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万能喜剧
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认识A,在我看来,认识A的过程极为巧妙,甚至有些巧合。与我想的不一样的是:A在认识我之前一直觉得我是一个很矫情的人,而这种矫情是那种让她作呕的。
我拖着极少的行李、三五本书籍、老式笔记本电脑,借夏日光轮踱步来到这里。我曾翻阅当时留下来的影像,照片里我头发干枯,满脸苍白,歪着脖子,额头的刘海被汗水浸湿,思忖到这幅情景,我销毁删除此些照片。
但至于A说的矫情,我倒是在影像上尚未发觉,也许打量自己始终是一件难以客观的事情,好在A及时指出说:我就不喜欢你。我只得无奈的摇摇头,要知道面对陌生人,自己的围墙定会莫名形成。倘若连纵火犯在犯罪后也要手举火把,定会贻笑大方。
日后不久,我们共同遇见在某个电影的放映室,我一眼认出眼妆极深的A,我总说A的颧骨略有一副克夫的面相,A倒是坦然,说克夫未尝不是坏事,自己一个人落得轻松,好在她日后曾经试图证实这番言论。
A是本市人,那时和现在一样,我们都很闲,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我们还尚未麻木,心中还残留些许莫名的激扬,而这些荷尔蒙不能挥霍在快捷酒店的床上,所以就散落在这个城市的各大街道。
市东的那条马路我们最常去,A常常在某个午后把还在睡梦里的我叫起,那时候我还没有养成睡前关手机的嗜好,尖锐的铃声响起后,我跳下床晃晃悠悠走到楼下,与等待的A一同乘坐许久的公车去市东。
A在市东的某条街道上把手往前往举起,说:那里是我的母校。我欣喜的往她手指的地方望去,但是看到一排门面房,并没有寻得一丝学校的迹象,而这一排门面房大多经营的是诸如快餐的生日,每到中午周边施工的大量民工就会涌到这里填饱肚子。然而,虽然是新建的商品房,但是由于油烟的侵袭,以及掉落在地上的残渣剩饭,日积月累建筑已略显颓废。
某天深夜,我和A路过这条马路,黄色的灯光透过树叶投射到A的脸上,颧骨的部分更加明显。A并不好看,甚至有一些神经质,我甚至有些不喜欢她,可是我还是依旧在若干个无聊的夜晚和她一起度过。那天夜里街道的车辆一直很少,安静得让人害怕,城市绿化带上的植物被光投射呈现出了怪异的绿色,让我感觉来到了莫名的黑森林。
街道上只有24小时的便利店还在开,我常常不理解为什么A的所有打火机都买自这里,我问过她这个问题,她没有回答,我甚至想,也许她根本就不在意这个问题,所以连问题都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好在这个话题在另一个事件上得到延续,问题本身并没有流于我们俩肤浅浮夸的对话之中,而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我居然常常与A在这附近迷路,A踩着高跟鞋,和我走在表面凹凸不平的人行道上,A行动的速度太慢,而我很高,走路倒是很迅速,而我只得每走一段都要停下来等她,就在我们寻找正确的道路的时候。
对于一个本地人迷失在这个城市,在我看来已经演变成一个好玩的笑话,这个笑话足以让我在朋友的聚会上讲出来,并博得满堂欢笑,就如同一出温暖的喜剧,你我诉说好玩的事情,菜色鲜艳,酒水充足。
喜剧的万能在于,我可以在任何尴尬的时候得到缓解。A有严重的胃病,痛的时候她就坐在马路边上的台阶上,捂着胸口把头埋在双腿之间,有趣的是,本就娇小的A显得愈发渺小,灯火下的她剪影在我眼看晃悠,如烛火一般,但常常我把她认作我的前一任女友,可事实上谁都知道两个人完全不一样,我不喜欢这么说,太极端不是我崇尚的风格,可这一次我很确定。
从那时起,我开始讨厌A。而在我看来,讨厌与喜爱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就像当初厌恶我的A一样。那这么看来,我并没有愧对A,只是后来我习惯自己的生活后,开始逐步淡出A的生活,可我们依旧能在硕大的校园里遇见,巧合还是有意识,我都不会承认。
常常是A先与我打招呼,我才会礼貌的回应过去,我习惯了把自己的生活放置在狭小的10平米宿舍里,但是遇见A却让我的心里有事也闪现过一些可怕的情愫。
A的好处在于,并没有质询我淡出她生活的原因,而是很自觉的效仿我的做法,我想她这样识时务的女子必定是男人喜爱的,也可以说,只要她想,她就可以变成那样。
我听A说,并不是所有的胃药可以治愈她的胃病,就在喜剧收场的那个夜里。次日清晨,行道树一夜黄了头发。
我拖着极少的行李、三五本书籍、老式笔记本电脑,借夏日光轮踱步来到这里。我曾翻阅当时留下来的影像,照片里我头发干枯,满脸苍白,歪着脖子,额头的刘海被汗水浸湿,思忖到这幅情景,我销毁删除此些照片。
但至于A说的矫情,我倒是在影像上尚未发觉,也许打量自己始终是一件难以客观的事情,好在A及时指出说:我就不喜欢你。我只得无奈的摇摇头,要知道面对陌生人,自己的围墙定会莫名形成。倘若连纵火犯在犯罪后也要手举火把,定会贻笑大方。
日后不久,我们共同遇见在某个电影的放映室,我一眼认出眼妆极深的A,我总说A的颧骨略有一副克夫的面相,A倒是坦然,说克夫未尝不是坏事,自己一个人落得轻松,好在她日后曾经试图证实这番言论。
A是本市人,那时和现在一样,我们都很闲,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我们还尚未麻木,心中还残留些许莫名的激扬,而这些荷尔蒙不能挥霍在快捷酒店的床上,所以就散落在这个城市的各大街道。
市东的那条马路我们最常去,A常常在某个午后把还在睡梦里的我叫起,那时候我还没有养成睡前关手机的嗜好,尖锐的铃声响起后,我跳下床晃晃悠悠走到楼下,与等待的A一同乘坐许久的公车去市东。
A在市东的某条街道上把手往前往举起,说:那里是我的母校。我欣喜的往她手指的地方望去,但是看到一排门面房,并没有寻得一丝学校的迹象,而这一排门面房大多经营的是诸如快餐的生日,每到中午周边施工的大量民工就会涌到这里填饱肚子。然而,虽然是新建的商品房,但是由于油烟的侵袭,以及掉落在地上的残渣剩饭,日积月累建筑已略显颓废。
某天深夜,我和A路过这条马路,黄色的灯光透过树叶投射到A的脸上,颧骨的部分更加明显。A并不好看,甚至有一些神经质,我甚至有些不喜欢她,可是我还是依旧在若干个无聊的夜晚和她一起度过。那天夜里街道的车辆一直很少,安静得让人害怕,城市绿化带上的植物被光投射呈现出了怪异的绿色,让我感觉来到了莫名的黑森林。
街道上只有24小时的便利店还在开,我常常不理解为什么A的所有打火机都买自这里,我问过她这个问题,她没有回答,我甚至想,也许她根本就不在意这个问题,所以连问题都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好在这个话题在另一个事件上得到延续,问题本身并没有流于我们俩肤浅浮夸的对话之中,而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我居然常常与A在这附近迷路,A踩着高跟鞋,和我走在表面凹凸不平的人行道上,A行动的速度太慢,而我很高,走路倒是很迅速,而我只得每走一段都要停下来等她,就在我们寻找正确的道路的时候。
对于一个本地人迷失在这个城市,在我看来已经演变成一个好玩的笑话,这个笑话足以让我在朋友的聚会上讲出来,并博得满堂欢笑,就如同一出温暖的喜剧,你我诉说好玩的事情,菜色鲜艳,酒水充足。
喜剧的万能在于,我可以在任何尴尬的时候得到缓解。A有严重的胃病,痛的时候她就坐在马路边上的台阶上,捂着胸口把头埋在双腿之间,有趣的是,本就娇小的A显得愈发渺小,灯火下的她剪影在我眼看晃悠,如烛火一般,但常常我把她认作我的前一任女友,可事实上谁都知道两个人完全不一样,我不喜欢这么说,太极端不是我崇尚的风格,可这一次我很确定。
从那时起,我开始讨厌A。而在我看来,讨厌与喜爱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就像当初厌恶我的A一样。那这么看来,我并没有愧对A,只是后来我习惯自己的生活后,开始逐步淡出A的生活,可我们依旧能在硕大的校园里遇见,巧合还是有意识,我都不会承认。
常常是A先与我打招呼,我才会礼貌的回应过去,我习惯了把自己的生活放置在狭小的10平米宿舍里,但是遇见A却让我的心里有事也闪现过一些可怕的情愫。
A的好处在于,并没有质询我淡出她生活的原因,而是很自觉的效仿我的做法,我想她这样识时务的女子必定是男人喜爱的,也可以说,只要她想,她就可以变成那样。
我听A说,并不是所有的胃药可以治愈她的胃病,就在喜剧收场的那个夜里。次日清晨,行道树一夜黄了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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