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叙与其他
我为什么这么爱讨论叙事。
倒序我认为属于中文中的神翻译,因为我觉得这个和“叙述”完全没什么关系。英文是flash-back,当然应该说成闪回。倒序完全是糊弄小学生的说法;什么设置悬念吸引读者乱七八糟的。
现代读者接触的小说和电影范围及其广泛,并且这些小说和电影都是在吸取过往经验的基础上创作的;所以倒序根本无法达到你想达到的效果——完全是画蛇添足。
闪回只是一个写作技巧,电影daredevil里的开头是这样的。
(daredevil是一个瞎子,只能通过超人的听觉感知环境,拯救世界;他也是超级英雄之一)
开头他快被打死了,这样说:although I am blind, I now know it is real that one man’s life flash before his eyes when he dies. 原话是什么记不清了,当时听还挺有感觉的,然后他开始回忆,从小时候自己眼睛还没瞎开始。
这就是闪回。当然这一闪闪的有些夸张了,把一生都闪出来了。这是一种特殊的闪回——倒叙。
常见的闪回是一个战场回来的士兵听到一个孩子比如拿着一个玩具枪喊,突然闪现出战场的场面。
现代倒叙一般都不会把结尾提到最前面,就像daredevil这个电影,回忆开始然后衔接到快被打死的时候(我们都知道主角不会死),然后再往下叙述。
一般来说倒叙是不必要的,比如conviction里,按照时间轴叙事我认为效果很好,完全不需要闪回,因为我被剧透了!闪来闪去反而很乱。
倒叙给我的感觉就是倒着叙述,比如这样,一个百万富翁,然后开始倒叙,一直叙述到他其实是个乞丐,或者一个乞丐,然后倒叙,一直叙述到他其实是个富二代。
然后说说叙事,关于叙事的视点。
主视角按照剧中人物的视点,视点的意思是一切感情和心理都是以剧中人物的感受为基础的。但是谈到心理,就必定无法逃离上帝视点;一个人拿一个苹果,然后心理活动了三页纸,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些心理活动都是以作者——上帝——视点写出来的,这种心理活动算什么只能取决于人称。
比如写“我想”,这当然是猪视点,如果是“他想”,这当然是上帝视点。
夹在这两种视点之间的,有一种被巴赫金成为“复调”。(我没看过巴赫金写的,以下纯粹自己YY。)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开始写,“我们村有一个卡拉马佐夫“,然后开始写卡拉马佐夫。作者并不是上帝,而是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小说中中,介于主视角与上帝视角之间。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陀思妥耶夫斯基好像只把这种写作技巧局限在开头,在群魔里,这种手法似乎有广泛的运用。
我觉得这种讨论没什么意义。。。。
最简单的叙事模式是单线式的——直线。
这种直线有时候也可以看作一种重复,比如萨德写的朱迪斯安娜,写女主角不断受到凌辱-_-,这种叙述可以说是一种重复,也可以说是直线。更典型的是冲破天际的小钻头,不断打boss,先打小boss,再打中boss,最后打大boss,这是一种直线式的叙述,也可以看作重复。
说是重复更好,只是一种相同模式的重复描写,主角——boss的矛盾重复,直线实际上是由片段构成的。
很容易的,如果写十个人,一种模式重复十次,就构成一种短篇集。
比如说海上花,这种模式是客人——妓女。张爱玲评论海上花的叙事时,说作者很创新。
写A——妓女的时候附带写B,A——妓女的故事又不说完,开始说B——妓女的故事,每次重复之间都有一个overlap。
A——妓女
B——妓女
C——妓女
简单来说构成这样一种模式。
这种叙事模式的好处就是层层推进,相同主题。
当叙事不是以重复为基础时,多主角多人物错综复杂时,其中的主要问题是先写A,何时再写B,也就是视角的转换。
我觉得日剧做的比较好,一般主要人物都是三个以上,转换衔接十分娴熟。。。
不写了。
倒序我认为属于中文中的神翻译,因为我觉得这个和“叙述”完全没什么关系。英文是flash-back,当然应该说成闪回。倒序完全是糊弄小学生的说法;什么设置悬念吸引读者乱七八糟的。
现代读者接触的小说和电影范围及其广泛,并且这些小说和电影都是在吸取过往经验的基础上创作的;所以倒序根本无法达到你想达到的效果——完全是画蛇添足。
闪回只是一个写作技巧,电影daredevil里的开头是这样的。
(daredevil是一个瞎子,只能通过超人的听觉感知环境,拯救世界;他也是超级英雄之一)
开头他快被打死了,这样说:although I am blind, I now know it is real that one man’s life flash before his eyes when he dies. 原话是什么记不清了,当时听还挺有感觉的,然后他开始回忆,从小时候自己眼睛还没瞎开始。
这就是闪回。当然这一闪闪的有些夸张了,把一生都闪出来了。这是一种特殊的闪回——倒叙。
常见的闪回是一个战场回来的士兵听到一个孩子比如拿着一个玩具枪喊,突然闪现出战场的场面。
现代倒叙一般都不会把结尾提到最前面,就像daredevil这个电影,回忆开始然后衔接到快被打死的时候(我们都知道主角不会死),然后再往下叙述。
一般来说倒叙是不必要的,比如conviction里,按照时间轴叙事我认为效果很好,完全不需要闪回,因为我被剧透了!闪来闪去反而很乱。
倒叙给我的感觉就是倒着叙述,比如这样,一个百万富翁,然后开始倒叙,一直叙述到他其实是个乞丐,或者一个乞丐,然后倒叙,一直叙述到他其实是个富二代。
然后说说叙事,关于叙事的视点。
主视角按照剧中人物的视点,视点的意思是一切感情和心理都是以剧中人物的感受为基础的。但是谈到心理,就必定无法逃离上帝视点;一个人拿一个苹果,然后心理活动了三页纸,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些心理活动都是以作者——上帝——视点写出来的,这种心理活动算什么只能取决于人称。
比如写“我想”,这当然是猪视点,如果是“他想”,这当然是上帝视点。
夹在这两种视点之间的,有一种被巴赫金成为“复调”。(我没看过巴赫金写的,以下纯粹自己YY。)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开始写,“我们村有一个卡拉马佐夫“,然后开始写卡拉马佐夫。作者并不是上帝,而是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小说中中,介于主视角与上帝视角之间。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陀思妥耶夫斯基好像只把这种写作技巧局限在开头,在群魔里,这种手法似乎有广泛的运用。
我觉得这种讨论没什么意义。。。。
最简单的叙事模式是单线式的——直线。
这种直线有时候也可以看作一种重复,比如萨德写的朱迪斯安娜,写女主角不断受到凌辱-_-,这种叙述可以说是一种重复,也可以说是直线。更典型的是冲破天际的小钻头,不断打boss,先打小boss,再打中boss,最后打大boss,这是一种直线式的叙述,也可以看作重复。
说是重复更好,只是一种相同模式的重复描写,主角——boss的矛盾重复,直线实际上是由片段构成的。
很容易的,如果写十个人,一种模式重复十次,就构成一种短篇集。
比如说海上花,这种模式是客人——妓女。张爱玲评论海上花的叙事时,说作者很创新。
写A——妓女的时候附带写B,A——妓女的故事又不说完,开始说B——妓女的故事,每次重复之间都有一个overlap。
A——妓女
B——妓女
C——妓女
简单来说构成这样一种模式。
这种叙事模式的好处就是层层推进,相同主题。
当叙事不是以重复为基础时,多主角多人物错综复杂时,其中的主要问题是先写A,何时再写B,也就是视角的转换。
我觉得日剧做的比较好,一般主要人物都是三个以上,转换衔接十分娴熟。。。
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