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沉思
Forth Meditation,关于自由的随想
笛卡尔讨论真理与错误的根源是围绕理智与will(在此,我将其理解为意愿)关系论述的:意愿的发挥在理智的范围中,则产生真理;当超越了理智,那么会造成错误。在这一根本的观点之中,同时也涉及了另一个持续被关注的话题:自由。
在通常听到的自由观点中,并没有一个盖棺定论、广泛认可的意见,甚至于自由的存在问题也依然对怀疑开放。在敞开的讨论中,笛卡尔的这一沉思中对自由的观点,似乎又是另一个视角。在此,我仅仅想要略微谈谈笛卡尔的自由观与我之前已知的自由观的相同,以及我对于自由的想法。
对于自由,我认同自由即是意愿与必然性相一致的观点。在笛卡尔中,他对自由的限定事实上同这一观点同样极其相似,必然性与意志极其可能是同一个事物。
笛卡尔这样论述自由:
The indifference I feel when there is no reason pushing me in one direction rather than another is the lowest grade of freedom.
If I always saw clearly what was true and good, I should never have to deliberate about the right judgement or choice; in that case, although I should be wholly free, it would be impossible for me ever to be in a state of indifference.
在两个段落中,他都强调了自由并非是indifference,即对事物漠不关心的态度。相反,这种漠不关心是最低程度的自由,自由是对于所作的选择清楚明白。当然,从他以正确的选择为完全的自由来看,自由又与真理相关,因为真理就是在理智的范围内运用意愿。
从最低限度的自由看,它缺少的是意愿,从完全的自由来看,它是在理智明确对错时做出正确的选择,也就是在理智中意愿。笛卡尔并没有深究自由的义务,因而,另两种情况并没有提出:缺少理智、在意愿中运用理智。在我们现实的体验中,很多人将脱离理智束缚的意愿自由驰骋当做完全的自由,但从笛卡尔来看,虽然没有线索对于脱离理智的场景做假设,但也能从其对理智的尊重中了解其态度。至于在意愿中理智的情况,尽管和理智中自由相近,但二者存在必然的差别类似于孰为首要。
需要补充的是,在此明确笛卡尔的理智设定是十分必要的。笛卡尔的观点是,我们的理智来源于上帝,虽然它是有限的,但其本身不存在错误。因而,当理解自由中的理智是,首先必须设定,我们的理智不可能认识错误,以致将错误当做真理。从而,笛卡尔所言的理智就不是一般认为的可能有错的理智。但从我们的认识来看,人类的理智并非如此。那么,被笛卡尔标注为理智的不会出错的事物究竟是什么呢?
回答这个问题,又似于解答世界有什么事物是确实存在的,科学家们信任的世界运动的客观规律可以作为答案,或者,更简便的称之为必然性。
以这样的理解来看,尽管笛卡尔表达的自由是意愿与理智,而事实上表述的是意愿与必然性。中国古语有言“七十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便是对自由的这种观点的简明表述。随心所欲而为,而意愿的行为而正是依矩而为。
对于自由,讨论从来都没有结束,同样,迄今为止,也并没有一个广泛认可的结论。对于自由,任何定义都是编造的。因为,自由是否是确切存在的,自由究竟是什么,都仍然是未知的。
我并不确知自由是否存在,但我并不会将其归为虚无。对于本体论,罗素有一个观点是说,殊相具有指称,指称即是意义,另一种类似于一般名词的观念是摹状,它不是指称,同样也不具备意义。以类似的态度看待自由是合适的,它是一种摹状。当然,谈论摹状必然是对于类似于共相、一般的概念表述,那么,自由也是一种共相吗?
在我的理解中,自由也是一种共相,正如上面提到的,在笛卡尔中,自由与真理是相似的,在黑格尔的美学中,也可以看到自由是如何与美相似。幸福与自由的关联,我们自己也理解的足够清晰。我并不能以足够的理由证明其确切为一种共相,但即使错误,具有这样的自由态度也并不荒谬。
关于自由,尚未获得事实的证据,同时,我并不期待会有充足理由说明。自由,能够作为态度,接纳一切感受的不同理解,也会是持续的乐趣。
笛卡尔讨论真理与错误的根源是围绕理智与will(在此,我将其理解为意愿)关系论述的:意愿的发挥在理智的范围中,则产生真理;当超越了理智,那么会造成错误。在这一根本的观点之中,同时也涉及了另一个持续被关注的话题:自由。
在通常听到的自由观点中,并没有一个盖棺定论、广泛认可的意见,甚至于自由的存在问题也依然对怀疑开放。在敞开的讨论中,笛卡尔的这一沉思中对自由的观点,似乎又是另一个视角。在此,我仅仅想要略微谈谈笛卡尔的自由观与我之前已知的自由观的相同,以及我对于自由的想法。
对于自由,我认同自由即是意愿与必然性相一致的观点。在笛卡尔中,他对自由的限定事实上同这一观点同样极其相似,必然性与意志极其可能是同一个事物。
笛卡尔这样论述自由:
The indifference I feel when there is no reason pushing me in one direction rather than another is the lowest grade of freedom.
If I always saw clearly what was true and good, I should never have to deliberate about the right judgement or choice; in that case, although I should be wholly free, it would be impossible for me ever to be in a state of indifference.
在两个段落中,他都强调了自由并非是indifference,即对事物漠不关心的态度。相反,这种漠不关心是最低程度的自由,自由是对于所作的选择清楚明白。当然,从他以正确的选择为完全的自由来看,自由又与真理相关,因为真理就是在理智的范围内运用意愿。
从最低限度的自由看,它缺少的是意愿,从完全的自由来看,它是在理智明确对错时做出正确的选择,也就是在理智中意愿。笛卡尔并没有深究自由的义务,因而,另两种情况并没有提出:缺少理智、在意愿中运用理智。在我们现实的体验中,很多人将脱离理智束缚的意愿自由驰骋当做完全的自由,但从笛卡尔来看,虽然没有线索对于脱离理智的场景做假设,但也能从其对理智的尊重中了解其态度。至于在意愿中理智的情况,尽管和理智中自由相近,但二者存在必然的差别类似于孰为首要。
需要补充的是,在此明确笛卡尔的理智设定是十分必要的。笛卡尔的观点是,我们的理智来源于上帝,虽然它是有限的,但其本身不存在错误。因而,当理解自由中的理智是,首先必须设定,我们的理智不可能认识错误,以致将错误当做真理。从而,笛卡尔所言的理智就不是一般认为的可能有错的理智。但从我们的认识来看,人类的理智并非如此。那么,被笛卡尔标注为理智的不会出错的事物究竟是什么呢?
回答这个问题,又似于解答世界有什么事物是确实存在的,科学家们信任的世界运动的客观规律可以作为答案,或者,更简便的称之为必然性。
以这样的理解来看,尽管笛卡尔表达的自由是意愿与理智,而事实上表述的是意愿与必然性。中国古语有言“七十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便是对自由的这种观点的简明表述。随心所欲而为,而意愿的行为而正是依矩而为。
对于自由,讨论从来都没有结束,同样,迄今为止,也并没有一个广泛认可的结论。对于自由,任何定义都是编造的。因为,自由是否是确切存在的,自由究竟是什么,都仍然是未知的。
我并不确知自由是否存在,但我并不会将其归为虚无。对于本体论,罗素有一个观点是说,殊相具有指称,指称即是意义,另一种类似于一般名词的观念是摹状,它不是指称,同样也不具备意义。以类似的态度看待自由是合适的,它是一种摹状。当然,谈论摹状必然是对于类似于共相、一般的概念表述,那么,自由也是一种共相吗?
在我的理解中,自由也是一种共相,正如上面提到的,在笛卡尔中,自由与真理是相似的,在黑格尔的美学中,也可以看到自由是如何与美相似。幸福与自由的关联,我们自己也理解的足够清晰。我并不能以足够的理由证明其确切为一种共相,但即使错误,具有这样的自由态度也并不荒谬。
关于自由,尚未获得事实的证据,同时,我并不期待会有充足理由说明。自由,能够作为态度,接纳一切感受的不同理解,也会是持续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