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产的概念
前段时间我提到了共同遗产的概念,有人指出,这个概念是乌托邦化的,又有人指出,这个概念是战争等危机的产物,反正意思都是:共同遗产的概念是虚无的、政治化的,进而是不切实际的,差不多也是不值一提的。
说说自己的观点吧。
共同遗产的概念最初是由18世纪70年代的一个瑞士法学家提出来的(名字和具体时间忘了,待查),这个概念的提出本身是18世纪理性主义思想的产物之一。其实现当代很多的建筑遗产保护概念都可追溯到18世纪后半叶,是当时理性主义、启蒙运动的结果。
在拿破仑搅翻整个欧洲的同时及其下台不久,很多当时订立的国际公约已经开始关注对敌对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并显现在这些公约中。因此,当拿破仑彻底战败后,意大利开始根据公约索回被抢走的,所谓“拿破仑花束”的无数文化遗产。法国人显然很精明,说,既然已经到我们这里了,再折腾一下也不好,我们花钱买下吧。代表罗马教皇国的canova竟然同意了。
美国内战的时候,北军的一个军官为北军制定了保护南军统治下文化遗产的条例(名字和具体时间忘了,待查)而且得到了实施。
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形成了日内瓦公约以及公约的各种补充部分。这些部分也确立了保护敌方文化遗产的原则。
很多人都知道,《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的产生也是危机的产物,源于国际社会对阿斯旺大坝建设对阿布辛贝神庙破坏的忧虑。
大致在那个时候,遗产保护界才开始大规模讨论共同遗产的问题(以前自然也讨论过不少),因为不讨论不行了,那个公约或多或少都涉及对别国主权的干预。不讨论清楚的话,公约根本没法制定,也没人会签。
将所有文明、所有民族、所有国家的文化遗产视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概念从此得以正式确立。
尽管这个概念的产生是政治与危机的产物,但这并不能说这个概念就是乌托邦化的、政治化的,潜台词是不现实的,或过于现实的。我更愿意把这个概念看做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那就是逐渐摆脱政治势力的干扰而从人类集体的意识来考虑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目的。
我认为,这也是我们的方向,尽管这种方向目前仍旧受到非常多的政治因素的干扰。
共同遗产的概念首先根本性的反映人类文明意识的发展。是一种共同认识和共同责任的反映。其实,建筑遗产保护从骨子里讲就是共同意识的反映,只不过这种“共同”的范围要看是针对那种或大或小的范围罢了。是针对一个社区,针对一个国家还是针对整个人类而言。如果没有共同遗产的概念,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遗产保护。如果文艺复兴时期的很多人文主义者不把古罗马的建筑遗产当做他们意识中的共同遗产,就不会有保护意识。
举个更明显的例子吧,19世纪时,正是因为把哥特建筑当成德国人(当时大概有100多个不同的政治体,相互间关卡林立)共同的建筑遗产,才有了各个德语地区对哥特建筑的保护和修复,才奠定了统一以后的德国进行建筑遗产保护的基础。歌德的《论德意志建筑艺术》就大力鼓吹哥特建筑是所有德语人民的共同遗产。在当时,这个够乌托邦吧?但这的确是德国统一所需要的文化认同的一部分。
1975年的《欧洲建筑遗产保护宪章》也明确指出各欧洲国家的建筑遗产是整个欧洲文明的共同遗产。欧洲人觉得这很自然,这意味着法国人在看意大利的古建筑时,自觉的将其作为整个共同的大文明的一部分,享受之,珍惜之。如果法国人不把意大利的建筑遗产也看作自身遗产的一部分,那么法国人就不该如此享受意大利人的建筑遗产,人家的遗产,你热爱什么劲啊。
再往早里讲,19世纪的罗斯金作为一个英国人当时常常对意大利的建筑遗产保护指手画脚,意大利人并没觉得罗斯金这是在干涉内政,我们看到的是,很多意大利的保护组织、市政当局聘请罗斯金做顾问。
现在的情况是:共同遗产的概念范围发生了扩展,从各个不同的小群体扩展到了一个国家,从一个国家扩展到一个大洲,再扩展到整个人类。这么一扩展就乌托邦了?不现实了?就政治化了?这个,,,似乎比较扯。
共同意味着共同体内的各个成员认为自己享受着整个共同体的文明成果。在各个地区的人们已经实质上相互连接的现在,这种意识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也是非常自然的。
你用空调吗?笔记本吗?上网吗?这些东西是中国人发明的吗?既然不是用个啥劲啊?按照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的观点,现代文明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每个人都在享受着在某个统一的基础上整合的文明。连西藏同胞都在喝可口可乐。
既然把所有文明的成果当成整个人类基础上的共同成果,那么自然的,我们需要为了维护这种成果而具有共同责任。
事实上,共同责任的界限问题,共同责任和权益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近几十年来讨论的热点问题,因为这涉及主权问题。这个问题尽管很难定论,但毫无疑问的是,大家都认为存在着共同责任的问题。如果没有共同责任这种说法,或者说这种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会发生什么呢?中国大可以拆掉故宫,当英美等西方国家指责的时候,中国大可以说:闭嘴,管你鸟事。
事实上,当北京拆除点胡同的时候,全国人民都很关注,北京政府对这种关注一定很郁闷,心想,上海人叽咕什么呢,管你鸟事啊。他们一定忘了,北京的建筑遗产也是上海人在中国这个基础上的共同遗产。
聊完这个,聊聊共同和多样的问题。共同会损害多样吗?
近几十年来,文化多样性问题也是热点。这个问题其实就建立在共同遗产的基础上。地球变成了一个村,遗产是大家共有的,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结晶。共同遗产必然带来对多元文化的承认和尊重,就是承认每个村民的作用与贡献。多元的,多样的构成了共同的。没有多元、多样就很难有共同一说,大家都一样还共同什么啊。
因此,共同和多元并不矛盾,其实是伴生关系。共同对多元起着推动作用,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相反的。
没有与其他群体的比较,如何有identity?identity无疑是建立在对差异性的认识上,而这种认识又必须通过在共同的基础上对其他个体的认识。这就像闭关锁国的时候我们没办法认识自己是落后的一样。浙西很多村子里的人们不觉得自己村子的老房子多有价值,因为他们没有在基础非常宽泛的共同遗产上比较、定位自己的老房子,因而认识不到那些房子的价值。
当代建筑遗产保护的发展有一个特点,就是保护对象一方面向小的、向非常特殊化的局部类型发展,例如同济大学也开始知道保护自己学校意义上的建筑遗产,这是越来越小的群体identity需要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因为现在已经是村子了,信息太透明了,不仅国内的大学存在着竞争,还存在着和境外大学的竞争。这两年,每次开系务会,头说的最多的就是竞争问题,也包括香港大学已经把手伸到上海的问题。在这种一体化的过程中,个体生存必须求助于明确个体自身的identity。我有特点,我怕谁。这也包括建筑遗产。
另一方面,遗产概念却往越来越大的方面发展,例如大运河的问题,丝绸之路的问题。这些遗产都是从跨地区、跨文化联系的角度才获得价值的,而这正是建立在更大范围的共同遗产的认识上。
我国近年来被列入名录的两个遗产非常有意思,一个是澳门的历史城区,一个是开平碉楼。这两个实例都是在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角度上,承认跨文化交流价值的典型实例。以开平碉楼为例,这些碉楼粗糙的文化拼贴的建设方式和形象有什么价值?如果不从共同遗产的角度考虑就很难理解:即美国的建设方式通过一批民工被非常粗糙的带到了中国乡下,这种交流推动了中国对世界的认识,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对很多西方人来说,生在意大利,长在法国,到美国留学,再到德国工作,或许再在西班牙养老这种模式越来越普遍了。这使得很多人逐渐开始抛却具体的文化背景意识,从而成为真正的具有全球意识的地球人。本人就经常干上午在某城市购物,下午到另一个城市评审,晚上再睡到另一个城市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从共同遗产、从整个人类文明,小小地球村的大背景中考虑问题、感受遗产的价值、确立自我的身份,进而规划自己的未来显然是非常必然的。
共同这个概念一方面刺激多样化的发展,但无可否认的是,另一方面,共同这个概念,一体化的进程本身,交流、移居的便利和迅捷使得我们个体具体的文化认同意识越来越薄弱。而且,这种趋势的经济基础仍旧在迅速发展着,丝毫看不到人类有主动断绝各个地区间联系的动力和可能性。我们看到的只是iphone在中国生产,美国销售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这意味着这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必然的。
我觉得,对比不必惊慌,也没必要惊声尖叫,因为尽管大家都变成了村民,但至少我们还是整个人类大概念的一部分。当你在埃菲尔铁塔下面的时候,大可以以“这也是本人祖先杰出创造力体现”的视野来欣赏之、感叹之,激发自己对美好生活的欲望。
在地球村里,共同意识一方面使得我们越来越对自己独特化的身份认同感兴趣,一方面也必须看到超国界、超文化界限联系越来越紧密进而弱化个体文化核心的事实。
总结两句:
共同遗产概念本身就是建筑遗产保护,乃至所有文化遗产保护所共有的基础,不存在共同遗产的认识,遗产保护根本就不会存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仅仅是目前的共同遗产概念范围扩大了,大到了整个人类,似乎也没法再大下去了。这种范围的扩大,本质上是全球化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反映了人类文明认识的发展。这完全不是一个乌托邦的概念,也完全不是个政治问题。
自然,目前的共同遗产概念既刺激了多样化identity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最大的挑战也许就是我们可能必须在作为地球村村民的基础上来更为宽泛的认识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
说说自己的观点吧。
共同遗产的概念最初是由18世纪70年代的一个瑞士法学家提出来的(名字和具体时间忘了,待查),这个概念的提出本身是18世纪理性主义思想的产物之一。其实现当代很多的建筑遗产保护概念都可追溯到18世纪后半叶,是当时理性主义、启蒙运动的结果。
在拿破仑搅翻整个欧洲的同时及其下台不久,很多当时订立的国际公约已经开始关注对敌对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并显现在这些公约中。因此,当拿破仑彻底战败后,意大利开始根据公约索回被抢走的,所谓“拿破仑花束”的无数文化遗产。法国人显然很精明,说,既然已经到我们这里了,再折腾一下也不好,我们花钱买下吧。代表罗马教皇国的canova竟然同意了。
美国内战的时候,北军的一个军官为北军制定了保护南军统治下文化遗产的条例(名字和具体时间忘了,待查)而且得到了实施。
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形成了日内瓦公约以及公约的各种补充部分。这些部分也确立了保护敌方文化遗产的原则。
很多人都知道,《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的产生也是危机的产物,源于国际社会对阿斯旺大坝建设对阿布辛贝神庙破坏的忧虑。
大致在那个时候,遗产保护界才开始大规模讨论共同遗产的问题(以前自然也讨论过不少),因为不讨论不行了,那个公约或多或少都涉及对别国主权的干预。不讨论清楚的话,公约根本没法制定,也没人会签。
将所有文明、所有民族、所有国家的文化遗产视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概念从此得以正式确立。
尽管这个概念的产生是政治与危机的产物,但这并不能说这个概念就是乌托邦化的、政治化的,潜台词是不现实的,或过于现实的。我更愿意把这个概念看做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那就是逐渐摆脱政治势力的干扰而从人类集体的意识来考虑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目的。
我认为,这也是我们的方向,尽管这种方向目前仍旧受到非常多的政治因素的干扰。
共同遗产的概念首先根本性的反映人类文明意识的发展。是一种共同认识和共同责任的反映。其实,建筑遗产保护从骨子里讲就是共同意识的反映,只不过这种“共同”的范围要看是针对那种或大或小的范围罢了。是针对一个社区,针对一个国家还是针对整个人类而言。如果没有共同遗产的概念,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遗产保护。如果文艺复兴时期的很多人文主义者不把古罗马的建筑遗产当做他们意识中的共同遗产,就不会有保护意识。
举个更明显的例子吧,19世纪时,正是因为把哥特建筑当成德国人(当时大概有100多个不同的政治体,相互间关卡林立)共同的建筑遗产,才有了各个德语地区对哥特建筑的保护和修复,才奠定了统一以后的德国进行建筑遗产保护的基础。歌德的《论德意志建筑艺术》就大力鼓吹哥特建筑是所有德语人民的共同遗产。在当时,这个够乌托邦吧?但这的确是德国统一所需要的文化认同的一部分。
1975年的《欧洲建筑遗产保护宪章》也明确指出各欧洲国家的建筑遗产是整个欧洲文明的共同遗产。欧洲人觉得这很自然,这意味着法国人在看意大利的古建筑时,自觉的将其作为整个共同的大文明的一部分,享受之,珍惜之。如果法国人不把意大利的建筑遗产也看作自身遗产的一部分,那么法国人就不该如此享受意大利人的建筑遗产,人家的遗产,你热爱什么劲啊。
再往早里讲,19世纪的罗斯金作为一个英国人当时常常对意大利的建筑遗产保护指手画脚,意大利人并没觉得罗斯金这是在干涉内政,我们看到的是,很多意大利的保护组织、市政当局聘请罗斯金做顾问。
现在的情况是:共同遗产的概念范围发生了扩展,从各个不同的小群体扩展到了一个国家,从一个国家扩展到一个大洲,再扩展到整个人类。这么一扩展就乌托邦了?不现实了?就政治化了?这个,,,似乎比较扯。
共同意味着共同体内的各个成员认为自己享受着整个共同体的文明成果。在各个地区的人们已经实质上相互连接的现在,这种意识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也是非常自然的。
你用空调吗?笔记本吗?上网吗?这些东西是中国人发明的吗?既然不是用个啥劲啊?按照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的观点,现代文明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每个人都在享受着在某个统一的基础上整合的文明。连西藏同胞都在喝可口可乐。
既然把所有文明的成果当成整个人类基础上的共同成果,那么自然的,我们需要为了维护这种成果而具有共同责任。
事实上,共同责任的界限问题,共同责任和权益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近几十年来讨论的热点问题,因为这涉及主权问题。这个问题尽管很难定论,但毫无疑问的是,大家都认为存在着共同责任的问题。如果没有共同责任这种说法,或者说这种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会发生什么呢?中国大可以拆掉故宫,当英美等西方国家指责的时候,中国大可以说:闭嘴,管你鸟事。
事实上,当北京拆除点胡同的时候,全国人民都很关注,北京政府对这种关注一定很郁闷,心想,上海人叽咕什么呢,管你鸟事啊。他们一定忘了,北京的建筑遗产也是上海人在中国这个基础上的共同遗产。
聊完这个,聊聊共同和多样的问题。共同会损害多样吗?
近几十年来,文化多样性问题也是热点。这个问题其实就建立在共同遗产的基础上。地球变成了一个村,遗产是大家共有的,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结晶。共同遗产必然带来对多元文化的承认和尊重,就是承认每个村民的作用与贡献。多元的,多样的构成了共同的。没有多元、多样就很难有共同一说,大家都一样还共同什么啊。
因此,共同和多元并不矛盾,其实是伴生关系。共同对多元起着推动作用,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相反的。
没有与其他群体的比较,如何有identity?identity无疑是建立在对差异性的认识上,而这种认识又必须通过在共同的基础上对其他个体的认识。这就像闭关锁国的时候我们没办法认识自己是落后的一样。浙西很多村子里的人们不觉得自己村子的老房子多有价值,因为他们没有在基础非常宽泛的共同遗产上比较、定位自己的老房子,因而认识不到那些房子的价值。
当代建筑遗产保护的发展有一个特点,就是保护对象一方面向小的、向非常特殊化的局部类型发展,例如同济大学也开始知道保护自己学校意义上的建筑遗产,这是越来越小的群体identity需要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因为现在已经是村子了,信息太透明了,不仅国内的大学存在着竞争,还存在着和境外大学的竞争。这两年,每次开系务会,头说的最多的就是竞争问题,也包括香港大学已经把手伸到上海的问题。在这种一体化的过程中,个体生存必须求助于明确个体自身的identity。我有特点,我怕谁。这也包括建筑遗产。
另一方面,遗产概念却往越来越大的方面发展,例如大运河的问题,丝绸之路的问题。这些遗产都是从跨地区、跨文化联系的角度才获得价值的,而这正是建立在更大范围的共同遗产的认识上。
我国近年来被列入名录的两个遗产非常有意思,一个是澳门的历史城区,一个是开平碉楼。这两个实例都是在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角度上,承认跨文化交流价值的典型实例。以开平碉楼为例,这些碉楼粗糙的文化拼贴的建设方式和形象有什么价值?如果不从共同遗产的角度考虑就很难理解:即美国的建设方式通过一批民工被非常粗糙的带到了中国乡下,这种交流推动了中国对世界的认识,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对很多西方人来说,生在意大利,长在法国,到美国留学,再到德国工作,或许再在西班牙养老这种模式越来越普遍了。这使得很多人逐渐开始抛却具体的文化背景意识,从而成为真正的具有全球意识的地球人。本人就经常干上午在某城市购物,下午到另一个城市评审,晚上再睡到另一个城市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从共同遗产、从整个人类文明,小小地球村的大背景中考虑问题、感受遗产的价值、确立自我的身份,进而规划自己的未来显然是非常必然的。
共同这个概念一方面刺激多样化的发展,但无可否认的是,另一方面,共同这个概念,一体化的进程本身,交流、移居的便利和迅捷使得我们个体具体的文化认同意识越来越薄弱。而且,这种趋势的经济基础仍旧在迅速发展着,丝毫看不到人类有主动断绝各个地区间联系的动力和可能性。我们看到的只是iphone在中国生产,美国销售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这意味着这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必然的。
我觉得,对比不必惊慌,也没必要惊声尖叫,因为尽管大家都变成了村民,但至少我们还是整个人类大概念的一部分。当你在埃菲尔铁塔下面的时候,大可以以“这也是本人祖先杰出创造力体现”的视野来欣赏之、感叹之,激发自己对美好生活的欲望。
在地球村里,共同意识一方面使得我们越来越对自己独特化的身份认同感兴趣,一方面也必须看到超国界、超文化界限联系越来越紧密进而弱化个体文化核心的事实。
总结两句:
共同遗产概念本身就是建筑遗产保护,乃至所有文化遗产保护所共有的基础,不存在共同遗产的认识,遗产保护根本就不会存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仅仅是目前的共同遗产概念范围扩大了,大到了整个人类,似乎也没法再大下去了。这种范围的扩大,本质上是全球化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反映了人类文明认识的发展。这完全不是一个乌托邦的概念,也完全不是个政治问题。
自然,目前的共同遗产概念既刺激了多样化identity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最大的挑战也许就是我们可能必须在作为地球村村民的基础上来更为宽泛的认识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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