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
你的名字叫渴望自由
——读汪丁丁老师《自由 秩序 知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
所有人民都应该享有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
——罗斯福说过
自由并不必然使人变得强大,但是,它使强大成为可能。
——罗纳德?里根
在动荡的20世纪初,经历了2000多年的中央集权帝国的专制统治,古老的中国充斥着各种来自西方的理念——宪政,民主,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往何处去?知识分子和精英阶层开始选择,向往英国光荣革命的梁启超深知一旦旧秩序崩溃,在新秩序建立之前必定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故一生致力于宪政的研究与实践;孙中山面对询问“谁是民主”的老农,将民主的理念与操作娓娓道来,为共和甘心辞去总统职务;五四运动高举“民主”“科学”两面大旗,后来炽如烈焰的红旗飘满华夏,对土地、财产和分配的平等(其实是均等)又成为共产党人如宗教信仰般的虔诚。
精英以种种不同的理念纷纷抱团各自为战,而裴多菲这首小诗来得恰逢其时。自由如此宝贵,那什么是自由?
自由就是在不伤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不受限制地去做自己愿做的事情。在托克维尔看来:“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
汪丁丁先生在《自由 秩序 知识》一书中,平实的叙述了他眼里的自由:“我要自由,这理由再简单不过。首先因为我有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它要呼吸,它要搏动,它要探寻周围的世界,它不乐意被外力剥夺了生的权利。其次,我的呼吸,我的搏动,我的探寻,使我有了意识和思想,我的思想让我明白这呼吸,这搏动,这探寻,都属于“我”从而我有占据这片空间的要求,我不乐意被外力剥夺了我占据这片空间的权利。最后,我的呼吸、搏动、探寻和思想,必须从外界汲取能量才可以维持,所以我要求相应的经济权利和文化空间。这些要求若能被满足,我就有了初步的“自由”。任何外力,若要剥夺我拥有的这点儿自由,不论以何种高尚或革命的名义,都将遭遇“我”的反抗。
推己及人,“我”知道别人也要求上述那有限的各自的自由空间,别人也会反抗对他们各自那点儿自由的剥夺。所以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每一个人都先是一个“个人”,个人不是抽象的不占据空间的“点”,个人是基于呼吸、搏动、探寻和思想自由的一个生命过程,它不能被并入别一个生命过程,它“存在”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于是“我”知道了“我们”当中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意义,由此“我”可以理解对“我们”而言“公正”的意义。”
哈佛公开课《公平:怎么做才正确?》中,麦克尔?桑德尔教授讲述John Stuart Mill如何论自由。桑德尔说:“Mill说,因为从长远来看,如果我们公平并尊重权利,作为一个整体社会将会运行的更好。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我们有一个例子,让侵犯个人的权利 却能使人们过得更好。那么从长远来看,这样做(侵犯那个人的个人权利)是正确的么?”
带着这样的质疑,桑德尔引出了人权理论。
“人权理论认为,个体不仅仅只是大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或是为了发挥最大效用而存在。个人是独立的人 值得尊重的独立的生活。
因此,根据强权理论,公正或法律只是将各种偏好和价值简单加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强权理论在如今转换成了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非常注重个人的权利。它被称为自由主义,是因为它说个人权利的根基在于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我们不是为了社会的需要而存在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个独立的个体,我们有一个基本的自由权,这意味着我们有权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我们也尊重其他人这样做的权利。这是基本的想法。”
对自由的理解,百年之前的严复可谓洞彻。严复1903年翻译出版John Stuart Mill的《论自由》,中文名为《群己权界论》,将自由的圣火引入中国。严复自由饱读儒家经典,《论语?卫灵公》里,“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国人曲解多年的儒家和核心“恕”中,原来也包含着对自由的阐述。儒家“恕”的思想,自此立于普世价值之中。
自由是人之为人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幸福、生命尊严和一切普世价值的基础和源头。由于自由天然正确和无可阻挡的魅力,人们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永无止境。自由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但却可以让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按照个人的自由意志去思考和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天赋和潜能,向梦想无限逼近。
如果这个世界十分完美,人人都是天使,还要警察、监狱、政府来干什么?正因为人性的缺陷,存在犯罪和战争,为维护、平衡、增进个人和公共的利益,人们才出让一部分权利(权力),由选举出来的社会和国家的管理者行使职权,以更好更充分地享有自由。
与任何规则、团体和国家一样,民主只是保障和捍卫自由的不最坏的工具。语言、文字、国家、社会、法治、民主、道德、市场、科学、发明创造,都应当是为了最终实现、保障、捍卫、扩大人的自由权利而发展起来的工具或意识形态,以服务于自由为最终目的。随着对自由的了解不断深入,道德、观念、法律也在不断更新和改革,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自由本身。
亚当?斯密《国富论》关于政府应以守夜为天职的论述,深刻地影响了现代政治文明。以美国为例,为避免政府这个守夜人监守自盗、贪污腐化,美国制定宪法的总体精神,如易中天所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滥用如防洪水。”
主义皆工具,惟有自由高:国家、民主、道德、法律等工具若伤害了自由本身,即违背、扭曲了建造这些工具的初衷。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人格尊严权,这些让自由得以实现的基本人权产生于部落、城邦或国家出现之前,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非人间法律、规则所赋予,亦不能以法律、民主投票等形式任意加以禁锢、剥夺或限制,法律只能对这些天赋人权予以确认、固定和保障。
小国也好,大国也罢,建立国家的目的无非是捍卫、扩大国民的自由,让人们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如陈独秀所言:“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国家自由压倒个人自由的强国因缺乏自由价值观而土崩瓦解。国家由个人组成,国家利益应该是个人利益的集合;个人自由为“皮”,真正的强国只能是“皮”的集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严复说:“吾未见其民之不自由者,其国可以自由也;其民之无权者,其国之可以有权也。”1930年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里告诫青年人:“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失去信仰和饱受奴役的人,不明白为何自由如此重要。他们应该去参观柏林墙,听老年人讲这段墙的血泪史。为何当年西德对东德来说就像一块磁铁,吸引人们冒着被子弹击中的危险,采用钻行李箱、汽车发动机,驾驶重型卡车、热气球等种种危险方式越过柏林墙?因为他们知道目的地是倡导自由,即使在战后废墟中也果断废除供给制、实行自由市场的西德,每个人不分男女都幻想着能给人以希望的西德。
自由意味着拥有选择权。
政治上,你能选择国家和本地的首脑,经济上,你不必依附于利益集团,而是就业或创业,靠自己的能力去生存。你可以选择在哪个城市居住,而不必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你可以选择上国外或者国内的任何网站,不用担心删帖和跨省。任何机构无权阻止你的信仰,统一你的思想。你可以选择拆迁或者拒绝接受拆迁。
惟独遵守法律,你无权选择。当然,这个法律是内在于生活过程中的规则,是全体公民表决通过的真法律,而不是伪法律。一部公正、平等地保护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对个人,应当“法无禁止即自由”、“法无禁止即为允许”;对国家,则“法无授权即禁止”。如此,方能保护脆弱的权利不被强大的权力伤害。
法不禁止即自由,你的权利是上天赋予的,无须任何法律来授权。
选择权,是公民与臣民的区别。
中国要真正地崛起,不在于GDP世界第几和有无航母,而首先是将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落到具体的实处,以自由和宪政民主为立国之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普及自由民主的公民教育和民主手段的训练,培养出大师级别的人才,拥有值得输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观。否则,不可能改变软实力孱弱和世界加工厂、人才外流基地的命运。
朋友,今天我问你,你过得快乐幸福吗?我相信:当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不被尊重而是随时被冒犯,即使是家财万贯的人也不会说自己是幸福的。而在推崇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中,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保证。
让每个中国人有尊严地活着,这就是为何中国目前最迫切的需求是自由
——读汪丁丁老师《自由 秩序 知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
所有人民都应该享有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
——罗斯福说过
自由并不必然使人变得强大,但是,它使强大成为可能。
——罗纳德?里根
在动荡的20世纪初,经历了2000多年的中央集权帝国的专制统治,古老的中国充斥着各种来自西方的理念——宪政,民主,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往何处去?知识分子和精英阶层开始选择,向往英国光荣革命的梁启超深知一旦旧秩序崩溃,在新秩序建立之前必定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故一生致力于宪政的研究与实践;孙中山面对询问“谁是民主”的老农,将民主的理念与操作娓娓道来,为共和甘心辞去总统职务;五四运动高举“民主”“科学”两面大旗,后来炽如烈焰的红旗飘满华夏,对土地、财产和分配的平等(其实是均等)又成为共产党人如宗教信仰般的虔诚。
精英以种种不同的理念纷纷抱团各自为战,而裴多菲这首小诗来得恰逢其时。自由如此宝贵,那什么是自由?
自由就是在不伤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不受限制地去做自己愿做的事情。在托克维尔看来:“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
汪丁丁先生在《自由 秩序 知识》一书中,平实的叙述了他眼里的自由:“我要自由,这理由再简单不过。首先因为我有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它要呼吸,它要搏动,它要探寻周围的世界,它不乐意被外力剥夺了生的权利。其次,我的呼吸,我的搏动,我的探寻,使我有了意识和思想,我的思想让我明白这呼吸,这搏动,这探寻,都属于“我”从而我有占据这片空间的要求,我不乐意被外力剥夺了我占据这片空间的权利。最后,我的呼吸、搏动、探寻和思想,必须从外界汲取能量才可以维持,所以我要求相应的经济权利和文化空间。这些要求若能被满足,我就有了初步的“自由”。任何外力,若要剥夺我拥有的这点儿自由,不论以何种高尚或革命的名义,都将遭遇“我”的反抗。
推己及人,“我”知道别人也要求上述那有限的各自的自由空间,别人也会反抗对他们各自那点儿自由的剥夺。所以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每一个人都先是一个“个人”,个人不是抽象的不占据空间的“点”,个人是基于呼吸、搏动、探寻和思想自由的一个生命过程,它不能被并入别一个生命过程,它“存在”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于是“我”知道了“我们”当中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意义,由此“我”可以理解对“我们”而言“公正”的意义。”
哈佛公开课《公平:怎么做才正确?》中,麦克尔?桑德尔教授讲述John Stuart Mill如何论自由。桑德尔说:“Mill说,因为从长远来看,如果我们公平并尊重权利,作为一个整体社会将会运行的更好。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我们有一个例子,让侵犯个人的权利 却能使人们过得更好。那么从长远来看,这样做(侵犯那个人的个人权利)是正确的么?”
带着这样的质疑,桑德尔引出了人权理论。
“人权理论认为,个体不仅仅只是大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或是为了发挥最大效用而存在。个人是独立的人 值得尊重的独立的生活。
因此,根据强权理论,公正或法律只是将各种偏好和价值简单加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强权理论在如今转换成了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非常注重个人的权利。它被称为自由主义,是因为它说个人权利的根基在于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我们不是为了社会的需要而存在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个独立的个体,我们有一个基本的自由权,这意味着我们有权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我们也尊重其他人这样做的权利。这是基本的想法。”
对自由的理解,百年之前的严复可谓洞彻。严复1903年翻译出版John Stuart Mill的《论自由》,中文名为《群己权界论》,将自由的圣火引入中国。严复自由饱读儒家经典,《论语?卫灵公》里,“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国人曲解多年的儒家和核心“恕”中,原来也包含着对自由的阐述。儒家“恕”的思想,自此立于普世价值之中。
自由是人之为人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幸福、生命尊严和一切普世价值的基础和源头。由于自由天然正确和无可阻挡的魅力,人们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永无止境。自由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但却可以让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按照个人的自由意志去思考和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天赋和潜能,向梦想无限逼近。
如果这个世界十分完美,人人都是天使,还要警察、监狱、政府来干什么?正因为人性的缺陷,存在犯罪和战争,为维护、平衡、增进个人和公共的利益,人们才出让一部分权利(权力),由选举出来的社会和国家的管理者行使职权,以更好更充分地享有自由。
与任何规则、团体和国家一样,民主只是保障和捍卫自由的不最坏的工具。语言、文字、国家、社会、法治、民主、道德、市场、科学、发明创造,都应当是为了最终实现、保障、捍卫、扩大人的自由权利而发展起来的工具或意识形态,以服务于自由为最终目的。随着对自由的了解不断深入,道德、观念、法律也在不断更新和改革,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自由本身。
亚当?斯密《国富论》关于政府应以守夜为天职的论述,深刻地影响了现代政治文明。以美国为例,为避免政府这个守夜人监守自盗、贪污腐化,美国制定宪法的总体精神,如易中天所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滥用如防洪水。”
主义皆工具,惟有自由高:国家、民主、道德、法律等工具若伤害了自由本身,即违背、扭曲了建造这些工具的初衷。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人格尊严权,这些让自由得以实现的基本人权产生于部落、城邦或国家出现之前,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非人间法律、规则所赋予,亦不能以法律、民主投票等形式任意加以禁锢、剥夺或限制,法律只能对这些天赋人权予以确认、固定和保障。
小国也好,大国也罢,建立国家的目的无非是捍卫、扩大国民的自由,让人们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如陈独秀所言:“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国家自由压倒个人自由的强国因缺乏自由价值观而土崩瓦解。国家由个人组成,国家利益应该是个人利益的集合;个人自由为“皮”,真正的强国只能是“皮”的集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严复说:“吾未见其民之不自由者,其国可以自由也;其民之无权者,其国之可以有权也。”1930年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里告诫青年人:“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失去信仰和饱受奴役的人,不明白为何自由如此重要。他们应该去参观柏林墙,听老年人讲这段墙的血泪史。为何当年西德对东德来说就像一块磁铁,吸引人们冒着被子弹击中的危险,采用钻行李箱、汽车发动机,驾驶重型卡车、热气球等种种危险方式越过柏林墙?因为他们知道目的地是倡导自由,即使在战后废墟中也果断废除供给制、实行自由市场的西德,每个人不分男女都幻想着能给人以希望的西德。
自由意味着拥有选择权。
政治上,你能选择国家和本地的首脑,经济上,你不必依附于利益集团,而是就业或创业,靠自己的能力去生存。你可以选择在哪个城市居住,而不必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你可以选择上国外或者国内的任何网站,不用担心删帖和跨省。任何机构无权阻止你的信仰,统一你的思想。你可以选择拆迁或者拒绝接受拆迁。
惟独遵守法律,你无权选择。当然,这个法律是内在于生活过程中的规则,是全体公民表决通过的真法律,而不是伪法律。一部公正、平等地保护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对个人,应当“法无禁止即自由”、“法无禁止即为允许”;对国家,则“法无授权即禁止”。如此,方能保护脆弱的权利不被强大的权力伤害。
法不禁止即自由,你的权利是上天赋予的,无须任何法律来授权。
选择权,是公民与臣民的区别。
中国要真正地崛起,不在于GDP世界第几和有无航母,而首先是将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落到具体的实处,以自由和宪政民主为立国之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普及自由民主的公民教育和民主手段的训练,培养出大师级别的人才,拥有值得输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观。否则,不可能改变软实力孱弱和世界加工厂、人才外流基地的命运。
朋友,今天我问你,你过得快乐幸福吗?我相信:当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不被尊重而是随时被冒犯,即使是家财万贯的人也不会说自己是幸福的。而在推崇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中,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保证。
让每个中国人有尊严地活着,这就是为何中国目前最迫切的需求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