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里的酒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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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还没人提到过经营酒业对孟德斯鸠思想可能产生的影响。孟德斯鸠的拉布莱德堡位于波尔多,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葡萄酒产区,所以销售葡萄酒顺理成章成了庭长的创收项目。他后来还说过一句含义暧昧的话:“自从和平恢复以来,我的酒在英国为我赚的钱一直比我的书(《论法的精神》)为我赚的钱多。” 也不知是为自己的酒的销量自豪,还是对书的销量表示不满。
就在这本销量不如波尔多葡萄酒的《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人受气候、宗教、法律、施政准则、先例、习俗、风尚等多种因素的支配,其结果是由此形成了普遍精神。”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他对气候(climat)的强调。夏克尔顿指出,climat一词“原意是指地球上相隔一定距离的两条纬线之间的空间……后来词义扩展,单指地理位置……孟德斯鸠是第一个用climat一词指天气的大作家。”但是,孟德斯鸠显然没有抛弃climat一词的原初含义,所以,他在论述气候的几章结束后马上就讲土壤。我们看到,在提出“普遍精神”这一定义的第三编中共有六章,前四章谈的都是气候与法,倒数第二章谈土壤(terrain)与法,最后一章总论普遍精神与法,而在给普遍精神下定义时,孟德斯鸠并没有提及土壤,显然是因为climat一词已经包含了土壤这一因素。
从孟德斯鸠的长篇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climat(气候与土壤)在普遍精神中占有不同寻常的地位,它对人的支配力似乎要强于后面提到的其他因素,而且在这个定义中它也是诸因素中最先被提到的,有人甚至断言孟德斯鸠是个地理决定论者。
多年以来,笔者试图追寻这一思想形成的原因,但是一直劳而无功,bis patriae cecidere manus 。直到昨天,当我翻阅乔纳森·雷先生的《葡萄酒全书》,看到下面这样一些段落时,才有茅塞顿开之感:
“葡萄酒之间的差异不仅来源于葡萄种类的不同,还和土壤、酿酒师所采用的酿造工艺、气候以及天气的特殊变化有莫大关系。”
“即使相邻只有一米之遥的两块土地,种出的葡萄也有高下之分,原因在于土壤、方位、气候、国内小气候、排水坡度及其他一切相关因素的奇妙结合。在法语里有一个词专指这个现象:terroir 。”
作为一个成功的酒商,孟德斯鸠当然不会不懂这些道理,而且这些观察影响到他后来的普遍精神理论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此有必要提一下孟德斯鸠关于植物的一些见解。仍引用权威的夏克尔顿先生的话:“他断言,植物不过是物质总运动的偶然结果……他坚持认为,植物世界的结构是机械的。”这种对植物的见解很容易就挪用到人身上,因为在孟德斯鸠看来,人也是一台机器,所以人和植物一样受物质因素的支配也就不足为奇了。
《论法的精神》中就有好几处把人体当作一架机器(遗憾的是这几个地方中译本没翻译出来,其实这种观点在当时虽不稀奇,却颇具时代特色)。比如他说,英国人的自杀是“那架机器的生理状态”患病所致。谈到气候造成南方人和北方人的差异时,他说前者是“一架精致、脆弱却敏感的机器”;而后者则是“一架健康、素质良好但却笨重的机器”,而且,紧接着出现了和酒有关的内容:“他们从一切能激发精神使之再度活动起来的东西中寻找快乐:狩猎、旅行、战争与酒。” 孟德斯鸠不愧是酒商,一涉及到气候问题,马上就想到他种植的葡萄,并趁机为酒的功效做广告。更重要的是,他暗示说,酒是“精神”的动力。
据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著名的“普遍精神”很可能是在葡萄酒中发现的,它的同义词就是Goût de terroir(别忘了孟德斯鸠写过一篇Essai sur le goût,见《罗马盛衰原因论》中译本附录) 。我们可以设想,也许有一天,在长久伏案工作无果后,心情烦躁的孟德斯鸠搁下笔(“我多次提笔,又多次搁笔,我曾无数次扔掉草稿,让它们随风飘去”),端起酒杯,呷了一口自家酿造的波尔多葡萄酒,在酒的精神(简称“酒精”)的刺激下,他顿时觉得精神焕发,文思泉涌,他凝神注视着杯中荡漾的紫红色液体,一个崭新的思想,犹如一轮朝日,从中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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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精神”与“哲人的珍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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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篇:《为酒的精神辩护,答胡比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