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七日。论魏文帝曹丕
来自: Jeff(书路是心路)
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七日。论魏文帝 丕即位,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未即位而先改元,名为汉朔,实魏正矣。操功盖华夏,犹忍执臣节。而丕觊夺神器,至不能以朝夕须,虽其奸凶故操之心,抑何仓卒若此?命祚盈于七年,国允易于再世,欲速则速报之,天之理也。 汉以寺人亡国,而魏著金策以为戒。夫矫前事之非易矣。君人克德苟凉薄,祸患之至,岂可胜防。故魏戒閽尹而疆臣以祚,晋树宗党而同姓乱朝,故君子之有天下,贵用修德而已。德之不昌,安往而不逢其弊,沾沾于一事一节,以为长治久安之术,顾不误哉? 当涂禅继,典午进表,作俑未成,而效法者已至。可畏哉! 元年,戴陵谏猎,丕怒,论陵减死罪一等。丕才不及父既远,而虐则同之。作史者深恶之,故著其建国初政,即以游田之故,戮辱谏臣,以明魏之不昌,非偶然耳。 丕禁妇人与政,而司马氏皆假太后以废诸主。夫患女谒之盛,当先减声色之好,岂言语禁令之足以改是弊俗哉。丕不知汉氏由于失德,而徒禁妇家,禁宦寺,此由疾病但治其标,服药百裹,无益也。 四年,禁天下私复仇。此诏之意甚美,自汉以来,敦尚节侠,父兄之仇,不及兵而斗可也。甚至一面之识,亦为蹈刃犯难,岂理也哉!是以豪强之家,连接宾客,专恣放纵,草菅人命,世治则多起狱讼,时衰则易以生乱。殆犹六国之弊俗,数百年而不改,而且未有议之者。此诏行而世风遂移,魏文平生最足称矣。 丕好学能文,观其言论,仰慕汉文之为人,不可谓无乐善之心也。然而专尚虚名,不务敬德,权谲刻深,似父操具体而微,顾因托儒者之流,为文义之所扬窒,进无当于大雅,退失其故步,又所学矜奇尚博,不闻大道,是以当涂之业,及身而衰。其理固如此也。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凌林煌简历及學術研究成果 (Jeff)
- 赵烈文六爻案例整理 (老涮)
- 《落花春雨巢日记》:家祠拈阄决避难之所、跪持《准提神咒》 (Jeff)
- 赵烈文墓志铭 (Jeff)
- 有知道赵烈文赵姓后代下落的吗? (豆友1U9eCfhA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