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性工作是否能够合法化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断看到新闻里面有各种关于性工作的消息,特别是洛阳性奴隶事件的惊动一时,于是想到,有没有可能“性工作”合法化?
也许有可能。就想涂尔干说到自杀一样,它就是那么一种事实,因为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性工作它本来就在那里,不隐退不消亡。从取缔妓院——这种最初的性工作场合——开始,它只是隐匿了,但从未消失。既然有这种需求,为何不能有这种市场的光明正大的存在?想到任焰老师之前说过的一个言论,说情人,或者叫小三,她们的性质其实就是和妓女的性质是差不多的,都是一种工作,都是为了钱。然后我就突然想到一个词来形容,“批发”和"零售"。情人是”批发“,将多次的性交易一次性”批发"到买主手里,而妓女(性工作者)是把多次的性交易”零售“给不同的人群。为什么“批发”只是伦理上的不道德,而“零售”就是非法呢?
不讨论也不参照国外的各种性产业经济,也不上升到关心性工作者的生存权等高度,就说到国内人们传统的这种思想里面,男人们对于情人、二奶的喜好——不管是为了工具性的炫富耀能,还是为了本身的性释放——在国内“男性社会”的实质上说,性工作合法化也是符合他们的理想的,这样的话,合法化是不是可能实现?——还是部分的“女性工作者”合法而“男性工作者”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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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也许就是没有可能。如果一下子放开对性工作者的约束,是不是会对家庭产生很大冲击?传统中男人总是为多妻妾而自豪的,这样的这一下子放开是不是会放纵男性,会不会成为一种潜在的鼓励?还有严重的性别比失衡是不是更会加剧?再者,传统的对性工作者(“妓女”)的歧视下,就算这个身份真的合法化了,难道这些人就能、就愿意承认自己是这样一个工作者吗?会不会还是继续隐匿起来?
再说起性产业化,国外的大都是自愿、且为这么一份工作自豪的,可是国内的这些“工作者们"大都是被生活所迫的,~~~~~~~~~又是不是涉及到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不喜欢总是找制度的原因,”制度“已经背了够多的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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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乱了,下不下去了~~~
也许有可能。就想涂尔干说到自杀一样,它就是那么一种事实,因为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性工作它本来就在那里,不隐退不消亡。从取缔妓院——这种最初的性工作场合——开始,它只是隐匿了,但从未消失。既然有这种需求,为何不能有这种市场的光明正大的存在?想到任焰老师之前说过的一个言论,说情人,或者叫小三,她们的性质其实就是和妓女的性质是差不多的,都是一种工作,都是为了钱。然后我就突然想到一个词来形容,“批发”和"零售"。情人是”批发“,将多次的性交易一次性”批发"到买主手里,而妓女(性工作者)是把多次的性交易”零售“给不同的人群。为什么“批发”只是伦理上的不道德,而“零售”就是非法呢?
不讨论也不参照国外的各种性产业经济,也不上升到关心性工作者的生存权等高度,就说到国内人们传统的这种思想里面,男人们对于情人、二奶的喜好——不管是为了工具性的炫富耀能,还是为了本身的性释放——在国内“男性社会”的实质上说,性工作合法化也是符合他们的理想的,这样的话,合法化是不是可能实现?——还是部分的“女性工作者”合法而“男性工作者”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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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也许就是没有可能。如果一下子放开对性工作者的约束,是不是会对家庭产生很大冲击?传统中男人总是为多妻妾而自豪的,这样的这一下子放开是不是会放纵男性,会不会成为一种潜在的鼓励?还有严重的性别比失衡是不是更会加剧?再者,传统的对性工作者(“妓女”)的歧视下,就算这个身份真的合法化了,难道这些人就能、就愿意承认自己是这样一个工作者吗?会不会还是继续隐匿起来?
再说起性产业化,国外的大都是自愿、且为这么一份工作自豪的,可是国内的这些“工作者们"大都是被生活所迫的,~~~~~~~~~又是不是涉及到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不喜欢总是找制度的原因,”制度“已经背了够多的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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