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那点儿事儿 - 人身意外
几个礼拜之前去游泳的时候,一蹬腿,大脚趾划到了池壁的什么地方上就是一疼,出水一看,开了一个一厘米的口子,血流不止。出了游泳馆直接到旁边最近的医院急诊包扎打破伤风针,花费120+两银子,然后在一周不洗脚不洗澡之后确认伤口长好,天下太平。
出事故两个月之前我刚给自己投了一份商业人身意外险,保额很低费用很便宜(不到100两银子),里面关于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是100块钱起付100%报销年度3000块钱封顶。也就是说,本次事故应当由保险公司负担20+两银子的支出。从医院一瘸一拐的出来,我决定行使自己的权益,把该报销的钱给要过来。
发生意外之后的第一件事是需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这个好办,当天晚上回家给保险公司客服打了个电话登记就搞定了。报案之后,客服说可能会有业务代表过两天电话联系我确认,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自己把材料准备齐了上他们营业厅去办理理赔。(如果连这个电话也不想打的话,也可以在保险公司网站上填表报案,等确认之后再去理赔也是一样的。)
上保险公司网站查询,像我这次的理赔,立案需要的材料包括:
[*] 理赔申请书
这个去营业厅填一份就可以了
[*] 保险单
我是网上投保的电子保单,就只把号码抄了下来。纸质保单的话估计带上就是了。
[*]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去营业厅的时候带了一个闲置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过人家嫌印的不清楚又拿去重新印了一张。(貌似复印证件的5毛钱也可以省下来了。)
[*] 诊断证明(如住院为出院小结)
这个材料是这次最费劲的。急诊的时候没有想到会需要诊断证明(在有的医院其实就是一张类似病假条的盖了医院章的小破纸),然后只好事后再跑去医院重新拿着病历开证明,第一次去医院的时候当天接诊的大夫很凑巧de还不在,第二次提前打了电话约好再去才把诊断证明开出来。所以这一次的经验就是,如果事后可能涉及报销或者类似的官呀么僚事项,看病的当时一定记得开诊断证明,免得事后再反复跑。
[*] 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津贴型住院医疗不需此项)
木有住院,本项不需要
[*] 门/急诊病历/手册、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或处方
把病历本,费用发票,处方这些乱七八糟的所有东西都带齐。要注意就诊的医院需要是二级甲等或者以上,否则不能报销的。这些明细条款得在买保险的时候就仔细了解清楚。保险条款是这么写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 7.2)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见 7.3)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 100 元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 100%的比例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赔偿金。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为限。”
[*] 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
由于这次事故是属于个人街上走路崴脚被板儿砖砸的纯人品不良事件,木有权威机构出具的人品检验核实低下报告。报案的时候客服美眉说就自己写一个事故经过说明就可以了。实际上去营业厅的时候,理赔申请书里面有一栏是要填写事故经过的,所以我最后写的这个一张纸的小声明人家也没要,只是抄到了理赔申请书里面。
[*] 受益人(监护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受理的时候人家问有没有招行或者工行的(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这两家的卡的话会怎么样)。这个人家也嫌印的太黑拿去重新印了一张 =.=
准备齐了这些材料之后雄赳赳气昂昂de坐地铁到保险公司营业厅,提交以上材料,一切顺利,拿到理赔受理交接单,然后回家傻等。两个多礼拜之后收到短信钱已经打到卡里,case closed.
赔下来20+两银子扣除为了理赔而产生的交通费电话费复印费等,大约还可以够去庆丰要二两包子一碗粥 -_-|||
主要经验就是要尽量预计好一旦发生意外的时候报案需要哪些材料(类似于开车的司机童鞋们车上常备相机出了事儿立刻给保险公司打电话and管警察要证明一个道理),尽量第一时间准备齐全,就会比较省事省时间。
另外,商业保险理赔受理的时候把医疗费发票全都收走了,所以如果看急诊的时候没有走社保卡结算进个人额度的话这两边貌似会冲突(单据交给一家就没法再拿给另外一家报销了)。
商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按照费用补偿来计算的,如果社保有已经报销的部分(如果这一年你已经看病花钱超过1800的起付线了)就不再重复报销。如果在看急诊的当时能够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开出来的单据再拿到商业保险公司去报销,这样是能两边都做到最大化利用的。但是,更可能的情况是,出现了意外事故之后,去急诊就诊的医院并不是自己卡上面的定点医院,也不是A类/中医/专科这些默认就可以实时结算的医院,因此费用需要自己先全额垫付再拿到社保去报销,于是就出现了一张收费发票没法拿到两家去使的情况。不知道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在北京每个人的社保卡上面可以填4个定点就医机构,拿卡过去看病的时候可以实时结算费用报销。除此之外,A类,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的医院就算没有填到自己的卡上,过去看病也可以实时结算的。(所以给自己选定点医院的时候就不用再选这些医院了,等于是浪费名额。)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保不予支付,但是急诊不受这一条限制,可以先自己全额垫付然后拿着单据去社保手动人工报销。
A类/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的名单
http://hi.baidu.com/ecgql/blog/item/61a9803dc4edc60cbaa167cf.html
更多关于社保
http://iask.sina.com.cn/b/4876634.html
出事故两个月之前我刚给自己投了一份商业人身意外险,保额很低费用很便宜(不到100两银子),里面关于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是100块钱起付100%报销年度3000块钱封顶。也就是说,本次事故应当由保险公司负担20+两银子的支出。从医院一瘸一拐的出来,我决定行使自己的权益,把该报销的钱给要过来。
发生意外之后的第一件事是需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这个好办,当天晚上回家给保险公司客服打了个电话登记就搞定了。报案之后,客服说可能会有业务代表过两天电话联系我确认,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自己把材料准备齐了上他们营业厅去办理理赔。(如果连这个电话也不想打的话,也可以在保险公司网站上填表报案,等确认之后再去理赔也是一样的。)
上保险公司网站查询,像我这次的理赔,立案需要的材料包括:
[*] 理赔申请书
这个去营业厅填一份就可以了
[*] 保险单
我是网上投保的电子保单,就只把号码抄了下来。纸质保单的话估计带上就是了。
[*]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去营业厅的时候带了一个闲置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过人家嫌印的不清楚又拿去重新印了一张。(貌似复印证件的5毛钱也可以省下来了。)
[*] 诊断证明(如住院为出院小结)
这个材料是这次最费劲的。急诊的时候没有想到会需要诊断证明(在有的医院其实就是一张类似病假条的盖了医院章的小破纸),然后只好事后再跑去医院重新拿着病历开证明,第一次去医院的时候当天接诊的大夫很凑巧de还不在,第二次提前打了电话约好再去才把诊断证明开出来。所以这一次的经验就是,如果事后可能涉及报销或者类似的官呀么僚事项,看病的当时一定记得开诊断证明,免得事后再反复跑。
[*] 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津贴型住院医疗不需此项)
木有住院,本项不需要
[*] 门/急诊病历/手册、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或处方
把病历本,费用发票,处方这些乱七八糟的所有东西都带齐。要注意就诊的医院需要是二级甲等或者以上,否则不能报销的。这些明细条款得在买保险的时候就仔细了解清楚。保险条款是这么写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 7.2)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见 7.3)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 100 元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 100%的比例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赔偿金。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为限。”
[*] 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
由于这次事故是属于个人街上走路崴脚被板儿砖砸的纯人品不良事件,木有权威机构出具的人品检验核实低下报告。报案的时候客服美眉说就自己写一个事故经过说明就可以了。实际上去营业厅的时候,理赔申请书里面有一栏是要填写事故经过的,所以我最后写的这个一张纸的小声明人家也没要,只是抄到了理赔申请书里面。
[*] 受益人(监护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受理的时候人家问有没有招行或者工行的(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这两家的卡的话会怎么样)。这个人家也嫌印的太黑拿去重新印了一张 =.=
准备齐了这些材料之后雄赳赳气昂昂de坐地铁到保险公司营业厅,提交以上材料,一切顺利,拿到理赔受理交接单,然后回家傻等。两个多礼拜之后收到短信钱已经打到卡里,case closed.
赔下来20+两银子扣除为了理赔而产生的交通费电话费复印费等,大约还可以够去庆丰要二两包子一碗粥 -_-|||
主要经验就是要尽量预计好一旦发生意外的时候报案需要哪些材料(类似于开车的司机童鞋们车上常备相机出了事儿立刻给保险公司打电话and管警察要证明一个道理),尽量第一时间准备齐全,就会比较省事省时间。
另外,商业保险理赔受理的时候把医疗费发票全都收走了,所以如果看急诊的时候没有走社保卡结算进个人额度的话这两边貌似会冲突(单据交给一家就没法再拿给另外一家报销了)。
商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按照费用补偿来计算的,如果社保有已经报销的部分(如果这一年你已经看病花钱超过1800的起付线了)就不再重复报销。如果在看急诊的当时能够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开出来的单据再拿到商业保险公司去报销,这样是能两边都做到最大化利用的。但是,更可能的情况是,出现了意外事故之后,去急诊就诊的医院并不是自己卡上面的定点医院,也不是A类/中医/专科这些默认就可以实时结算的医院,因此费用需要自己先全额垫付再拿到社保去报销,于是就出现了一张收费发票没法拿到两家去使的情况。不知道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在北京每个人的社保卡上面可以填4个定点就医机构,拿卡过去看病的时候可以实时结算费用报销。除此之外,A类,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的医院就算没有填到自己的卡上,过去看病也可以实时结算的。(所以给自己选定点医院的时候就不用再选这些医院了,等于是浪费名额。)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保不予支付,但是急诊不受这一条限制,可以先自己全额垫付然后拿着单据去社保手动人工报销。
A类/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的名单
http://hi.baidu.com/ecgql/blog/item/61a9803dc4edc60cbaa167cf.html
更多关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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