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写作》—— 新词 (节选)
任何有思想的人都一定注意到,我们的语言要描述我们头脑中发生的任何事情几乎都是束手无策的。这一点已得到大家普遍承认,因此技巧高超的作家(如特罗洛普和马克吐温)在开始写他们的自传时会说他们不打算写他们的内心生活,因为内心生活由于它的性质所决定是无法描写的。只要我们要阐述的不是具体的或看得见的东西(即使是看得见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这样,只需看一下要描写一个人的外貌有多困难就行了),我们就会发现,词语并非现实,就如棋子并非活人一样。以一个不会引起枝节问题的明显情况为例,不妨考虑一下梦。你怎么描述一场梦境?显然,你是从来不描述一场梦境的,因为我们的语言里没有能够传达梦境气氛的词语。当然,你可以对梦中的某些主要事实做非常粗略的叙述。你可以说“我梦见我同一头头戴圆顶呢帽的豪猪一起走在摄政街上”等等,但是这不是梦境的真实描述。即使由心理学家用“象征”来解释你的梦,他仍大部分靠猜想。至于这个梦的真实性质,也就是使得那只豪猪有它的独特意义的性质,是属于词语世界之外的东西。事实上,描述一场梦就像把一首诗翻译成试卷习题的语言一样;这是复述,除非你知道原文,否则是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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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恰恰说明了我这几天对梦的记录也许对别人来说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当别人看到那些叙述时,仍旧不会懂。
不过我却可以借助它来回忆起一个个梦境,也算是物尽其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