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谟的框架看“心外之物”观念的形成
休谟认为,要解释“心外之物”这个观念如何形成,需要分析两个问题:当物体不被感知时,我们为何还认为它继续存在(继续存在的信念);我们为什么认为物体存在是独立于心灵和知觉的(独立存在的信念)。这两个问题高度相关,也存在先后次序,我们是先将“继续存在”的信念赋予物体,然后再获得了“独立存在”这个信念的。
在看待心外之物时,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并不对物体和我们对物体的知觉作出区分,而直接为我们的知觉就是物体,且认为物体的存在不依赖于心灵,这就是我们日常的观点。而另一种较为理性的观点则区分了知觉与物体本身,但也同时认为外物的存在并不依赖于心灵。以下着重分析日常观点的形成。
休谟指出,我们有可能依靠感官、理性或想象而形成“心灵之外的物体”这个观念的。但是,休谟否认感官和理性是这个观念形成的途径,继而认为我们只能依靠想象,才能形成这个观念。
首先分析感官。按照休谟的体系,心灵之内只有印象和观念,而这些印象或观念是感官通过感知外界对象传递给我们的。休谟认为,感官不能使我们产生独立存在的信念,因为感官对对象的感知活动是不连续的,所以呈现出来的知觉也不是连续的;感官也不能使我们产生独立存在的信念,因为要产生这样一个信念,感官就必须对关于外界对象的知觉和关于我们自身的知觉进行比较,但实质上,这两种知觉对于感官来说都是同质的,感官不可能区分。
接着分析理性。在休谟的框架中,说我们是通过理性来获得“外物”这个观念,即是说我们是在知觉和外界对象之间建立一种推理性的因果关系(我们由被动获得的感官印象推理出外界对象的存在)。但休谟指出,这种推理对于日常观点是不适用的,因为日常观点并未区分知觉和对象本身。即使是对于理性的观点,休谟也认为这种推理并不恰当,因为因果关系只能是我们观念(印象)与观念之间在经验中恒常结合而形成的推移习惯,而在理性的观点看来,对象却恰恰不可能是观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因果关系是无法构建的。
现在,休谟可以断定,“外物”的观念是想象并借助印象的某些特性而产生的。
外界对象通过感官呈现给我们时,显示出了一种巨大的恒定性和一贯性,即我们对于外界的知觉总是保持一种高度有序的状态,这种有序状态使我们对外物独立恒常存在的设想变得十分自然,并且这种设想也是正常生活所必需的。不过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这种设想是如何进行的。由于在日常的观点下,人们认为知觉就是对象本身,但是知觉是会变化或中断的,这与恒常的外物观念似乎是矛盾的。而休谟则尝试用心灵的自然法则去化解这种矛盾。
在持续的感知状态下,我们的知觉似乎是不断变化的,这似乎与外物恒定存在的信念相抵触。但引入时间观念后,矛盾就化解了。因为心灵会将知觉的变化理解成为时间的变化,而这多个知觉仍将被心灵归为同一个对象。所以我们获得了物体同一性观念。
在感知状态发生间断时,我们的心灵就会呈现出两组以上的连续知觉,但每一组知觉之间都会有一段空白的区域,即心灵在这段时间内并不感知物体。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物体的同一性观念,这是如何可能的呢?休谟认为,心灵在处理连续的知觉以及间断的知觉时都处于相似的心理状态,并且,每一组知觉间都有着相似性,所以,心灵就能从一组知觉顺利地过渡到另一组知觉,我们也就不会觉察出连续与间断的差别,所以同一性观念不会因感知间断而受影响。
但是,单靠这种知觉的顺利推移,似乎也不能说清楚,为什么在感知中断的时候,我们仍然具有物体继续存在这个信念。休谟认为,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我们没有对“心灵”与“感知”等概念有明确的认识。心灵实质是知觉的集合体,当外界对象被感知时,则意味着对象的知觉与心灵的其他知觉产生了联系,呈现在心灵之中;当外界对象不被感知时,并不意味知觉就不存在了,而应该理解成是对象的知觉与心灵的其他知觉的联系消除了。在这种基础上,心灵很自然会去虚构出一个继续存在物去弥补这种间断。
这种由心灵所虚构出来的东西不仅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信念。信念比观念有更强烈的活泼性,并且在心灵中的存在方式也与观念不同。例如,我们能够想象“人马兽”这个观念,却不相信人马兽存在。所以,外物观念不单单是想象的产物,这需要用休谟关于信念的形成机制去作进一步解释。休谟指出,我们在虚构继续存在物时,记忆中的生动印象将赋予这种虚构的观念以一种活泼性,从而使其变为信念。
至此,休谟已经解释了物体继续存在的信念在各种自然的法则下是如何形成的。休谟认为,只要继续存在的信念被确立,独立存在的信念就相应地被确立。所以休谟完整解释了外物观念在自然法则支配下的形成。
至于理性的观点(将可变性归于知觉而将不可变形归于对象),休谟认为这是我们对知觉进行反思的结果。虽然理性的观点表面上是在反对日常观点,实际上它是以日常观点为基础的。正如前面的分析,理性(因果推理)并不能使我们获得外物的观念,外物观念的形成必须依赖于自然法则指导之下的想象。
在看待心外之物时,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并不对物体和我们对物体的知觉作出区分,而直接为我们的知觉就是物体,且认为物体的存在不依赖于心灵,这就是我们日常的观点。而另一种较为理性的观点则区分了知觉与物体本身,但也同时认为外物的存在并不依赖于心灵。以下着重分析日常观点的形成。
休谟指出,我们有可能依靠感官、理性或想象而形成“心灵之外的物体”这个观念的。但是,休谟否认感官和理性是这个观念形成的途径,继而认为我们只能依靠想象,才能形成这个观念。
首先分析感官。按照休谟的体系,心灵之内只有印象和观念,而这些印象或观念是感官通过感知外界对象传递给我们的。休谟认为,感官不能使我们产生独立存在的信念,因为感官对对象的感知活动是不连续的,所以呈现出来的知觉也不是连续的;感官也不能使我们产生独立存在的信念,因为要产生这样一个信念,感官就必须对关于外界对象的知觉和关于我们自身的知觉进行比较,但实质上,这两种知觉对于感官来说都是同质的,感官不可能区分。
接着分析理性。在休谟的框架中,说我们是通过理性来获得“外物”这个观念,即是说我们是在知觉和外界对象之间建立一种推理性的因果关系(我们由被动获得的感官印象推理出外界对象的存在)。但休谟指出,这种推理对于日常观点是不适用的,因为日常观点并未区分知觉和对象本身。即使是对于理性的观点,休谟也认为这种推理并不恰当,因为因果关系只能是我们观念(印象)与观念之间在经验中恒常结合而形成的推移习惯,而在理性的观点看来,对象却恰恰不可能是观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因果关系是无法构建的。
现在,休谟可以断定,“外物”的观念是想象并借助印象的某些特性而产生的。
外界对象通过感官呈现给我们时,显示出了一种巨大的恒定性和一贯性,即我们对于外界的知觉总是保持一种高度有序的状态,这种有序状态使我们对外物独立恒常存在的设想变得十分自然,并且这种设想也是正常生活所必需的。不过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这种设想是如何进行的。由于在日常的观点下,人们认为知觉就是对象本身,但是知觉是会变化或中断的,这与恒常的外物观念似乎是矛盾的。而休谟则尝试用心灵的自然法则去化解这种矛盾。
在持续的感知状态下,我们的知觉似乎是不断变化的,这似乎与外物恒定存在的信念相抵触。但引入时间观念后,矛盾就化解了。因为心灵会将知觉的变化理解成为时间的变化,而这多个知觉仍将被心灵归为同一个对象。所以我们获得了物体同一性观念。
在感知状态发生间断时,我们的心灵就会呈现出两组以上的连续知觉,但每一组知觉之间都会有一段空白的区域,即心灵在这段时间内并不感知物体。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物体的同一性观念,这是如何可能的呢?休谟认为,心灵在处理连续的知觉以及间断的知觉时都处于相似的心理状态,并且,每一组知觉间都有着相似性,所以,心灵就能从一组知觉顺利地过渡到另一组知觉,我们也就不会觉察出连续与间断的差别,所以同一性观念不会因感知间断而受影响。
但是,单靠这种知觉的顺利推移,似乎也不能说清楚,为什么在感知中断的时候,我们仍然具有物体继续存在这个信念。休谟认为,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我们没有对“心灵”与“感知”等概念有明确的认识。心灵实质是知觉的集合体,当外界对象被感知时,则意味着对象的知觉与心灵的其他知觉产生了联系,呈现在心灵之中;当外界对象不被感知时,并不意味知觉就不存在了,而应该理解成是对象的知觉与心灵的其他知觉的联系消除了。在这种基础上,心灵很自然会去虚构出一个继续存在物去弥补这种间断。
这种由心灵所虚构出来的东西不仅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信念。信念比观念有更强烈的活泼性,并且在心灵中的存在方式也与观念不同。例如,我们能够想象“人马兽”这个观念,却不相信人马兽存在。所以,外物观念不单单是想象的产物,这需要用休谟关于信念的形成机制去作进一步解释。休谟指出,我们在虚构继续存在物时,记忆中的生动印象将赋予这种虚构的观念以一种活泼性,从而使其变为信念。
至此,休谟已经解释了物体继续存在的信念在各种自然的法则下是如何形成的。休谟认为,只要继续存在的信念被确立,独立存在的信念就相应地被确立。所以休谟完整解释了外物观念在自然法则支配下的形成。
至于理性的观点(将可变性归于知觉而将不可变形归于对象),休谟认为这是我们对知觉进行反思的结果。虽然理性的观点表面上是在反对日常观点,实际上它是以日常观点为基础的。正如前面的分析,理性(因果推理)并不能使我们获得外物的观念,外物观念的形成必须依赖于自然法则指导之下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