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經教學法
經禮堂
講經教學法 1、七歲至十五歲說經。 王虛中先生曰:可令日記所讀書上。訓釋字三兩箇。如不亦說乎。說,喜也。不亦樂乎,樂甚喜也。若不能曉得甚喜,則以方言教之,如云大故歡喜。人不知而不慍。慍,怒也。若不能曉得怒字,則以方言教之,云怒是惡發也。如此記時,則讀過論語,記得論語上訓釋了,七歲便可說書。 又曰:小兒止可說句語義理,又須分明直說,不可言語多。如說仲尼居。則言仲尼者,孔子字也。字,是表德也。居,坐也。曾子侍者,曾子,乃孔子弟子也;侍謂侍奉也,乂手立於其側也。子曰者,子謂孔子,乃弟子稱師曰子也;曰,說也。此言孔子坐,曾子侍奉,而孔子說也。如此則分明而稚子易曉也。又須說易者。其難者,且未可說。故先說孟子為上。孟子中若有難說者,亦且放過,直待曉得易者都了,然後與說難者。如此,則其進有漸,而亦不苦其難也。 唐彪先生曰:童蒙七八岁时,父师即当与之解释其书中字义,但解释宜有法,须极粗浅,不当文艺雅深晦。年虽幼稚,讲解日久,胸中亦能渐渐开明矣。 又曰:读书能记,不尽在记性,在乎能解。何以见之?少时记性胜于壮年,不必言矣。然尽有少年读书不过十余行,而壮年反能读三四行;或少时读书一二张,犹昏然不记,壮年阅书数十张,竟能记其大略者,无他,少时不能解,故不能记,壮年能解,所以能记也。凡人能透彻大原之后,书即易记。此言先得我心也,惟经历者始知之。 又曰:子弟年虽年幼,读过书宜及时与之讲解,以开其智慧,然专讲其浅近者。若兼及深微之书,则茫乎不知其意旨,并易者皆变为难,不能解矣。更有说焉,书虽浅近,若徒空解,犹未有即明其理。惟将所解之书义,尽证之以日用常行之事,彼庶几能领会,能记忆。王虚中日:宜将《孟子》书中易解者先言之。 唐彪日:先生与初学讲书,如讲上论既毕,且不必即讲下认论,宜复将上论重讲。盖年幼资钝者,初讲一周,多未领略;惟经再讲,始知梗概,然后可以令彼复讲。不然,虽解犹不解矣。凡教初学,全在使之胸中开明,真实有得。若泛然仅从眼角耳轮边过,终属茫然,甚无益也。 又曰:先生止与学生讲书,而不令其复书,最为无益。然每日既讲书而又令复书,则工夫过烦,先生之精力亦不能副。惟将前十日所讲书,于后五日令复完,复书之日,不必讲书,人或嫌其工夫稀少,而不知其得益良多。其间错解者,可以改正;不解者,可以再解,不用心听,全不能复者,可以惩儆之,发宜令学生复角,始肯用心参究。不然,模糊错误居大半矣。盖子弟少时,自欺者多,口云能解,实则不能,不令之复,乌知其实哉。余尝与十五岁童子解文数十首,解且再问之,辄应日:能解。余信之,偶令复数篇,由半是半非,全不得文中神气,毋惑乎拙于作文也。因尽取解过者,俱令之复,就其误解者改正之。过月馀,更令之复,则领略无误矣。自此,作文渐见条理。甚矣!复解之不可已也,文章尚不可不如此,而况经书乎! 又曰:每见童蒙读书,一句之中,或增一字,或减一字;二段书,或上截连下,或下截连上,此皆先生未曾与之讲明句读与界限道理,以致学生颠倒混乱读之。若先生将句读道理讲明,则自然无增字减字之病;将界限处用朱笔画断,教令作一截读住,则自无上截连下、下截连上之病。又有极长之句,原不可加读点,但学生幼小,念不来,亦须权作读句,加读点,则易念也。一册书中,定有数处至难念者,佐料能知其中有界限,有差别,则亦易读。苟不能知,纵读多遍亦不能成诵。如“子路问闻斯行诸”一章,每见童蒙读此章,多混乱不清,因不能记。为先生者,遇此等书,教读时,宜细细开示学生:前下夫子教由求之言;次是公西华问夫子之言;后是夫子教公西华之言。第一界限是“闻斯行之”止,宜画断作截读住;第二界限是“敢问”止,宜画断作一截读住。第三界限,是“故退之”止,宜画断作一截读住。差别者,如两孟书中,“五亩之宅“凡三见,而三处字句不同;“尧以天下与舜有诸”一章,万章述问与孟子所说,字多不同;“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一章,舜荐禹之辞,与禹荐益之辞,文义大段同,而字多不同。此等不同处,有学识者方能分别,在童蒙则不能,愈读愈乱。不开示之,无由明白;开示之,自然易读易记矣。 又曰::童子读《易经》,九三多读六三,六四多读九四,上九多读上六。若先生讲明阳九阴六之故由于每卦卦画而来,则学生胸中了然,自不至于误读矣。 毛稚黄先生曰:四子书下当读注,所谓圣经贤传,相辅而不可阙者也。况功令以遵注为主,岂可妄寻别解!然注苦繁多,不能尽读,读之以简要为主,删繁举要,取其必不可去者而后存焉。大略《学》《庸》注存十之八,《论语》注存十之四,《孟子》注存十之三。注之所重在乎义理、名物、训诂。非紧要所关,及盘错易误者,则悉删之无碍也。 2、十五或蒙童自欲求解者,可讀注。 王虛中先生曰:自十五志學之年,即當尚志。為學以道為志,為人以聖為志。自此依朱子法讀《四書注》。或十五歲前用工失時失序者,止從此起,便讀《大學章句》、《或問》,仍兼補《小學書》。 又論背誦之法:以書安於案,疑處正之,再倍讀,倍讀熟書時,必須先倍讀本章正文,畢,以目視本章正文,倍讀盡本章注文。就思玩涵泳本章理趣。凡倍讀訓詁時,視此字正文。凡倍讀通解時,視此節正文。此法不惟得所以釋此章之深意,且免經文注文混記無別之患。 又論說書之法:師授說平日已讀書不必多,先說《小學書》畢,次《大學》畢,次《論語》。假如說《小學書》,先令每句說通朱子本注,及熊氏解,及熊氏標題。已通,方令依傍所解字訓句意說正文。字求其訓,注中無者,使簡《韻會》求之,不可杜撰以誤人,寧以俗說粗解卻不妨。既通,說每句大義。又通,說每段大意。即令自反覆,而試覆說果通,乃已。久之,才覺文義粗通,能自說,即使自看注,沉潛玩索。使來試說,更詰難之,以使之明透。如說《大學》、《論語》,亦先令說注透,然後依傍注意說正文。 又論自修之法:已讀《大學》,字求其訓,句求其義,章求其旨。每一節,十數次涵泳思索,以求其通。又須虛心,以為之本。每正文一節,先考索《章句》明透,然後摭《章句》之旨,以說上正文,每句要說得精確成文。鈔記旨要,又考索《或問》明透,以參《章句》。如遍說性理深奧精微處,不計數看,直要曉得,記得爛熟,乃止。仍參看黃勉齋、真西山《集義》、《通釋》、《講義》,饒雙峰《纂述》、《輯講》、《語錄》,金仁山《大學疏義》、《語孟考證》,何北山、王魯齋、張達善《句讀》,《批抹畫截表》、《注音考》,胡雲峰《四書通證》,趙氏《纂疏》、《集成》、《發明》等書。諸說有異處,標貼以待思問。如引用經史先儒語,及性理、制度、治道、故事相關處,必須檢尋看過。凡玩索一字一句一章,分看合看,要析之極其精,合之無不貫。去了本子,信口分說得出,合說得出,於身心體認得出,方為爛熟。 今定童蒙各依天性,力弱者記誦為主,力強者讀注為先。師有家學則以所受古注教之,無家學則令學生自擇善本而參互之。務令讀經求解,於義理、制度、名物、章句、訓詁略知大概,用心解先儒言語,無逞私意為佳。其覆說多中者,可令作文。其立志經學者,可令點校。 四書注本推薦: 《論語注疏》魏何晏集注,宋邢昺疏。《論語義疏》魏何晏集註,梁皇侃疏。何注為唐時舉業所本。錄之以彰漢學也。 《四書大全》大明胡廣纂,大明永樂年間官脩,科舉所本也。其博采宋元理學諸家,錄之以明理學根柢也。 《四書說叢》大明沈守正,博采諸家,雖釋道之說不避也。只此便見明儒好尚。 《四書明儒大全精義》清湯傳榘纂,宗旨紫陽,以心學為歧出。存之以見明儒學理。然則究為閏朝所編,取義未必得當,尚需博覽明儒真本,以求精神。 《日進直講》大明高拱著。 《四書集注闡微直解》大明張居正著。上兩部,冢宰所著,天子御覽,未必科考範本,的為嘉萬正聲。 《論語義府》大明王肯堂著,明時冗員既多,儒生多有業醫者,先生則其中名手也。其旨趣或譏為參禪,然則醫家深邃,豈是三教所可範圍?正見其卓識也。 《論語詳解》大明郝敬著。楚望遍注九經,為晚明經學翹楚也。大凡精通三禮者,學術往往著實。楚望雖頗尚奇談,動輒與康成、朱子相拗,然其論學庸不可離禮孤行,論禮器厥為禮運之基,則非空言之輩所可道也。錄之,以見經師之義理。 《四書評》大明李贄著,泰州學派之狂士也。 《四書遇》大明遺民張岱著。先生者,市井浮華子弟也;然而神州陸沉,雖曰怕重怕痛,終且抱志首陽!其明史已遭燬禁,而是書幸得流傳。 《讀四書大全說》大明遺民王夫之著。 《論語鄭注疏》本人所疏,文多濫斷,僅得半部,好學者可從之。 以上諸書多未流傳,複印古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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