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中的独立精神
脱胎于不列颠文明的新北美洲文化,是起源于一批面对无限肥沃的土地,富有冒险精神的拓荒者。他们在这片大陆上的独立自主,自我奋斗经历孕育了如今美利坚文化中独立,自由,个人主义的内容。 相对于东方文化强调的集体精神,东太平洋的人们更倾向于自我奋斗来获取个人成就感。以至于现如今的美国梦风靡世界,他们崇拜个人英雄,每一个名人的成长奋斗经历都成为了家长教育孩子的范例。他们把个人利益放在最高位,为了自我而奋斗,为了自我而努力达到巅峰成为了社会判断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这种极端推崇个人主义的风尚极大地挖掘并鼓励了个人的奋斗,从而让社会,国家变得富强,但同时也让人情变得难得。 个人主义当中的基础是独立,像他们的北大西洋祖宗不列颠一样,最初的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若是连基本的物质生活都要依赖别人,他势必要受到别人的威胁与胁迫,一个人的只有经济独立了,才能在其他的政治,理想,道德等方面独立。衍生出的政治民主方面,有这样一点:凡依赖于他人的人必然缺乏自我意志,因而没有能力参与公共事务。政治自由必须要以经济独立为前提。普莱斯曾写道,自由基于“一个通行的思想之上……即自我导向或自我管理的思想”。那些连自己的生活都主宰不了的人自然不应在管理国家的问题上拥有发言权。因此,如纽约出版商约翰•皮特•曾格在1735年所描述的,财产就这样被“编织”到18世纪对自由的理解中去了。以财产为后盾的独立自主是自由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塞缪尔•约翰逊的词典将“独立”定义为“自由”;托马斯•杰斐逊则强调说,“依赖他人一定会带来低三下四的恭顺和唯利是图的小人行为,并会扼杀美德的萌芽,为野心的塑造准备适用的工具。”因此,无论在不列颠本土,还是在殖民地,拥有财产无一例外地成为获取选举权的必要资格。 这种金钱导向的理念最终被发展成如今的极端物质实用主义,变成了有钱人的民主,在今日仍成为许多国家批评美国民主制度的靶子。 正是这种对独立的强调,不仅在美国人的政治生活上,更在日常生活中影响颇深。北美人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类似于“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理念。在社会交流中,他们不是不信任别人,而是更信任,并且更加推崇自己,每一个美国孩子都拥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当他们长大以后都被鼓励离开父母去独自打拼,很少有中国式的官二代和富二代,因为那些成功父母们有着和整个社会同样的信念:只有能够依靠自己独立自主的人,才是真正有资格有能力来继承父辈的事业。社会道德不容许孩子们啃老,也不鼓励过分地依赖朋友们,每一个美国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这种独立又不仅是物质上的,也是精神上的。独立成为了美国人的价值所在,美国的老年人不习惯有人主动提供帮助,因为独立一失,在他们看来,那就意味着真老了,没有价值了?所以一有人主动搀扶,他们常常会说:难道我很老了吗?如果美国人想要照顾他们年迈的父母,但他们也得首先尊重父母的独立。 相较于东方“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的说法,北美人民的这种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激发了个人的潜质,并且每个人身上对于别人,对于社会的责任相应减少,生活也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变得更有自主性。但同样的,当一个人的独立与个人主义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就不免带来国家凝聚力不强,犯罪率升高等负面影响。一个人对于社会的联系变少,在极端例子中,自己就是他所谓的整个社会,当执念深重,很容易就越过道德的界限,甚至是触犯法律,因为他没有担当,没有更多的人和事去要负责。 我们假设一种情况,某一个人依赖于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把前者的依赖发展到极致,于是前者就成了后者的附庸,当后者去发动更多的人来依赖他并且把这种依赖达到极致,按照后世的马斯洛需求理论分析,他们所有的行为,所有的思想都将为那个物质提供者服务,而一旦物质提供者有一个不符合社会道德的野心,那他所拥有的力量便不仅仅局限于那些依赖他提供物质的人们了,到了那个时候,这个世界该是多么可怕,美国人所引以为傲的民主将不复存在,独裁将卷土重来。 回到托马斯•杰斐逊的那句话:“依赖他人一定会带来低三下四的恭顺和唯利是图的小人行为,并会扼杀美德的萌芽,为野心的塑造准备适用的工具”。尽管这带有浓重的偏激色彩,但是不得不否认,正是这种脱胎于浓重的美国精神的名人名言,又周而复始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他们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引领着全人类的走向。相对于中华文化,或好或坏均不好说,文化就是这样,差异性与多元化造就了地球文明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