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遗产保护史稿(13)
接上部分
与两河流域文明和古埃及文明不同,古希腊大量建造纪念性建筑与虔诚的宗教信仰关系并不大,其真正的目的在于彰显各个城市国家的强盛、文化的繁荣以及人的非凡创造力,以此来获得文化凝聚力。当时的希腊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帝国,分布着众多相互间激烈竞争的城市国家,各个城市只要有能力,均在以高昂的热情、不断创新的文化意识大量建造着像神庙这样的纪念性建筑,也建造着像城市广场、露天剧场、竞技场这样第一次出现在建筑史上为全民所用的大型公共建筑。这些建筑名义上为全民所有,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古希腊对这些建筑保护意识的根基更为坚实,不仅有着对原本就是为纪念目的而建的建筑的保护意识,也扩展到了原本不是为纪念目的而建的其他公共建筑上,并逐渐出现了维护他们的专门规定,米利都的市政管理部门雇用了建筑师专门负责巡视公共建筑与街道。雅典更进一步,有了专门负责维护的建筑师,如有必要,可以迅速整修受损的建筑。
希腊保护历史建筑和公共空间的传统从公元前3世纪后期开始普遍形成并一直持续到被罗马人彻底占领。当时的城市建设通常将受到尊重的历史建筑被视为城市景观需要特别考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将他们视为新建设的绊脚石。因此,当时的希腊城市总体而言都整合了新的和老的建筑,人们会仔细考虑两者之间的空间关系以形成新的和谐总体。不过也有一个城市似乎例外,那就是被建筑师希波丹姆(Hippodamus)在公元前5世纪以非常规整的方格网形式重建的米利都(Miletus)。不过大家应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公元前494年,米利都被波斯军队完全摧毁了,比雅典被摧毁的时间更早。而且希波丹姆与其说是位建筑师,还不说是位法学家,他显然把当时希腊数学理性化的哲学思想理想化的应用到了米利都的重建。这只是希腊人在更为尊从传统还是完全创新的选择方面一个比较例外的实例,当然,这也是一个完全体现希腊人创新意识的实例。
希腊人不仅对他们自己的遗产具有保护意识,而且显然也对其他文化区域的遗产发展出了保护意识。当亚历山大在公元前330年征服波斯之后,发现波斯居鲁士大帝(Cyrus the Great)在帕萨尔加德(Pasargadae)的陵墓(公元前6世纪)已被劫掠,就处死了那个毁墓的他的同胞,下达了修复与保护命令。据罗马时期的传记学家普卢塔克(Plutarch,公元46-120年)在其《亚历山大的生活》中的记载,居鲁士墓上的铭文给了亚历山大极深的印象:“哦,人啊,不管你是谁,从哪里来,我知道你会来,我是建立波斯帝国的居鲁士。因此不要剥夺覆盖我身体的这一小片土地。”但事实上,这种保护行为不是亚历山大的一时兴起,而是希腊人的传统,当公元前431年–前404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获胜的斯巴达人并没有破坏雅典,而是完全继承了雅典的遗产,这种情况在希腊城邦之间频繁的征伐中极为普遍。在亚历山大东征并建立起庞大帝国的时候,他也继承了这种传统,不仅修复了敌对者的陵墓,而且穿起了波斯的衣服,娶了波斯的公主。而当他死去之后,他的将领们在埃及和亚洲所建起的托勒密王朝和塞琉西王朝也继承了这种尊重当地遗产的传统。当然,亚历山大的远征军数量太少,完全不足以摧毁被征服地的遗产也是一个重要的限制因素。但不管怎么说,亚历山大极为理性的开创了一个尊重被征服地遗产的传统,这种传统也被后来的罗马帝国部分继承了。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情况,清军入关之后,顺治和康熙均下达过对明十三陵和明孝陵的保护与整修命令。康熙6次南巡就有5次拜谒明孝陵。这里的建筑遗产保护被新统治者当作了一种安抚旧臣民的有效政治手段。不管其他因素,在中国的历代的王朝更替上,清朝在保护前代建筑遗产方面是做的最好的,不仅保护了前朝的陵墓,而且保留下了整个北京城与故宫。在他们进入北京之后,只是将大明门上的“大明门”匾芯翻转了一下,再刻上“大清门”便完成了象征意义上的王朝更迭。不过,在中国的建筑保护史上,总的看来这只能作为一种例外。除了相似的政治因素外,这种看似相同的行为就没别的什么相同点了。满族初期的文化仍有着浓重的原始属性,他们认为所有物质属性的东西均可被继承,在文化上并没有发展出高级形态的禁忌意识。例如一个兄弟死后,他的妻子可以被其他兄辈继承。这种对于物质本身原发的再利用观念才是明朝很多建筑遗产幸存下来的根本原因。
但古希腊人不同,他们当时已经发展出了文化意识上的“古迹”概念,这点可以从古希腊发展出的欧洲最早的历史书中得到证明。例如号称“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5-约公元前425)所著的《历史》一书,不仅描述了他在小亚细亚、北非、两河流域、波斯、希腊的各种所见所闻,大量记述了当地的各种古迹和遗址,而且不带偏见的颂扬了那些异域之地的文化成就。另一位地理学家和历史学家斯特拉波(Strabo,公元前64 -前23年)在其《历史学》(43卷)和《地理学》(17卷)中同样记述了他在异域看到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建筑,并特别提到这些对他而言是“古迹”,这些早期历史学家所描述的很多建筑如今已经消失了,但个别现存的建筑以及考古学都证明了他们对于古迹的描述还是相当精确的。反观我们古代悠久的史学传统,却严重缺乏对于建筑的记录兴趣,史书中对建筑的少量记载往往也是形容式的,连最基本的规模都没有清晰的量化记录。
而且我们从希罗多德的《历史》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发展出对历史的思考态度,即不再只是叙述历史事实,而是试图了解历史发生的成因并对其结果做出批判性的评价。而这种文化评价意识正是使遗产能够成为遗产,进而引发人们进行保护的思想基础。
与两河流域文明和古埃及文明不同,古希腊大量建造纪念性建筑与虔诚的宗教信仰关系并不大,其真正的目的在于彰显各个城市国家的强盛、文化的繁荣以及人的非凡创造力,以此来获得文化凝聚力。当时的希腊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帝国,分布着众多相互间激烈竞争的城市国家,各个城市只要有能力,均在以高昂的热情、不断创新的文化意识大量建造着像神庙这样的纪念性建筑,也建造着像城市广场、露天剧场、竞技场这样第一次出现在建筑史上为全民所用的大型公共建筑。这些建筑名义上为全民所有,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古希腊对这些建筑保护意识的根基更为坚实,不仅有着对原本就是为纪念目的而建的建筑的保护意识,也扩展到了原本不是为纪念目的而建的其他公共建筑上,并逐渐出现了维护他们的专门规定,米利都的市政管理部门雇用了建筑师专门负责巡视公共建筑与街道。雅典更进一步,有了专门负责维护的建筑师,如有必要,可以迅速整修受损的建筑。
希腊保护历史建筑和公共空间的传统从公元前3世纪后期开始普遍形成并一直持续到被罗马人彻底占领。当时的城市建设通常将受到尊重的历史建筑被视为城市景观需要特别考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将他们视为新建设的绊脚石。因此,当时的希腊城市总体而言都整合了新的和老的建筑,人们会仔细考虑两者之间的空间关系以形成新的和谐总体。不过也有一个城市似乎例外,那就是被建筑师希波丹姆(Hippodamus)在公元前5世纪以非常规整的方格网形式重建的米利都(Miletus)。不过大家应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公元前494年,米利都被波斯军队完全摧毁了,比雅典被摧毁的时间更早。而且希波丹姆与其说是位建筑师,还不说是位法学家,他显然把当时希腊数学理性化的哲学思想理想化的应用到了米利都的重建。这只是希腊人在更为尊从传统还是完全创新的选择方面一个比较例外的实例,当然,这也是一个完全体现希腊人创新意识的实例。
希腊人不仅对他们自己的遗产具有保护意识,而且显然也对其他文化区域的遗产发展出了保护意识。当亚历山大在公元前330年征服波斯之后,发现波斯居鲁士大帝(Cyrus the Great)在帕萨尔加德(Pasargadae)的陵墓(公元前6世纪)已被劫掠,就处死了那个毁墓的他的同胞,下达了修复与保护命令。据罗马时期的传记学家普卢塔克(Plutarch,公元46-120年)在其《亚历山大的生活》中的记载,居鲁士墓上的铭文给了亚历山大极深的印象:“哦,人啊,不管你是谁,从哪里来,我知道你会来,我是建立波斯帝国的居鲁士。因此不要剥夺覆盖我身体的这一小片土地。”但事实上,这种保护行为不是亚历山大的一时兴起,而是希腊人的传统,当公元前431年–前404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获胜的斯巴达人并没有破坏雅典,而是完全继承了雅典的遗产,这种情况在希腊城邦之间频繁的征伐中极为普遍。在亚历山大东征并建立起庞大帝国的时候,他也继承了这种传统,不仅修复了敌对者的陵墓,而且穿起了波斯的衣服,娶了波斯的公主。而当他死去之后,他的将领们在埃及和亚洲所建起的托勒密王朝和塞琉西王朝也继承了这种尊重当地遗产的传统。当然,亚历山大的远征军数量太少,完全不足以摧毁被征服地的遗产也是一个重要的限制因素。但不管怎么说,亚历山大极为理性的开创了一个尊重被征服地遗产的传统,这种传统也被后来的罗马帝国部分继承了。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情况,清军入关之后,顺治和康熙均下达过对明十三陵和明孝陵的保护与整修命令。康熙6次南巡就有5次拜谒明孝陵。这里的建筑遗产保护被新统治者当作了一种安抚旧臣民的有效政治手段。不管其他因素,在中国的历代的王朝更替上,清朝在保护前代建筑遗产方面是做的最好的,不仅保护了前朝的陵墓,而且保留下了整个北京城与故宫。在他们进入北京之后,只是将大明门上的“大明门”匾芯翻转了一下,再刻上“大清门”便完成了象征意义上的王朝更迭。不过,在中国的建筑保护史上,总的看来这只能作为一种例外。除了相似的政治因素外,这种看似相同的行为就没别的什么相同点了。满族初期的文化仍有着浓重的原始属性,他们认为所有物质属性的东西均可被继承,在文化上并没有发展出高级形态的禁忌意识。例如一个兄弟死后,他的妻子可以被其他兄辈继承。这种对于物质本身原发的再利用观念才是明朝很多建筑遗产幸存下来的根本原因。
但古希腊人不同,他们当时已经发展出了文化意识上的“古迹”概念,这点可以从古希腊发展出的欧洲最早的历史书中得到证明。例如号称“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5-约公元前425)所著的《历史》一书,不仅描述了他在小亚细亚、北非、两河流域、波斯、希腊的各种所见所闻,大量记述了当地的各种古迹和遗址,而且不带偏见的颂扬了那些异域之地的文化成就。另一位地理学家和历史学家斯特拉波(Strabo,公元前64 -前23年)在其《历史学》(43卷)和《地理学》(17卷)中同样记述了他在异域看到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建筑,并特别提到这些对他而言是“古迹”,这些早期历史学家所描述的很多建筑如今已经消失了,但个别现存的建筑以及考古学都证明了他们对于古迹的描述还是相当精确的。反观我们古代悠久的史学传统,却严重缺乏对于建筑的记录兴趣,史书中对建筑的少量记载往往也是形容式的,连最基本的规模都没有清晰的量化记录。
而且我们从希罗多德的《历史》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发展出对历史的思考态度,即不再只是叙述历史事实,而是试图了解历史发生的成因并对其结果做出批判性的评价。而这种文化评价意识正是使遗产能够成为遗产,进而引发人们进行保护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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