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警事(6):再袭桃花湖
自从那次夜袭桃花湖之后,我们所和景区管理处就达成了不定期巡检的新默契。隔一两月,我们就会突击检查一次,而景区也会给与配合,这样大家都能接受。每次行动我们都会有所收获,各种人物我们都见过,但最有戏剧性的还是那一次。
那晚我们又是全所出动,开着一辆租来的面包车进了桃花湖。车到桃花庵的时候,看见一辆绿色军牌吉普停在路边,司机座上一个兵哥哥搭着副驾驶位上一个半老徐娘的肩膀正在调笑。小武眼尖,对我说,那女的是桃花坞的老板娘,是个“抓抓”(土语,手上有残疾之意)。桃花庵是景区开发时新修的一座小庙,桃花坞是靠着桃花庵开的一个旅馆,做的生意与别处没什么不同。我们没停车,直接往里走了。
桃花庵往里走是清竹口,这里建了一个比较大的宾馆,生意也比较好,是我们检查的常项。停下车,我们一行到了前台,把老板找过来,老板是个外地男人,见了我们很客气,让服务员拿出一条烟来发了。所长问他,今晚有客人吗?老板说生意不好,只开了三个房间。自从上次夜袭之后,桃花湖的娱乐业换了经营模式,旅馆只管开房,小姐们集中在主楼的KTV和桑拿中心,由客人自选自带。所长说,给我们拿钥匙查房。老板找了一个服务员带我们上楼,直奔几个房间。前面两个房间都不出意外地打开了,两对男女堵在了床上,分别留下人来看守。最后一个房间就剩我和司机小武去了。服务员用钥匙开门,里面反锁住了,打不开,我使劲敲门,小武性急,爬到门上的气窗往里看,跳下来说,里面正穿衣服呢。门终于开了,我们进去见里面一个中年男人,穿黄绿呢子裤、黑色皮夹克,口气很强硬地对我们说,你们是干什么的。我拿出证件跟他说,我们是派出所的,查房,拿你的身份证出来。房里还有一个女人,年纪看上去挺大,至少有四十岁了,穿着一件很土气的家织毛衣,长相身材都很一般,真不像平时那些风尘女子。中年男人很强横地说,怎么了,这是我一个朋友,在这里谈点事。小武很生气,说我们例行检查,你们先拿身份证出来,有事没事我们呆会再说。中年男楞了一下,把手伸进口袋里,但没掏出身份证来,掏出来两张百元钞票递给我们,说你们两个兄弟帮个忙,这事就这样了吧。我本来心里还有点犯嘀咕,他这么一来,胆气反而壮了,说,不行,你把我们当什么人啊,你不肯拿证件出来,我们就得把你们带走,回所里再说。中年男表情很尴尬,把钱收了回去,看那女人。小武连声催促,两个人只好起身跟我们走。
我们带着3男3女一起回了所里。另外那两对人轻车熟路就问好了笔录,扣下一台开来的车,打发人回去取钱来交罚款。这两个中年男女一直一声不吭,留到最后才问。那个中年男主动要求和我们所长谈话。我和小武就到另外一个房间问那女人。我拿出笔录纸来问那女人的姓名住址,谁知这女人就是不说,小武一着急就开骂了,没想到那女人突然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大家都是一起的,别这么过不去,对谁都不好。这下把小武给激怒了,让那女人站起来,把她椅子给撤走了,说,他是什么人,你以为他保得了你吗?告诉你,不说清楚就别想出去。正在僵持之际,教导员过来了,把我叫到隔壁办公室,所长也在。所长说那男的已经说了,他是县委办的张主任,那女人是他情人,这事咱们得商量一下。我一听,这怎么跟小说似的,真是源于生活啊。所长的狠劲和精明劲又出来了,他说,这事我们还得办,要是这么放了,将来我们反而说不清了,笔录也还得做,我们还是按嫖娼办,而且还得让他交罚款,但这事我们可以跟他挑明了,我们不往上报,只要他自己别出岔子。我一听还让他交罚款,心想,所长真是穷疯了。
所长和张主任谈了一会话,张主任虎落平川,也只能按所长划下的道走了。然后,两个人的笔录痛快地做完了,签字画押。原来那女人开了一家餐馆,张主任经常公费宴请光顾,一来二去就搭上了。张主任打了一个电话。过了一会,一个人开着车过来送了3000元罚款把张主任接走了。我一看,正是桃花庵路边的那辆绿色军牌吉普。
但没想到,这事过了才一个多月,县纪委就找上门来了。所长后来跟我们说,他一开始还不想认账,但人家直接就说,“你不用瞒了,组织上已经和陈主任谈过话了,人家都已经说了”。没办法,所长也只好被做了一回笔录。纪委一开始说这件事派出所处理有误,不应该按嫖娼处理,更不应该知情不报。所长硬朗地回复说,桃花湖是娱乐场所,那家宾馆当晚确实有嫖娼行为,他带的人还在路边上抱着姑娘,你说这事派出所管不得吗,但我们管了以后没有向组织上报,那也是出于爱护干部啊,人家到这份上不容易,我们也不想误人前程啊。一番话说得手心手背都是肉,纪委也就没难为所长了,连那3000元罚款也没退。
张主任的前程到底还是受挫了,给了一个党内处分,被降级调到异地。至于这事究竟是怎么露的馅,有很多版本。有说是张主任的老婆闹出来的,有说是那3000元罚款被司机做了修车费报销被人发现的,还有说是同僚举报的……与各种小说情节,大致雷同。
那晚我们又是全所出动,开着一辆租来的面包车进了桃花湖。车到桃花庵的时候,看见一辆绿色军牌吉普停在路边,司机座上一个兵哥哥搭着副驾驶位上一个半老徐娘的肩膀正在调笑。小武眼尖,对我说,那女的是桃花坞的老板娘,是个“抓抓”(土语,手上有残疾之意)。桃花庵是景区开发时新修的一座小庙,桃花坞是靠着桃花庵开的一个旅馆,做的生意与别处没什么不同。我们没停车,直接往里走了。
桃花庵往里走是清竹口,这里建了一个比较大的宾馆,生意也比较好,是我们检查的常项。停下车,我们一行到了前台,把老板找过来,老板是个外地男人,见了我们很客气,让服务员拿出一条烟来发了。所长问他,今晚有客人吗?老板说生意不好,只开了三个房间。自从上次夜袭之后,桃花湖的娱乐业换了经营模式,旅馆只管开房,小姐们集中在主楼的KTV和桑拿中心,由客人自选自带。所长说,给我们拿钥匙查房。老板找了一个服务员带我们上楼,直奔几个房间。前面两个房间都不出意外地打开了,两对男女堵在了床上,分别留下人来看守。最后一个房间就剩我和司机小武去了。服务员用钥匙开门,里面反锁住了,打不开,我使劲敲门,小武性急,爬到门上的气窗往里看,跳下来说,里面正穿衣服呢。门终于开了,我们进去见里面一个中年男人,穿黄绿呢子裤、黑色皮夹克,口气很强硬地对我们说,你们是干什么的。我拿出证件跟他说,我们是派出所的,查房,拿你的身份证出来。房里还有一个女人,年纪看上去挺大,至少有四十岁了,穿着一件很土气的家织毛衣,长相身材都很一般,真不像平时那些风尘女子。中年男人很强横地说,怎么了,这是我一个朋友,在这里谈点事。小武很生气,说我们例行检查,你们先拿身份证出来,有事没事我们呆会再说。中年男楞了一下,把手伸进口袋里,但没掏出身份证来,掏出来两张百元钞票递给我们,说你们两个兄弟帮个忙,这事就这样了吧。我本来心里还有点犯嘀咕,他这么一来,胆气反而壮了,说,不行,你把我们当什么人啊,你不肯拿证件出来,我们就得把你们带走,回所里再说。中年男表情很尴尬,把钱收了回去,看那女人。小武连声催促,两个人只好起身跟我们走。
我们带着3男3女一起回了所里。另外那两对人轻车熟路就问好了笔录,扣下一台开来的车,打发人回去取钱来交罚款。这两个中年男女一直一声不吭,留到最后才问。那个中年男主动要求和我们所长谈话。我和小武就到另外一个房间问那女人。我拿出笔录纸来问那女人的姓名住址,谁知这女人就是不说,小武一着急就开骂了,没想到那女人突然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大家都是一起的,别这么过不去,对谁都不好。这下把小武给激怒了,让那女人站起来,把她椅子给撤走了,说,他是什么人,你以为他保得了你吗?告诉你,不说清楚就别想出去。正在僵持之际,教导员过来了,把我叫到隔壁办公室,所长也在。所长说那男的已经说了,他是县委办的张主任,那女人是他情人,这事咱们得商量一下。我一听,这怎么跟小说似的,真是源于生活啊。所长的狠劲和精明劲又出来了,他说,这事我们还得办,要是这么放了,将来我们反而说不清了,笔录也还得做,我们还是按嫖娼办,而且还得让他交罚款,但这事我们可以跟他挑明了,我们不往上报,只要他自己别出岔子。我一听还让他交罚款,心想,所长真是穷疯了。
所长和张主任谈了一会话,张主任虎落平川,也只能按所长划下的道走了。然后,两个人的笔录痛快地做完了,签字画押。原来那女人开了一家餐馆,张主任经常公费宴请光顾,一来二去就搭上了。张主任打了一个电话。过了一会,一个人开着车过来送了3000元罚款把张主任接走了。我一看,正是桃花庵路边的那辆绿色军牌吉普。
但没想到,这事过了才一个多月,县纪委就找上门来了。所长后来跟我们说,他一开始还不想认账,但人家直接就说,“你不用瞒了,组织上已经和陈主任谈过话了,人家都已经说了”。没办法,所长也只好被做了一回笔录。纪委一开始说这件事派出所处理有误,不应该按嫖娼处理,更不应该知情不报。所长硬朗地回复说,桃花湖是娱乐场所,那家宾馆当晚确实有嫖娼行为,他带的人还在路边上抱着姑娘,你说这事派出所管不得吗,但我们管了以后没有向组织上报,那也是出于爱护干部啊,人家到这份上不容易,我们也不想误人前程啊。一番话说得手心手背都是肉,纪委也就没难为所长了,连那3000元罚款也没退。
张主任的前程到底还是受挫了,给了一个党内处分,被降级调到异地。至于这事究竟是怎么露的馅,有很多版本。有说是张主任的老婆闹出来的,有说是那3000元罚款被司机做了修车费报销被人发现的,还有说是同僚举报的……与各种小说情节,大致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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稔之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1-08-18 11: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