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儿戏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
算是再次对王尔德致意
说道王尔德,好像必须八卦一下他的本人生平。 用Stephen Unwin的话来说, the brave gay genius - torchbearer of ‘the love that dare not speak its name" (勇敢的男同天才 - 为“难以启齿之爱”辩护的火炬手)(我也觉得翻的很差,凑合着看吧)。
王尔德童鞋本应一路青云的,他有着最正统的背景。 出生书香世家,学业优良,非名校不读,先后进入trinity college 和牛津大学,除了人老家的母语爱尔兰语之外,还精通法语与德语,主要研究领域为审美哲学。 就这这宏大的背景,王帅哥不红也难。大学毕业后王童鞋在浮华的伦敦开始了风流倜傥的才子生活,娶妻生子,著作等身, 时不时发表本诗集,再写个短篇小说,直至1890年发飙,写出了骇世的“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王童鞋在读书时就已经是特立独行的美男一枚了。 当然,人家自身容貌姣好,身材高挑,是当仁不让的男主之选。他蓄长发,房间里装饰者孔雀毛,中国陶瓷,太阳花等各类装饰。 他公开反对当时标志雄性激素的运动,于是屡屡被人攻击。然而王童鞋不是娘娘腔,也曾经赤手空拳,以一敌四,显示了成为蛊惑仔的潜质。
1891年,王童鞋经人介绍,认识了师弟 Lord Alfred (Bosie) Douglas, lily of lilies, 于是天雷惊动地火。
彼时王童鞋功成名立,已经是名噪一时的剧作家,收入丰厚。 Douglas(据称),则是纨绔一名。 他亭亭玉立,夺人眼球,他骄奢,他卖弄艺术格调,他年轻,他冲动,他不理人言。王童鞋刚好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物质的,美学的,性爱的。 总而言之,是命中注定也罢,活该王童鞋被爱情蒙蔽了眼,他豁出去了。 在其巅峰时期,王尔德不满准岳父的诟骂,将其告上法庭。很快败诉,很快入狱,王尔德从顶峰跌下,失去所有,最终郁郁辞世。
好像andre gide 所说,王的巅峰时期,he was rich, he was tall, he was handsome, laden with good fortune and honors. 然而不过几年时间,王童鞋的结局却是一个人在异乡巴黎去世,那时,离乡背井,身败名裂。
王尔德当然知道他的爱情是不被接受的, 说白了我很怀疑他是否真的从心眼里往外那么推崇同性之恋。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虽然腐米奢华,但是表面的功夫是要做足的。禁欲与虚伪的道德至上是社会主流。王尔德一贯骄傲,自称 exception of all laws. 王尔德也很清楚自己才华的力量,人家在美国海关的入境申报单上,申报的是自己的talent。 他调侃维多利亚时代的虚伪,势利,物欲等等等等,然而仅止于此,他知道某些玻璃屋顶是不可以捅破的。 在法庭上,他的骄傲,他的口才,与对方律师的咄咄逼人,才合力酿成了那惊世骇俗的自辩: love that dare not speak its name. 在法庭上语惊四座之后,王尔德未必没有一丝后悔,只不过他是那么骄傲,既然说了,豁出去吧。身败名裂的绅士,也好多闪烁其词的懦夫。 在狱中写成的自深深处, 他就对着情人旧事重提,不无哀怨: 你看你写的什么十四行诗,就是为了鼓励你在文学界发展,我才屈才为了一本没有impact factor的journal投稿。 你看你看,你看你发表在那本白痴journal上的十四行诗,那句白痴的'love that dare not speak its name", 就让对方律师逼得我退无可退。 (我个人认为情人的久无音讯造成了“自深深处”写的很有赌气的成分,他自己在开篇也对情人承认: 你看的时候可能会觉得你被 unjustly accused)。 如果说,自深深处至少写出了那两年王尔德的生活环境的话,彼时,王尔德因情人引诱,intellectually destructive,但凡是跟情人相聚的时间就写不出一个字,数份出版合约都拖延。彼时,王尔德为欲望诱惑,不断尝试道德底线。 关键是,他不再是往来无白丁了。 这种行为,或者可以解释为堕落,或者可以解释为王尔德将艺术、爱情与欲望分开, 当然,如果是俄罗斯赤色时期或者毛泽东思想照耀下的角度,我们也可以解释为王尔德终于走向劳动人民了(结果就被劳动人民背叛了)。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 就是在这个时期写的。 这里又得涉及到社会环境了,彼时维多利亚时期大家都爱谈道德典范(虽然上层社会并不遵守这种规范)。 文人们(通常本身也是上流社会)占据者更高的学术道德高地,还是很注重文学的批评性的。 所以王尔德的作品,因为其结合文艺美学的magic touch and ligtness of foot以及对社会伪善的揭露与挑衅,往往获评甚高。 可是这出 不可儿戏,让批评家们犯难了。 这出戏里,嬉笑怒骂一如既往,可是没什么大不了的道德反思,深蚀入骨的critical thinking, 而结局也是机缘巧合,大好团圆。 一句话,无非是triviality。 也有人联系到王尔德与情人的纠结,论证说这出戏有同性爱恋的暗示,当然,暗示而已。
彼时,王尔德与情人平均三个月上演一次分手,当然又都以和好收尾。 但是外界力量的介入是逐渐强大了。王尔德的朋友们都是不待见道格拉斯的,现在介入的力量是达哥拉斯他爹,因为刚失去了大儿子,怕这个儿子也好的不学学坏的,效仿同是同性恋的哥哥泥足深陷以自杀抵抗婚礼。 仿佛预测到某种异象,这出戏,在1895年情人节上演: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
众所周知,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里面,往往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女主人公,英雄碰到美人(而且贤良淑德),强强联手的两人,与邪恶势力誓死拼搏。 这部戏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戏中成全了两对couple, 然而两位男主均虚伪,两位女主皆白痴。 两位男主都深知说一套做一套的必要性,也不对爱情抱有纯洁的幻想。为了方便言行不一,两位都杜撰了一位亲戚或者朋友,总是在关键时刻需要他们的帮助。mr. jack 杜撰了一位弟弟,名叫earnest, 这个一心贪图享乐的堕落子于是成了jack每个周末赴伦敦的理由。 mr. algi 则杜撰了一位健康欠佳的朋友,总是在家庭聚会的时候生病需要照料。在城里改名叫earnest的jack爱上miss fairfax,而冒充jack弟弟earnest的algi则冲到乡下遇到了cecily。 高潮于是在第二幕发生了,两个白痴女主单是为了earnest这个名字就爱上男主,先后同一位叫 “earnest worthing” 的人订了婚。 剧中一句话点醒众人: (为什么伟大的爱情故事都在小说里?)that's why they are called fiction. (记不记得sheldon的一句台词,there is reason why it is called non-fiction.)
王尔德的剧,台词太过犀利。 I am sick to death of cleverness. Everybody is clever nowadays. You can't go anywhere without meeting clever people. The thing has become an absolute public nuisance. I wish to goodness we had a few fools left.
作为腐女,忍不住还是把这出戏同彼时王尔德的生活环境相联系。 intellectual elites的亲戚朋友相劝,严厉的指出与道格拉斯是他辉煌文学生涯的终结者;情人父亲相逼,以恶毒的字语辱骂。 这种情况下,王尔德未必没问过自己,究竟如何定义自己的那个 earnest worthing? 这出戏,王尔德将其献给 robbie, 那个视道格拉斯为(假想)情敌的情人。 (是啊,王尔德也还是博爱的)什么人才是worthing? 谁才是earnest的那个?
情人节又要快来。 1895年的情人节之后几日,王童鞋就从天上堕入地狱。 过了这么多年,不管王童鞋穿越也好,轮回也罢,但愿他可以携手爱人。对于王尔德来世,什么才是幸福? 站在谢幕的舞台上调侃那些为他的剧作折服的达官贵族的时候? or, simply, "afterwards, tangled", with his own lily whose "pale face easily flush with pleasure" (王尔德在自深深处里对情人猛烈炮轰,却一不小心还是漏下一处深情款款)?
题外话:
这次在香港演出的是英国rose theatre kingston. 很喜欢里面演miss fairfax 的kirsty Besterman。 男主earnest 预备求婚,miss fairfax激动不易,恨不能先说yes,又硬生生压下情绪,一边问,what are you about to say?, 一边拎了沙发靠垫扔在自己面前,暗示他跪下。 又一幕,miss fairfax前去earnest乡下的别墅调查底细,被人捉弄,不得不喝下加了4块方糖的茶,想发脾气却又要死撑着要表现淑女本色。 虽然如此虚伪,还是让人喜爱。 另外,饰演lady bracknell的carol royle, 让我不由得惊叹,每部英剧里,都有一个lady de bourgh; 每每让我最不能忘怀的,偏偏是这些半老徐娘。
姐姐我喜欢王尔德在先,知道他是gay在后。 王尔德不幸成为又一个例子,证明我喜欢的大人物往往都是gay的事实,从亚历山大帝,到亚里斯多德,从达芬奇,到福柯。 于是姐姐真的开始相信亚里斯多德的那个关于gay couple的理论了: one soul residing on two bodies. 话说看戏的时候,不知为何我坐的那个区域全是单身人士,于是背后一排的gay couple格外瞩目。 中途休息两人闲聊,听到其中一个是学语言学的。 姐姐我差点萌生了要签名的念头,会不会十几年后,后面那位又长成一个gay genius?
PS, 最近逼于无奈要再读福柯,深深的可怜自己,感觉是没有top的BDSM过程啊。
说道王尔德,好像必须八卦一下他的本人生平。 用Stephen Unwin的话来说, the brave gay genius - torchbearer of ‘the love that dare not speak its name" (勇敢的男同天才 - 为“难以启齿之爱”辩护的火炬手)(我也觉得翻的很差,凑合着看吧)。
王尔德童鞋本应一路青云的,他有着最正统的背景。 出生书香世家,学业优良,非名校不读,先后进入trinity college 和牛津大学,除了人老家的母语爱尔兰语之外,还精通法语与德语,主要研究领域为审美哲学。 就这这宏大的背景,王帅哥不红也难。大学毕业后王童鞋在浮华的伦敦开始了风流倜傥的才子生活,娶妻生子,著作等身, 时不时发表本诗集,再写个短篇小说,直至1890年发飙,写出了骇世的“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王童鞋在读书时就已经是特立独行的美男一枚了。 当然,人家自身容貌姣好,身材高挑,是当仁不让的男主之选。他蓄长发,房间里装饰者孔雀毛,中国陶瓷,太阳花等各类装饰。 他公开反对当时标志雄性激素的运动,于是屡屡被人攻击。然而王童鞋不是娘娘腔,也曾经赤手空拳,以一敌四,显示了成为蛊惑仔的潜质。
1891年,王童鞋经人介绍,认识了师弟 Lord Alfred (Bosie) Douglas, lily of lilies, 于是天雷惊动地火。
彼时王童鞋功成名立,已经是名噪一时的剧作家,收入丰厚。 Douglas(据称),则是纨绔一名。 他亭亭玉立,夺人眼球,他骄奢,他卖弄艺术格调,他年轻,他冲动,他不理人言。王童鞋刚好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物质的,美学的,性爱的。 总而言之,是命中注定也罢,活该王童鞋被爱情蒙蔽了眼,他豁出去了。 在其巅峰时期,王尔德不满准岳父的诟骂,将其告上法庭。很快败诉,很快入狱,王尔德从顶峰跌下,失去所有,最终郁郁辞世。
好像andre gide 所说,王的巅峰时期,he was rich, he was tall, he was handsome, laden with good fortune and honors. 然而不过几年时间,王童鞋的结局却是一个人在异乡巴黎去世,那时,离乡背井,身败名裂。
王尔德当然知道他的爱情是不被接受的, 说白了我很怀疑他是否真的从心眼里往外那么推崇同性之恋。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虽然腐米奢华,但是表面的功夫是要做足的。禁欲与虚伪的道德至上是社会主流。王尔德一贯骄傲,自称 exception of all laws. 王尔德也很清楚自己才华的力量,人家在美国海关的入境申报单上,申报的是自己的talent。 他调侃维多利亚时代的虚伪,势利,物欲等等等等,然而仅止于此,他知道某些玻璃屋顶是不可以捅破的。 在法庭上,他的骄傲,他的口才,与对方律师的咄咄逼人,才合力酿成了那惊世骇俗的自辩: love that dare not speak its name. 在法庭上语惊四座之后,王尔德未必没有一丝后悔,只不过他是那么骄傲,既然说了,豁出去吧。身败名裂的绅士,也好多闪烁其词的懦夫。 在狱中写成的自深深处, 他就对着情人旧事重提,不无哀怨: 你看你写的什么十四行诗,就是为了鼓励你在文学界发展,我才屈才为了一本没有impact factor的journal投稿。 你看你看,你看你发表在那本白痴journal上的十四行诗,那句白痴的'love that dare not speak its name", 就让对方律师逼得我退无可退。 (我个人认为情人的久无音讯造成了“自深深处”写的很有赌气的成分,他自己在开篇也对情人承认: 你看的时候可能会觉得你被 unjustly accused)。 如果说,自深深处至少写出了那两年王尔德的生活环境的话,彼时,王尔德因情人引诱,intellectually destructive,但凡是跟情人相聚的时间就写不出一个字,数份出版合约都拖延。彼时,王尔德为欲望诱惑,不断尝试道德底线。 关键是,他不再是往来无白丁了。 这种行为,或者可以解释为堕落,或者可以解释为王尔德将艺术、爱情与欲望分开, 当然,如果是俄罗斯赤色时期或者毛泽东思想照耀下的角度,我们也可以解释为王尔德终于走向劳动人民了(结果就被劳动人民背叛了)。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 就是在这个时期写的。 这里又得涉及到社会环境了,彼时维多利亚时期大家都爱谈道德典范(虽然上层社会并不遵守这种规范)。 文人们(通常本身也是上流社会)占据者更高的学术道德高地,还是很注重文学的批评性的。 所以王尔德的作品,因为其结合文艺美学的magic touch and ligtness of foot以及对社会伪善的揭露与挑衅,往往获评甚高。 可是这出 不可儿戏,让批评家们犯难了。 这出戏里,嬉笑怒骂一如既往,可是没什么大不了的道德反思,深蚀入骨的critical thinking, 而结局也是机缘巧合,大好团圆。 一句话,无非是triviality。 也有人联系到王尔德与情人的纠结,论证说这出戏有同性爱恋的暗示,当然,暗示而已。
彼时,王尔德与情人平均三个月上演一次分手,当然又都以和好收尾。 但是外界力量的介入是逐渐强大了。王尔德的朋友们都是不待见道格拉斯的,现在介入的力量是达哥拉斯他爹,因为刚失去了大儿子,怕这个儿子也好的不学学坏的,效仿同是同性恋的哥哥泥足深陷以自杀抵抗婚礼。 仿佛预测到某种异象,这出戏,在1895年情人节上演: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
众所周知,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里面,往往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女主人公,英雄碰到美人(而且贤良淑德),强强联手的两人,与邪恶势力誓死拼搏。 这部戏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戏中成全了两对couple, 然而两位男主均虚伪,两位女主皆白痴。 两位男主都深知说一套做一套的必要性,也不对爱情抱有纯洁的幻想。为了方便言行不一,两位都杜撰了一位亲戚或者朋友,总是在关键时刻需要他们的帮助。mr. jack 杜撰了一位弟弟,名叫earnest, 这个一心贪图享乐的堕落子于是成了jack每个周末赴伦敦的理由。 mr. algi 则杜撰了一位健康欠佳的朋友,总是在家庭聚会的时候生病需要照料。在城里改名叫earnest的jack爱上miss fairfax,而冒充jack弟弟earnest的algi则冲到乡下遇到了cecily。 高潮于是在第二幕发生了,两个白痴女主单是为了earnest这个名字就爱上男主,先后同一位叫 “earnest worthing” 的人订了婚。 剧中一句话点醒众人: (为什么伟大的爱情故事都在小说里?)that's why they are called fiction. (记不记得sheldon的一句台词,there is reason why it is called non-fiction.)
王尔德的剧,台词太过犀利。 I am sick to death of cleverness. Everybody is clever nowadays. You can't go anywhere without meeting clever people. The thing has become an absolute public nuisance. I wish to goodness we had a few fools left.
作为腐女,忍不住还是把这出戏同彼时王尔德的生活环境相联系。 intellectual elites的亲戚朋友相劝,严厉的指出与道格拉斯是他辉煌文学生涯的终结者;情人父亲相逼,以恶毒的字语辱骂。 这种情况下,王尔德未必没问过自己,究竟如何定义自己的那个 earnest worthing? 这出戏,王尔德将其献给 robbie, 那个视道格拉斯为(假想)情敌的情人。 (是啊,王尔德也还是博爱的)什么人才是worthing? 谁才是earnest的那个?
情人节又要快来。 1895年的情人节之后几日,王童鞋就从天上堕入地狱。 过了这么多年,不管王童鞋穿越也好,轮回也罢,但愿他可以携手爱人。对于王尔德来世,什么才是幸福? 站在谢幕的舞台上调侃那些为他的剧作折服的达官贵族的时候? or, simply, "afterwards, tangled", with his own lily whose "pale face easily flush with pleasure" (王尔德在自深深处里对情人猛烈炮轰,却一不小心还是漏下一处深情款款)?
题外话:
这次在香港演出的是英国rose theatre kingston. 很喜欢里面演miss fairfax 的kirsty Besterman。 男主earnest 预备求婚,miss fairfax激动不易,恨不能先说yes,又硬生生压下情绪,一边问,what are you about to say?, 一边拎了沙发靠垫扔在自己面前,暗示他跪下。 又一幕,miss fairfax前去earnest乡下的别墅调查底细,被人捉弄,不得不喝下加了4块方糖的茶,想发脾气却又要死撑着要表现淑女本色。 虽然如此虚伪,还是让人喜爱。 另外,饰演lady bracknell的carol royle, 让我不由得惊叹,每部英剧里,都有一个lady de bourgh; 每每让我最不能忘怀的,偏偏是这些半老徐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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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王尔德 |
姐姐我喜欢王尔德在先,知道他是gay在后。 王尔德不幸成为又一个例子,证明我喜欢的大人物往往都是gay的事实,从亚历山大帝,到亚里斯多德,从达芬奇,到福柯。 于是姐姐真的开始相信亚里斯多德的那个关于gay couple的理论了: one soul residing on two bodies. 话说看戏的时候,不知为何我坐的那个区域全是单身人士,于是背后一排的gay couple格外瞩目。 中途休息两人闲聊,听到其中一个是学语言学的。 姐姐我差点萌生了要签名的念头,会不会十几年后,后面那位又长成一个gay genius?
PS, 最近逼于无奈要再读福柯,深深的可怜自己,感觉是没有top的BDSM过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