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大概自己都不敢想,于连有一天能变成英雄
这篇剧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一个废话很多的前言:
法剧现场日常蹦迪,红黑更是了,La gloire à mes genoux / Les maudits mots d'amour / Ecouter son coeur,一首比一首好蹦。最开始在B站看官摄还没上头,但是架不住Côme人美声靓,循环了十遍八遍的ost之后,不去看现场版就完全是对不起自己了。
也确实是到了剧场这个环境才会有仔细品剧情的心思,囫囵吞枣地看过《红与黑》,至少在我的概念里于连不算多光彩的一个人物,原著给我最直观的感觉是,这是一个畏畏缩缩的年轻人,有雄心而无心胸,有城府而无格局。后来看完剧和我妈聊起来,我妈倒是一句话切中要害,于连啊,典型的凤凰男。
所以当时在剧场重新听开场曲Ecouter son coeur就发现有点意思,用我靠英语支撑的半蒙半猜,歌词里 的comme un héros,十有八九说得是“成个英雄”,这就很有趣了,于连、英雄,在我看来这俩是完全不搭界的。事实上《摇滚红与黑》里的于连和《红与黑》里的于连有点分裂开了,这个在舞台上穿着白衬衣自带光源的少年,的的确确表现出了某种“时势造英雄,奈何造化捉弄我”的末路英雄气质,也恰恰是这种虽败犹荣,让这个人物格外高光。
看完剧回来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世道下,才会奉于连为英雄呢?它一定是礼崩乐坏的,是骑士精神荡然无存的,是唯胜利论的。那么好了,无需我过多解释,还是引用狄更斯老先生那句话最合适: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一个姗姗来迟的正文:
放在法国文学里,于连不算讨喜的角色。这个阴郁、敏感、精于算计的少年,野心勃勃地想要成为拿破仑一样的征服者,又被自己的野心葬送,混迹在历史车轮碾过大地,飞溅起的扬尘里,归于一粒普通的尘埃。
《摇滚红与黑》,有了“摇滚”两个字,名著就多了不少现代感,至于观众最直观可见的现代气息,就是导演直接把一支摇滚乐队搬到了舞台上。乐队在舞台的垂直上方,灯光游移交迭,几位乐手的轮廓近乎剪影,与舞台下方正在发生的故事,形成了一组十分有趣的明暗对照。
在视觉上将表演空间人为切割成上下两个部分,是个非常挑战传统观剧习惯的尝试,不过《摇滚红与黑》的创作者们显然不满足于此。他们还有另一个大胆的设计,舞台不设置实体布景,场景切换通过LED屏幕完成。这种多媒体的运用在音乐剧舞台上十分亮眼,无怪乎不少观众也开玩笑说,《摇滚红与黑》是“PPT音乐剧”。
《摇滚红与黑》有一个先天优势,司汤达用以命名小说的“红”“黑”两字,给舞台的艺术设计确定了色彩基调。按照原著,“红”与“黑”分别是军装与修士袍的颜色,“红”是于连的梦想,是他仰望的雄狮拿破仑,“黑”是他谋生的手段,借助看似对宗教的皈依,一分一厘攀爬进他既嗤之以鼻又试图依附的社交圈。音乐剧对两种色彩的解读则更为大胆,红像烧灼的欲望之火,从舞台喷薄而出,黑则像仇恨与愤怒等情感的集合,与红交织在一起,不断撕扯处在爱恨中央的于连。
首先是于连的独唱《荣耀向我臣服》部分,舞台背景中的红与黑形成了一股形似台风眼漩涡。于连初到德瑞纳市长家,对市长夫人露易丝暗生情愫,却也多疑地从露易丝地眼神里觉察出自己低人一等。爱慕与恼恨的极端情绪在不停冲撞于连的内心,在无人的悬崖边,他唱出《荣耀向我臣服》,把渴望一手掌控世界的雄心宣之于口。“我要荣耀向我臣服,我要孤注一掷,拥有整个世界”,此时的于连是桀骜的,狷狂的,甚至是不可一世的,以为自己是命运的宠儿,却不想在命运的轮盘上,每个人都像一粒骰子,输赢并不由自己做主。
在《暗夜曙光》一曲中,红黑背景再次出现。德瑞纳市长收到密函,揭露于连与露易丝暗通款曲,无奈之下,露易丝只能赶走于连,借以平息流言。虽然这是露易丝对自己和于连的保护,但于连还是将其理解成女主人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他愤恨她的高高在上,更恼怒自己付出的真心遭到背叛。无可否认,于连与露易丝之间已然萌生了爱的火焰,可一旦火焰过于旺盛,两个人必定要焚身其中不得逃离。如果说这里的红,是于连对露易丝的渴慕,那么黑则是爱落空之后,内心再无安宁。也是在这个转折点,于连失去了对爱和爱人的信任,朝着一条只剩势与利的荆棘之途,愈行愈远。
红与黑的色彩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全剧尾声的《好了,我走了》,歌曲不再是由于连演唱,而是露易丝。红黑色块拼接,黑色的部分形如十字架,于连伫立在黑色之中,一如他满心的欲望最终将他推进无底深渊,又像是这个心比天高的年轻人,迎来了命运对他的审判。如果故事回到最初,于连与露易丝能保持一种发乎情止乎礼的骑士之爱,那么他们的命运,断然不会走到这样的一步。至结尾处,红色演化为烈焰,黑色形成断头台,一出浮世悲剧由此落幕。
不同于司汤达原著对于现实种种的冷眼旁观,《摇滚红与黑》的抽取了于连与市长夫人露易丝和富家千金玛蒂尔德的两条爱情线,在情感上着力更多。特别是辅之以节奏感极强,歌词极具豪情的“摇滚”唱段,让于连看起来不再是满心城府的穷小子,更像一个拿出全部身家,与命运一搏,输得孑然一身却无悔无怨的平民之王。他有一颗雄狮般的野心,渴望像凯撒一样,于万人之上宣告自己的胜利,我来,我见,我征服。只是他忘了,凝望深渊,深渊也必回以凝望。他成了恶龙,却也终于被烈火吞噬。
较之原著,《摇滚红与黑》对于连这一角色以及整个故事的重构,无疑更具备了当下性。爱情比重的增加,诚然让整出戏失掉了一部分原著对于阶级分化和阶级固化的严肃思考,但就像剧名中的“摇滚”“二字,也暗含了一些反叛的意味。在全剧结尾,于连接受审判时有一段独白:“我罪在不顾一切想要提高自己的身价,罪在不惜所有要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罪在妄想改变命运,成为我永远无法成为的人。”这是原著中于连对固化阶级带来固化成见进行的控诉,放到音乐剧的语境中,更多是他对于命运的不甘与无奈。
《摇滚红与黑》中还有一处非常值得观众留意的细节,即故事着力还原了原著中于连对于拿破仑近乎狂热的崇拜,他小心翼翼地拿破仑的画像珍藏在吊坠盒里,将他视为毕生追逐的一束光。这个野心永远不知满足的年轻人,无疑颠覆了古典浪漫欧洲文学所崇尚骑士精神,之于他,爱情无需敬畏,梦想无需坚持,信仰无需守护。甚至我们可以说,“于连群体”的崛起,代表着古典主义所推崇的那个理想化、纯洁化的乌托邦,已然土崩瓦解。可悲的是,或许于连自己都不会想到,在他登上断头台后的若干年,他成了投机者心目中的先驱,野心家崇拜的偶像,被千千万万后世的于连仰望并纪念。
于连成为英雄的年代,注定是骑士精神渐渐远去的年代。
p.s. 正文部分原载11月15日《北京青年报》C5版《青舞台》,具体内容有细微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