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故事
“好书像真爱,可能一见钟情,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杳远理解和同情却总需要悠悠岁月。”
书与数码时代
我不知道什么人会买电纸书这种东西。逛书店的?卓越亚马逊的?翻惯了纸质书本的人,都是对纸张和油墨味有瘾的,只是较吸毒者而言尚属合法。哪就肯轻易地改变习惯,能改变的也不是习惯了。
何况书的装祯设计也是一门艺术。画家如木心,书却素简到极致,单色封面上竖的一列宋体白字“哥伦比亚的倒影”。讲述聂鲁达的《邮差》,索性封在邮袋中出售。书的纸张种类(铜版纸、再生纸)、厚度(70克、100克)、颜色(明晃晃的白还是偏乳白偏黄色),抑或字体、大小、行间距,都影响着阅读者的心情。
就我个人偏好,在可选择的情况下,是不太选购大名鼎鼎的译林出版社,封面设计风格单一,字体紧凑,纸质较差,翻译时过于注重对语言的雕琢,喧宾夺主地盖住内容,光看那接连不断的形容词就够让人抓狂了。
据说电纸书能够仿真纸张的效果,不使眼睛疲劳。那么电纸书与书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便携,也许广告语会说,你可以带着整个国家的图书馆环游世界。但我们环游世界的时候并不需要图书馆,一本书就够了。假如去上海,就去季风书园,去台北,就到诚品书店,去伦敦,就直接到查令十字街,买一本,读过即弃,这样的花费总额也还是比买一个电纸书便宜,并且不必充电。
书啊,就应该如卡尔维诺所言,你携带着它,把它当成自己独特的负担,而且在旅行告终之前,甚为满意地便已经读完了它。
书的选择
唐诺先生消除了我长久以来的负罪感。
傍晚时特意将书柜重新整理,读过的放一排,没读的放一排。看着尚未拆封的新书,提醒自己别急着把卓越收藏夹里保存了很久的书单一次买完。唐诺指出,阅读者全都有这样的囤书癖,包括本雅明。我们总有一长串想读又来不及读的书目,因为想读的速度远远大于阅读的速度。 比如由张爱玲到胡兰成,由《今生今世》到《中国文学史话》再到《击壤歌》,继续《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从朱天心到他的先生唐诺《阅读的故事》,又由此衍生出马尔克斯《迷宫中的将军》,博尔赫斯,重读卡尔维诺,还有今天入手的《文字的故事》,阅读的行为是一旦开始,就很容易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偶尔我会征询下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推荐,可我从来不会说,最近手上有什么书随便挑两本给我看看。想读的书目太多而有限的时间太短。我们总在面临选择,总有不断杀出的程咬金打乱阅读计划,它就这么惶惶然的出现,显得比任何一本书都更加紧急更加迫切,必须读,马上读,方能解除那种不安。于是列在待读一列的书目越拉越长,几倍甚至几十倍地超过了已读书目。我们哪来的空闲随便看看?
凡事皆有它的自然性,阅读亦然。读罢这一本,脑中就生出下一本,就是这么一件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我们在阅读的路上走着,未来遥遥无期,而转身回望走过的路,恍然发现轻舟已过重山。
阅读的姿势
大学时狗曾问我:“你在看书吗?怎么会坐的那么端正规矩?”
狗是如唐诺先生那样,窝在床上,听着CD,读累了就随手一合,昏沉睡去,随意的很。而我,倘若条件允许,一定在读书前先洗手,只差没有焚香(怕把自个熏晕过去),抹干净桌子,上个厕所倒杯水,免得看到兴头上被琐事打断。是即便躺在床上,也躺的规矩,全不似我熟睡时的张牙舞爪。
我想我还没到能与作者平等对话的年纪,因此对书始终怀有敬意,读圣贤书,总该有个正经的样子。记得一年盛夏,买了刘和平的《大明王朝1566》,连续三天早晨起来先做三件事,刷牙洗脸擦地板,然后窝在地板上靠着床沿埋首阅读,好像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也是这样的被读过三遍。反正我是个麻烦的人,读书前必有一番准备,每隔段时间也必要把书柜里的书全都搬出来掸掸灰,重新归类排列,可能真的是处女座的星座预言作祟吧。
书与数码时代
我不知道什么人会买电纸书这种东西。逛书店的?卓越亚马逊的?翻惯了纸质书本的人,都是对纸张和油墨味有瘾的,只是较吸毒者而言尚属合法。哪就肯轻易地改变习惯,能改变的也不是习惯了。
何况书的装祯设计也是一门艺术。画家如木心,书却素简到极致,单色封面上竖的一列宋体白字“哥伦比亚的倒影”。讲述聂鲁达的《邮差》,索性封在邮袋中出售。书的纸张种类(铜版纸、再生纸)、厚度(70克、100克)、颜色(明晃晃的白还是偏乳白偏黄色),抑或字体、大小、行间距,都影响着阅读者的心情。
就我个人偏好,在可选择的情况下,是不太选购大名鼎鼎的译林出版社,封面设计风格单一,字体紧凑,纸质较差,翻译时过于注重对语言的雕琢,喧宾夺主地盖住内容,光看那接连不断的形容词就够让人抓狂了。
据说电纸书能够仿真纸张的效果,不使眼睛疲劳。那么电纸书与书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便携,也许广告语会说,你可以带着整个国家的图书馆环游世界。但我们环游世界的时候并不需要图书馆,一本书就够了。假如去上海,就去季风书园,去台北,就到诚品书店,去伦敦,就直接到查令十字街,买一本,读过即弃,这样的花费总额也还是比买一个电纸书便宜,并且不必充电。
书啊,就应该如卡尔维诺所言,你携带着它,把它当成自己独特的负担,而且在旅行告终之前,甚为满意地便已经读完了它。
书的选择
唐诺先生消除了我长久以来的负罪感。
傍晚时特意将书柜重新整理,读过的放一排,没读的放一排。看着尚未拆封的新书,提醒自己别急着把卓越收藏夹里保存了很久的书单一次买完。唐诺指出,阅读者全都有这样的囤书癖,包括本雅明。我们总有一长串想读又来不及读的书目,因为想读的速度远远大于阅读的速度。 比如由张爱玲到胡兰成,由《今生今世》到《中国文学史话》再到《击壤歌》,继续《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从朱天心到他的先生唐诺《阅读的故事》,又由此衍生出马尔克斯《迷宫中的将军》,博尔赫斯,重读卡尔维诺,还有今天入手的《文字的故事》,阅读的行为是一旦开始,就很容易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偶尔我会征询下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推荐,可我从来不会说,最近手上有什么书随便挑两本给我看看。想读的书目太多而有限的时间太短。我们总在面临选择,总有不断杀出的程咬金打乱阅读计划,它就这么惶惶然的出现,显得比任何一本书都更加紧急更加迫切,必须读,马上读,方能解除那种不安。于是列在待读一列的书目越拉越长,几倍甚至几十倍地超过了已读书目。我们哪来的空闲随便看看?
凡事皆有它的自然性,阅读亦然。读罢这一本,脑中就生出下一本,就是这么一件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我们在阅读的路上走着,未来遥遥无期,而转身回望走过的路,恍然发现轻舟已过重山。
阅读的姿势
大学时狗曾问我:“你在看书吗?怎么会坐的那么端正规矩?”
狗是如唐诺先生那样,窝在床上,听着CD,读累了就随手一合,昏沉睡去,随意的很。而我,倘若条件允许,一定在读书前先洗手,只差没有焚香(怕把自个熏晕过去),抹干净桌子,上个厕所倒杯水,免得看到兴头上被琐事打断。是即便躺在床上,也躺的规矩,全不似我熟睡时的张牙舞爪。
我想我还没到能与作者平等对话的年纪,因此对书始终怀有敬意,读圣贤书,总该有个正经的样子。记得一年盛夏,买了刘和平的《大明王朝1566》,连续三天早晨起来先做三件事,刷牙洗脸擦地板,然后窝在地板上靠着床沿埋首阅读,好像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也是这样的被读过三遍。反正我是个麻烦的人,读书前必有一番准备,每隔段时间也必要把书柜里的书全都搬出来掸掸灰,重新归类排列,可能真的是处女座的星座预言作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