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第三者的罪孽
我們無法將閱讀從世界抽離。
當我們讀到「納粹猶太集中營的倖存者」,我們無法不記起在巴勒斯坦讓鏟泥機推掉家園的,可能叫阿密,可能叫穆罕默德,女的可能叫莎瑪,可能6歲或26歲,但都同樣熟悉機槍與火箭炮的聲音的死者,或活下來的人。當倖存者成為壓逼者。
我們又必須張開眼睛,知道有反對不義戰爭的以色列人,有拒絕入伍的良心士兵。
壓逼者又不全是壓逼者。當倖存者被問﹕你為什麼生存下來﹖最理直氣壯的答案是﹕「為了要當歷史的見證人」。(總令我想起那些極為庸俗的﹕「歷史會證明一切」。或﹕「在這歷史性的一刻」)(歷史是那麼的庸俗,總是不斷的被改寫。而改寫的方向,總是與權力有關)(不要以為被侮辱者所寫的歷史就不庸俗)(所以我以為我的作品裡面,《烈女圖》是最為媚俗的一個作品。她嘗試以受侮辱的女子作為歷史的書寫人。但問題是,一旦她們開始書寫,她們就不再是受侮辱者了。她們媚那政治正確的俗)
但倖存者說﹕我們無法當見證人。因為我們從來不是死者。死者已經死了,她他已經無法見證自己。
我們倖存者只是極少數極少數的人,我們之所以生存下來,由一連串偶然的事件組成。絕大部分人都死去,他們是常數我們是變數。所以倖存者的歉疚包括僭越。——我因為何可以成為死者的代言人﹖這就是第三者的罪孽。Primo Levi寫的8本或以上的作品,全以「納粹猶太集中營倖存者」的身分寫。到後來這代言人的身分成為他的咒詛,這可能也是他68歲仍不得不自殺的原因。
所有書寫、如果書寫關注那庸俗的歷史事物,就免不了要負擔第三者的罪孽。——為什麼是我而不是其它人﹖為什麼寫的是我,而被寫的是其它人﹖我如何去對抗這種權力﹖但我又要爭取這種權力,要書寫,甚至以書寫去呈現沉默。權力無可避免。倖存者終無可避免成為壓逼者。
我們應該如何對待愛德華?薩依﹖當他已經繼阿拉法以後,於西方社會(對於我們不諳阿拉伯語的讀者來說,閱讀有關阿拉伯社會只能夠依賴西方語言)成為巴勒斯坦的代表,阿拉法是政治代表,而他是知識份子代表,我們應如何閱讀一個代言人的言論﹖
對於猶太人應如何對待巴勒斯坦人,他說﹕作為一個巴勒斯坦人,我會不斷的提醒自己,如果我有一天在一個可以在政治上補償我族人所受苦難的位置,我希望我可以儆醒地知道,我的行為可能傷害其它人。
對於他自己的作品《東方主義》,他說﹕《東方主義》是有局限的。我在《文化與帝國主義》討論中東以外的其它國家﹕印度,加勒比國家,澳洲。我比在《東方主義》更進一步,討論被殖民國家的反抗。
當他像遊客一樣,和他的兒女回到他在巴勒斯坦的故居,他說﹕我指那間房子的視窗,對孩子說﹕這就是我出生的地方。他們叫我﹕爹,為什麼不進去看看﹖我沒有。我無法再走進那間房子。猶如我的過去,已經和巴勒斯坦一同陷落,我無法再重溫了。我只能從外面觀看。從外面觀看——他已經不再是苦難的一部分。他只是苦難的代言人。
我們從書裡的扉頁知道,薩依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書。他不是在廢墟中找尋家人屍體的阿密,或穆罕默德,如果是一個女子的話,她是莎瑪。知識份子只能在言論上反抗,但,可不可以更多﹖史碧娃比較自覺自己作為「第三世界女性」的代言人的身分﹕我時常被邀代表第三世界觀點。當你被視為一個代幣(就像入遊戲機和紐約地鐵的代幣),你其實是被掩住了口﹕因為你在,已經代表了第三世界,他們已經滿足了他們的良心﹕他們不必再多想了。史碧娃對抗的方法是不停的遊移﹕她住在紐約,回到印度新德里教書,香港也來了兩次,在科技大學。
我們不知道這是否一個誠實面對自己作為代言人的權力的最好方法。我很想知道的是﹕她回到印度印度知識份子如何看待她的代言人身分﹖(如果我對張藝謀的電影感到沉悶與不安,不因他代言而因為其它)一個誠實的作者?耟知識份子,她他知道她他最終只能代表她他自己。
無論她那麼努力為被侮辱和受傷害的言語和思索,她只能寫她寫的﹕不是其它人,只是我。這樣她就被關在幽暗房間裡面。不然就必須終生背負第三者的罪孽﹕無論如何,書寫成為原罪﹕一是你自我,一是你代言。妳要有多強壯、有多靜默,才可以承擔這原罪。
當我們讀到「納粹猶太集中營的倖存者」,我們無法不記起在巴勒斯坦讓鏟泥機推掉家園的,可能叫阿密,可能叫穆罕默德,女的可能叫莎瑪,可能6歲或26歲,但都同樣熟悉機槍與火箭炮的聲音的死者,或活下來的人。當倖存者成為壓逼者。
我們又必須張開眼睛,知道有反對不義戰爭的以色列人,有拒絕入伍的良心士兵。
壓逼者又不全是壓逼者。當倖存者被問﹕你為什麼生存下來﹖最理直氣壯的答案是﹕「為了要當歷史的見證人」。(總令我想起那些極為庸俗的﹕「歷史會證明一切」。或﹕「在這歷史性的一刻」)(歷史是那麼的庸俗,總是不斷的被改寫。而改寫的方向,總是與權力有關)(不要以為被侮辱者所寫的歷史就不庸俗)(所以我以為我的作品裡面,《烈女圖》是最為媚俗的一個作品。她嘗試以受侮辱的女子作為歷史的書寫人。但問題是,一旦她們開始書寫,她們就不再是受侮辱者了。她們媚那政治正確的俗)
但倖存者說﹕我們無法當見證人。因為我們從來不是死者。死者已經死了,她他已經無法見證自己。
我們倖存者只是極少數極少數的人,我們之所以生存下來,由一連串偶然的事件組成。絕大部分人都死去,他們是常數我們是變數。所以倖存者的歉疚包括僭越。——我因為何可以成為死者的代言人﹖這就是第三者的罪孽。Primo Levi寫的8本或以上的作品,全以「納粹猶太集中營倖存者」的身分寫。到後來這代言人的身分成為他的咒詛,這可能也是他68歲仍不得不自殺的原因。
所有書寫、如果書寫關注那庸俗的歷史事物,就免不了要負擔第三者的罪孽。——為什麼是我而不是其它人﹖為什麼寫的是我,而被寫的是其它人﹖我如何去對抗這種權力﹖但我又要爭取這種權力,要書寫,甚至以書寫去呈現沉默。權力無可避免。倖存者終無可避免成為壓逼者。
我們應該如何對待愛德華?薩依﹖當他已經繼阿拉法以後,於西方社會(對於我們不諳阿拉伯語的讀者來說,閱讀有關阿拉伯社會只能夠依賴西方語言)成為巴勒斯坦的代表,阿拉法是政治代表,而他是知識份子代表,我們應如何閱讀一個代言人的言論﹖
對於猶太人應如何對待巴勒斯坦人,他說﹕作為一個巴勒斯坦人,我會不斷的提醒自己,如果我有一天在一個可以在政治上補償我族人所受苦難的位置,我希望我可以儆醒地知道,我的行為可能傷害其它人。
對於他自己的作品《東方主義》,他說﹕《東方主義》是有局限的。我在《文化與帝國主義》討論中東以外的其它國家﹕印度,加勒比國家,澳洲。我比在《東方主義》更進一步,討論被殖民國家的反抗。
當他像遊客一樣,和他的兒女回到他在巴勒斯坦的故居,他說﹕我指那間房子的視窗,對孩子說﹕這就是我出生的地方。他們叫我﹕爹,為什麼不進去看看﹖我沒有。我無法再走進那間房子。猶如我的過去,已經和巴勒斯坦一同陷落,我無法再重溫了。我只能從外面觀看。從外面觀看——他已經不再是苦難的一部分。他只是苦難的代言人。
我們從書裡的扉頁知道,薩依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書。他不是在廢墟中找尋家人屍體的阿密,或穆罕默德,如果是一個女子的話,她是莎瑪。知識份子只能在言論上反抗,但,可不可以更多﹖史碧娃比較自覺自己作為「第三世界女性」的代言人的身分﹕我時常被邀代表第三世界觀點。當你被視為一個代幣(就像入遊戲機和紐約地鐵的代幣),你其實是被掩住了口﹕因為你在,已經代表了第三世界,他們已經滿足了他們的良心﹕他們不必再多想了。史碧娃對抗的方法是不停的遊移﹕她住在紐約,回到印度新德里教書,香港也來了兩次,在科技大學。
我們不知道這是否一個誠實面對自己作為代言人的權力的最好方法。我很想知道的是﹕她回到印度印度知識份子如何看待她的代言人身分﹖(如果我對張藝謀的電影感到沉悶與不安,不因他代言而因為其它)一個誠實的作者?耟知識份子,她他知道她他最終只能代表她他自己。
無論她那麼努力為被侮辱和受傷害的言語和思索,她只能寫她寫的﹕不是其它人,只是我。這樣她就被關在幽暗房間裡面。不然就必須終生背負第三者的罪孽﹕無論如何,書寫成為原罪﹕一是你自我,一是你代言。妳要有多強壯、有多靜默,才可以承擔這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