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眉湖】郑荃文《尊重生命》 —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
安可
“一根细细的针,只要那根毒针,细细的,刺进去。。。”被采访者面对着镜头,面色凝重地说出对戈尔的评判。有谁会想到,优秀的学者,反对死刑的狂热分子,“死亡监狱”的一员—大卫·戈尔,居然会虐杀同组织的女成员哈拉维,甚至最终被判处死刑? 电影一开始的基调便是紧张而压抑的。昏暗的天幕下,女子怒骂着跳下车,在荒凉的公路上狂奔着。鼓点快节奏地响起,像是鼓舞暗蛇潜行的战鼓。它们吐着红信子,快速前行,不可预知的危险。随着记者贝茜的介入,谜团一个个接踵而至。尾随的神秘牛仔,半截的恐怖录影带,一切都预示着让人战栗的真相即将浮现。 可当迷之面纱一层层剥离,我们却并未从沉重中解脱。戈尔在狱中曾对贝茜说:“有时候,死亡是一种恩赐”。他一早便预知了自己的结局,并为了这一“上帝的恩赐”,为了其奋斗一生都无法实现的理想—废除死刑,与吞下“自由之匙”的哈拉维一起,从容地走向祭坛。 从古至今,人们对于生死问题的讨论便从未停止。有人渴望生命得到永恒,于是访遍仙山,寻求百法。这在东西文化中均有体现,如东方有蓬莱仙山,西方则有德古拉吸血鬼文化。也有人不求生命长短,坚做殉道者。苏格拉底在饮毒酒之际,仍高呼要唤醒青年,努力追求真理。但是两种文化都有一个共通点:“尊重生命”。《论语》中,‘马厩起火,孔子退朝,问:“伤人乎?”不问马’。在《圣经》中,当该隐杀死亚伯,犯下大罪,上帝也只是将他驱逐到蛮荒之地,依旧选择了宽恕。 戈尔与州长曾就死刑废除与否展开激烈辩论,州长认为,只要证据确凿,就不会出现误判,因为神圣的法律掌握在执法者手中。可也正是因为执法者是人,并不能做到完全客观,依旧是会犯错的,所以即使认真地稽查,取证,也难免误判。而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一旦出现误杀,就无论如何都无法挽回。同样的,人们高喊着:“杀了他吧!杀了他!”可当犯人们一个个死去,他们心中的伤痛与愤怒也并不会就此消除。“尊重生命”,这便是“死亡监狱”存在的理由。戈尔和哈拉维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法官也是会出错的,终究会有人死在错误的死刑手中。 即使有再完备的法律也会存在误判的可能,更何况是上个世纪曾经并不完备的中国。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案件,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无辜地终结了花季。或许我们应该问问,这到底是谁的错?体制?失误?或许都有。我查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当年中国所造成的冤案常有几个特点:一杀案必破。警察总是在快速锁定嫌疑人后,迅速搜集不利证据,想尽办法让其招供。就如同“先射箭再画靶心”,简直是百发百中。二平冤艰难。警法连成一线,势力纽带复杂,一损俱损,一旦翻案,必定牵涉一片。于是相互遮掩,使翻案阻力重重。这样做简直是让被冤者的家人心寒。上个世纪末,曾有那么多人承担了法制不健全的恶果,或锒铛入狱,或阴阳两隔。他们的生命得到过尊重吗?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与发展,冤案可以平反,误捕者可以释放,那么那些无辜的亡者呢?他们的枉死,要谁来负责?那些错误,如何补过?在法制健全的道路,中国仍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生命只有一次,不论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有生命的存在,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尊重生命,未来就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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