新的政治维度,是为了突破民族国家框架,解释跨国的不平等,说明反全球化的各种斗争。这样,弗雷泽就修订并发展了她的批判理论新框架:用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构成了正义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三维度,并以参与平等的原则作为这一框架的规范基础。与三个正义尺度相对应的,是三个理论化的非正义概念:分配不公、错误承认、错误代表权。 ( http://www.aisixiang.com ) 最后,第四阶段深入到正义理论的规范基础的争论,对霍耐特和弗雷泽理论各自的哲学基础进行了探讨和评估。 ( http://www.aisixiang.com ) 2007年,N.孔普雷迪斯(Nikolas Kompridis)质疑弗雷泽范式的基础,否认承认对于正义的推动作用。他认为真正的批判理论将是解构,而非重构,即承认。承认的正义的后果是固定化那些还没有获得政治发言权的弱势民众所经历的伤害。因此,他要求批判理论放弃承认,替代以植根于自由而非正义的揭露模式。因此,这一对承认理论的根本性批评,不仅是指向弗雷泽的,也同样是指向霍耐特的。与之不同,R.福斯特(Rainer Forst)主要在范式内对弗雷泽提出批评。他基本支持弗雷泽的批判理论概念,但反对她把“参与平等”作为正义的根本原则(同样也不支持霍耐特把“好生活”作为正义的规范基础)。他认为,正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本体论深层次的“合理性证明的权利”,强调政治是正义的主要维度,反对弗雷泽把代表权与再分配和承认三者等量齐观。 ( http://www.aisixiang.com ) 弗雷泽回应了孔普雷迪斯的批评,捍卫了批判理论的一般含义。她认为,承认理论家的首要任务,就是揭露制度化的支配。如果没有对承认进行正义理论的说明,那么承认理论家就不能构建具有令人信服的主张或语言创新的解放力量。在对福斯特的回应中,她认为作为参与平等的正义理论,比以合理性证明的权利为核心的正义理论能更好地揭露权力的不平等。她批评福斯特错误地把权力完全等同于正义的政治维度,指出三个维度(经济、文化和政治)中每一个维度都标识了一种基本的、不可还原的社会权力维度。每个维度都对应着独特的从属模式和不正义,即突出了一种权力不平等秩序,这种权力不平等秩序是参与平等的一个独特障碍。因此,政治维度不能被设定为(不)正义的那种主人维度。而参与平等理论避免了还原性的“政治决定论”的缺陷。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上述四个阶段的争论,基本覆盖了关于承认理论争论的主题和争论各方的立场观点。除了2005年已经在国内出版的霍耐特的《为承认而斗争》以外,上海人民出版社即将推出的、我主编的“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大致呈现了这场讨论从1992年到2008年的概况。2009年晚些时候,我们还将推出霍耐特的《权力批判》中译本。同时,2008-2009年期间弗雷泽和霍耐特均有新著出版。弗雷泽的《正义的尺度》和《伤害+侮辱》中文版基本与国外同步推出。霍耐特的《具体化:承认理论研究》(Verdinglichung: Eine anerkennungstheoretische Studie,Frankfurt/M: Suhrkamp, 2005)的英译本也即将出版。届时,将引发国内外学界对这场争论的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 http://www.aisixiang.com ) 二、争论双方的主要观点和分歧 从上述争论过程看,围绕“承认”的这场辩论不是枝节之论,而是批判理论家之间围绕“承认”这一中心论题的、关于正义理论的一场论争,是在政治哲学整体框架层面的重大争论。在这场争论中,霍耐特和弗雷泽关于社会正义与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这三个维度之间的关系、关于正义理论的规范基础和方法论等的一系列观点,极大地超越了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社会批判理论,对当代批判学派的规范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 ( http://www.aisixiang.com ) 概括地说,霍耐特主张以承认为中心的规范一元论,而弗雷泽主张以再分配和承认为双重中心的“观点(或视角)的二元论”。 ( http://www.aisixiang.com ) 霍耐特的规范一元论即承认一元论,是道德本位的一元论。具体而言,霍耐特在1992年《为承认而斗争》的基础上,历经10年以上的发展,形成和完善了其承认一元论的正义理论基本框架。在他的框架中,承认构成其正义理论体系的中心范畴和基础概念;承认在私人领域、社会领域和政治(价值)领域分别具有三种形式,即爱、权利和团结;这三种承认形式分别属于情感关怀、法律承认和社会尊重三个层面;承认的三个层面奉行不同的承认原则:爱和亲密关系作为情感关怀领域,奉行需要原则;权利作为法律承认领域,奉行平等原则;团结作为社会尊重领域,奉行成就原则。在霍耐特看来,在上述三个承认领域通过三个不同的承认原则,达成了爱、权利和团结三种形式的承认。每一个社会成员从三种承认中分别形成他的自信、自尊和自豪。承认的全面实现,就是他的“好生活”的实现,也即一个理想的正义社会的实现。因此,承认就是拒绝一切形式的蔑视。相反,蔑视就是反对各种形式的承认:在爱和亲密关系的领域,蔑视以强暴和身体与心理侵犯的形式摧毁人的自信;在权利平等承认的领域,蔑视以剥夺完整的成员资格及其权利的形式伤害人的自尊;在价值共同体的团结承认的层面,蔑视以否定人的能力、成就和自我实现的形式剥夺人的自豪。基于对承认和蔑视的结构分析,霍耐特指出,蔑视体验是社会反抗的道德动机,并建立了他关于后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反抗斗争战略。(参见阿克塞尔•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 ( http://www.aisixiang.com ) 弗雷泽的“观点的二元论”,是以再分配和承认为双重中心的规范理论。具体而言,弗雷泽在1995年《从再分配到承认?》的基础上,历经10多年的演变,形成并完善了其一元多维的规范的正义理论基本框架。在新近表述的框架中,她以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构成其正义理论体系的中心范畴和基础概念。她从三维视角出发,提出社会正义同时需要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再分配是正义的经济维度;承认是正义的文化维度;代表权是正义的政治维度。因此,参与平等原则在这三个层面的全面实现,就是她的理想的正义社会的实现。相反,与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相对应的分配不公、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也称错误构成,或边缘化)破坏了参与平等原则,导致了各种形式的非正义或不公正。具体地说,在正义的经济层面,社会差异存在的形式是阶级,主要的非正义形式是分配不公;在正义的文化层面,社会差异存在的形式是身份,主要的非正义形式是错误承认;在正义的政治层面,社会差异存在的形式是公民权,主要的非正义形式是错误代表权(也称错误建构或边缘化,指没有充分的公民资格)。在这一框架中,经济、文化和政治三层面分别存在分配不公、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三种非正义的形式,必须诉诸经济上的再分配、文化上的承认和政治上的包容这三种正义诉求和矫正方式。弗雷泽认为,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种诉求应被整合为共同的正义基础和互相不可还原的正义维度,认为惟有这一框架,能够理解当代社会阶级不平等、身份等级制和文化蔑视的交错重叠。基于这个三维结构的分析,弗雷泽提出,对正义的理解必须包含为分配而斗争、为承认而斗争和为所有权而斗争三组关系。当代争取正义的社会主义理想要为实现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的三重目标而斗争。在她看来,真正的“后社会主义”战略应当采取更为激进的深层结构“改造”战略,以替代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肯定”战略。 ( http://www.aisixiang.com ) 比较上述两种正义理论框架及其对承认地位的阐释,框架之争归根结底是两种哲学理论和方法论之争。围绕这一论题,弗雷泽和霍耐特在三个层面展示了他们的分歧。 ( http://www.aisixiang.com ) 首先,在道德哲学层面,他们辩论规范一元论和规范二元论的相对价值。他们都强调其理论的政治伦理价值,但是,他们将承认置于不同的地位上。弗雷泽指出,承认范畴对于他们双方的理论都是中心性的,它的形式适合于当前条件下重建批判理论的努力。但是,霍耐特的“承认一元论”认为承认概念具有独一无二的支配力,是对道德生活总体性的理解;而她认为,承认是社会正义的决定性的、但是有局限性的维度。资本主义社会的“承认秩序”不过是同样包括市场机制的一个更大综合体的一个方面。错误承认是一种从属地位的社会关系,而不是身份扭曲的心理经历。她还提出,批判理论需要一个能够定位激进的潜能的经验参照点。但是,霍耐特把他的承认一元论置于道德心理学基础上,设定了一个“前政治苦难”的质朴经验本体,然后要求重构那种经验,揭开社会不满下面的唯一的道德期望:个人身份的承认。她批评霍耐特过分夸大了承认的基础地位,是一种“准超验的道德心理学”。弗雷泽反对从主体的经验出发建立社会批判话语,与之相反,她提出以“正义的民间范式”,即今天的承认和再分配,去取代霍耐特抽象的“前政治苦难”作为原初的经验参照点。她要求把道德心理学去中心化,为批判理论确保一个可信的经验参照点。 ( http://www.aisixiang.com ) 霍耐特坚持其在道德哲学基础上的规范出发点,认为弗雷泽没能在哲学层面上规范地解决经验参照点问题,曲解了他的承认理论。他追溯了批判理论的黑格尔主义线索,认为从马克思到第一代批判理论家都没有摆脱黑格尔主义左派直接追求前理论的经验参照点的问题,几乎不思考它的逻辑方法结构。他们基于生产劳动范式寻找革命主体,认为只要找到一个能够被看作在推翻资本主义关系中有一种内在利益的社会阶级,其实践和经验就能够保证既定的社会秩序能够被超越。这一解决方案以历史-哲学的形式构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在《启蒙的辩证法》中,社会劳动过程本身受到质疑。在哈贝马斯60年代的理论批判之后,批判理论的各种新模式已确认社会劳动实践不可能自动产生一种解放的兴趣,开始质疑经验和实践能够前-理论地保证战胜既定秩序的可能性。霍耐特继续考察了H.乔斯(Hans Joas)“创造性行动”的概念;赫柏特•马尔库塞回应生产范式瓦解的“爱欲”的愉快原则(把超越社会秩序的需要转向人性驱动);哈贝马斯的主体间论和福柯的颠覆性的权力理论。他指出,只有哈贝马斯赋予批判社会理论传统一个决定性转折,把超越的解放潜能从劳动实践转移到以语言学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行动模型,因此是唯一一个不通过人类的精神或驱动力去最终寻找一个脱离生产范式崩溃的方法的人。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的道德潜能是社会进步的引擎,指明了社会进步的方向。霍耐特认为,他不是追寻黑格尔主义的前批判左派的超验的超越潜能,而是在哈贝马斯的基础上前进,弘扬黑格尔主义的另一线索。他的承认理论是批判理论现实化的努力,关系到如何去构想一个考虑到种种道德诉求的内在证明的、通往社会现实的理论方法的问题。因此,道德哲学意义上的承认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规范概念,负责解决社会诉求的道德合理性问题。承认构成了人类正义感的初级结构,否定承认的蔑视体验则是社会反抗和超越的道德引擎。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其次在社会理论层面, 霍耐特和弗雷泽争论经济和文化的关系,它们之间差别的状况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他们都认可承认概念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分析的意义和价值,都寻求回应和提升社会理论面临的当代挑战。但是两人对在当前背景中发展社会理论反思所包括的任务,对承认理论的性质和作用,有不同的见解。弗雷泽认为,全球化资本主义时代出现了不同于资本主义工业时代主导社会范式的重要文化转折,性别、种族、生态等非阶级划分、身份和冲突异军凸起,挑战了传统的社会理论。这种形势对批判理论的新挑战是:它应当如何理解全球化资本主义社会中文化的崛起?她认为,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将资本主义社会还原为它的承认秩序,无法对当代资本主义中文化的地位提供一个能站得住脚的说明。在其三个资本主义社会“承认领域”中,承认的种种期望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被制度化。通过社会的这一“承认秩序”,霍耐特的批判理论推演了错误承认以及社会冲突的产生。承认作为社会整合的主要中介,解释在每个领域中支配社会过程。一切相互作用,均受价值评估的文化模式所调控。因而,在霍耐特看来,关于分配的斗争实际上是关于承认的斗争。弗雷泽指出,霍耐特大大地夸张了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作用。他从市场始终受到文化植入这一正确前提,走向市场行为在总体上受承认机制支配的错误结论。承认一元论天生对制度机制缺乏判断力,而这些制度机制无法被简化为各种价值评估的文化模式。并非所有关于分配的斗争都是关于承认的斗争。霍耐特用一种简化的文化主义取代了一种简化的经济主义。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分配不公正的过程来说,承认一元论是无力的。她认为,惟有一种将承认、分配和代表权结合的三维结构,能够解释当代社会阶级不平等、身份等级制和文化蔑视,能够说明为分配而斗争、为承认而斗争和为所有权而斗争的三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避免粗俗的经济主义和简化的文化主义的、阐述资本主义社会的正义理论结构。 ( http://www.aisixiang.com ) 霍耐特否认承认的社会理论具有文化主义的倾向,拒绝弗雷泽指称其理论是社会理论“从再分配到承认”的文化转折的体现,坚称他并没有无知地根据“文化的”承认孤立地分析市场过程,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霍耐特申明,他重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承认秩序的尝试,主要不是为了建立一个解释这些社会发展过程的范畴框架,而仅仅是寻求揭示这一社会形式不同层面的社会相互作用之下的道德“制约”。他的基本理念是:社会成员的包容总是通过相互承认的机制发生,个人在他们个性的特殊方面学会在主体间彼此确认。这个与“制度整合”相反的“社会整合”应该被理解为承认过程的结果。其批判理论重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承认秩序的尝试,旨在揭开制约社会整合的规范原则。霍耐特也承认,“承认秩序”概念对于解释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动力学并不充分。但是,社会整合与制度整合相比占有首要地位。他由此把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看作是受潜在的规范原则定向和象征性地被中介的协商过程,从而强调市场经济、分配等经济领域也与所有其他领域的社会整合一样,是受一些确定的原则,比如成就原则或法律平等原则来中介和制约的。从这个意义上,他把再分配纳入承认秩序的一个层面,解释为一种承认关系。与此同时,他反过来指责弗雷泽在一种本质主义意义上谈论的“社会整合”和“制度整合”,认为她陷入了其“马克思主义遗产”的悖论:既要用匿名的经济过程的社会理论术语说话,又必须把一个极其相同的过程构想为强烈依赖于被价值所中介的交往,从而能把对再分配的内在道德要求容纳在内。霍耐特批评弗雷泽把经济领域理解为分配正义的制度化,从身份秩序追溯到一种特定形式的文化承认的这种制度整合模式,是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基本结构不规范的社会理论解释。总之,他们两人都是从一种正义理论出发,以不同的方式使新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概念化。但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深层关系,也即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受制度化的文化价值模式直接调控的特殊经济秩序、还是其经济秩序从一开始就是与承认相关的文化评价模式的结果,两人都没有就这一层次的问题给出确切的答案。上述评介内容主要是依据弗雷泽和霍耐特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第三章、第四章的观点所做的概括。 ( http://www.aisixiang.com ) 再次,在政治分析的层面,霍耐特和弗雷泽探讨平等和差异之间、经济斗争和身份政治之间、社会民主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之间的关系。弗雷泽认为,他们两人都已回归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概念,即人类的平等自主和道德价值。同时两人都认为,承认范畴在详细说明平等的道德价值的意义和正义的需要两方面都发挥着主要作用。她指出,“争取承认的斗争”在20世纪末迅速成为政治冲突的主要形式。“差异承认”的诉求激发了各类群体的斗争,使之在民族、种族、“族裔”、性别和性行为的旗帜下动员起来。在这些“后社会主义”冲突中,群体身份替代了阶级利益,成为政治动员的主要媒介。文化统治替代了剥削,成为根本的不正义。文化承认取代了社会经济再分配,成为消除不正义的良方和政治斗争的目标。【参见南茜•弗雷泽:《从再分配到承认?后“社会主义”时代的正义难题》,本文最初发表在《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 212, 1995),第68-93页。),已收入《伤害+侮辱》第一部分。】前一代人追求社会平等的扩大,而这一代人将大量精力投放在文化变革上。当前所谓“身份政治”与阶级政治、文化左派与社会左派、多元文化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分裂,反映了西方“后社会主义”的分裂状况。她看到,承认政治的概念抓住了后社会主义斗争的明显特征,经常采取身份(认同)政治的形式。但是这些身份政治形式更多地是在规定差异,而不是提高平等。她认为当前“为承认而斗争”遮蔽了“为再分配而斗争”,从而反对用承认政治取代社会经济的再分配政治,强烈要求恢复马克思主义对平等概念的关注。她创造了参与平等的新的规范概念,作为其正义理论的基础。参与平等的框架并非是对正义社会的社会特征的讨论,而是说明在当前的社会关系中什么被视为非正义。 ( http://www.aisixiang.com ) 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尽管有文化主义的外观,但实际上与泰勒等人基于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认理论大相径庭。他的承认并非文化承认,而是道德承认,主要不是政治理念,而是哲学概念。他与弗雷泽同样,不仅看到承认崛起和它在9•11以后的突出地位,而且非常重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背景下再分配问题的突显,经济不平等的增长。他与弗雷泽共同宣称:“承认和再分配两者皆不可能在目前相关人群中被忽视。迫于处理两个难题的种种后果,政治哲学家除了检验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别无选择。”【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导言),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并且,他也认为,两人的共同任务是将再分配范式的平等主义理想,与承认范式中那些具有真正解放意义的东西结合起来。在各层面的争论中,霍耐特和弗雷泽在平等问题上难得地达成了共识。他们各自的正义体系中,自由平等的理念都占据重要的地位。差异仅在于,霍耐特更重视自由主义强调的法律平等,而弗雷泽更倾向于突出当前被忽视的社会经济的再分配平等,更倾向于把平等诉求与社会主义悠久的平等主义传统结合起来,并申明她的参与平等是更激进的平等要求。然而在政治分析上,霍耐特并不完全附议弗雷泽关于承认政治与再分配政治截然对立的说法,不认为在现实中承认政治已经压倒了再分配政治的议题,而认为社会经济的斗争仍然是今天的主要现实。同时,他坚决拒绝将其承认理论与当代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认政治挂钩,重明其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左派的坚定立场。 ( http://www.aisixiang.com ) 尽管霍、弗两人在理论体系及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三层面存在诸多差别,但是在笔者看来,他们的理论观点同多于异。其一,他们都不是(多元)文化主义者,而是批判社会理论的后裔。尽管他们都对新兴的多元文化差异诉求表现了高度的敏感,但是他们都从批判社会理论出发吸纳其理论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弘扬法兰克福学派的传统,坚持将理论重新宏观化,在方法论上体现了对后现代主义政治哲学的超越。其二,他们的理论框架都是一元多维的正义理论。从元哲学的层次看,两种体系都是一元多维的。霍耐特承认的一元论比较确定,但是将他对承认的三个层面和对错误承认的三种批判称为“多元正义论”显然有违“元”的本意,称多维(多层面)正义比较准确。弗雷泽前期自称“观点的二元论”,后改为三元角度,但是新近的表述更为明确,她的理论是以参与平等为元规范的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位一体的理论,因此其正义理论同样是一元多维的。关于这一点,参见弗雷泽《把参与平等置于正义的优先地位》一文注释4的说明:“尽管我把分配和承认(以及现在的代表权)构想为两个(现在是三个)概念上不可还原的正义维度,但我把它们(所有)都归入了参与平等的单一总体规范上。因此,对我而言,所有非正义都违反了单一规范的原则。因此,我的观点是二(现在是三)维的,但在规范上是一元的。”(见《正义+伤害》一书中文版,第334页。)尽管他们对正义与非正义的三个维度的表述完全不同,但是都是从各个角度对全球化时代社会苦难、文化蔑视和政治压迫的多角度揭露和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正义理论都是对新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强烈批判。其三,他们都致力于为批判理论重构规范基础,各自形成了其规范化理论。尽管霍耐特是从“好生活”的理想起点、弗雷泽是从“参与平等”的民主概念形成其不同的规范基础,由此构筑其规范正义理论,但是他们都是对哈贝马斯关于民主社会建构的规范理论和方法的继承发展。然而,也正是在最后这一点上,表达了霍、弗两人之间的根本分歧。可以说,正是由于在规范基础上、在衡量正义的根本标准上的分歧,形成了他们两人在所有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然而,尽管他们彼此指责对方无法提供能够裁定今天的承认诉求的一系列规范标准,但是由于这种争论始终是批判社会理论阵营的争执,不妨将之视为这一学术传统内部的“人民内部矛盾”。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三、这场争论的贡献、地位和意义 第一,就批判理论本身的发展而言,围绕承认的这场理论争论开辟了批判理论的新方向,创造了批判理论的新形态,标志着批判学派第三代的正式形成。弗雷泽和霍耐特等批判理论家的重大贡献在于,他们使批判理论恢复了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重视社会批判的经验传统,汲取了第二代理论家强调的规范方法,并与福柯以来后现代主义的解构方法相结合,从而实现了社会批判理论的当代转型,建立了新的规范的正义理论。尽管他们的正义理论有不同的规范框架、规范基础和规范解释(比如,在规范基础上,霍耐特强调“好社会”,弗雷泽强调“参与平等”,福斯特强调“合理性证明的权利”),但是他们的理论努力共同引发了人们对当代全球化发展中政治伦理的高度关注。诚如R.福斯特(Rainer Forst)所指出的,“N.弗雷泽与A.霍耐特之间的争论代表了两种最进步的学术努力,以构建我们能够称为广义的正义批判理论。”(参见本丛书中南茜•弗雷泽主著,凯文•奥尔森编,高静宇译:《伤害+侮辱》一书第三部分中瑞尼尔•福斯特的论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二,就批判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而言,围绕承认的这场理论争论在理论上提出了富有挑战性的当代紧迫问题,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域。以弗雷泽和霍耐特为代表的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将承认、再分配和政治代表权等正义问题理论化、概念化,批判分配不公、道德蔑视等非正义现象,以此揭示资本主义全球化带来的经济上的社会苦难、道德上的蔑视侮辱和政治上的压迫伤害等弊端。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出现了不同于其战后发展时期的新问题,文化差异引发的社会冲突空前激烈。第三代批判理论家以高度的理论敏感性强调了当代政治中承认问题的突出地位。为了促进更广泛的社会平等,他们提出并扩展了承认的新研究领域,并以此为中心论题全面展开社会批判,构筑新的社会反抗战略,试图为当代西方的公民抗议运动和形形色色的现实批判奠立理论基础。同时,批判理论家并不放弃社会主义传统的平等主义追求,强调“任何站得住脚的社会主义后续方案,都不可能为了支持文化差异而放弃对社会平等的承诺。否则,将在事实上与占支配地位的新自由主义达成共识”。(参见南茜•弗雷泽:《正义的中断》导言,本书于海青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多年来倡导的平等正义的理念无疑将与传统社会主义争取经济社会平等的思想相连接,共同为人民反抗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争取公正的经济分配、文化承认和政治平等的正义斗争提供理论武器,从而在客观上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新空间。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三,就批判理论与西方其他知识左派的关系而言,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围绕承认的这场理论争论在理论上恢复了维科(Giambattista Vico)以来的社会科学、尤其是从马克思到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科学“宏大叙事”的传统,建立了他们关于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理论,从而实现了对西方左派主流的“后社会主义”的重大超越。以弗雷泽和霍耐特为代表的第三代批判理论家不拒绝后结构主义的解构方法,但否定后现代主义理论将社会科学琐屑化、浅薄化和彻底去总体化。正如弗雷泽和霍耐特在他们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一书的导言中共同指出的,他们共享的意识是“那种把通常是不连贯的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诸层面连接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理论之中的雄心”。“我们两人都渴望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性’理论。因此,我们拒绝将‘宏大理论’归类为认知上的谬误和政治上的背离的那种观点。” 【南茜•弗雷泽、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导言),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他们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重铸了被后现代时尚一度“解构”了的总体性的资本主义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三代批判理论以其社会批判的宏观框架,拓展并深化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讨论,引领了当代西方左派正义理论和民主理论的发展,对一个时期以来在后现代虚无主义潮流下的社会理论微观化倾向,是一次成功的反拨。由此,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在“后社会主义”对总体性思想“普遍退出”之际,扭转了80年代中后期以来统摄在拉克劳(Ernesto Laclau)和墨菲(Chantal Mouffe)的话语霸权之下的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左派的战略思考,实现了对其“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的“后社会主义”政治方案即战略的总体超越。【参见[英]E.拉克劳、C.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关于承认的争论,全面展示了第三代批判理论的面貎,也给予我们一些重要的启示。 例如,第三代批判理论对当代西方后现代化悖论的解读,揭示了全球化时代的新矛盾,提请我们重视现代化发展中的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 http://www.aisixiang.com ) 弗雷泽等人的正义理论,指出了全球化资本主义时代西方国家内部和国际范围的新的两极分化,全面分析了当代的阶级斗争、文化矛盾和政治冲突,尤其突出了当代资本主义矛盾的新特点,强调了关于性、种族划分、两性关系、宗教和语言的不公正等结构性的压迫和集体身份。这种对“同一性”的抵制本身包含了西方左派的抗争姿态和未来许诺的信息。他们对当代西方社会矛盾的深切关注,有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西方民主,推动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平等。 ( http://www.aisixiang.com ) 批判学派第三代对公平分配、文化平等、社会团结、政治代表权、平等尊重等概念的诠释,增添了我们对正义理念的现代理解。新一代批判理论家倡导的正义理念,对于我们解决现代化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关系的平等和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http://www.aisixiang.com ) 又如,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对资本主义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苦难和受侮辱状况的高度敏感和深切关怀,对新社会主义正义理想的追求,以规范理论的方式表达了一种崇高的政治伦理,对于我们矫正现代化带来的负面道德效应具有正面建设作用。也许西方批判理论家的批判尚未深刻抵达资本主义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固有制度逻辑,也许其批判方式仍然执着于规范而显得过于学究气,但是他们的理论有一种正义的道德力量,表达了对人类解放的热烈情怀。这种道德力量、尤其是其中公平正义的政治伦理,对于匡正社会道德失序、政治伦理失范,有非常强烈的矫治意义,因此,对于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社会文明也是一种有正面意义的良性的理论和精神资源。 ( http://www.aisixiang.com ) (作者工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责任编辑:王喆) 原载《世界哲学》2009年第2期 (本文为弗雷泽访华专稿,为《世界哲学》杂志提前发于网上。更多弗雷泽访华信息请看世界哲学网:http://www.worldphilosophy.cn) ( http://www.aisixiang.com )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1:56:50

    伤害+侮辱

    作者:(美)凯文·奥尔森著,高静宇译   2009年03月

    内容简介 《伤害+侮辱》是一本由K.奥尔森编辑的、南茜.弗雷泽与美国和欧洲的批判理论家进行广泛辩论的论争集。它刊载了弗雷泽与众多当代最重要的左翼思想家,如R.罗蒂(Richard Rorty)、J.巴特勒(Judith Butler)、I.M.杨(Iris Marion Young)和R.福斯特(Rainer Forst)等人的交流和对话,大致上反映了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在近10多年的发展概貌。 奥尔森将全部争论分为四个部分,基本覆盖了这场争论的主题:是否存在承认和再分配的分裂;再分配和承认这两种社会正义的范式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中结合起来;再分配和承认是否真正穷尽了正义的充分意义,或是否应当建立正义的政治维度;正义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什么,特别是弗雷泽理论的规范基础和社会本体论是否成立?《伤害+侮辱》放弃了对过时模式的怀旧之情和对后现代多元主义的庸俗庆贺,致力于创造一个新的、正义的社会的全面愿景——一个将分配正义、身份平等和在每一层面的治理中广泛的民主参与相结合的愿景,将分配正义、身份平等和在每一层面的治理中广泛的民主参与相结合的愿景。体现了批判理论家建立正义的规范基础的理论努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简介 凯文.奥尔森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任政治学助理教授。他著有《自发的民主:政治平等与福利国家》(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2006年),以及多篇关于民主、正义、公民权和多元政治的文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中文版序言 译者前言 导言:伤害+侮辱 凯文.奥尔森 第一部分 再分配或承认?一个虚假的对立 1.从再分配到承认? “后社会主义”时代的正义难题 南茜.弗雷泽 2.纯粹的文化维度朱迪思.巴特勒 3.异性恋、错误承认与资本主义:答朱迪思.巴特勒 南茜.弗雷泽 4.“文化承认”是左翼政治的有用概念吗?理查德.罗蒂 5.为什么克服偏见是不够的:驳理查德.罗蒂 南茜.弗雷泽 6.难以驾驭的范畴:对南茜•弗雷泽二元体系理论的批判 艾利斯.马里恩.杨 7.反对盲目乐观主义:答艾利斯.杨南茜.弗雷泽 8.从不平等到差异:一个替代的典型案例? 安妮.菲 利普斯

    第二部分 调和再分配与承认:正义的两个维度 1.重新思考承认:克服文化政治中的替代和具体化 南茜.弗雷泽 2.关于参与平等的争论:论南茜.弗雷泽的社会正义概念 克里斯托弗.F.泽恩 3.肯定的行动与弗雷泽的再分配-承认难题 伊丽莎白.安德森 4.南茜.弗雷泽对分配正义理论的批判合理吗? 英格雷德.罗宾斯 5.资源平等主义与承认政治 约瑟夫.希思

    第三部分 引入政治维度:正义的第三个维度? 1.地位不正义:国家的作用 利奥纳德.费尔德曼 2.参与平等与民主正义 凯文.奥尔森 3.重构全球化世界中的正义 南茜.弗雷泽

    第四部分 哲学基础:承认.正义。批评 1.关于承认含义的斗争 尼古拉斯.孔普雷迪斯 2.要事优先:再分配、承认与合理化 瑞尼尔.福斯特 3.把参与平等置于正义的优先地位:答孔普雷迪斯和福斯特 南茜.弗雷泽 作者简介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2:07:40

    “金岳霖讲座”开讲:南茜•弗雷泽教授讲正义问题

    2009年3月18-19日,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当代批判理论在美国的公认代表南茜·弗雷泽教授应邀来我所进行学术访问并做学术报告。这标志着我所“金岳霖讲座”的正式启动。该讲座专为国外知名学者开设,每年举办一到两次。

    3月18日,王伟光常务副院长会见并宴请南希·弗雷泽夫妇一行,双方就资本主义制度的现状和未来进行了讨论。谢地坤所长、孙伟平副所长参加了会见。

    南茜·弗雷泽教授的两场学术报告题为“我们目前争论的方式:全球化世界中断裂的诉求”和“关于正义实质的争论:再分配,承认,还是代表权?”。她在演讲中指出,在当前全球化和新社会冲突涌现的背景下,对正义的诉求已经分裂为三种不可替代的维度:经济领域的再分配;文化领域的承认;政治领域的代表权。传统的建立在分配基础上的、以民族国家或地域为基础的规范正义理论已不能解释上述三个维度的正义诉求。在这一新的非规范时代,弗雷泽教授提出要建立一种关于正义或非正义的新批判理论。她还分别就非规范的正义的实质、主体和如何实现等问题展开论述。弗雷泽这种现实而又新颖的正义理论构想引发了与会学者的极大兴趣。他们分别就“非规范性的正义”、“参与性平等”、“承认”、“规范性”等概念展开热烈讨论,并从理论建构和实践可行性两个方面与弗雷泽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在报告会前,谢地坤所长、孙伟平副所长会见弗雷泽教授并赠送了礼品。

    与南茜·弗雷泽教授一同访华的还有美国著名历史学家伊莱·扎瑞斯基。他于3月18日下午在我所做了题为“左派的观念”的学术报告。

    南茜·弗雷泽教授此次来华在北京停留期间共做四场学术报告,另两场分别是3月19日下午在北京大学做的题为“关于正义方法的争论:霸权,专家政治,还是民主?”和3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师范大学做的题为“关于正义主体的争论:国家公民,人类全体,还是风险跨国共同体?”的学术报告。这四场学术报告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列,充分体现了弗雷泽非规范正义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笑风云

    笑风云 (风云感会起屠钓 大人臲阢当安之)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10-06-17 12:12:47

    [美] N.弗雷泽:一个美国当代批判理论家的中国情结
    ——“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中文版序
    标签: 弗雷泽访华
    ● [美] N.弗雷泽

    [美] N.弗雷泽/文 邝月/译 这是作者为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所撰写的序言。 提要: 弗雷泽介绍了她与中国的家族渊源,说明了批判学派第三代关于“承认”争论的宏观背景,陈述了全球化背景下政治文化发生的四大变化,并言简意赅地介绍了四本书之间的理论联系:《正义的中断》评价“承认政治”与“分配政治”的分离;《再分配,还是承认》展开弗雷泽的“观点的二元论”和霍耐特的“承认一元论”之争;《正义的尺度》引进了正义的政治维度;《伤害+侮辱》展示了欧美理论家关于承认的辩论。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关键词:家族背景;时代变化;理论联系 中图分类号: D081文献标识码:A 对我来说,中文版的这套丛书的面世有特殊的意义,它延伸出两个炽热的希望。首先,在学术层面上,我希望促进中美学界就如何在后冷战时期复兴批判理论形成对话。第二,在个人层面上,我希望我以另外的方式继续延续我的家族长期以来与中国的联系。让我从这第二个希望说起。 ( http://www.aisixiang.com ) 1945年,正是在广岛和长崎之后,一个年轻的美国物理学家面临了一场道德危机。几年前,当她还是一个研究生的时候,她曾追随她的导师E•费米,到新墨西哥州洛斯阿拉莫斯,去为极端机密的“曼哈顿工程”工作。在加入这个发展原子弹的团队时,像许多一起参与的科学家一样,她曾设想工程的目标是威胁希特勒并打败纳粹。当原子弹事实上被施放在平民身上时,是在那场战争已经有效地获胜之后,年轻的物理学家崩溃了。她抛弃了科学和一个倒退成反共偏执狂的国家,启程投奔了她在中国的兄长,著名的新闻记者和作家W•希顿(William Hinton,中文名寒丁)。 ( http://www.aisixiang.com ) J•希顿(Joan Hinton,中文名寒春)从那时到现在一直住在中国。一个中国革命的参与者和献身当代的革命者,她和她已故的丈夫S•恩格斯特(Sid Engst,中文名阳早)用他们的大半生致力于将奶牛农场引进中国。他们是极少几个直接地经历了中国革命演变进程的美国人,他们的命运随着这一政治线索而变化起伏——在某个时期被怀疑为帝国主义的特务,某一时期又被当作国家英雄欢迎。沿着这条路,他们养育了三个子女,最大的儿子娶了我的姐姐。作为一个因为他的白种人外貌不时受到嘲笑的红卫兵,F•恩格斯特(Fred Engst,中文名阳和平)最后离开中国赴美国,在那里接受了他在文革期间错过的教育。在离开20多年之后,他去年回到了中国,现在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学院(UIBE)教经济学。在我2008年6月写作这篇序言时,离J•希顿(寒春)小时候在佛蒙特州的家不远,弗雷德的两个女儿,我的外甥女,K•恩格斯特(Kathleen Engst)和G•恩格斯特(Gina Engst)和他一起住在北京。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自己只有一次访问过中国。1992年夏,我和丈夫参加了扩大的希顿-恩格斯特家族的、长达一个月的长途旅行。从寒春在北京沙河的实验农业公社出发,我们乘卡车旅行,不仅参观了旅游目的地西安和黄土高原的窑洞,而且到了当时西方人不容易去的地方,包括革命样板村庄大寨、W•希顿在他经典著作《翻身》中使之名留史册的张庄和洛阳的工业联合体,我们在那里住在东方红一号拖拉机厂的客房里。和寒春一起旅行,我们在每一处都受到像贵宾一样的接待,虽然在偏远的乡村地区不时引发一些惊奇,那里不常见到“大鼻子”。在长途旅行的卡车上,我们争论中国共产主义的发展和未来。近期刚开始美国的研究生学习的弗莱德喜欢引进市场机制;寒春则劝告要相信群众。这次经历打上了寒春的强烈的毛(泽东)主义色彩,也与这次旅行的最后阶段形成了鲜明对比。长途旅行结束之后离开了大家族,我和丈夫与继女度过了在中国的最后两周,会晤了北京和上海的知识分子。印象深刻地叩访了“两个不同的中国”和遇到了“两种不同的左派”,我在那个时候感受到,我在见证一个正在形成中的划时代的转变。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这场转变从那以后的进展,远远超越了我在1992年所可能想象的一切。而我还没有机会直接去那里看看我想了解的这场改革的效果。但是那些变化属于这套丛书的4本书所透露的“时代诊断(Zeitdiagnose)”。一个更为宏大的部分,即全球转变,同时影响了西方的、世界历史性的文化和经济、政治和技术的种种变化,正在颠覆着所有我们过去所熟悉的批判理论框架。这一影响将对全世界的思想家发出挑战,去重新创造适合于21世纪的批判理论工程。 ( http://www.aisixiang.com ) 让我们思考政治文化中4个已经推翻了左翼思想既定范式的划时代的变化。第一个是作为社会斗争特殊轴心的阶级的去中心化。初期,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批判理论家赋予那种社会缺陷(这里指阶级。——译者)以特殊地位,美化为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和普遍人类解放的载体。他们的观点在整个工业时代处于主导地位,将其他的社会对抗视之为衍生的和第二位的。然而今天,由于非阶级划分、身份和冲突的异军凸起,这样一种方法是高度令人置疑的。无法简化为“虚假意识”,那些反对关于性、种族划分、两性关系、宗教和语言的不公正的斗争的当代扩展,证明凭借求诉于一种目的论的历史哲学、声称确定解放的唯一主要代表的那些范式是虚假的。随之发生的挑战是清楚明白的:批判理论家必须创造对结构压迫和集体身份的新的、后形而上学的理解,它们能够阐明那些非阶级运动的斗争,以及那些继续把它们的热望连接在阶级语言之中的斗争。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与此有关的是政治文化中的第二个主要变化,即作为社会正义特殊维度的分配的去中心化。正如他们把阶级斗争优先化,因而早期几代批判理论家常常设想,正义首先属于政治经济学,其第一位的目的是可分物品,特别是收入和财富的公平配置。在福特主义处于主导地位的时代,这种经济学观点阻碍关注其他类型的社会不平等,比如身份等级制和政治无权地位。然而今天,由于非经济的不公正异军凸起,单一维度的分配主义范式不再是貌似合理的。在后福特主义的资本主义中,新社会运动常常是反对“错误承认”的身份不公正和“错误代表权”的政治不公正的斗争。不仅仅是附带性质的,他们的关注拒绝专一集中在分配上。其结果是对批判理论的另一项挑战:郑重放弃经济主义的观点,我们必须创造新的、多维度的正义理解——那些能够阐明为争取承认和代表权而斗争,以及为争取再分配而斗争的理解。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三类主要挑战产生于政治文化中另一个划时代的变化,即“威斯特伐利亚”正义观的去中心化。直到最近,批判理论家悄悄地追随主流理论家,假定那种唯一的单位,即正义所被运用的领土国家这种有限的政治共同体。这种在法国革命以来处于主导地位的观点,模糊了跨国界的非正义,如全球贫困和环境种族主义。然而今天,由于与全球化相关的现象异军凸起,比如全球金融和跨国化生产,美国的军国主义和单边主义,全球治理和全球变暖,威斯特伐利亚的正义观不再是不言而喻的了。在一个新自由主义化的资本主义时期,跨国的社会运动是对分配不公、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的跨国界的抗争形式。他们的诉求不再这样被视而不见,公然地去挑战那种只在有国界的政治体内部的公民伙伴中坚持各种正义义务的威斯特伐利亚观念。其结果仍是对批判理论的另一项挑战:郑重放弃种种教条的、以一概全的概念,我们必须创造新的、后威斯特伐利亚的正义理解——能够概念化并批判全方位的当代非正义的、多层级的各种理解,一些是全球的,一些是地区的,一些是国家的,一些是当地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第四个挑战产生于前三个挑战的组合后果,即左派缺乏对于当前秩序的一种替代选择的任何明显可信的愿景。以前,批判理论家可以求诉于某种社会主义版本,不过是非正统的,为他们的“好社会”理念提供实质。“好社会”的概念也提供了从19世纪中叶贯穿于冷战的社会斗争的焦点。然而今天,社会主义的愿望和可行性受到怀疑,甚至在左派方面。在后冷战时期,反资本主义的斗争扩展蔓延,但却是以一种去中心的、碎片化的方式,并缺乏任何一个可行的替代性的理念。其结果仍是对批判理论的一个决定性的挑战:郑重放弃对过时模式的怀旧之情和对后现代多元主义的庸俗庆贺,我们必须创造一个新的、正义的社会的全面愿景——一个将分配正义、身份平等和在每一层面的治理中广泛的民主参与相结合的愿景。 ( http://www.aisixiang.com ) 由4本书组成的这一丛书是由于这些迫在眉睫的挑战而撰写的。紧跟身份政治学和新自由主义的出现而思考,《正义的中断》(Justice Interruptus,1997年英文版第1版)评价“承认政治”与“分配政治”的分离以及后者由于前者的相对衰落。怀疑这些范式的拥护一方排斥另一方的偏执性,这本书提出了一个整合每一方最好见解的“二维的”正义理论。这一理论在2004年我和A•霍耐特(Axel Honneth)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Redistribution or Recognition? A Political Philosophical Exchange)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那本书中,我为再分配和承认的一种“观点的二元论”辩护,反对A•霍耐特的“承认一元论”。思考作为两种相互交叉的从属地位的秩序、身份和阶级,我为批判理论勾勒了一个包含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的新框架。 ( http://www.aisixiang.com ) 然而稍后,我开始不满足于这个框架。虽然它抓住了后冷战时期政治诉求形成的语法中“从再分配到承认”的转折,但该二维模式无法质询那种默认的假定,即正义适用的固有单位是有限的领土国家。因此,在《正义的尺度》(Scales of Justice,2008)中,我在那些早期著作中处于最突出地位的经济和文化维度旁边,引进了正义的一个第三类的、“政治的”维度。在分析上不同于再分配和承认,代表权适合于将“错误构成(misframing)”的非正义理论化,错误构成出现在实际上是跨国的不平等被(错误)当作国内问题的时候。旨在阐明贯穿全球化的种种斗争,这一已修订的、三维的理论,能够就新自由主义时期谁应该将什么归于谁,进行持续的反思。 ( http://www.aisixiang.com ) 所有这些工作已经得到美国和欧洲的批判理论家的广泛辩论。彻底审视这些辩论,《伤害+侮辱》(Adding Insult to Injury,2008)再版了我与这些最主要的左翼思想家,如R•罗蒂(Richard Rorty)、J•巴特勒(Judith Butler)、I•M•扬(Iris Marion Young)和R•福斯特(Rainer Forst)的交流。由K•奥尔森编辑的这本书,包括关于我对再分配和承认之间断裂的评价的对话;关于如何将那两种方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正确地整合到社会正义的辩论;关于再分配和承认是否真正穷尽了正义的充分意义,或是否有必要具体表现一个第三类的、政治的维度的交流;以及关于我的理论的哲学理解的讨论。 ( http://www.aisixiang.com ) 尽管这本书给予我结论性的评价,该辩论决没有结束。我的热切希望是,这套丛书的出版将激发新一轮的对话交流。没有任何事情能比延伸家族传统更让我欣慰,通过与中国思想家关于在这个我们参与的、迅速发展的全球化和后冷战的世界上批判理论的未来的对话,发展我的家族与中国结合的传统。如果不包括来自站在21世纪全球发展前沿的这个国家的观点,任何批判的理论化或许都不可能是充分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对于这次机会,我感激周穗明教授,她构思了这套丛书的想法并使之付诸实践,而且还翻译了其中一本。同时衷心地感谢其他译者于海青、欧阳英和高静宇,以及上海人民出版社的秦建洲先生。 ( http://www.aisixiang.com ) 2008年6月于美国佛蒙特州,沃塞尔 (Nancy Fraser,“Preface to Chinese Book Series of ‘Western Critical Theory Today’”,译者工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责任编辑:王喆) ( http://www.aisixiang.com ) 原载《世界哲学》2009年第2期 (本文为弗雷泽访华专稿,为《世界哲学》杂志提前发于网上。更多弗雷泽访华信息请看世界哲学网:http://www.worldphilosophy.cn) ( http://www.aisixiang.com ) 弗雷泽访华网络支持: 世界哲学网:http://www.worldphilosophy.cn 哲学在线:http://www.philosophyol.com/pol 天益网:http://www.tecn.cn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 或 注册

1133 人聚集在这个小组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