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姻法
中国古代“重刑轻民”“民刑不分”“礼法并用”,所以中国古代没有单行的民法,更何谈婚姻法了,寥寥的几条散见于各朝立法,更准确的说见于早期的立法。
西周,最早的关于婚姻制度的法律上的记载,基本确立了古代婚姻制度框架。比如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你没看错,古代中国从来都是一夫一妻制,并被认为是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但是并不排除男子纳妾,所以更准确的表述是 一夫一妻多妾制。
同姓不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附远厚别”,可见西周已经朴素的觉察出了基因对后代的影响,应该是当时人比较少的缘故吧,西周地盘不大,今河南、山东西部,陕西南部、河北一部就是全部疆土了,也就是所谓中原,这样的规定优生优育。
父母之命,违背此原则则为“淫奔”,找到了相亲的源头了吧,后面还有相亲的全套礼仪。
西周的结婚仪式也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相当于现在的领证,不过西周比花九块钱麻烦多了,有“六礼”一套完整的程序,而且必须按照这个程序来:
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
问名,女方答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之于祖庙以定凶吉;古代女子的名字是保密的,那告诉人家名字几乎就答应要嫁给别人了,而且要一直保密,死后墓碑上刻的也是XX氏;
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定婚;
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也称纳币,理解吧,人民币;
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
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到这时才成立。现在是登记主义,只要一领证,婚姻关系即确立,有些国家是仪式主义,需要去教堂举行仪式。
关于离婚,西周确立了“七出”“三不去”,七出是说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不顺父母(逆德);无子(不孝);淫(乱族);妒(乱家);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多言(离间亲属);盗窃(反义)。
三不去 相对而言是对女子的保护,按照西周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既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是:有所娶无所归者,简单说就是娘家没人了,你要休了只能跳河上吊了,因为没地方去了;与更三年丧,古代极重孝道,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这三年是这样度过的,在父母坟前,搭一个茅草屋,不能喝酒吃肉,不能生火做饭,只能吃冷食,披麻戴孝,不能有娱乐活动,而且要时时有悲痛之色,这在古代能坚持下来的也不多,所以如果你老婆陪你坚持下来了,你是不能休的;前贫贱后富贵,所谓糟糠之妻么,所以所以对陈世美之类大家都是痛骂之,也是在这树立的观念。
西周的婚姻立法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直到宋朝,才大的损益。宋承唐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也就是说女孩小学一毕业就能结婚了,男孩呢你留两级就可以一起了。这个延续可持久了,我爷爷是16岁结的婚……
宋朝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就是表兄妹表姐弟间结婚时允许的,想想王语嫣一心想要嫁给她表哥慕容复就知道了。
州县官员不得与部下百姓结婚,这个很有前瞻性。
至于离婚,仍然实行“七出”“三不去”,但有少许变通,《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不通问是不通信,没有消息的意思。
中国古代有关婚姻的制度规定,大的方面就是这样了。
打这些字,很蛋疼的说,搜狗没有古代版啊!睡觉了,今天应该不会失眠了,乒乓的很爽。
西周,最早的关于婚姻制度的法律上的记载,基本确立了古代婚姻制度框架。比如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你没看错,古代中国从来都是一夫一妻制,并被认为是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但是并不排除男子纳妾,所以更准确的表述是 一夫一妻多妾制。
同姓不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附远厚别”,可见西周已经朴素的觉察出了基因对后代的影响,应该是当时人比较少的缘故吧,西周地盘不大,今河南、山东西部,陕西南部、河北一部就是全部疆土了,也就是所谓中原,这样的规定优生优育。
父母之命,违背此原则则为“淫奔”,找到了相亲的源头了吧,后面还有相亲的全套礼仪。
西周的结婚仪式也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相当于现在的领证,不过西周比花九块钱麻烦多了,有“六礼”一套完整的程序,而且必须按照这个程序来:
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
问名,女方答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之于祖庙以定凶吉;古代女子的名字是保密的,那告诉人家名字几乎就答应要嫁给别人了,而且要一直保密,死后墓碑上刻的也是XX氏;
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定婚;
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也称纳币,理解吧,人民币;
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
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到这时才成立。现在是登记主义,只要一领证,婚姻关系即确立,有些国家是仪式主义,需要去教堂举行仪式。
关于离婚,西周确立了“七出”“三不去”,七出是说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不顺父母(逆德);无子(不孝);淫(乱族);妒(乱家);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多言(离间亲属);盗窃(反义)。
三不去 相对而言是对女子的保护,按照西周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既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是:有所娶无所归者,简单说就是娘家没人了,你要休了只能跳河上吊了,因为没地方去了;与更三年丧,古代极重孝道,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这三年是这样度过的,在父母坟前,搭一个茅草屋,不能喝酒吃肉,不能生火做饭,只能吃冷食,披麻戴孝,不能有娱乐活动,而且要时时有悲痛之色,这在古代能坚持下来的也不多,所以如果你老婆陪你坚持下来了,你是不能休的;前贫贱后富贵,所谓糟糠之妻么,所以所以对陈世美之类大家都是痛骂之,也是在这树立的观念。
西周的婚姻立法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直到宋朝,才大的损益。宋承唐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也就是说女孩小学一毕业就能结婚了,男孩呢你留两级就可以一起了。这个延续可持久了,我爷爷是16岁结的婚……
宋朝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就是表兄妹表姐弟间结婚时允许的,想想王语嫣一心想要嫁给她表哥慕容复就知道了。
州县官员不得与部下百姓结婚,这个很有前瞻性。
至于离婚,仍然实行“七出”“三不去”,但有少许变通,《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不通问是不通信,没有消息的意思。
中国古代有关婚姻的制度规定,大的方面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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囹圄鸟 赞了这篇日记 2018-12-19 11: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