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钱德勒资料搜集(9)
雷蒙德•钱德勒——充满争议的硬汉派大师
在许多人心目中,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推理作家。事实上,他对推理文坛的影响力绝对是个中翘楚;即使是在今天,一些享有盛名的畅销作家所写出来的东西,充其量也只不过是雷蒙德•钱德勒作品的翻版罢了。
钱德勒的一生可说是充满了争议性。
其一是他的出身背景。身为少数被誉为真正活用美式成语的大师级作家,钱德勒是在一八八八年出生于芝加哥,大半童年却随着母亲在伦敦度过。他就读于杜威奇学院(Dulwich College),毕业后从事教员和记者工作。这样的成长背景,后来竟追随美国推理先驱戴许•汉密特的脚步,彻底改变了推理小说的类型本质,并为美国文学开启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亦即硬汉派私探小说,此乃推理史上赫赫有名的「美国革命」。
争议性之其二,是关于钱德勒的职业生涯。一九一二年,钱德勒回到出生的祖国。他搬到加州定居后,在一家奶油公司担任记账员的职务;不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是一九一七年,他辞掉工作毅然投入加拿大陆军团,尔后还转调至皇家空军。大战结束后,他重操旧业,在洛杉矶一家石油公司担任记账员;后来并升官成为稽查员,可惜适逢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危机爆发,再加上自身一些脱离常轨的行径——例如严重酗酒——使得他被开除而卷铺盖走路。如此这般的失业打击,无形中却导致他走向「推理大师」的创作之路。
争议之其三是创作方式。推理小说能被拿来当纯文学膜拜的例子极少,但钱德勒绝对名列其中,然而,很少人料到他居然是半路出家为生活所迫而摇起笔杆之辈。钱德勒在四十五岁那年成为全职作家,相较于同期作家的写作风格,他本人对谋杀诡计其实没有太大的兴趣。以《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这本书为例,小说中所发生的命案之一,连钱德勒自己也搞不清楚真凶是何人。对钱德勒而言,写作技巧意味着熟练地驾驭文字语言,而所谓最棒的诡计亦即写出最好的犯罪场景。在设计故事情节这方面,他曾宣称此本事乃是自学而来:他选择当代畅销作家厄尔•史丹利•贾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的某篇小说为模板,先将故事大纲巨细靡遗地描述下来,然后再用自己的方式重写一遍。换言之,钱德勒的创作就是模拟再改写。他就用这种书写方式创作了十二则短篇故事,刊登于《黑面具杂志》(Black Mask)上。有趣的是,钱德勒以未拜师的学徒身分,自创并发展出两项重要主题:一,对洛杉矶的描绘,使之成为硬汉派小说中最典型的城市;二,对笔下英雄的刻划,使之变成后代小说家亦步亦趋的模仿样板。
争议之其四是侦探主角。在钱德勒所写的故事当中,侦探主角清一色是叙述者,而且是爱说俏皮话、诚实正直又耐力超强的城市豪侠。最夸张的是,钱德勒笔下那么多名私家侦探,不管他们是叫做卡莫迪(Carmody)、达马斯(Dalmas)、马尔文(Malvern)、马洛利(Mallory),即使是最后登上推理最高殿堂的菲利普•马罗,其实通通都是一个样,性格可说是大同小异,唯一不同的只是姓名而已。钱德勒早期写的短篇故事最后全收录在一本选集中,然后把所有主角之名改为马罗。这样换汤不换药的做法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钱德勒曾在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名为《谋杀的简单艺术》的文章,内文有一段非常著名的宣言:「走在残酷大街上,此人不能卑贱平凡,不可有污点瑕疵,而且必须无畏无惧……他是个英雄,他就是一切。」文中接着写道:「他必须是自己所在世界中最棒的人,而且在任何世界里也是如此。」为何在钱德勒的小说世界中,他的英雄主角必须是最伟大的男人?因为那个虚构的黑暗世界中充斥着堕落的有钱人、袖手旁观的穷人、离经叛道的女人,以及会暗地出卖你刺你一刀的朋友。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对我不仁,我不能对你不义」的主角私探,最后当然是落得「千山独行,不必相送」的下场。
争议之其五是剧作家生涯。推理小说家捞过界当起剧作家的例子不是没有,有趣的是钱德勒明明痛恨这份工作,偏偏还干得有声有色,甚至被提名过两次奥斯卡金像奖。不过荒谬的是,即使改编剧本的功力有目共睹,但合作的大导演最终都和他反目成仇,像是合写《双重理赔》(Double Indemnity)的比利•怀德,以及合作《火车怪客》(Stranger on a Train)的悬念大师希区考克。
钱德勒成为好莱坞剧作家之后所完成的推理小说,舆论认为水平皆不如他的前四部作品。一九五四年钱德勒的妻子过世后,他写的文字变少,喝的酒变多,最后并决定举家搬回英格兰。他对自己的写作生涯可说是爱恨交集。一方面,他很高兴英国人把他视为重量级的作家;但另一方面,妻子死后他曾说过:「我此生最大的悔恨,即是从未写过能引起内人兴趣的作品,我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可以献给她的书。」
钱德勒死于一九五九年,他的遗嘱是由律师暨推理作家麦可•吉尔伯特(Michael Gilbert)所起草拟定。 钱德勒在生前最后一年出任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主席,他拿过两次爱伦•坡大奖,第一次是一九四六的最佳改编剧本,第二次是一九五四年的年度最佳小说。
在许多人心目中,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推理作家。事实上,他对推理文坛的影响力绝对是个中翘楚;即使是在今天,一些享有盛名的畅销作家所写出来的东西,充其量也只不过是雷蒙德•钱德勒作品的翻版罢了。
钱德勒的一生可说是充满了争议性。
其一是他的出身背景。身为少数被誉为真正活用美式成语的大师级作家,钱德勒是在一八八八年出生于芝加哥,大半童年却随着母亲在伦敦度过。他就读于杜威奇学院(Dulwich College),毕业后从事教员和记者工作。这样的成长背景,后来竟追随美国推理先驱戴许•汉密特的脚步,彻底改变了推理小说的类型本质,并为美国文学开启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亦即硬汉派私探小说,此乃推理史上赫赫有名的「美国革命」。
争议性之其二,是关于钱德勒的职业生涯。一九一二年,钱德勒回到出生的祖国。他搬到加州定居后,在一家奶油公司担任记账员的职务;不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是一九一七年,他辞掉工作毅然投入加拿大陆军团,尔后还转调至皇家空军。大战结束后,他重操旧业,在洛杉矶一家石油公司担任记账员;后来并升官成为稽查员,可惜适逢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危机爆发,再加上自身一些脱离常轨的行径——例如严重酗酒——使得他被开除而卷铺盖走路。如此这般的失业打击,无形中却导致他走向「推理大师」的创作之路。
争议之其三是创作方式。推理小说能被拿来当纯文学膜拜的例子极少,但钱德勒绝对名列其中,然而,很少人料到他居然是半路出家为生活所迫而摇起笔杆之辈。钱德勒在四十五岁那年成为全职作家,相较于同期作家的写作风格,他本人对谋杀诡计其实没有太大的兴趣。以《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这本书为例,小说中所发生的命案之一,连钱德勒自己也搞不清楚真凶是何人。对钱德勒而言,写作技巧意味着熟练地驾驭文字语言,而所谓最棒的诡计亦即写出最好的犯罪场景。在设计故事情节这方面,他曾宣称此本事乃是自学而来:他选择当代畅销作家厄尔•史丹利•贾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的某篇小说为模板,先将故事大纲巨细靡遗地描述下来,然后再用自己的方式重写一遍。换言之,钱德勒的创作就是模拟再改写。他就用这种书写方式创作了十二则短篇故事,刊登于《黑面具杂志》(Black Mask)上。有趣的是,钱德勒以未拜师的学徒身分,自创并发展出两项重要主题:一,对洛杉矶的描绘,使之成为硬汉派小说中最典型的城市;二,对笔下英雄的刻划,使之变成后代小说家亦步亦趋的模仿样板。
争议之其四是侦探主角。在钱德勒所写的故事当中,侦探主角清一色是叙述者,而且是爱说俏皮话、诚实正直又耐力超强的城市豪侠。最夸张的是,钱德勒笔下那么多名私家侦探,不管他们是叫做卡莫迪(Carmody)、达马斯(Dalmas)、马尔文(Malvern)、马洛利(Mallory),即使是最后登上推理最高殿堂的菲利普•马罗,其实通通都是一个样,性格可说是大同小异,唯一不同的只是姓名而已。钱德勒早期写的短篇故事最后全收录在一本选集中,然后把所有主角之名改为马罗。这样换汤不换药的做法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钱德勒曾在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名为《谋杀的简单艺术》的文章,内文有一段非常著名的宣言:「走在残酷大街上,此人不能卑贱平凡,不可有污点瑕疵,而且必须无畏无惧……他是个英雄,他就是一切。」文中接着写道:「他必须是自己所在世界中最棒的人,而且在任何世界里也是如此。」为何在钱德勒的小说世界中,他的英雄主角必须是最伟大的男人?因为那个虚构的黑暗世界中充斥着堕落的有钱人、袖手旁观的穷人、离经叛道的女人,以及会暗地出卖你刺你一刀的朋友。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对我不仁,我不能对你不义」的主角私探,最后当然是落得「千山独行,不必相送」的下场。
争议之其五是剧作家生涯。推理小说家捞过界当起剧作家的例子不是没有,有趣的是钱德勒明明痛恨这份工作,偏偏还干得有声有色,甚至被提名过两次奥斯卡金像奖。不过荒谬的是,即使改编剧本的功力有目共睹,但合作的大导演最终都和他反目成仇,像是合写《双重理赔》(Double Indemnity)的比利•怀德,以及合作《火车怪客》(Stranger on a Train)的悬念大师希区考克。
钱德勒成为好莱坞剧作家之后所完成的推理小说,舆论认为水平皆不如他的前四部作品。一九五四年钱德勒的妻子过世后,他写的文字变少,喝的酒变多,最后并决定举家搬回英格兰。他对自己的写作生涯可说是爱恨交集。一方面,他很高兴英国人把他视为重量级的作家;但另一方面,妻子死后他曾说过:「我此生最大的悔恨,即是从未写过能引起内人兴趣的作品,我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可以献给她的书。」
钱德勒死于一九五九年,他的遗嘱是由律师暨推理作家麦可•吉尔伯特(Michael Gilbert)所起草拟定。 钱德勒在生前最后一年出任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主席,他拿过两次爱伦•坡大奖,第一次是一九四六的最佳改编剧本,第二次是一九五四年的年度最佳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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