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pplin Cafe
回过头讲些值得一提的故事。
在柬埔寨的第一夜和最后一夜,都去了金边ST.51的zepplin cafe酒馆。lonely planet上的推荐语是这样写的:谁说唱片消失了?唱片在柬埔寨的首都金边仍然存在,感谢这家老摇滚酒吧的店主每晚都播放音乐。
第一夜去,就是因为吃晚餐时翻着lp,看到了之前标在书上的记号。既然怎么都要消磨一个晚上,而对花钱买个本地姑娘这种事又提不起兴趣,那就去看看好了。第二次则是从暹粒回到金边,急匆匆找了间旅馆,又急匆匆吃过晚饭就直接跑了过去。两个晚上动机如此不同,并不仅因为这里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更因为这儿几乎是个绝无仅有的地方。
店不算大,一个吧台,七八个卡座,黑白瓷砖的墙裙,刷成绿色的墙上贴着摇滚海报,最深处是老板的工作隔间。砖砌的矮墙,工作台上放着两台唱机,侧面是电脑和调音台,身后的书架上插满LP唱片——当然,此LP非彼lp了——目测的数目恐怕达到能达到4位数。老板是个40往上的亚洲人,发福,长发在后边扎成小辫,脸上有痤疮留下的坑洼,长相有点凶。我看到他就想起了《墨西哥往事》里的Danny Trejo,尽管其实他们长得并不像,但关键在气场类似。两个晚上,从没有见他断过哪怕五分钟烟,难怪他抽凉烟。后来熟了,他告诉我他滴酒不沾,只是烟不能断而已。
第一次进店的时候,店里正大声放着金属乐,客人三四个。我要了吴哥啤酒,在吧台略坐了一下,就晃到深处找老板聊天。老板话不多,态度更谈不上热情,我是以“你知道雷纳德为什么取消在金边的演唱会吗”这样的问题开场,而他显然对这个话题并没有多少兴趣。看起来他并不鸟雷纳德,谈话有点接不下去的样子。好在音乐不停,我就坐在紧挨工作台的卡座,边喝酒边一茬接一茬地找话。总算到了“你是哪里人”这种例行话题,他答台湾人,我一喜,连忙换了中国话,但他还是用英文回我。我便问你会说中文吗,他说他会但不想讲。我不解,他稍做说明,我就明白了。跟他简单表达了一些不适合写出来的看法,他听后换了中文,这之后谈话才进行得稍微容易了些。
聊喜欢的音乐,我列举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他都未置可否,哪怕点头说好,透出的意思也像不屑。我便问你喜欢什么呢,他有点“不知该怎么回答你”的样子,然后说你说的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也喜欢,但是他们的东西我没法连续听很久,因为他们太窄了。他说,我从17岁开始听摇滚乐;他说,我今年52岁了。我在心里使劲算了一个减法。啊...对于一个听了35年摇滚乐,拥有1000张LP的老哥,你在他面前能说得出什么呢?你喜欢的东西他早就烂熟了,他喜欢的东西可能你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他说,你说出两三个名字我就大概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音乐了,因为你喜欢的东西很时髦,很多年轻人喜欢。我一听,脸都白了,忙辩称他们并不时髦啊,一三五七都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东西了,二四六根本就没有流行过;他阖眼点头说时髦的,来我店里的很多年轻人都喜欢他们,我开店九年了,见过很多人。根本让人没法往下接的话。
只好聊启蒙,年轻时候的事情都差不多,也简单一些。郑老板17岁听摇滚乐,刚才忘了说,老板姓郑。老郑说他的摇滚乐启蒙是徐凡,台湾传奇DJ徐凡。你认识她吗,我问。我认识她,但她不认识我,老郑说的时候比划了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但我现在仍然很感激她。老郑又说:徐凡教给我,不要因为人们推崇谁就去听谁并且让自己喜欢上谁,所以,你刚才说the kinks,你知道吗,我beatles的唱片只有3张,但the kinks——我有全部。老郑说着从它身后的LP墙里抽出一叠——我有全部。他说,当年台湾喜欢摇滚乐的人分成两边儿,一边儿是the beatles一边儿是rolling stones,两边互相掐。那时候我喜欢the kinks,那时候真的很少有人喜欢the kinks,不像现在。我搞不懂这个世界,the kinks变得流行起来了……你刚才说的一二三四五六七,老郑说,不是这些音乐不好,他们都很好,我也很喜欢——只不过,他重复道,他们对我而言太窄了。比如说bob dylan,他玩民谣,玩乡村玩布鲁斯,也插着电玩摇滚,但他的东西的调调其实一成不变,他搞不出让你下巴掉地的东西。他没有玩过金属,他也没玩过朋克——而你刚才进店后听到过的一个家伙,我等会儿再放一首他的歌,他是什么都玩的...他叫rory gallagher,他是我除了jimi之外最喜欢的吉他手...你听到这里了吗,这才是我喜欢的,我需要这样音乐——老郑眉头紧锁着想着词——就是这样,他说着右手握拳狠狠锤着左胸:砰、砰。你懂我的意思吗?他狠狠地说。
我懂,伙计,很幸运你没法去当一个乐评人。
谈话就是以这样的节奏进行着,我多半是在倾听,而这位老兄多数则在讲述。老郑并不是健谈的人,所以经常他说一句话,然后我应一句,之后就继续听音乐。我可能算得上是一个好的听者,遇到的人大都愿意给我讲他们的故事。老郑在金边开店9年,换了3次地方,他的店每天下午5点开门,凌晨4点打烊,这11个小时,他在一直不停地播放摇滚乐。只要开门,他就在店里,其他哪里都不去。他是正经一首一首在放的,从来不耍滑头。我看了他播放的手法,等这一曲结束,他会很快地点击下一首,而不是早早地拉一堆歌出来弄一个临时播放列表。他说下一首歌选什么,都是在这一首歌播放期间决定,然后在电脑里找到它,等着,音乐结束,点击。我问这样岂不是很麻烦。他说是麻烦啊,但这是他喜欢的事。
即使是喜欢的事,但每天认真播放11个小时的摇滚乐,全年无休(除了每年回台湾一次的十几天),我想不出这需要多大的执迷。第二次去的那晚,在凌晨某个谈到酣畅的时刻,老郑曾放缓语调告诉我,他其实是一个疯狂的人。“我爱音乐爱到发疯”,原话大概是这样的。我能明白这种话从一个52岁的人嘴里说出意味着什么,不热情不健谈的他,心里其实燃着大大一团火。
老郑还告诉我,接歌是很有讲究的。单音乐全是好的还不够,接法很重要。如果一首重歌后面突然接一首轻的,气氛一下子就没了,这样搞几次客人就走光了。他放歌很有原则,不放烂歌是最起码一条,此外还有一系列自己的条条框框。比如他从没放过stairway to heaven,比如他爱放冷门,让客人一个个目瞪口呆过来问这是什么。老郑经常拒绝客人点歌的要求,这在开店之初尤为不易。最不客气的时候,在听清楚客人要求之后,他会直接指着酒吧出口说“门在那边”,然后客人悻悻走掉。他的老婆是柬埔寨人,受他熏陶也学会了中文,她看到这场景,就跟自个儿丈夫用中文说:你很屌啊。老郑有时候会突然笑得很大声,比如讲到被自己老婆说很屌这事儿的时候,就爆发出一阵大笑。然后,他又说,好几次这种被他驱逐的客人过几天又回来了,这很让人不敢相信。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去了一个白人开的店,他的店放的全是中文歌,你想点某一首他指着门说门在那里,你是不是会气得牙都要咬碎了,怎么可能再来。所以他老婆发现后也不解地用中文说:他们怎么这么贱呀?老郑讲到这儿时,又是一阵大笑。我指着他说,你很得意,老郑否认说他只是觉得好玩。但我知道,他就是很得意。他有资格得意。
我看到客人过来点歌的状况。即使是熟客,也颇有点谨慎地走过来,俯下身问有没有谁谁的什么,如果得到应允,客人甚至表现得有点如释重负。还有双手合十的。老郑通常是这样答应:我会放这首歌,但你要等一等,我会想办法把它接到后面。客人连说没有问题。老郑似乎了解坐在店里的每一个客人的音乐品味,他告诉我那边的光头喜欢重的,对面吧台的黄T恤喜欢朋克和怪的,还有那个年岁不小的山羊胡子,他不挑歌,只要别放烂歌就行。我问如果客人很多怎么办,他说那就平衡大多数人的需要。老郑说来我这边的客人没有本地人,也几乎看不到亚洲人,经常点歌的也往往听得很少,懂音乐的或是相熟的都很少点歌,只是偶尔来问现在放的是什么。他说我在金边开店九年,立足很稳,没有淡季旺季之分,永远不缺客人,凭什么呢?我没有台球桌,没有20个驻店妓女,店面也很小……就是因为我的音乐压住了客人,让他们觉得这个亚洲人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放的歌大多数他们都没有听过。我问他,当你看到你的客人坐在那儿专注地享受你放给他们的歌的时候——我指了指一个一直在默默点头忘记喝酒的人——比如那个人,你会不会感到很享受。老郑避重就轻地说,放自己喜欢的歌我就很享受。我说,可是你没回答我的问题。我们就笑。他真是一个不仅爱音乐到发疯,并且DJ情结严重的家伙。
我也点过两首歌。都是在第一次去的那晚,我看客人走了几个,鼓起勇气问,现在点一首滚石的paint it black会不会比较容易接上?他说,嗯,很老的一首,我接一下吧。过了一会儿,我看他放的歌逐渐轻下来,又瞅准时机点了一首dylan的shooting star,随后他自己放了同一张oh mercy里的man in the long black coat.
第二次去的那晚,老郑一直留我坐到5点,他讲了太多的事情,从家庭到政治,到艰难曲折的过往。一个表面冷漠的人一旦决定给你看他心里燃烧的火,那火就能把你点燃。我几次想走都掐不断话头,其实我已经困顿至极,不过好在第二天的任务就是在飞机上睡觉。老郑的烟没有断过,我也几乎抽掉了一整盒。我笑说早知道就不开房了,十五刀白白浪费掉,好在可以回去洗个澡。走时老郑推开已经打烊的栅栏门,天还未见光亮,只有几个突突车司机等在街角,他们不眠不休。我们撞拳,我告诉他还会回来。随即和这个52岁的伙计告别,和这个威严的老男人告别。我来金边没能看上老雷纳德的演出,却和一个被音乐浸透的酒馆老板聊了两夜,我分辨不出哪一种更好。在回旅馆的路上,我想起他在不会描述一首歌的力量的时候,用右拳砸着胸口。砰、砰。随即一脸肃杀地问“你懂我的意思吗”。这个动作久久地留在我的心里。
老郑说他听的东西还是太少了,这句话深深地吓到了我。他递给我一本3斤重的滚石出的<encyclopedia of rocknroll>,说这本书可以参考,但错太多,漏得也太多,不相干的烂东西也太多……但还是可以参考。他说他现在仍然在找新东西听,仍然在看书学习。然后他解释了“新”的涵义,历史上很多好玩的歌者,有的连demo都没出过,但有bootleg,你如果听到了,会觉得很好。
老郑写了许多名字给我,captain beefheart & his magic band, black oak arkansas, billy bragg, albert king...我带回了两页纸,基本都不认得。名字后面往往还标注了如“1972年前的专辑可以听”这类字样。他说如果你打算开店,就要听很多很多,很多很多,而且永远不能停止学习。你虽然能听得了重的,但这还不够,你要多听。你喜欢老布鲁斯,但仍然有很多老布鲁斯你没听过,你要继续听下去。布鲁斯听多了,你就慢慢获得一种能力,一下子分辨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我只能点头感谢。但是老郑,虽然每个被电台启蒙的人都梦想过当DJ,但你已经把这件事推到了极致,而我做不到,我的爱太多,不可能全年无休每天播放11小时摇滚乐。北京有那么多的酒吧和live house, 我没有见过哪里能像你这里一样。我不可能开得了一家你这样的店,你的店独此一家,绝无仅有。
在柬埔寨的第一夜和最后一夜,都去了金边ST.51的zepplin cafe酒馆。lonely planet上的推荐语是这样写的:谁说唱片消失了?唱片在柬埔寨的首都金边仍然存在,感谢这家老摇滚酒吧的店主每晚都播放音乐。
第一夜去,就是因为吃晚餐时翻着lp,看到了之前标在书上的记号。既然怎么都要消磨一个晚上,而对花钱买个本地姑娘这种事又提不起兴趣,那就去看看好了。第二次则是从暹粒回到金边,急匆匆找了间旅馆,又急匆匆吃过晚饭就直接跑了过去。两个晚上动机如此不同,并不仅因为这里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更因为这儿几乎是个绝无仅有的地方。
店不算大,一个吧台,七八个卡座,黑白瓷砖的墙裙,刷成绿色的墙上贴着摇滚海报,最深处是老板的工作隔间。砖砌的矮墙,工作台上放着两台唱机,侧面是电脑和调音台,身后的书架上插满LP唱片——当然,此LP非彼lp了——目测的数目恐怕达到能达到4位数。老板是个40往上的亚洲人,发福,长发在后边扎成小辫,脸上有痤疮留下的坑洼,长相有点凶。我看到他就想起了《墨西哥往事》里的Danny Trejo,尽管其实他们长得并不像,但关键在气场类似。两个晚上,从没有见他断过哪怕五分钟烟,难怪他抽凉烟。后来熟了,他告诉我他滴酒不沾,只是烟不能断而已。
第一次进店的时候,店里正大声放着金属乐,客人三四个。我要了吴哥啤酒,在吧台略坐了一下,就晃到深处找老板聊天。老板话不多,态度更谈不上热情,我是以“你知道雷纳德为什么取消在金边的演唱会吗”这样的问题开场,而他显然对这个话题并没有多少兴趣。看起来他并不鸟雷纳德,谈话有点接不下去的样子。好在音乐不停,我就坐在紧挨工作台的卡座,边喝酒边一茬接一茬地找话。总算到了“你是哪里人”这种例行话题,他答台湾人,我一喜,连忙换了中国话,但他还是用英文回我。我便问你会说中文吗,他说他会但不想讲。我不解,他稍做说明,我就明白了。跟他简单表达了一些不适合写出来的看法,他听后换了中文,这之后谈话才进行得稍微容易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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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喜欢的音乐,我列举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他都未置可否,哪怕点头说好,透出的意思也像不屑。我便问你喜欢什么呢,他有点“不知该怎么回答你”的样子,然后说你说的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也喜欢,但是他们的东西我没法连续听很久,因为他们太窄了。他说,我从17岁开始听摇滚乐;他说,我今年52岁了。我在心里使劲算了一个减法。啊...对于一个听了35年摇滚乐,拥有1000张LP的老哥,你在他面前能说得出什么呢?你喜欢的东西他早就烂熟了,他喜欢的东西可能你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他说,你说出两三个名字我就大概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音乐了,因为你喜欢的东西很时髦,很多年轻人喜欢。我一听,脸都白了,忙辩称他们并不时髦啊,一三五七都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东西了,二四六根本就没有流行过;他阖眼点头说时髦的,来我店里的很多年轻人都喜欢他们,我开店九年了,见过很多人。根本让人没法往下接的话。
只好聊启蒙,年轻时候的事情都差不多,也简单一些。郑老板17岁听摇滚乐,刚才忘了说,老板姓郑。老郑说他的摇滚乐启蒙是徐凡,台湾传奇DJ徐凡。你认识她吗,我问。我认识她,但她不认识我,老郑说的时候比划了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但我现在仍然很感激她。老郑又说:徐凡教给我,不要因为人们推崇谁就去听谁并且让自己喜欢上谁,所以,你刚才说the kinks,你知道吗,我beatles的唱片只有3张,但the kinks——我有全部。老郑说着从它身后的LP墙里抽出一叠——我有全部。他说,当年台湾喜欢摇滚乐的人分成两边儿,一边儿是the beatles一边儿是rolling stones,两边互相掐。那时候我喜欢the kinks,那时候真的很少有人喜欢the kinks,不像现在。我搞不懂这个世界,the kinks变得流行起来了……你刚才说的一二三四五六七,老郑说,不是这些音乐不好,他们都很好,我也很喜欢——只不过,他重复道,他们对我而言太窄了。比如说bob dylan,他玩民谣,玩乡村玩布鲁斯,也插着电玩摇滚,但他的东西的调调其实一成不变,他搞不出让你下巴掉地的东西。他没有玩过金属,他也没玩过朋克——而你刚才进店后听到过的一个家伙,我等会儿再放一首他的歌,他是什么都玩的...他叫rory gallagher,他是我除了jimi之外最喜欢的吉他手...你听到这里了吗,这才是我喜欢的,我需要这样音乐——老郑眉头紧锁着想着词——就是这样,他说着右手握拳狠狠锤着左胸:砰、砰。你懂我的意思吗?他狠狠地说。
我懂,伙计,很幸运你没法去当一个乐评人。
谈话就是以这样的节奏进行着,我多半是在倾听,而这位老兄多数则在讲述。老郑并不是健谈的人,所以经常他说一句话,然后我应一句,之后就继续听音乐。我可能算得上是一个好的听者,遇到的人大都愿意给我讲他们的故事。老郑在金边开店9年,换了3次地方,他的店每天下午5点开门,凌晨4点打烊,这11个小时,他在一直不停地播放摇滚乐。只要开门,他就在店里,其他哪里都不去。他是正经一首一首在放的,从来不耍滑头。我看了他播放的手法,等这一曲结束,他会很快地点击下一首,而不是早早地拉一堆歌出来弄一个临时播放列表。他说下一首歌选什么,都是在这一首歌播放期间决定,然后在电脑里找到它,等着,音乐结束,点击。我问这样岂不是很麻烦。他说是麻烦啊,但这是他喜欢的事。
即使是喜欢的事,但每天认真播放11个小时的摇滚乐,全年无休(除了每年回台湾一次的十几天),我想不出这需要多大的执迷。第二次去的那晚,在凌晨某个谈到酣畅的时刻,老郑曾放缓语调告诉我,他其实是一个疯狂的人。“我爱音乐爱到发疯”,原话大概是这样的。我能明白这种话从一个52岁的人嘴里说出意味着什么,不热情不健谈的他,心里其实燃着大大一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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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还告诉我,接歌是很有讲究的。单音乐全是好的还不够,接法很重要。如果一首重歌后面突然接一首轻的,气氛一下子就没了,这样搞几次客人就走光了。他放歌很有原则,不放烂歌是最起码一条,此外还有一系列自己的条条框框。比如他从没放过stairway to heaven,比如他爱放冷门,让客人一个个目瞪口呆过来问这是什么。老郑经常拒绝客人点歌的要求,这在开店之初尤为不易。最不客气的时候,在听清楚客人要求之后,他会直接指着酒吧出口说“门在那边”,然后客人悻悻走掉。他的老婆是柬埔寨人,受他熏陶也学会了中文,她看到这场景,就跟自个儿丈夫用中文说:你很屌啊。老郑有时候会突然笑得很大声,比如讲到被自己老婆说很屌这事儿的时候,就爆发出一阵大笑。然后,他又说,好几次这种被他驱逐的客人过几天又回来了,这很让人不敢相信。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去了一个白人开的店,他的店放的全是中文歌,你想点某一首他指着门说门在那里,你是不是会气得牙都要咬碎了,怎么可能再来。所以他老婆发现后也不解地用中文说:他们怎么这么贱呀?老郑讲到这儿时,又是一阵大笑。我指着他说,你很得意,老郑否认说他只是觉得好玩。但我知道,他就是很得意。他有资格得意。
我看到客人过来点歌的状况。即使是熟客,也颇有点谨慎地走过来,俯下身问有没有谁谁的什么,如果得到应允,客人甚至表现得有点如释重负。还有双手合十的。老郑通常是这样答应:我会放这首歌,但你要等一等,我会想办法把它接到后面。客人连说没有问题。老郑似乎了解坐在店里的每一个客人的音乐品味,他告诉我那边的光头喜欢重的,对面吧台的黄T恤喜欢朋克和怪的,还有那个年岁不小的山羊胡子,他不挑歌,只要别放烂歌就行。我问如果客人很多怎么办,他说那就平衡大多数人的需要。老郑说来我这边的客人没有本地人,也几乎看不到亚洲人,经常点歌的也往往听得很少,懂音乐的或是相熟的都很少点歌,只是偶尔来问现在放的是什么。他说我在金边开店九年,立足很稳,没有淡季旺季之分,永远不缺客人,凭什么呢?我没有台球桌,没有20个驻店妓女,店面也很小……就是因为我的音乐压住了客人,让他们觉得这个亚洲人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放的歌大多数他们都没有听过。我问他,当你看到你的客人坐在那儿专注地享受你放给他们的歌的时候——我指了指一个一直在默默点头忘记喝酒的人——比如那个人,你会不会感到很享受。老郑避重就轻地说,放自己喜欢的歌我就很享受。我说,可是你没回答我的问题。我们就笑。他真是一个不仅爱音乐到发疯,并且DJ情结严重的家伙。
我也点过两首歌。都是在第一次去的那晚,我看客人走了几个,鼓起勇气问,现在点一首滚石的paint it black会不会比较容易接上?他说,嗯,很老的一首,我接一下吧。过了一会儿,我看他放的歌逐渐轻下来,又瞅准时机点了一首dylan的shooting star,随后他自己放了同一张oh mercy里的man in the long black c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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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去的那晚,老郑一直留我坐到5点,他讲了太多的事情,从家庭到政治,到艰难曲折的过往。一个表面冷漠的人一旦决定给你看他心里燃烧的火,那火就能把你点燃。我几次想走都掐不断话头,其实我已经困顿至极,不过好在第二天的任务就是在飞机上睡觉。老郑的烟没有断过,我也几乎抽掉了一整盒。我笑说早知道就不开房了,十五刀白白浪费掉,好在可以回去洗个澡。走时老郑推开已经打烊的栅栏门,天还未见光亮,只有几个突突车司机等在街角,他们不眠不休。我们撞拳,我告诉他还会回来。随即和这个52岁的伙计告别,和这个威严的老男人告别。我来金边没能看上老雷纳德的演出,却和一个被音乐浸透的酒馆老板聊了两夜,我分辨不出哪一种更好。在回旅馆的路上,我想起他在不会描述一首歌的力量的时候,用右拳砸着胸口。砰、砰。随即一脸肃杀地问“你懂我的意思吗”。这个动作久久地留在我的心里。
老郑说他听的东西还是太少了,这句话深深地吓到了我。他递给我一本3斤重的滚石出的<encyclopedia of rocknroll>,说这本书可以参考,但错太多,漏得也太多,不相干的烂东西也太多……但还是可以参考。他说他现在仍然在找新东西听,仍然在看书学习。然后他解释了“新”的涵义,历史上很多好玩的歌者,有的连demo都没出过,但有bootleg,你如果听到了,会觉得很好。
老郑写了许多名字给我,captain beefheart & his magic band, black oak arkansas, billy bragg, albert king...我带回了两页纸,基本都不认得。名字后面往往还标注了如“1972年前的专辑可以听”这类字样。他说如果你打算开店,就要听很多很多,很多很多,而且永远不能停止学习。你虽然能听得了重的,但这还不够,你要多听。你喜欢老布鲁斯,但仍然有很多老布鲁斯你没听过,你要继续听下去。布鲁斯听多了,你就慢慢获得一种能力,一下子分辨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我只能点头感谢。但是老郑,虽然每个被电台启蒙的人都梦想过当DJ,但你已经把这件事推到了极致,而我做不到,我的爱太多,不可能全年无休每天播放11小时摇滚乐。北京有那么多的酒吧和live house, 我没有见过哪里能像你这里一样。我不可能开得了一家你这样的店,你的店独此一家,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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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湍流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2-06 18: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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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 转发了这篇日记
“一个表面冷漠的人一旦决定给你看他心里燃烧的火,那火就能把你点燃。”真正的激情都是内在的。郑老板酷毙了。LiLi同学有成为郑老板的潜质。
2010-12-06 18:30:59 -
杜杜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2-06 11: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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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游流深溢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2-06 10: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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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ma Tsau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2-06 08: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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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o●ö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2-06 0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