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公开课:《公平:如何做才好》第5节笔记+知识点归纳
第五课小结:
1.我们尊重个人利益的理由是什么?
2.介绍自由主义的观点
3.自由主义对政府扮演角色的论述
a.废除家长式立法
b.废除道德立
c.废除法律、税收等政策。自由主义提出废除的原因在于这两条原则:只要公平的获取和公平交换财富,我拥有财富的支配所有权。
【回顾上一节课内容,并提出新的问题】
在《功利主义》的第五章,mill试图解释个人权利和正义的一些特别重要的特征:他想说,个人权利是值得特别考虑的。事实上,他甚至说,正义是最神圣的部分,也是最不可比拟的道德约束。Mill的观点:如果我们遵循正义,尊重权利,从长远来说,整个社会的生活会有所改善。
反驳Mill这一观点的逻辑:用同样的逻辑可以反击mill的这一观点:为什么正义是主要组成部分,是最具道德约束力的?如果在某种情况下,我们破例地侵犯个人权利,却从长远来看让我们过得更好。这是否正确?假设从长远来算,功利主义计算出,如果尊重个人的权利,从长远来看,能使大家过得更好。这是尊重个人的唯一理由吗?如果医生把好的人的肾拿出来救5个人,从长远来说,人们最终会知道这件事,以后也不去做身体检查了。所以,功利主义的理由是真正的原因吗?这是你作为一个医生,不会从健康人身上取走器官的唯一理由吗?如果我采用功利主义的逻辑,长远来看反而会失去更多的生命还是另有原因要尊重个人?
如果这个原因十分重要,但我们暂时还不是那么清楚即使Mill的功利主义考虑到这点,要充分研究这两个忧虑或反对的意见,我们需要更深一层来考虑:对于那些更高级、更有价值的乐趣,是否有一些理论能够提供一个独立的关于快乐的道德判断标准?如果能的话,是什么标准?这是个问题。
关于正义和人权,如果我们怀疑Mill是否是隐性地倾向于推崇高贵或者是尊重那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功利主义者,我们需要看看,是否有一些更有力的理论可以解释Mill所直觉地认为的尊重个人的原因以及即使从长期来算效用更大,也不能过度利用个人。
【知识点】
关于正义的一个有力理论。自由主义的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很重要,不是因为个人是谋求社会更大利益的工具,或者是为了达到效用的最大化。而是个人是值得尊重的、有各自生活的独立个体。因此根据这一理论,只是把大家的偏好、价值观叠加起来来决定是否正义,是错误的。
自由主义的基本想法:自由主义认真地考虑个人权利。之所以成为自由主义,因为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由。我们不会用来充当社会意愿、设想的工具,这恰恰是因为我们是独立的个体。我们有基本的自由权利,这意味着我们有权自由选择,过我们想要的生活,只要我们同时尊重到其他人的权利。
自由主义论述政府扮演的角色或国家扮演的角色:Robert Nozick(自由主义的哲学家之一)认为,个人拥有权利。个人权利是如此强烈和深远,它们决定什么是国家要做的。大多数现代国家会做三件事。自由主义却认为是非法的或不公正的:
第一条:废除家长式立法(no paternalist legislation)
通过立法来保护民众。例如,安全带、摩托车头盔的立法。自由主义说,如果人们系好安全带这可能是件好事,但这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决定。国家、政府无权强迫我们立法来要求我们系上安全带。这是一种胁迫。
第二:废除道德立法 no morals legislation
许多法律试图鼓励公民培养某些道德或体现整体社会的道德价值观。自由主义说,这也是侵犯自由权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以促进道德的名义来立法,传统上法律禁止同性恋的关系。自由主义说,同性恋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权利。因此,国家无权促进美德或通过道德立法。
第三:废除法律、税收等政策no 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from rich to poor
他们认为税收政策是用以达到收入的再分配的目的,从富人流到穷人。如果仔细想想,再分配时是一种胁迫,自由主义说这就像国家或多数派在偷窃从那些干得好、钱赚得多一点的人身上偷窃。Nozick和其他自由主义者允许国家收取少额的税收,来支持那些公众都需要的东西。例如,国防、警察部队,司法系统,但仅此而已。
自由主义对于废除法律、政策是税收等政策no 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from rich to poor的进一步论述。自由主义认为,光从我给你的事实中你很难知道你不知道分配是否公正的。你不能光看分配、光看结果,你很难知道它是否公正。你必须知道它是怎么来的。你不能只看最后的阶段,最后的结果。你必须看两个原则:
:
第一原则:公平竞争 justice in acquisition(initial holdings)
要看它一开始有什么,是怎么获得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公平地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吗?所以我们需要知道它们一开始是否是公正的。是不是他们偷了一块地,或偷窃工厂或货物才使他们得到这笔钱。如果没有,如果他们有权做一切可以让他们富裕起来的事。
第二原则:公平交易justice in transfer(free market)
这种收入分配是否源于经过大家同意、自愿的自由买卖?自由主义的思想对应于一个公正自由市场来提供人们所需公平的、而不是偷来的,人们自由地买卖,导致了这种收入分配。那么,分配是公正的。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Bill gates是美国最富有的人。在选举的时候,选举人邀请赞助商在白宫里的林肯卧室过夜?如果你捐了25000美元或以上的话。有人计算出,这些被邀请在林肯卧室睡一晚的赞助商们捐献数额的中位数bill gates的财富足以让他在林肯卧室里睡66000年。
功利主义者认为:像这么富有的人,当然可以要他交税来养活那些没饭吃,没房子住,没书读那些有迫切需要的人。他们比BillGate更需要这些。一个优秀的功利主义者只需要一个小数目,小到你几乎忽略了它,但它能给那些在底层生活的人们带来极大的改善。
但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所有人的偏好叠加起来,我们还要尊重个人。如果他公平地赚钱,不侵犯其他人的权利,根据自由主义的这两条原则:公平的获取和交换财富;那么强制性收税是错误的,这是一种胁迫。
Nozick对公平交易的进一步补充。更进一步说,税收等同于拿走别人的收入,它意味着窃取我的劳动成果。但如果国家有权把我的收入或我的劳动成果拿走,这等于说,国家占有我的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在道义上是正确的。所以实际上税收等于强迫劳动。因为这种强迫劳动,剥夺了我的休息,我的时间,我的劳动,就像征税拿走我的劳动成果一样。对于他们来说,再分配的税收是一种盗窃,但这不仅是盗窃,它相当于剥削了我的时间和劳动。在道义上,它等同于强迫劳动。如果国家有权占有我的劳动成果,这意味着,有名义来剥夺我的劳动成果强迫劳动。Nozick指出,强迫劳动就像奴役。因为我并不是唯一能支配我的劳动成果,这实际上等于政府或社会就相当于是我的合伙人一样。这意味着,我是一个奴隶,我不能拥有自己。
从这里推理出自由主义一个根本原则:我拥有和支配我自己。如果你真的重视个人权利,我们就能支配自己。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整个社会是个人利益的集合。这就是与功利主义有差异的地方。
想要反对这个观点,必须要驳倒“拿走我的收入就像是剥夺我的劳动,这相当于让我成为了奴隶”这个逻辑。
1.我们尊重个人利益的理由是什么?
2.介绍自由主义的观点
3.自由主义对政府扮演角色的论述
a.废除家长式立法
b.废除道德立
c.废除法律、税收等政策。自由主义提出废除的原因在于这两条原则:只要公平的获取和公平交换财富,我拥有财富的支配所有权。
【回顾上一节课内容,并提出新的问题】
在《功利主义》的第五章,mill试图解释个人权利和正义的一些特别重要的特征:他想说,个人权利是值得特别考虑的。事实上,他甚至说,正义是最神圣的部分,也是最不可比拟的道德约束。Mill的观点:如果我们遵循正义,尊重权利,从长远来说,整个社会的生活会有所改善。
反驳Mill这一观点的逻辑:用同样的逻辑可以反击mill的这一观点:为什么正义是主要组成部分,是最具道德约束力的?如果在某种情况下,我们破例地侵犯个人权利,却从长远来看让我们过得更好。这是否正确?假设从长远来算,功利主义计算出,如果尊重个人的权利,从长远来看,能使大家过得更好。这是尊重个人的唯一理由吗?如果医生把好的人的肾拿出来救5个人,从长远来说,人们最终会知道这件事,以后也不去做身体检查了。所以,功利主义的理由是真正的原因吗?这是你作为一个医生,不会从健康人身上取走器官的唯一理由吗?如果我采用功利主义的逻辑,长远来看反而会失去更多的生命还是另有原因要尊重个人?
如果这个原因十分重要,但我们暂时还不是那么清楚即使Mill的功利主义考虑到这点,要充分研究这两个忧虑或反对的意见,我们需要更深一层来考虑:对于那些更高级、更有价值的乐趣,是否有一些理论能够提供一个独立的关于快乐的道德判断标准?如果能的话,是什么标准?这是个问题。
关于正义和人权,如果我们怀疑Mill是否是隐性地倾向于推崇高贵或者是尊重那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功利主义者,我们需要看看,是否有一些更有力的理论可以解释Mill所直觉地认为的尊重个人的原因以及即使从长期来算效用更大,也不能过度利用个人。
【知识点】
关于正义的一个有力理论。自由主义的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很重要,不是因为个人是谋求社会更大利益的工具,或者是为了达到效用的最大化。而是个人是值得尊重的、有各自生活的独立个体。因此根据这一理论,只是把大家的偏好、价值观叠加起来来决定是否正义,是错误的。
自由主义的基本想法:自由主义认真地考虑个人权利。之所以成为自由主义,因为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由。我们不会用来充当社会意愿、设想的工具,这恰恰是因为我们是独立的个体。我们有基本的自由权利,这意味着我们有权自由选择,过我们想要的生活,只要我们同时尊重到其他人的权利。
自由主义论述政府扮演的角色或国家扮演的角色:Robert Nozick(自由主义的哲学家之一)认为,个人拥有权利。个人权利是如此强烈和深远,它们决定什么是国家要做的。大多数现代国家会做三件事。自由主义却认为是非法的或不公正的:
第一条:废除家长式立法(no paternalist legislation)
通过立法来保护民众。例如,安全带、摩托车头盔的立法。自由主义说,如果人们系好安全带这可能是件好事,但这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决定。国家、政府无权强迫我们立法来要求我们系上安全带。这是一种胁迫。
第二:废除道德立法 no morals legislation
许多法律试图鼓励公民培养某些道德或体现整体社会的道德价值观。自由主义说,这也是侵犯自由权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以促进道德的名义来立法,传统上法律禁止同性恋的关系。自由主义说,同性恋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权利。因此,国家无权促进美德或通过道德立法。
第三:废除法律、税收等政策no 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from rich to poor
他们认为税收政策是用以达到收入的再分配的目的,从富人流到穷人。如果仔细想想,再分配时是一种胁迫,自由主义说这就像国家或多数派在偷窃从那些干得好、钱赚得多一点的人身上偷窃。Nozick和其他自由主义者允许国家收取少额的税收,来支持那些公众都需要的东西。例如,国防、警察部队,司法系统,但仅此而已。
自由主义对于废除法律、政策是税收等政策no 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from rich to poor的进一步论述。自由主义认为,光从我给你的事实中你很难知道你不知道分配是否公正的。你不能光看分配、光看结果,你很难知道它是否公正。你必须知道它是怎么来的。你不能只看最后的阶段,最后的结果。你必须看两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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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原则:公平竞争 justice in acquisition(initial holdings)
要看它一开始有什么,是怎么获得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公平地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吗?所以我们需要知道它们一开始是否是公正的。是不是他们偷了一块地,或偷窃工厂或货物才使他们得到这笔钱。如果没有,如果他们有权做一切可以让他们富裕起来的事。
第二原则:公平交易justice in transfer(free market)
这种收入分配是否源于经过大家同意、自愿的自由买卖?自由主义的思想对应于一个公正自由市场来提供人们所需公平的、而不是偷来的,人们自由地买卖,导致了这种收入分配。那么,分配是公正的。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Bill gates是美国最富有的人。在选举的时候,选举人邀请赞助商在白宫里的林肯卧室过夜?如果你捐了25000美元或以上的话。有人计算出,这些被邀请在林肯卧室睡一晚的赞助商们捐献数额的中位数bill gates的财富足以让他在林肯卧室里睡66000年。
功利主义者认为:像这么富有的人,当然可以要他交税来养活那些没饭吃,没房子住,没书读那些有迫切需要的人。他们比BillGate更需要这些。一个优秀的功利主义者只需要一个小数目,小到你几乎忽略了它,但它能给那些在底层生活的人们带来极大的改善。
但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所有人的偏好叠加起来,我们还要尊重个人。如果他公平地赚钱,不侵犯其他人的权利,根据自由主义的这两条原则:公平的获取和交换财富;那么强制性收税是错误的,这是一种胁迫。
Nozick对公平交易的进一步补充。更进一步说,税收等同于拿走别人的收入,它意味着窃取我的劳动成果。但如果国家有权把我的收入或我的劳动成果拿走,这等于说,国家占有我的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在道义上是正确的。所以实际上税收等于强迫劳动。因为这种强迫劳动,剥夺了我的休息,我的时间,我的劳动,就像征税拿走我的劳动成果一样。对于他们来说,再分配的税收是一种盗窃,但这不仅是盗窃,它相当于剥削了我的时间和劳动。在道义上,它等同于强迫劳动。如果国家有权占有我的劳动成果,这意味着,有名义来剥夺我的劳动成果强迫劳动。Nozick指出,强迫劳动就像奴役。因为我并不是唯一能支配我的劳动成果,这实际上等于政府或社会就相当于是我的合伙人一样。这意味着,我是一个奴隶,我不能拥有自己。
从这里推理出自由主义一个根本原则:我拥有和支配我自己。如果你真的重视个人权利,我们就能支配自己。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整个社会是个人利益的集合。这就是与功利主义有差异的地方。
想要反对这个观点,必须要驳倒“拿走我的收入就像是剥夺我的劳动,这相当于让我成为了奴隶”这个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