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故事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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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沥川
推荐《沥川往事》时,说因为这本书和老公撒了几天的气,因为沥川太完美,怎么看自己的男人都不顺眼。于是我开始用膜拜的心情看这本书。今天是看完第二遍,第一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不似今日这般明显,今天看的,以前都看到过,过去都明白,但是感觉就今日最深。
沥川,优点:有才多金,温雅绅士,专情,做事情的标准是这样做对小秋好不好。缺点:身体差,少了一条腿。哎,谁说不是这仅有的缺点把这个男人衬托得更加完美呢。虽然通篇看下来,包括番外,都弄不明白是什么让他对小秋一见钟情,钟情终生。但是就这样的感情而言,谁不羡慕呢。
——他会从驾驶室下来,到副驾驶室边上去给小秋系安全带,他说:如果你习惯一个男人这么对你,将来你会嫁得比较好。
——他精通法语、英语、德语,能用中文和日语进行日常交流
——他在她跳舞的时候,就等着她,在寒风中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
——他给她买8000块的大衣、一万四美元的LV包包、六千四百美元一双的LV鞋子、两万的GUCCI手袋、小巧玲珑闪闪发光的劳力士
——他对小秋的姨妈说:人生之中,旦夕祸福,难以预料。我不需要小秋照顾我,我会好好照顾小秋。请您放心。
——他第一次骨癌转移时,把龙泽花园的房子过户给小秋,并在律师事务所签下支票,无论小秋什么时候需要就无条件供应。
——他为了小秋戒烟,顾不得自己有凝血障碍和洁癖,跳入垃圾桶
——小秋醉酒后发了email让他回来,他就回来了,然后不停地劝她,move on ,let it go.
——他觉得自己快死了,回到北京,他要他的墓志铭上写着:这里睡着王沥川。生在瑞士,学在美国,爱上一个中国姑娘,所以,死在中国。
——小秋不愿意move on ,答应他,他活着就好好在一起,死了她就move on ,他于是去寻死,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他希望她24岁的生命尽快有更好的男人去爱
——他确定自己的生命暂时没有了危险,他就千里迢迢跑到昆明,去做小秋的钟点工,每天洗衣做饭照顾她,结婚生子。
是的,这是个仙品男人,世上不可能存在的男人。
阮正东
连搜狗都能直接打出来的名字,可见东子有多么的红。
开始看《佳期如梦》的时候,我更喜欢孟和平。和平符合对学生时期恋情最最美好的想象,而且我有极为正义的先来后到的道德感。和平这样的男人在这世界上会真实存在,但是阮正东不会,他和沥川一样,是仙品,是这个世界上渴望爱的女人想象出来的完美男人。
——他半夜从医院出来去看佳期,胡乱说拜托佳期给他弄烟来抽,离开后又打电话来说:佳期,我错了,我今天来,不是为了弄烟的事情,我就想见一见你…我爱你。
——他说:请你原谅我这样自私,我不想再放开你
——那天你受了伤,你叫我别去看你可我最后还是去了,佳期,你不知道,我看到和平的车停在你家的楼下,我就在远处看着,看着他一个人在那车里,一直坐到天亮。我是一个男人,我知道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是什么样子。他在车里枯坐了一夜,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我清楚自己在想什么,我在想我到底做了什么。我把我们三个人都陷到这种地步来,我太不仗义了。最后看着天一点一点亮起来,我也下决心把这事做个了断。
——他说,他用尽全部的力气,全心全意对佳期,他去佳期的老家,把佳期的房子买了回来
——他半夜被疼痛折磨醒了,连呼吸都因为疼痛而颤抖,却小心翼翼,只怕惊醒了她。
——他陪她到金茂俱乐部去吃饭,带她去狭长的通道,把最美的烟花绽放在她的面前。最后一次吻她,让她去和孟和平在一起,说,幸好你没有爱上我。
——其实,我只希望我所爱的女人,平凡而孱弱,不必事事自己挡在前头,当有任何事情发生,都可以有人替她遮挡风雨,有人尽力地照顾她,疼爱她。我只希望你可以从容而幸福,跟你所爱的人安宁地过完下半生。我不需要你勇敢,我只要你幸福。
——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要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到你。
——凌晨时分,江西和父母守在他的病床前,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后来我想想,阮正东之所以这么美好,因为他的生命只有这一瞬间,而且,还因为有孟和平的存在。孟和平是这世上最好的男子之一,有这样的男子爱着佳期,那么阮正东,也无形地被更加抬高。佳期不管后来有没有跟和平再在一起,她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之一,有两个男人曾经这么爱过她,这一生就没有遗憾。我想起来,艾玛对小秋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你以前的男朋友把价码也弄得忒高了。其实佳期也是不幸的,被这样的两个男子爱过,便不能遇上第三段感情。
慕容无风
我非常喜欢迷侠记和迷行记。虽然慕容无风就是古代的沥川,他们如出一辙地多金专情,并且缺了一条腿,哈哈。但是其实他们也很不一样,而且,这两个故事也很不一样。沥川因为自己的病情一直在逃避着小秋,可是无风没有,他只是有短暂的懦弱,但是很快,他明白过来了,荷衣只为无风裁。
这个没有纸书,真不知道怎么摘抄,怎么说。我特别喜欢这一对从来不相互折磨,他们很明白对方是自己的一生,于是不管有什么误会,命运设置了什么障碍,他们只知道要一直好好走下去,吵吵闹闹后,简简单单地就能和好,从不记仇。
慕容无风这个男人,洁癖得近乎疯狂,爱岗敬业,坚强得只在荷衣面前露出脆弱,医术高明得超华佗赛扁鹊……对了,还帅得一塌糊涂….
他的身体比沥川还要差很多,但是为了荷衣,不管不顾几千里的路程去太原只为见她一面,在荷衣“死去”的日子,他出现幻觉,每天与荷衣对话,并且觉得荷衣还在他身边。往往要等几个时辰才会反应过来荷衣已经不在了。他把荷衣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叠好,想象着她回来了,不用麻烦,自然配好套,一套一套地穿就可以了。他把自己的衣服和荷衣的衣服角摆打上一个结。他觉得他们还在一起。
他很固执,一直坚持行医著作,他不愿意自己像一个废人,但是在荷衣面前他可以说,真的很累,简直要命。他在外很冷淡,但是荷衣走了几天,回来那日,他早早地到门口去等着,实在是晚一刻都不能啦。荷衣死后,他到处去找她以前的朋友就为了能更多地了解荷衣,他想荷衣在自己的心中更加清晰一些。要不是子悦,他就去天堂找荷衣。
很简单的男人,只穿白色衣服的,坐在轮椅上的男人。
恩,小说就是小说,永远不可能是真实的生活,即使我认为的或许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存在的孟和平,我也没有见到过。其实我真的希望我能在身边看到这样的男子,至少想想会觉得这一生至少看见过,至少真实地看到过,会知道有这样美好的伟大的感情存在,会有这样完美的男子存于时间。虽然我不能拥有,但是如果让我知道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我也会很高兴造物主这样的优待。
我保证我不会去嫉妒他们爱着的女子,其实那些男人们爱着的女人都各有千秋,即使现今的作者为了满足女人的yy,把那些女主描写地很是平凡,但实际上要做到女主那样,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谢小秋,很执拗的女子,好像不是很美丽,但是应该是可人的,因为她的追求者也不是沥川一个。她来自云南个旧,在北京自觉是个乡下人,但是勤奋上进,打工养活自己,对沥川的名与利并不是那么在意,不认识大牌的化妆品和服饰,背着一万四美金的LV出去却并不知道什么是LV。打工的时候不忘了学习英语,成绩很好,保研,进了最好的翻译公司。只能说,这样的女人世间并不是没有,有很多平凡却上进的女孩子想通过教育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我喜欢她不做作,她喜欢上沥川后便没有保留,要爱于是就很彻底,而且会坚守。她也不自卑,沥川那么好,但是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恩,有些像简爱。当然,就像艾玛说的,沥川把小秋的价码弄得太高,小秋想在这十年内爱上别人,也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尤佳期,小说里说她的特质是孤勇。其实我觉得她的好在于,她不会想当然地认为阮正东在爱她,她一点也不会自作多情,她不习惯要太好的东西。如今的女子,有点姿色,便以为世间男子都会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美而不自知,就像亦舒笔下的黄玫瑰。但是佳期美吗,其实说不好。小说里也说佳期是中人之姿,至少比起和平和东子,佳期的优点有些苍白。
楚荷衣,这个女人我很喜欢,她武功天下数一数二,人比较糊涂,大大咧咧,只有对无风的事情比较上心,即使这样,还是经常出错。她不会认为自己的武功好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她认为作为无风的妻子才是最最重要的,她没有什么分明的爱与憎,对无风是好是坏便是一切的标准。她对自己的一切不保留,很大方,不会觉得什么是珍贵的,是不能给予的,是需要考虑的。她有悲惨的童年,但是却乐观得不得了,每一天都精气神十足,快快乐乐的,仿佛什么都不用发愁一样。
王沥川
推荐《沥川往事》时,说因为这本书和老公撒了几天的气,因为沥川太完美,怎么看自己的男人都不顺眼。于是我开始用膜拜的心情看这本书。今天是看完第二遍,第一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不似今日这般明显,今天看的,以前都看到过,过去都明白,但是感觉就今日最深。
沥川,优点:有才多金,温雅绅士,专情,做事情的标准是这样做对小秋好不好。缺点:身体差,少了一条腿。哎,谁说不是这仅有的缺点把这个男人衬托得更加完美呢。虽然通篇看下来,包括番外,都弄不明白是什么让他对小秋一见钟情,钟情终生。但是就这样的感情而言,谁不羡慕呢。
——他会从驾驶室下来,到副驾驶室边上去给小秋系安全带,他说:如果你习惯一个男人这么对你,将来你会嫁得比较好。
——他精通法语、英语、德语,能用中文和日语进行日常交流
——他在她跳舞的时候,就等着她,在寒风中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
——他给她买8000块的大衣、一万四美元的LV包包、六千四百美元一双的LV鞋子、两万的GUCCI手袋、小巧玲珑闪闪发光的劳力士
——他对小秋的姨妈说:人生之中,旦夕祸福,难以预料。我不需要小秋照顾我,我会好好照顾小秋。请您放心。
——他第一次骨癌转移时,把龙泽花园的房子过户给小秋,并在律师事务所签下支票,无论小秋什么时候需要就无条件供应。
——他为了小秋戒烟,顾不得自己有凝血障碍和洁癖,跳入垃圾桶
——小秋醉酒后发了email让他回来,他就回来了,然后不停地劝她,move on ,let it go.
——他觉得自己快死了,回到北京,他要他的墓志铭上写着:这里睡着王沥川。生在瑞士,学在美国,爱上一个中国姑娘,所以,死在中国。
——小秋不愿意move on ,答应他,他活着就好好在一起,死了她就move on ,他于是去寻死,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他希望她24岁的生命尽快有更好的男人去爱
——他确定自己的生命暂时没有了危险,他就千里迢迢跑到昆明,去做小秋的钟点工,每天洗衣做饭照顾她,结婚生子。
是的,这是个仙品男人,世上不可能存在的男人。
阮正东
连搜狗都能直接打出来的名字,可见东子有多么的红。
开始看《佳期如梦》的时候,我更喜欢孟和平。和平符合对学生时期恋情最最美好的想象,而且我有极为正义的先来后到的道德感。和平这样的男人在这世界上会真实存在,但是阮正东不会,他和沥川一样,是仙品,是这个世界上渴望爱的女人想象出来的完美男人。
——他半夜从医院出来去看佳期,胡乱说拜托佳期给他弄烟来抽,离开后又打电话来说:佳期,我错了,我今天来,不是为了弄烟的事情,我就想见一见你…我爱你。
——他说:请你原谅我这样自私,我不想再放开你
——那天你受了伤,你叫我别去看你可我最后还是去了,佳期,你不知道,我看到和平的车停在你家的楼下,我就在远处看着,看着他一个人在那车里,一直坐到天亮。我是一个男人,我知道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是什么样子。他在车里枯坐了一夜,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我清楚自己在想什么,我在想我到底做了什么。我把我们三个人都陷到这种地步来,我太不仗义了。最后看着天一点一点亮起来,我也下决心把这事做个了断。
——他说,他用尽全部的力气,全心全意对佳期,他去佳期的老家,把佳期的房子买了回来
——他半夜被疼痛折磨醒了,连呼吸都因为疼痛而颤抖,却小心翼翼,只怕惊醒了她。
——他陪她到金茂俱乐部去吃饭,带她去狭长的通道,把最美的烟花绽放在她的面前。最后一次吻她,让她去和孟和平在一起,说,幸好你没有爱上我。
——其实,我只希望我所爱的女人,平凡而孱弱,不必事事自己挡在前头,当有任何事情发生,都可以有人替她遮挡风雨,有人尽力地照顾她,疼爱她。我只希望你可以从容而幸福,跟你所爱的人安宁地过完下半生。我不需要你勇敢,我只要你幸福。
——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要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到你。
——凌晨时分,江西和父母守在他的病床前,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后来我想想,阮正东之所以这么美好,因为他的生命只有这一瞬间,而且,还因为有孟和平的存在。孟和平是这世上最好的男子之一,有这样的男子爱着佳期,那么阮正东,也无形地被更加抬高。佳期不管后来有没有跟和平再在一起,她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之一,有两个男人曾经这么爱过她,这一生就没有遗憾。我想起来,艾玛对小秋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你以前的男朋友把价码也弄得忒高了。其实佳期也是不幸的,被这样的两个男子爱过,便不能遇上第三段感情。
慕容无风
我非常喜欢迷侠记和迷行记。虽然慕容无风就是古代的沥川,他们如出一辙地多金专情,并且缺了一条腿,哈哈。但是其实他们也很不一样,而且,这两个故事也很不一样。沥川因为自己的病情一直在逃避着小秋,可是无风没有,他只是有短暂的懦弱,但是很快,他明白过来了,荷衣只为无风裁。
这个没有纸书,真不知道怎么摘抄,怎么说。我特别喜欢这一对从来不相互折磨,他们很明白对方是自己的一生,于是不管有什么误会,命运设置了什么障碍,他们只知道要一直好好走下去,吵吵闹闹后,简简单单地就能和好,从不记仇。
慕容无风这个男人,洁癖得近乎疯狂,爱岗敬业,坚强得只在荷衣面前露出脆弱,医术高明得超华佗赛扁鹊……对了,还帅得一塌糊涂….
他的身体比沥川还要差很多,但是为了荷衣,不管不顾几千里的路程去太原只为见她一面,在荷衣“死去”的日子,他出现幻觉,每天与荷衣对话,并且觉得荷衣还在他身边。往往要等几个时辰才会反应过来荷衣已经不在了。他把荷衣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叠好,想象着她回来了,不用麻烦,自然配好套,一套一套地穿就可以了。他把自己的衣服和荷衣的衣服角摆打上一个结。他觉得他们还在一起。
他很固执,一直坚持行医著作,他不愿意自己像一个废人,但是在荷衣面前他可以说,真的很累,简直要命。他在外很冷淡,但是荷衣走了几天,回来那日,他早早地到门口去等着,实在是晚一刻都不能啦。荷衣死后,他到处去找她以前的朋友就为了能更多地了解荷衣,他想荷衣在自己的心中更加清晰一些。要不是子悦,他就去天堂找荷衣。
很简单的男人,只穿白色衣服的,坐在轮椅上的男人。
恩,小说就是小说,永远不可能是真实的生活,即使我认为的或许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存在的孟和平,我也没有见到过。其实我真的希望我能在身边看到这样的男子,至少想想会觉得这一生至少看见过,至少真实地看到过,会知道有这样美好的伟大的感情存在,会有这样完美的男子存于时间。虽然我不能拥有,但是如果让我知道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我也会很高兴造物主这样的优待。
我保证我不会去嫉妒他们爱着的女子,其实那些男人们爱着的女人都各有千秋,即使现今的作者为了满足女人的yy,把那些女主描写地很是平凡,但实际上要做到女主那样,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谢小秋,很执拗的女子,好像不是很美丽,但是应该是可人的,因为她的追求者也不是沥川一个。她来自云南个旧,在北京自觉是个乡下人,但是勤奋上进,打工养活自己,对沥川的名与利并不是那么在意,不认识大牌的化妆品和服饰,背着一万四美金的LV出去却并不知道什么是LV。打工的时候不忘了学习英语,成绩很好,保研,进了最好的翻译公司。只能说,这样的女人世间并不是没有,有很多平凡却上进的女孩子想通过教育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我喜欢她不做作,她喜欢上沥川后便没有保留,要爱于是就很彻底,而且会坚守。她也不自卑,沥川那么好,但是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恩,有些像简爱。当然,就像艾玛说的,沥川把小秋的价码弄得太高,小秋想在这十年内爱上别人,也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尤佳期,小说里说她的特质是孤勇。其实我觉得她的好在于,她不会想当然地认为阮正东在爱她,她一点也不会自作多情,她不习惯要太好的东西。如今的女子,有点姿色,便以为世间男子都会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美而不自知,就像亦舒笔下的黄玫瑰。但是佳期美吗,其实说不好。小说里也说佳期是中人之姿,至少比起和平和东子,佳期的优点有些苍白。
楚荷衣,这个女人我很喜欢,她武功天下数一数二,人比较糊涂,大大咧咧,只有对无风的事情比较上心,即使这样,还是经常出错。她不会认为自己的武功好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她认为作为无风的妻子才是最最重要的,她没有什么分明的爱与憎,对无风是好是坏便是一切的标准。她对自己的一切不保留,很大方,不会觉得什么是珍贵的,是不能给予的,是需要考虑的。她有悲惨的童年,但是却乐观得不得了,每一天都精气神十足,快快乐乐的,仿佛什么都不用发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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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一口的梨 赞了这篇日记 2019-12-10 21: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