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社会契约论》
作为高中历史知识的普及内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已经在脑子里埋了将近10年,直至今日终于把它翻完了。就像任何事情一般,出现在恰当的时间,才有令人深刻的印象。此时,翻阅这本书感觉并不显晚。如果套用现在更好理解的知识结构去描述这本书的行文逻辑的话,它十分像经济学的建模。
起先,通过语词的剖析、逻辑推理等方式,卢梭先把格劳秀斯和霍布斯的观点批了一遍。之后,自己选择假设原初状态,建立元模型的方式。寻找社会如何可能。具体来说,作者假设个人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那个临界点同时具有三个特征:生死攸关、社会状态可以保障个人的生存与财产,以及,合意,简称“社会契约”。那么,也是在有了这项契约之后,才有了个人与社会这组对应的概念之说(当然,卢梭,又从其它维度下对这组关系进行了界定,比如:历史维度下的“城邦”与“共和国”;主动被动维度下的“国家”与“主权者”;同类维度下的“政权与人民”等等),并且,赋予“社会契约”意义,认为它是社会完美状态的标尺。
然后,作者认为,在“社会契约”缔结之后的社会存续状态中,法律(从作者对法律概念的界定和上下文的阐述来看,法律仅仅是宪政意义上的法律。但是,文中少数地方依然出现了现实适用的一般法律这个意涵)作为“社会契约”的表征自是恰当不过了。原初的假想随着法律概念的引入,开始转向现实社会的语境,并且,讨论的重点从“社会如何可能”变为“立法如何完善”。即便渐渐趋于现实化,作者依旧保持着深深的自然法情节,为完美立法的必要条件绞尽脑汁。也就是在这个部分,我总是不禁思忖着:卢梭是不是正话反说了呢?起初,他向大家造了一个完美的“社会契约”梦,然后,沿着“主权-法律-政府”的线索,带着我们从深到浅地一层层剥开这个梦境。比如,印象深刻的一处是,卢梭谈到怎样的国家才有立法的条件,他就开始畅想着:“得要A、必须要B、还得要C、最后要D,哦,F也是不可或缺的呢。”接着,他把知道的国家数了一圈,终于发现,有一个小岛还勉强“够格”,它叫科西嘉岛。读到这里竟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所以我总是忍不住的揣测彼时卢梭写作意图究竟是怎样的?是向我们开个过分认真地冷幽默吗?一方面,从注释的信息来看,卢梭好像没有那么顽皮,他还真的似模似样地接受了科西嘉岛国的立法邀请呢=.=;另一方面,卢梭也不时地在文中澄清他的态度,比如,他跟大家说“民主”,但是,他也直言不讳的说:“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会有。”暂且不管卢梭的真实意图究竟是什么,这本书很多地方反着读确实妙趣横生。
接着,作者认为有了至善的法律之后,就需要将其付诸于现实社会,作者觉得政府来做这个事儿再好不过了。从自己的角度来说,这个部分的论述带给我的阅读成长并非那些已经流传知晓的内容,而是,自己真正意义上开始学会注意并且厘清作者论述的前提。比如说,以往我常常自以为地去抠的毛病,是作者欠缺考虑的因素,可是,在这篇文章中,我渐渐意识到,作者的论述总是在一个特定的前提下展开的,那么,这个特定的前提指涉的东西其实是:作者仅仅假定某些因素(特别是在行文中突显的因素)作为变量,其它没有涉及的因素一般就是不言自明的定量啦。不过回到原文,看到卢梭在给诸如“政府”等对象做价值判断时,采用的单一指标,还是忍不住吐槽,,讨论了人数和地域面积之后,就不再对其它因素进行考量了。虽然他早早地也说衡量指标还有很多,但是,如果他能够意识到这些而不反映在文本上,总觉得弱弱的=.=。现在扯回来,讨论这个部分本身,其实,这是自然法思想运用到现实状态最有意思的部分。正如前文的感受一样,如果能反着读就会发现,卢梭并不是在向我们展现他全知全能地要构建一个完美的政治架构,只是,通过描述一个至善状态和不同现实的社会状态,进而发现既存的社会状态摆在哪些处境下是最优选择。
最后,应当是作者再澄清了一遍逻辑前提的意涵,并通过文献学进行了粗糙的历史分析,以印证自己的论证。
作为启蒙时期的著作(高考的怨念=.=)自然科学对当时自然法思想的渗透十分明显,这一特征在本书中也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比如,卢梭训斥王权派的政论家常常是胡乱比附的诡辩,其实,自己的比附也没好到哪里去呀,数学推论、物理定理、生物定律都是他热衷比附的皈依。即便如此,卢梭的论述距离科学分析还是显得太过遥远,这依旧是上文提及的指标单一化之故。比如,卢梭觉得社会国家的长久和谐来看,依赖于立法者是以怎样的艺术,把制度的设计引向本质,与自然关系,然而,剥清楚了这段论述的前提之后,我们发现卢梭实际上仅仅说的是制度设计与生产方式要协调一致。此外,从这本书里,我不得不感叹卢梭的辩论术水平如果在平行宇宙下与苏格拉底相遇势必不分伯仲,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在于:他说只要是按照公意组成了国家、法律,那么人们在议会等场合下,讨论各种具体的法律时,一旦出现纷争,并非公意出了问题,而是,争议者错误估算了公意。换句话说,卢梭觉着,我们在审议法律时的形成看法,并不能产生公意,而仅仅是个人对公意的揣测。
其实,抛开那些现今已然被赋予多元意义的语词,比如“政府”、“法律”、“主权”,卢梭一直试图寻在“社会如何可能”的答案,他摆出了很多美好的假想,或许,并非一如字面上那般不切实际的天马行空,而是,始终游离在现实社会状态边缘,寻觅着那些若隐若现的规律。
起先,通过语词的剖析、逻辑推理等方式,卢梭先把格劳秀斯和霍布斯的观点批了一遍。之后,自己选择假设原初状态,建立元模型的方式。寻找社会如何可能。具体来说,作者假设个人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那个临界点同时具有三个特征:生死攸关、社会状态可以保障个人的生存与财产,以及,合意,简称“社会契约”。那么,也是在有了这项契约之后,才有了个人与社会这组对应的概念之说(当然,卢梭,又从其它维度下对这组关系进行了界定,比如:历史维度下的“城邦”与“共和国”;主动被动维度下的“国家”与“主权者”;同类维度下的“政权与人民”等等),并且,赋予“社会契约”意义,认为它是社会完美状态的标尺。
然后,作者认为,在“社会契约”缔结之后的社会存续状态中,法律(从作者对法律概念的界定和上下文的阐述来看,法律仅仅是宪政意义上的法律。但是,文中少数地方依然出现了现实适用的一般法律这个意涵)作为“社会契约”的表征自是恰当不过了。原初的假想随着法律概念的引入,开始转向现实社会的语境,并且,讨论的重点从“社会如何可能”变为“立法如何完善”。即便渐渐趋于现实化,作者依旧保持着深深的自然法情节,为完美立法的必要条件绞尽脑汁。也就是在这个部分,我总是不禁思忖着:卢梭是不是正话反说了呢?起初,他向大家造了一个完美的“社会契约”梦,然后,沿着“主权-法律-政府”的线索,带着我们从深到浅地一层层剥开这个梦境。比如,印象深刻的一处是,卢梭谈到怎样的国家才有立法的条件,他就开始畅想着:“得要A、必须要B、还得要C、最后要D,哦,F也是不可或缺的呢。”接着,他把知道的国家数了一圈,终于发现,有一个小岛还勉强“够格”,它叫科西嘉岛。读到这里竟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所以我总是忍不住的揣测彼时卢梭写作意图究竟是怎样的?是向我们开个过分认真地冷幽默吗?一方面,从注释的信息来看,卢梭好像没有那么顽皮,他还真的似模似样地接受了科西嘉岛国的立法邀请呢=.=;另一方面,卢梭也不时地在文中澄清他的态度,比如,他跟大家说“民主”,但是,他也直言不讳的说:“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会有。”暂且不管卢梭的真实意图究竟是什么,这本书很多地方反着读确实妙趣横生。
接着,作者认为有了至善的法律之后,就需要将其付诸于现实社会,作者觉得政府来做这个事儿再好不过了。从自己的角度来说,这个部分的论述带给我的阅读成长并非那些已经流传知晓的内容,而是,自己真正意义上开始学会注意并且厘清作者论述的前提。比如说,以往我常常自以为地去抠的毛病,是作者欠缺考虑的因素,可是,在这篇文章中,我渐渐意识到,作者的论述总是在一个特定的前提下展开的,那么,这个特定的前提指涉的东西其实是:作者仅仅假定某些因素(特别是在行文中突显的因素)作为变量,其它没有涉及的因素一般就是不言自明的定量啦。不过回到原文,看到卢梭在给诸如“政府”等对象做价值判断时,采用的单一指标,还是忍不住吐槽,,讨论了人数和地域面积之后,就不再对其它因素进行考量了。虽然他早早地也说衡量指标还有很多,但是,如果他能够意识到这些而不反映在文本上,总觉得弱弱的=.=。现在扯回来,讨论这个部分本身,其实,这是自然法思想运用到现实状态最有意思的部分。正如前文的感受一样,如果能反着读就会发现,卢梭并不是在向我们展现他全知全能地要构建一个完美的政治架构,只是,通过描述一个至善状态和不同现实的社会状态,进而发现既存的社会状态摆在哪些处境下是最优选择。
最后,应当是作者再澄清了一遍逻辑前提的意涵,并通过文献学进行了粗糙的历史分析,以印证自己的论证。
作为启蒙时期的著作(高考的怨念=.=)自然科学对当时自然法思想的渗透十分明显,这一特征在本书中也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比如,卢梭训斥王权派的政论家常常是胡乱比附的诡辩,其实,自己的比附也没好到哪里去呀,数学推论、物理定理、生物定律都是他热衷比附的皈依。即便如此,卢梭的论述距离科学分析还是显得太过遥远,这依旧是上文提及的指标单一化之故。比如,卢梭觉得社会国家的长久和谐来看,依赖于立法者是以怎样的艺术,把制度的设计引向本质,与自然关系,然而,剥清楚了这段论述的前提之后,我们发现卢梭实际上仅仅说的是制度设计与生产方式要协调一致。此外,从这本书里,我不得不感叹卢梭的辩论术水平如果在平行宇宙下与苏格拉底相遇势必不分伯仲,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在于:他说只要是按照公意组成了国家、法律,那么人们在议会等场合下,讨论各种具体的法律时,一旦出现纷争,并非公意出了问题,而是,争议者错误估算了公意。换句话说,卢梭觉着,我们在审议法律时的形成看法,并不能产生公意,而仅仅是个人对公意的揣测。
其实,抛开那些现今已然被赋予多元意义的语词,比如“政府”、“法律”、“主权”,卢梭一直试图寻在“社会如何可能”的答案,他摆出了很多美好的假想,或许,并非一如字面上那般不切实际的天马行空,而是,始终游离在现实社会状态边缘,寻觅着那些若隐若现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