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苹果与唯冠商标纠纷案的两个小疑问
1、唯冠 苹果 商标
关于此次商标纠纷案件,有两个比较大的疑问,记录下来:
A:商标转让时间到底是 2006 还是 2009 ?
关于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iPad”商标转让合同的时间,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是2006年,如北京晨报报道:“2006年,苹果以3.5万英镑购买了台湾唯冠手中的“iPad”商标,但争议的焦点就在台湾唯冠是否有权转让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另一种说法是2009年,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09年,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北京晨报报道原文:http://news.163.com/12/0215/08/7Q9SE57O0001124J.html
中国经济网报道原文: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2/02-13/3663764.shtml
个人比较倾向于2009年,主要是根据网上的另外两篇报道得来:
中国广播网:“在苹果的果粉里iPad就是苹果的产品,怎么商标一下子就变成别人的呢?因为在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平板电脑的时候,发现iPad已经被唯冠注册了,于是当时以撤销闲置不用为由在英国起诉了唯冠,最后败诉了,随后苹果就妥协了,2009年苹果的壳公司也就是英国IP公司与唯冠国际达成了协议,以3.5万英镑从唯冠台北手中获得了iPad全球商标权,2010年又以十万英镑转让给了苹果,但是深圳唯冠表示说iPad内地商标权归自己所有台北无权出售,所以现在来看双方争论的焦点只有一个,也就是说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
2)南方网:“据调查,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中国广播网原文:http://mnc.people.com.cn/GB/17044171.html
南方网报道原文:http://www.anhuinews.com/zhuyeguanli/system/2011/10/19/004499376.shtml
B、10英镑还是10万英镑?
关于英国IP公司到底是以10英镑还是10万英镑将“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苹果公司,网上也有两种说法,第一种,10英镑,如南方网所报:“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第二种,10万英镑,如南方日报“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北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北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台北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南方网:http://www.anhuinews.com/zhuyeguanli/system/2011/10/19/004499376.shtml
南方日报:http://money.msn.com.cn/industry/20120214/11421366551.shtml
还有其他几个不同的说法,包括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香港唯冠的关系、五花八门的罚款数额、iPad 还是 IPAD、商标号(1530557有误,正确应为1590557)就不一一罗列了。
争议焦点:美国苹果公司认为英国IP公司与台北唯冠签署的收购协议中包含中国大陆,所以苹果自然享有在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
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事实是为: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所以苹果的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总结:关于这起商标纠纷案件,有两篇文章值得一看,相信看过以后就能对此案件有个大致了解
:
关于唯冠科技和苹果的八卦
iPad商标权案再开庭 深圳唯冠称苹果公司骗购
以上文字完全是信息焦虑症作祟。
2、围观五毛
五毛攻占163,这个群体向来不阐述观点,只鼓吹呐喊拍手叫好。不多说,直接点评论围观。
http://news.163.com/12/0215/06/7Q9IHCUE0001124J.html
http://news.163.com/12/0214/21/7Q8K5JO900014JB6.html
3、夹边沟
豆瓣上的影片页面已被和/谐。
分享:《夹/边/沟林场记事 - 社会能见度- 凤凰卫视(2005-07-28)》
影片只是截取了原书中的一个小故事拍成了电影,其实书比电影来得更震撼,建议读原著。
关于此次商标纠纷案件,有两个比较大的疑问,记录下来:
A:商标转让时间到底是 2006 还是 2009 ?
关于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iPad”商标转让合同的时间,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是2006年,如北京晨报报道:“2006年,苹果以3.5万英镑购买了台湾唯冠手中的“iPad”商标,但争议的焦点就在台湾唯冠是否有权转让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另一种说法是2009年,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09年,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北京晨报报道原文:http://news.163.com/12/0215/08/7Q9SE57O0001124J.html
中国经济网报道原文: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2/02-13/3663764.shtml
个人比较倾向于2009年,主要是根据网上的另外两篇报道得来:
中国广播网:“在苹果的果粉里iPad就是苹果的产品,怎么商标一下子就变成别人的呢?因为在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平板电脑的时候,发现iPad已经被唯冠注册了,于是当时以撤销闲置不用为由在英国起诉了唯冠,最后败诉了,随后苹果就妥协了,2009年苹果的壳公司也就是英国IP公司与唯冠国际达成了协议,以3.5万英镑从唯冠台北手中获得了iPad全球商标权,2010年又以十万英镑转让给了苹果,但是深圳唯冠表示说iPad内地商标权归自己所有台北无权出售,所以现在来看双方争论的焦点只有一个,也就是说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
2)南方网:“据调查,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中国广播网原文:http://mnc.people.com.cn/GB/17044171.html
南方网报道原文:http://www.anhuinews.com/zhuyeguanli/system/2011/10/19/004499376.shtml
B、10英镑还是10万英镑?
关于英国IP公司到底是以10英镑还是10万英镑将“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苹果公司,网上也有两种说法,第一种,10英镑,如南方网所报:“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第二种,10万英镑,如南方日报“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北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北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台北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南方网:http://www.anhuinews.com/zhuyeguanli/system/2011/10/19/004499376.shtml
南方日报:http://money.msn.com.cn/industry/20120214/11421366551.shtml
还有其他几个不同的说法,包括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香港唯冠的关系、五花八门的罚款数额、iPad 还是 IPAD、商标号(1530557有误,正确应为1590557)就不一一罗列了。
争议焦点:美国苹果公司认为英国IP公司与台北唯冠签署的收购协议中包含中国大陆,所以苹果自然享有在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
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事实是为: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所以苹果的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总结:关于这起商标纠纷案件,有两篇文章值得一看,相信看过以后就能对此案件有个大致了解
:
关于唯冠科技和苹果的八卦
iPad商标权案再开庭 深圳唯冠称苹果公司骗购
以上文字完全是信息焦虑症作祟。
2、围观五毛
五毛攻占163,这个群体向来不阐述观点,只鼓吹呐喊拍手叫好。不多说,直接点评论围观。
http://news.163.com/12/0215/06/7Q9IHCUE0001124J.html
http://news.163.com/12/0214/21/7Q8K5JO900014JB6.html
3、夹边沟
豆瓣上的影片页面已被和/谐。
分享:《夹/边/沟林场记事 - 社会能见度- 凤凰卫视(2005-07-28)》
影片只是截取了原书中的一个小故事拍成了电影,其实书比电影来得更震撼,建议读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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