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兰福镇 译文(节选)

霜之哀伤7z

来自:霜之哀伤7z(白色的冬天)
2010-01-09 14: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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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霜之哀伤7z

    霜之哀伤7z (白色的冬天) 楼主 2010-01-09 14:41:38

    克兰福镇

    盖斯凯尔夫人[英]

    《克兰福镇》是盖斯凯尔夫人一部重要的作品,它最初分期刊载在狄更斯主编的杂志《家常话》上,单行本于1853年出版。在《克兰福镇》艺术中作者描写了英格兰西北部一个普通城镇的生活,克兰福镇的原型即是她在那度过童年的纳茨福镇。作者通过一些生活琐事,逼真地描绘出这个偏僻小镇的风俗人情。克兰福镇社交圈子里那些女士们虽然不赋予,但总要千方百计维持自己的身份;她们尽管目光短浅、幼稚天真,但大多数人都是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作者对人物的性格刻画得是十分成功,诸如温柔善良的马蒂小姐,见义勇为的布朗上尉,乐观专断的詹金斯女士,好搭贵族架子的贾米逊夫人等无不形象生动,个性鲜明。此外,作者对因门第观念造成的恋爱悲剧寄予深切的同情;对庸人自扰式的恐慌进行了善意的嘲笑;而对朋友在患难中真诚相助表示真心的钦佩。全书语言幽默风趣,细腻的笔调略带赶上的色彩。在描写英国村镇生活的作品中,《克兰福镇》被公认为是最成功的一部;自出版以来,它一直受到人们的忠实与欢迎。盖斯凯尔夫人其他重要作品还包括小说《露丝》、《北与南》等;她的好友、《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传记是英国传记文学中最为优秀的作品之一。

    译者

  • 霜之哀伤7z

    霜之哀伤7z (白色的冬天) 楼主 2010-01-09 14:41:59

    目录

    第一章 我们的社交圈子 第二章 上尉 第三章 多年前的一个爱情故事 第四章 到老单身汉家作客 第五章 旧信 第六章 可怜的彼得 第七章 拜访 第八章 “尊敬的夫人” 第九章 勃鲁诺尼先生 第十章 惊慌失措 第十一章萨缪尔•勃朗 第十二章 订婚 第十三章 银行倒闭 第十四章 患难之交 第十五章 团圆 第十六章 一团和气

    译后记

  • 霜之哀伤7z

    霜之哀伤7z (白色的冬天) 楼主 2010-01-09 14:47:03

    第一章 我们的社交圈子

    首先要说的是,克兰福镇是个女人王国。镇上那些租金较高的房子全让女人给占去了,要是有一对夫妇从外地迁居到这里,那个男的总是由于某种原因而销声匿迹:要么是因为见到晚会上只有自己一个男人而给吓得半死;要么是随军随船出外;或者坐火车上二十英里外的大商埠德伦布尔办事去了,整个星期都不回来。总之,不管是怎么回事,男人们都不在柯兰福镇。他们就算待在那里,又有什么事好干呢?镇上医生的出诊范围在方圆三十英里内,他倒是住宿在克兰福镇,可医生并不是人人都当得上的呀。至于平日里那些大大小小的事儿,例如:把种满名贵花卉的园子收拾得整整齐齐,没有一点杂草呀;吓跑那些隔着栅栏打这些花儿主意的眼馋的孩子们;轰走趁大门敞开时闯进园来的鹅群呀;不把精力浪费在无谓的推理和争论上而给所有文学和政治上的问题作出结论呀;把本教区各人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呀;教那些干净麻利的女仆循规蹈矩呀;对穷人施些恩惠呀(这往往是有些专断,不容对方有异议的),以及在不幸中互相帮助、互相慰藉呀,应付上面所有这些事情,本镇的太太小姐们已经绰绰有余了。有一次,一位女士对我说:“男人在家里太碍手碍脚了!”虽然克兰镇的女士们对彼此的活动都很了解,但她们对别人的意见却全不理睬。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更不用说还有根深蒂固的怪癖,因此,你一言我一语针锋相对的争论也就是最为常见的了,不过总的说来,她们的关系还是相当有好的。 克兰福镇的太太小姐们之间偶尔也发生些小小的争吵,说上几句辛辣的话儿,生气地把头往后仰仰;这样正好能使她们的生活不致变得过分平淡乏味。她们在穿戴上从不赶时髦,她们说:“在克兰福镇人人都认识我们,穿好穿坏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出门到外地去,她们的理由也是同样的充足:“这里又没有人认识我们,穿好穿坏又有什么关系呢?”衣服的料子一般是既耐穿又朴素,多数都像从前那位以洁净著名的泰勒女士那样一丝不苟。但是,我可以担保,英格兰人穿的最时髦的羊腿式袖子、最时髦的紧身衬裙在克兰福镇也能见到——见到的人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好笑。 我亲眼见过有个体面人家的一把红绸伞,一位老姑娘(她有好几个兄弟姐妹,都已离开人世)雨天上教堂的时候总打着它。你们伦敦有红绸伞吗?据说这种红绸伞第一次在克兰福镇出现时,小孩们都围了上去,说是“手杖穿上了裙子。”这很可能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那把伞,当年一位身强力壮的父亲曾撑着这伞,给一大群娃娃遮雨,后来那一大家子就剩下了那位可怜的老姑娘,那把伞她几乎撑不住了。 上门作客有各种各样的规矩。每当外地青年到此小住,总有人郑重其事地向他们宣讲这些规矩,那认真劲儿就象一年一度在汀瓦尔山宣读马恩岛的法律①一样。 “亲爱的,朋友们要我先来向你问候,你一路上一定辛苦了,”(其实只是乘坐男用马车旅行了十五英里,)“她们让你明天先休息,但是后天就一定会有人来看你。请不要在十二点过后安排什么活动——照我们的规矩,十二点到下午三点是访友作客的时间。” 朋友们来访以后,又会有人嘱咐说:“今天是第三天,亲爱的,我想令堂一定跟你讲过,要是有人来访,三天之内一定要回访;还有,作客的时间每次不能超过一刻钟。” “那么是不是该看看表呢?我怎么知道那一刻钟的时间到了呀?”“亲爱的,您得时时记在心上,不要光顾着谈话,忘了时间。” 因为人人心里都记着这条规矩,所以不论是会客或作客都决不谈什么扣人心弦的话题,大家严格地遵守时间,三言两语地说些无关紧要的事儿。 我想克兰福镇有几户上流人家境况并不富裕,要做到收支相抵还有些困难。但是他们却象斯巴达人②那样,心中尽管痛苦,脸上却总露着笑脸。我们向来不谈金钱,因为这个话题很有些做生意的铜臭。虽然有几家穷的,可也都是贵族出身。克兰福镇的人有一种高尚的团结精神③,因此,如果有人在掩饰自己的窘境时做得不够完满,别人也并不怎么计较。譬如,有一次福列斯特太太在她那座小小的房子里举办茶会招待客人,她那个小待女过来请坐着的女士们挪挪身子,让她从沙发底下取出茶盘来,客人们都把这种古怪的作法看成是世界上最为自然不过的事情,照旧谈着家规礼节,似乎大家都相信女主人有一间转给仆人用的起居室,有转给仆人们安排的桌席,手下管家、执事一应俱全。其实女主人只有这一个从慈善学校里要来的女孩子。小女孩胳膊太短,气力不足,要不是女主人暗地里帮忙,她怎么也没法把茶盘端上楼去。这会儿女主人却大模大样地坐着,装作不知道仆人要端上什么点心来。其实她忙了整整一上午,做这些面包和松饼,她自己心中有数,我们心中也有数;她知道我们心中有数,我们也明知她知道我们心中有数。 大家手头都很紧,然而谁也不肯承认,谈起自己的高贵门第来却是津津乐道,结果就形成了当地的一些习俗。这些习俗非但没有什么坏处,而且还可以推广到别的社交圈子里去,改良改良不好的风气。例如,克兰福镇的居民从不熬夜。晚上出门,到了九点左右便由提灯笼的仆人引着,穿着高跟木屐咔嗒咔嗒地走回家。到了十点半,全镇的人便都上床睡觉了。此外,如果晚间待客时在吃喝方面摆阔还会被人看作是“俗气”(在克兰福镇这可是个可怕的字眼)。尊贵的贾米逊夫人招待客人也不过摆些奶油面包片和松饼,虽然她是已故的格兰玛伯爵的弟媳,可人家就是实行这种“高雅的节俭。” 说到“高雅的节俭”,人们自然会联想到克兰福人平时的用语措词来。在这儿,节俭总是“高雅”的,大手大脚则是“俗气,爱出风头”。这种“葡萄酸”①的哲学使得大家心满意足,相安无事。我永远忘不了那位布朗上尉初到克兰福镇定居时的一场风波。当时他当中交穷,弄得大家心里很不痛快。他不是先关起门窗,再低声告诉心腹至交,而是在大街上拉开军人的大嗓门叫嚷,说他是因为没钱才租不起好房子。他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个上流男人,如今侵入到女人的辖区,大家本来已经牢骚满腹了。他还是个支半薪的上尉,在本镇居民曾经请愿强烈反对过的邻近那条铁路上谟到了个职位。这么个男人,又同那条可恶的铁路有关系,这会儿竟然还老着脸皮叫穷,我们自然不该和他来往罗!死亡和贫穷一样,都是无处不有的普遍事情,可是从来没有人跑到大街上大喊大叫,谈论死亡的事呀!对有教养的人来说,这可是个忌讳。大家彼此心照,装作不知道那些与我们平起平坐的朋友会因为缺钱而不成她们想办的事。如果步行去参加宴会,或从宴会上回来,就说是因为夜色非常美好,空气十分清新,而绝不是因为轿子价钱太贵坐不起不起;如果穿的是印花布而不是丝绸,那只是因为大家喜欢这种耐洗的料子。长此以往,对于彼此手头并不宽裕这一俗气的事实,大家也渐渐视而不见了。因此大家自然就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男人叫穷时一点儿也不觉得有失体面。可是不知道的,布朗上尉在克兰福镇居然渐渐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先前决心不跟他来往的人也上他家的门了。在他定居一年之后,我到克兰福镇去作客,听到他的意见竟然被奉为金科玉律,不禁大为诧异。因为就在一年之前,我的几个朋友还极力反对上门去看他和他的两个女儿;可如今,甚至在十二点这一“法定作客时间”之前,他也可以随便到别人的家里去。不错,那是因为要赶在生火之前,请他看看烟囱为什么会漏烟。不管怎样,布朗上尉毕竟无所畏惧地走上楼去,嗓门大得就象在野外训话一样,还象个老熟人般开着玩笑。初来时,别人对他有点儿怠慢,礼貌也欠周到,他都视而不见。虽然镇上的太太小姐们一度待他冷冷淡淡,他却一直是友好相待;别人幕维他,话中带刺,他听了却以为是真意。女士们本来见他不因贫穷而感到羞耻,都不敢和他接近,后来觉得为人坦率原是男子汉的特点,对他的戒心也就消除了。他有男人家的卓越常识,谁家有做不来的杂活,他总有法子对付。久而久之,他在镇上太太小姐们的心目中便赢得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权威的地位。而他呢,过去遭人白眼,自己毫无觉察,现在受人爱戴,还是毫无觉察,仍旧自行其是。有一回,人家有事请教他,他信口答了一句笑话,别人却把他的笑话奉为金言,切切实实地照办,我相信,他发觉后,肯定大吃一惊。

    ①马恩岛,在英国与爱尔兰之间的海面上,至今仍保持古老传统,每年在露天举行最高会议,产生国会,所有市民有权打听正在研究的法律,提出意见。斯巴达人,古希腊的一个民族,以勇敢坚忍、吃苦耐劳著称。原文为法文:esprit de corps.出自《伊索寓言》,狐狸吃不着高处的葡萄,便安慰自己说葡萄是酸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位名叫贝西•巴尔格的老姑娘,养了一头阿尔登尼种母牛,她对这头牛就象对亲生女儿一样地疼爱。到她那儿作客,哪怕只有一刻钟的时间,她也必定会告诉你那头畜牲是多少伶俐,牛奶又是多么出色,镇上无人不知巴尔格小姐的阿尔登尼种母牛,而且对它很关心。因此,有一次,它不留神掉进了石灰坑里,镇上的人们都非常同情和痛心。母牛一放声大叫,马上有人听见去把它救了出来。可是那头可怜的畜牲身上的毛已差不多掉光了。救出来的时候,身上赤条条的露出皮来,见它冻得那个样子,大家都觉得十分可怜,虽然也有几个人看着它那副怪模样忍不住要发笑。贝西•巴尔格小姐又伤心、又沮丧,一个劲儿直哭,据说她打算用油给牛洗澡,也许这是她四处求医时别人给她出的点子。不过不管有没有人出过这样的点子,反正布朗上尉说了两句话,便把她的这个念头打消了。他说:“女士,要想保住它的命,就得给它穿上法兰绒背心和短裤。不过,我看还是立刻把这可怜的畜牲宰掉的好。” 贝西•巴尔格小姐擦干眼泪,对布朗上尉千恩万谢,并立即动手照办。过不多久,全镇的人便都看到那头阿尔登尼种母牛穿着深灰色的法兰绒背心,温顺地到草的上去了。我自己就看见过好几次。你们在伦敦可瞧见过母牛穿着灰色法兰绒衣裤吗? 布朗上尉在城郊租了一幢小房子,他的两个女儿和他住在一起。在我离开克兰福镇之后第一次回去做客时,他一定已经六十开外了,但他的体格经受过磨练,身子骨结实硬朗,腰板挺直,步履轻快,看不出已经六十岁了。他的大女儿看起来似乎并不比他年轻多少,她满脸病容,一副饱经风霜的痛苦神色,试乎早就失去了青春的魅力,即使在年轻时她的相貌一定也很平常,脸上也不会有多少笑容。布朗的二小姐叫泽西,年纪比姐姐小十岁,却长得比姐姐漂亮二十倍。她圆圆的脸上有两个酒涡,有一回詹金斯小姐生布朗上尉的气(什么原因我待会儿就告诉你)是说,“他觉得泽西小姐大可不必卖弄她的酒涡,老是装出那么一副孩子模样。”他脸上的确很有几分孩子气,而且,就我看来,她到死也改不了孩子气,不过她应该活到一百岁。那双蓝蓝的大眼睛直直地望着你,满带着一种好奇的神情;鼻子有点儿塌,样子不算好,但嘴唇却是十分红润;她留着一头鬓发,使脸蛋儿显得更好看。我不知道他算不算得上漂亮,不过她的脸蛋儿我却很喜欢。至于那对酒涡,她自己恐怕也无可奈何。她生性开朗,举止大方,很像她父亲。任何细心一点的妇女都看得出来,她们姐妹俩的穿戴有点不同——泽西小姐在服装上每年总要比姐姐多花两镑钱。在布朗上尉每年的开销中,两镑钱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呀。 我第一次在克兰福镇教堂里见到布朗父女三人时,得到的就是这么个印象。我在这之前就见到上尉——就是修烟囱的那一回,他只改了改烟道,烟囱便修好了。在教堂早祷时,他把双眼镜举在眼前,头抬得笔直,兴高采烈地高唱着圣诗,在回答时他的声音比教堂执事还要响。执事是个老头儿,声音又尖又细,我想,上尉洪亮的低音一定使他苦恼万分,他只得尽量抬高嗓门,用颤抖的声音唱着。走出教堂时,生气勃勃的上尉极其殷勤地照料着两个女儿,他先与熟人们一一点头微笑,然后替大女儿撑开了伞,接过她的祈祷书,耐心地看着她用抖抖索索的双手提起裙裾,走过湿漉漉的路面;在这之后,才回过来同熟人们握手。 我倒真想知道克兰福镇的女士们在晚会上是怎样招待布朗上尉的。从前我们在打牌时没有男客需要我们去照应或找话和他攀谈,大家都庆幸夜晚过的舒适安闲。我们喜欢高雅,讨厌男性,几乎相信男人天生就是“俗气”的。所以,听说我的朋友和东道詹金斯小姐决定举办茶会为我接风,布朗上尉和他的两个女儿在被邀请之列,我心里十分纳闷,不知晚会到底要开成什么样子。到了那天,铺着绿绒的牌卓象往常那样,天没黑就摆好了,那时正是十一月下旬,下午四点左右天就黑了,每张桌上都放好了蜡烛和干净的纸牌,炉火烧得旺旺的,那个伶俐的待女该做的事儿也已吩咐停当。我们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站着,手里都拿着点火用的纸捻儿,专等敲门声一响就冲过去点蜡烛。晚会在克兰福镇是桩隆重的事儿,就象过节一般。太太小姐们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坐在一块儿,外表十分庄重,心里非常得意。头三个客人一到,便坐下来要打牌,我只好和他们凑个数。随后到的四位客人也立刻凑起一桌。茶盘跟着也端了上来,放在桌子中央,早上我走过储藏室时,就看见那些茶盘已准备停当。瓷器很精致。象蛋壳一般,老式银器擦得铮亮 ,不过点心却不值一提。茶盘还没端走,上尉和他的两个女儿就进来了。看得出来,上尉不知怎的特别受在场的太太小姐们欢迎。一见他进门,原来紧皱着的眉头都舒展开了,尖声说话的也压低了嗓子。布朗小姐满面病容,无精打采,甚至可以说是郁郁不乐,泽西小姐象平常那样微微笑着,看来差不多与她父亲一样有人缘。上尉立刻不动声色地做起男子该做的事来,他招呼着各位女客,替那位漂亮的女仆给女士们倒茶,送牛奶面包。这些事他做起来从容不陪迫,落落大方,好像男性照料女性是天经地义的事,不愧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他玩牌极其认真,三个辩士的输赢看得象三镑一样重。不过,就在他招呼别人的当儿,他也时刻留心着他那体弱多病的大女儿。不少人都认为布朗小姐不过是容易动气,但我相信她的确是身体不好而难受。泽西小姐不会打牌,就和那些不打牌的客人谈起话来。原先那些客人因为打不上牌,正有点儿不高兴呢。她还弹着钢琴唱起歌来,那钢琴现在已经破旧了,但原先音色大概还不错。她唱的是《赫哲汀的小伙子》,稍微有点儿走调,好在我们对音乐都不在行。倒是詹金斯小姐摆出内行的样子,跟着打拍子,但就是不合拍。 詹金斯小姐跟着打拍子,用意是很好的。因为刚才顺便①谈及设得兰毛线时泽西•布朗小姐无意中说她有个舅舅在爱丁堡开店。詹金斯小姐听了有些恼火,他不愿让旁人听清泽西那些公开自己身世的话,,便拚命咳嗽。因为尊贵的贾米逊夫人就坐在泽西身边的桌子前打牌,要是让她知道屋里女客中还有个小店东的外甥女,她会有何想法呢?还不知道会说些什么话呢。但是泽西•布朗(第二天上午我们都说她太不懂世故不会随机应变)偏偏说了又说,还向波尔小姐担保她有法子替她买到她要的那种设得兰毛线。“叫我舅舅买,他爱丁堡铺子里设得兰的货色样样齐全,都是一流的。”詹金斯小姐认为谈这样的事,听这样的话都有伤大雅。他提议弹琴唱歌,就是为了替我们洗去耳朵和嘴里的俗气,所以我再说一遍,听着歌打拍子正是她的一番好意。 准八点三刻,茶盘重又端了上来,盘里有葡萄酒和饼干,大家便交谈起来,比比牌运,琢磨出牌的技巧,渐渐地,布朗上尉把话题扯到文学上来了。 “诸位看过连载的《匹克威克外传》②吗?”他问道。(那时这部小说正分期连载。)“真是好极了!”

    ①“顺便”原文为法文:a props. ②《匹克威克外传》(The Pickwick Papers),狄更斯的小说,最初以波兹(Boz)的笔名分期发表。

    詹金斯小姐的父亲生前是本真的教区长,家中有不少布道的手稿和大批神学书籍,因此她认为自己精通文学,别人一谈到书籍,他就觉得是对自己的挑战。听了上尉的问话,她答道,不错,她看过了,实际上也不妨说她已经读过了。 “您觉得怎样?”上尉嚷道,“好极了,对吗?” 经他这么一追问,詹金斯小姐不得不开腔了。 “肯定的说,我觉得他根本比不上约翰逊博士。不过,作者可能还年轻,如果肯下苦功,以大博士为楷模,谁知道他将来怎么样呢?”这几句话显然太过分了,布朗上尉听了便沉不住气,只见他未等小姐把话说完就想开口分辨。 “亲爱的女士,那完全是两码事呀!“他说。 “这我完全明白,”她答道,“我还是给他留点面子呢,布朗上尉。” “请让我把这一期的故事念一段给你听听,”他请求说。“这是我早上才收到的,想来在座各位都还没看过吧。” “请便吧,”她以一种息事宁人的口吻说道。上尉读了山姆•维勒在巴斯那一段趣话。来客中有人开怀地笑了起来;我可不敢笑,因为我就住在人家家里。詹金斯小姐正襟危坐,耐着性子听下去。故事读完后,她转过身来,庄重而又温和地对我说,“亲爱的,替我把《勒赛拉》①拿来,在书房里。” 我把书拿给她后,她转身对上尉道: “现在请我也读一段给你听听,在座诸位就可以把您心爱的波兹先生和约翰逊博士作一比较了。” 她抬高调门,庄严地读了勒塞拉和茵拉客的一段对话。读完之后说道:“我想现在诸位一定看得出来,我喜欢约翰逊博士这位小说家并不是没道理的。”上尉噘着嘴,用指头弹着桌子,没有做声。她认为可以接下去给他致命的一击了。 “我觉得分期连载未免太俗气了,又失文学的尊严。” “那么《漫步者》②又是怎样出版的呢,女士?”上尉问道,只是声音很轻,说不定詹金斯小姐没有听到。 “约翰逊博士的文风是初学青年的楷模。当年我初学写信时,家父便叫我好好读。我学着学着,也就形成了自己的文体。现在我也要劝您那位心爱的作者好好学习博士的笔法。” “波兹要是把自己的笔法换成这么一种华而不实的风格,那就糟了。”上尉道。 上尉做梦也没有想到,詹金斯小姐把这句话看成是对她个人的侮辱。她的朋友和自己都认为写信是她的擅长。我多次看见她写信都要先石板上打稿,写了又写,改了又改,才“抓紧付邮之前的半个小时“如此这般地向朋友“说清事理”。据他说,约翰逊博士就是他写信的样板。这时她听了布朗上尉那句话,便凛然地挺起胸膛,一字一顿地回答说:“我就是喜欢约翰逊博士,不喜欢波兹先生。” 据说——我可不敢担保这话属实——有人听到布朗上尉低声③咕哝道:“约翰逊博士见鬼去吧!”就算他真的说过这话,他后来也有悔过的表现;他走到詹金斯小姐坐的安乐椅旁边,想方设法引她谈起比较令人愉快的话题,但是她却不为所动。第二天,她便说了我上面提过的评论泽西小姐那对酒窝的几句话。

    ①《勒赛拉》(Rasselas),约翰逊的一部小说。 ②《漫步者》(Rambler),一七五〇至一七五二年间由约翰逊撰稿出版的期刊。 ③原文是意大利文:sotto voce。

  • 霜之哀伤7z

    霜之哀伤7z (白色的冬天) 楼主 2010-01-19 02:28:11

    第七章 拜访

    一天上午,还不到十二点,玛蒂和我正在做针线——玛蒂还没有换帽子。她平时总戴一顶有黄缎带的便帽,那是她姐姐最好的一顶,只有在准备会客时才戴式子仿照贾米逊夫人的那一顶。这时玛莎走了进来,通报说贝蒂•巴尔格小姐求见,玛蒂答应了。就在巴尔格小姐上楼的当儿,她赶紧起身去换帽子。可是客人这次来访的时间有点反常,弄得她手忙脚乱,再加她又忘了戴眼镜,这样,也就怪不得她头上戴着两顶帽子走了出来。她自己一点没觉察,仍是心满意足地瞧着我们。恐怕巴尔格小姐也没有注意到,因为她也上年纪了,又一心一意想着这次来访的目的,只是不停地打招呼道歉,客气得叫人有点难受。 贝蒂•巴尔格小姐的父亲生前在詹金斯先生手下当教区书记。她和她姐姐在上流人家中当过贵夫人的贴身侍女,收入很不错,由此攒下一笔钱开了个女帽店,很受这一带女士们的照应。例如阿莱爵士夫人常常把自己旧帽子的式样给她们,她们马上照样仿制出售,很受镇上elité(上流社会的女士们)的欢迎。我说elité是因为巴尔格姐妹做生意很有些诀窍,她们总标榜自己和贵族人家“有交情”。她们的东西是不卖给出身低微的人的,许多庄稼汉的妻女都在巴尔格姐妹高等帽店里碰过钉子,宁可跑到那家杂货店去。那家店靠卖黑肥皂和烂糖赚了不少钱,店主径直到伦敦进货(店主先是说到巴黎,后来发觉顾客热心爱国,不肯学法国佬的穿戴,他就马上改口说伦敦),他总是指着货色向顾客介绍说就在前个礼拜,阿特莱王后①戴着这么一顶黄蓝两色丝带滚边的帽子,威廉王还称赞它样子好看。 巴尔格姐妹俩从不扯谎,主顾又是经过挑选的,但是她们生虑却是越做越好。姐妹俩都是极为克已的好人,我多次看见那位姐姐(她曾经做过贾米逊夫人的贴身女侍)端出•些美味的饭菜给穷人吃。只在一-点上她们学上等人的样,那便是与地位比自已低的人“不相往来”。姐姐死后妹妹一理账,钱赚得着实不少,她便关了店不干这一行了。她也买了一头母牛(这点我上文已提过),这在克兰副镇是存身份的标志,就象别地方的人置马车一样。她穿得比镇上哪一位女士都好,这个不足为奇,因为人家都知道,那些帽子和光怪陆离的丝带全是她店里的存货。她的店已经关了五、六年,要是在别处她的装束很可能都算是过时货②了。

    ①阿特菜王后(Queen Adelaide,1792—1849),英王威廉四世之后。 ②“过时货”原文为法文:passée。

    这回贝蒂•巴尔格小姐请玛蒂小姐下星期到她家去吃茶。她也顺便请了我,因为我正巧住在玛蒂家——不过我还是看得出来她有点不放心,因为我父亲搬到德仑布尔去了,这一来很可能去做“可怕的棉花交易”,那么就降低了全家的身份,够不上是“贵族社会”的人了。邀请前她左打招呼右赔不是,大大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她说请原谅她“放肆”,出了什么事呢?她诚惶诚恐的样子真叫人疑心她把阿特莱王后送洗的花边交上之后,写信给王后讨收条呢;其实呢,她那么激动的原因只不过是她已经去请了她姐姐侍候过的贾米逊夫人罢了。她说她过去开过小店,玛蒂小姐能原谅她的冒昧吗?噢,我以为她一定是看到了玛蒂头上戴着两顶帽子,准备给她指出来了。不,她只不过是想邀请玛蒂和我到她家去。玛蒂点了点头同意了,我原以为她在那么文雅地点头时对头上帽子的份量和高度一定会有所觉察,可是她仍旧是毫无知觉,因为她稳住了脑袋,十分谦和地继续和贝蒂交谈。要是她疑心自己的打扮有什么异样的话,她决不会这般自在。 “您是说贾米逊夫人也要去吗?”玛蒂小姐问。 “是的。贾米逊夫人为人真好,一点也不摆架子,她说她很乐意出席,只是提出要把小狗卡洛带来。我跟她说我别无嗜好,最喜欢的就是小狗儿。” “波尔小姐呢?”玛蒂小姐问,她关心的是打牌的事,卡洛是没法凑上一手的。 “我这就去请她,自然,总要先请了您才能去请她,女士,令尊是教区长啊。我不说假话,我一刻儿也没忘掉家父还是令尊手底下的人呢。” “福列斯特夫人一定也要去请吧?” “要请福列斯特夫人,真的,我想还是得先去请她,然后再到波尔小姐那儿。虽说她境况不如从前,但她娘家是泰勒尔家呀。大家都知道她和毕格劳厅的毕格家是姻亲。” 玛蒂关心的只是因为那一位打得一手好牌。 “费兹-亚当夫人呢,我想——” “不,女士,总该有个界限。我想贾米逊夫人是不愿意和费兹一亚当夫人同席的。我本人对费兹-亚当夫人十分敬重——但是她毕竟配不上和贾米逊夫人、玛蒂尔德•詹金斯女士这种身份的女士作伴啊。” 贝蒂•巴尔格小姐向玛蒂小姐低低鞠了一躬,噘起嘴唇。她斜着眼神气十足地瞥了我一眼,似乎是说,虽然她从前开过女帽店,但她可不是个民主派,对等级界限她完全在行。 “能否请您尽量在六点半以前光临寒舍,玛蒂尔德女士?贾米逊夫人在五点钟用膳,承蒙她赏光答应六点半前光临。”她微微屈膝行了个礼就出去了。 我预感到波尔小姐下午一定会来,因为一有了什么要紧事——或者说预料到什么要紧事——她总要来找玛蒂商量。 “贝蒂对我说她只是精心挑选了儿位客人,”波尔小姐和玛蒂交换着情报说。 “不错,她也对我说来着,连费兹-亚当夫人都不请。” 费兹-亚当夫人是我上文提到过的本地医生守寡的姐姐。他们的父母原先在本地经营田庄,声望很好,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也很知足。她娘家姓霍金斯,她兄弟就是现今镇上的大夫。霍金斯这个姓实在不雅,听了叫人讨厌。詹金斯小姐曾说,即使把霍金斯改成毕金斯①也不见得好多少。埃克塞特侯爵夫人的娘家是这个姓,她原先便叫莫莉•霍金斯。我们曾经指望能在他们两家之间找到点儿亲戚关系,但大夫一点不识好歹,他一口否认有这个亲。不过,如詹金斯小姐所说,大夫有个姐姐也叫玛丽②,他们很可能同一个祖上,因为同一族的人往往喜欢用相仿的教名。 玛丽•霍金斯嫁给了费兹-亚当之后,就搬走了,有许多年没在这儿住。由于她门第不高,平时与上流社会没什么来往,也就没人费神去打听她丈夫的底细,我们压根儿把那人给忘了,一直到他寿终正寝也没人提起过他。后来费兹-亚当夫人又返回克兰福镇,(波尔小姐说:“简直象头狮子那么大胆。”)她守了寡,但却很有钱,丈夫死后,她身上穿的是一身窸窣作响的黑绸衣服。詹金斯小姐说得不错,“其实她居丧期间应该穿毛葛料子才比较妥当。”

    ①霍金斯(Hoggins)和毕金斯(Pigging)两个字前一半hog和plg都是“猪”的意思。 ②“莫莉”(Molly)是“玛丽”(Mary)的爱称。

    我记得克兰福镇名门出身的女士们曾经开了个会,讨论要不要上费兹-亚当夫人的门。她住的那幢房子大倒是很大,但杂乱无章,在人们眼里住这幢房子的总是有身份的人家。因为七、八十年前有一位没出门的伯爵小姐曾经在这儿住过。我记得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总要学问渊博的人才住得进这房子,因为伯爵小姐吉恩有个妹妹叫安妮,嫁了北美战争时的一位将军,而这个将军曾写过一两出喜剧,至今伦敦剧院还上演呢。每次我们看到这两出戏的海报便会肃然起敬,觉得珠瑞巷①对克兰福镇优礼有加。不过,直到詹金斯小姐去世,对要不要去拜访费兹-亚当夫人这件事还没有定下来。詹金斯小姐一死,再没人熟悉待人处世那套规矩礼节了。波尔小姐说得不错:“城里上层社会大都是老小姐或者无儿无女的寡妇,如果不通融一下,稍稍放宽些范围,用不了多久我们这个社交圈子就要没人了。” 福列斯特夫人也发表意见表示赞同。她说她总觉得费兹这个名字和贵族门第有关系。有个姓费兹-罗伊——她记得有几个王子就叫费兹-罗伊,还有叫费兹-克莱伦斯的,那是威廉四世那位好国王的儿子。费兹-亚当,这个姓并不坏呀!她以为那可能是“亚当之子”的意思。要是血管里没有些高贵的血液,那是不敢用费兹这个姓的。人的姓氏大有讲究——她有个表兄姓的开头是两个小写字母ff,姓福尔克斯——他对开头字母大写嗤之以鼻,宣称那都是后来搞出来的新花样。他成亲前疙瘩得厉害,她总以为他要打一辈子光棍了,却不料后来在海滨竟然遇到一位寡妇法林东太太,姓氏也是用两个小写字母ff开头,他立刻就看上了她。她是大家出身,长得好看,又很有钱。“我那表兄”福尔克斯娶了她,就因为她的姓是用两个小写字母ff开的头。

    ①朱瑞子(Drury Lane),伦敦剧院的集中地。

    费兹-亚当夫人在克兰福镇住,不可能有什么机会遇见另一个姓费兹的先生,所以她定居在此并不是为了想嫁人。玛蒂女士认为她很可能指望能挤进社交圈子,事情要能成功,这对ci-devant(前)霍金斯小姐来说当然是个颇为称心的升迁。如果确实如此,泼她冷水也就未免太有点狠心了。 所以大家都去拜访了费兹-亚当夫人——唯有贾米逊夫人除外。在克兰福镇宴会上照断时她瞧都不瞧费兹-亚当夫人一眼,以此表示自已身份的高贵。宴会时房里一般只有十个八个人,费兹-亚当夫人又是个子最高最大的,每逢贾米逊夫人。一进门,她总是点刻站起身来。贾米逊人人一朝她那边转身,她就赶紧屈膝行礼——她屈得那么低,我想贾米逊夫人看到的一定只是她头上方的那片粉墙,闪为她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就象根本没有看到她那个人一样。不过费兹-亚当夫人却一直是毕恭毕敬的。 春天里天黑得迟,黄昏时天还很亮,三、四位戴着帽罩的小姐在巴尔格小姐家门口碰了头。你知道什么是帽罩吗?就是蒙在帽子上的一幅头巾,恰如缚在老式游艇上的小帆一般,只是略微小些罢了。这副打扮总是使镇上的小孩又敬又畏,这会儿就有两三个小孩丢下手中的游戏,从那夕阳映照着的僻静小巷里走过来,呆呆地瞪着波尔、玛蒂和我发愣,我们也没有吭声。尽管巴尔格小姐在家里压低了嗓门,但她关照女仆的话依然够响的,我们在门外听得清清楚楚“等等,蓓基!我上楼去洗个手!听到我咳嗽就开门,马上就好。” 果真如此,一分钟不到我们就听到了一种声音,既象打喷嚏,又象雄鸡啼,门随即打开了。门边站着那位女仆,双眼张得溜圆,看着一列高贵的帽罩静静地鱼贯而入,吓得发了呆。幸好她立刻就清醒过来,把我们引进一问小厅,原先那便是铺面,现在临时改作更衣室。我们在那儿解开别针,抖抖衣裙,对着镜子装出作客时的文雅的笑脸来,然后口里说着“您先请,女士”,大家争着往后让。我们请福列斯特夫人走在前头,登上通往客厅的小楼梯。巴尔格小姐端庄而娴静地坐在那里,大概以为刚才并没人听见她那怪声怪气的咳嗽,刚才她使了那么大劲,喉咙一定还在作疼呢。福列斯特夫人和气文雅,衣着却是比较寒酸,她被让在二席——就象阿尔培亲王①被安排在女王旁边一样——座位是好的,但不是首席。首席当然是留给尊贵的贾米逊夫人的,没多久她就气喘吁吁地爬上了楼梯,小狗卡洛尽绕着她的脚跟转,象是存心要绊她一跤似的。

    ①阿尔培亲王(Pritce Albert),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

    这下子巴尔格小姐可真是心花怒放,得意极了!她拨了拨火,掩上房门,尽量靠近门口坐着,屁股只挨在椅子边儿上。蓓基端着沉沉的茶盘摇摇晃晃走了进来,我注意到巴尔格小姐非常紧张,生怕蓓基会不懂分寸,做出过于亲呢的举动来。她们主仆二人平日非常亲热,无话不谈,蓓基这会儿也想和她讲上几句体己话儿,巴尔格小姐急煎煎的想听,只是顾虑到她现在作主人的身份,不得不耐着性子忍住了。所以,尽管蓓基比划着,她只是佯作不知,装出还在同别人谈话的样子,不过接连两句话都是牛头不对马嘴。末了她忽然灵机一动,叫道:“可爱的小宝贝儿卡洛!我怎么把它给忘了呢?来,跟我下楼去,也得给它吃点儿东西呢!” 几分钟之后她就转回来了,象方才那般温雅有礼。不过我敢说她一定忘了给那只“可爱的小宝贝儿”喂东西了,因为只要扔给它一两块糕饼,小狗便狼吞虎咽地吃下去。茶盘是堆得高高的,这点很合我的心意,因为我肚子真是饿了,不过我想另几位夫人女士很可能嫌它装得太满,有点儿俗气。我知道要是在自己家里请客她们是不会把盘子装得这样满登登的。但不知怎的,那满满一大盘食物也很快就不见了。贾米逊夫人无论做什么事都是不慌不忙的,这会儿正在慢条斯理地嚼着香子饼;我看了颇觉诧异,因为记得上回在她家吃茶时她说过她家从来不吃香子饼,她觉得香子饼有一股肥皂味,她总是用沙伏饼干①待客。不过,贾米逊夫人对巴尔格小姐不熟悉上流社会规矩并不计较,为了照顾她的感情,她不动声色地嚼下了三大块香子饼,脸上的表情和母牛恰无二样。

    ①沙伏饼干是一种松饼干。

    喝过茶之后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难题。在座一起六个人,四个人可以凑一桌牌,另两个可以对打着玩玩。不过,除我之外(我很有些害怕和克兰福镇的女士们打牌,因为她们过于认真计较),人人都想坐到牌桌上去。巴尔格小姐尽管嘴里说着她连黑桃爱司和小王都分不清,其实大家全看得出她也想要参加一手。正在这时突然响起一阵奇怪的声音,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要是说男爵的媳妇也免不了会打呼噜,那么贾米逊夫人目下就是处在这种状态中。贾米逊夫人天生好打瞌睡,房里暖烘烘的,再加上安乐椅舒适极了,她便再也支撑不住,打起瞌睡来了。起初她还勉强地把眼睁开了一两次,下意识地朝我们默默地笑了笑,尽管她好心好意地想极力挺住,可是渐渐地她再也打熬不住,终于沉沉地睡着了。 “我真荣幸,”巴尔格小姐在牌桌上对三位牌友低声说。虽然她说自己不会打牌,她却把另外三个打得落花流水。“真荣幸,呶,贾米逊夫人在舍下竟肯那么随便,一点也不拘束,她给了我好大面子哟!” 巴尔格小姐让我以文学消遣,她给我找了三、四本十一、二年前出版的装帧精美的时装书籍,又特地给我搬来一张小桌子,点起一支蜡烛,对我说道她晓得年青人就爱看图画。卡洛也十分自在随便,它躺在主人脚边也打起瞌睡来,主人偶尔脚一动,它才惊醒过来。 牌桌上的气氛很活跃,四位女士头上的帽儿不住地颤动着,头几乎全凑到了桌子中央,大家抢着说话,尽管压低了喉咙,但还是又急又响,巴尔格小姐老是说:“嘘,请诸位声音放小些,贾米逊夫人在打盹儿呢。” 福列斯特夫人耳朵不灵,贾米逊夫人又在打盹儿,要使讲话声音高低恰到好处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然而巴尔格小姐却把这件难事处理得十分圆满。她压低了嗓门把话儿向福列斯特夫人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一张脸皱得怪模怪样的,想让福列斯特夫人从她嘴唇的动作猜出她的话来。然后她又满脸和气地朝大家笑笑,轻声地自言自语着:“给了我好大的面子哟!要是姐姐能活到今天该有多好!” 突然房门一下推开了,卡洛跳起来尖声吠叫,贾米逊夫人也惊醒了,或许她根本就没有睡着——她眼睛一睁便开口说,房里光线太强,她喜欢闭目养养神,可是对我们令人发笑的、愉快的谈话她都听得津津有味。蓓基又进来了,脸上兴奋得通红,又是一盘食品。“哼,讲究文雅的女士太太们呀,”我想,“你们还受得了这么一下子吗?”这是巴尔格小姐早就吩咐备下的点心(我知道是她亲手做的,不过她却装出一副又惊又喜的神气,象是完全没有料到还有这道点心。她说:“喂,蓓基,端上来的是什么东西呀?”),花样繁多,作为夜宵——扇贝煮牡蛎、加味罐头龙虾、果子冻,还有一道叫作“小丘必特”的冷盘(这是本地女士们最爱吃的东西,不过价钱很大,只有盛典时才用),要是叫不出什么更为典雅古朴的名称来,我姑且称之为蛋白杏仁饼干浸白兰地吧。总而言之,这回待客的全是最高级的甜食。我们觉得还是大大方方认输的好,再也顾不得什么文雅不文雅了——照规矩是不该吃夜宵的,可是大多数不吃夜宵的人总会有这个感觉,那就是到了这种场合肚子总会觉得特别饿。 我想巴尔格小姐从前当侍女时一定喝过那种叫樱桃白兰地的东西,我们这几个谁也没有见过这种饮料。她劝大家喝一点儿,我们都有点儿畏缩——“喝一点儿,一小杯,女士们,请吧!吃过牡蛎龙虾之后呷上一两口比较好,牡蛎龙虾据说不大容易消化。”我们都把头摇得象个拨浪鼓似的。可是最后贾米逊夫人却不过情面,端起酒杯呷了起来,我们便全学了她的样。酒的味道还不错,就是很凶,为了表明我们都喝不惯,大家都拚命咳嗽起来,怪声怪气的——几乎和蓓基开门之前巴尔格小姐那一声咳差不了多少。 “真凶!”波尔小姐放下空酒杯说,“里面肯定有酒精。” “只有一点儿——这样才放得住,”巴尔格小姐道,“您知道我们做蜜饯时常放些白兰地胡椒,我吃李子饼常会觉得微微有点见醉。” 不知道李子饼会不会象樱桃白兰地那样使人多说话。贾米逊夫人原来一直不大开口,这会儿却推心置腹地告诉大家一件新闻。 “我那妯娌,格兰玛男爵夫人要住到我这儿来了。” 大家立即叫了声“真的吗?”接着同时住了嘴。每个人心里都飞快地想起自己的衣橱,算计有没有合适的衣服好穿了去见守寡的男爵夫人。镇上不论谁家来了人,总会有一连串小小的应酬。这一回大家真是又快活又兴奋。 过不多久,女仆们提着灯来接人了。贾米逊夫人坐的轿子费了好些手脚才挤进了巴尔格家的穿廊,说它“堵住了路”真是一点也不假。两个抬轿的老头白日里当鞋匠,召来抬轿时便套上古怪的旧号衣——长上衣带着小斗篷,年代和轿子相仿,就跟荷卡斯①图画上画的差不多。他们俩很下了些功夫,前后左右挪动了好几次,才算把轿子抬出了大门,阒无人声的小巷里立即响起一串急促的脚步声。我们便戴上帽罩,别好别针;巴尔格小姐围着我们直转悠,要来帮忙,但是一想到自己以前侍候过人,她才没让自己显得过分殷勤,她巴不得别人能把她以前的身份忘个干净呢。

    ①荷卡斯(W.Hogarth,1697—1764),英国著名木刻家,画家。

  • 衣莎贝

    衣莎贝 (八线村妇) 2010-01-19 02:36:23

    很好啊,加油~~

  • 霜之哀伤7z

    霜之哀伤7z (白色的冬天) 楼主 2010-09-05 00:30:00

    译后记

    盖斯凯尔夫人(1810—1865),原名伊莉莎白•克莱格霍恩•斯蒂文森,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她出生于牧师家庭,自幼丧母,寄养在纳茨福镇姨母家中,十四岁时去斯特拉福镇一女子学校求学,二十二岁时与曼彻斯特唯一神教会牧师威廉•盖斯凯尔结婚,此后一直住在曼彻斯特。她从小便受到父亲文学修养的熏陶,幼年在小镇上的生活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婚后作为下级牧师的妻子,又使她和社会下层有了较多的接触,这一切都对她的创作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她是在丈夫的鼓励下从事文学创作的,一生共发表了六部小说、一部传记以及许多中、短篇小说,取得很大的成功。马克思对她评价很高,曾把她和狄更斯、萨克雷一起称作为“一批杰出的小说家”。 她的第一部小说《玛丽•巴顿》于一八四八年出版,全书反映了宪章运动时期英国工人的生活和斗争。小说出版后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也得到狄更斯的好评。 《克兰福镇》是盖斯凯尔夫人另一部重要的作品,它最初分期刊载在狄更斯主编的杂志《家常话》上,单行本于一八五三年出版。 在《克兰福镇》一书中作者描写了英格兰西北部一个普通城镇的生活,克兰福镇的原型即是她在那儿度过童年的纳茨福镇。作者通过一些生活琐事,逼真地描绘出这个偏僻小镇的风俗人情。克兰福镇社交圈子里那些女士们虽不富裕,但总要千方百计维持自己的身份;她们尽管目光短浅、幼稚天真,但大多数人都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作者对人物的性格刻划得十分成功,诸如温柔善良的玛蒂小姐,见义勇为的布朗上尉,主观专断的詹金斯女士,好搭贵族架子的贾米逊夫人等无不形象生动,个性鲜明。此外,作者对因门第观念造成的恋爱悲剧寄予深切的同情;对庸人自扰式的恐慌进行了善意的嘲笑;而对朋友在患难中真诚相助表示真心的钦佩。全书语言幽默风趣,细腻的笔调略带感伤的色彩。在描写英国村镇生活的作品中,《克兰福镇》被公认为是最成功的一部;自出版以来,它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与欢迎。 盖斯凯尔夫人其它重要作品还包括小说《露丝》、《北与南》等;她为好友、《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传记是英国传记文学中最为优秀的作品之一。

    译者

  • 也咯

    也咯 2010-09-05 00:32:37

    猫咪辛苦了!推~!

  • lily

    lily 2010-09-05 23:06:07

    谢谢!楼主辛苦啦!

  • sleepycat0516

    sleepycat0516 2013-02-07 01:11:16

    喜欢

  • yally

    yally 2014-08-27 09:45:30

    辛苦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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